“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将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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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必看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意见》中明确,资金往来方面,省与市、县之间建立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取消市与县之间日常的资金往来关系。

省级财政直接确定各市、县的资金留解比例。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这一模式在过去近30年中,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城乡合治、以市带县的功能,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日益显现,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显。

进入21世纪以后,一些地区逐步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本刊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请两位专家就“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阐述观点。

政府财政层级“简五成三”大地:财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贾康:我国现行政府财政层级有五级,相应形成了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四对财政关系。

虽然《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政府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但现实中这四对财政关系是由行政隶属关系决定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权力体现为具备决定下级的收入分配和支出责任的经济权力,于是下级就不可避免地扮演着上级的“代理人”角色。

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层级最多的国家,有五级政府层级。

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层级越多,则要求有更多的税种与之匹配,这样有利于收入分配。

我国现有22个税种,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多,将22个税种在五级政府之间分配则更加困难。

另外,从税收的属性和各税种的不同特点来看,将税源在三级政府间划分相对容易,而在五级政府间划分则较难。

有鉴于此,政府财政层级改革显得越来越迫切,其核心措施之一便是推行“省直管县”体制,省和县两级政府之间直接搭建财力分配框架,并适时辅之以“乡财县管”体制,逐步将政府财政层级从五级简化为三级。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12•【字号】皖政办[2004]18号•【施行日期】200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4]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省财政厅2004年3月)为确保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皖政〔2004〕8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预算管理体制(一)预算收支划分。

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现行符合省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县财政收支范围暂不作调整。

对不符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省财政将予以规范和调整。

(二)体制补助(上解)基数。

以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市县体制上解(补助)基数和税收返还基数的通知》(财预〔2003〕1260号)核定的县体制补助或上解基数为基础,将省财政对市、县相对固定的补助纳入省对县的体制补助或上解基数。

同时,按照2003年财政结算中市对县的体制补助数额调减省对市的补助基数,相应增加省对县的体制补助基数。

(三)税收返还1.“两税”(指消费税和增值税75%,下同)和金融企业所得税返还基数,以2003年财政结算中各市核定的市对县2003年“两税”返还额和金融企业所得税返还额作为省对各县的返还基数,相应调整省对各市本级的返还基数。

从2004年起,“两税”增量按各县的“两税”增长幅度和1∶0.15的系数计算返还,并相应增加下一年度的返还基数;“两税”负增长的,按1∶0.15的系数扣减返还额,并相应减少下一年度的返还基数。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理性思考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理性思考

关键词 省直管县
中 图分类 号 : 6 D 3
财政改编 号: 0 90 9 (0 00 .4 .2 10 .5 22 1 )2 1 40 _
20 0 9年 6月 2 2日, 政部 发布 了 《 财 关于 推进 省直管 县财政 直管县 的财政体 制必须 建立科学 合理 的省对县 的考核 指标体 系 ,
接按 照省 的统一 标准科 学规 划县财 政的各 科 目, 少了地 级市的 减 马车 , 促进 小城镇 产生 的重要 载体 。 管我 国的 乡镇 企业经 过 是 尽
一度 达 到农村 经济 的半壁 江 山 , 中 间环节 , 能够 使中央 财政 的科学预 算思路 直接贯 彻到县 的基层 上 世纪 八九十 年代 的蓬勃 发展 ,
革 。伴 随着 《 见》 发布本 来作 为涓 涓细流 的省 直管县 改革转 率与 效果 的完美 结合 。建 立省直 管县 财政 管理 考核 体系 的主 要 意 的
变为 以省直 管县财 政体 制改革 为突破 口的改革 浪潮 , 也同时意味 内容 应该 是对财 政收 支平 衡的主 要责 任者 设 定科学 合理 的考 核
域经 济 的发展 。 ( ) 范县级 财政 预 算 , 域经 济科 学发 展 二 规 县
省对 县财政 的直接 审核 管理 能够有效 规范县 级财政预 算 , 使 县级 财 政接 受更加 系 统 的约 束 。 一般 讲 , 省财政 厅必 须根据 中央
望 之一 。 二、 全面 推进省 管县财 政改 革的 疑虑

对省直 管县 财政 体制 的积极 期 望
( ) 免“ 一 避 市刮 县”促 进 县域 经济发展 ,
实施 省直接对 县财 政 的管理体制 , 将从财 政的收 支两方面给 金 的跟踪 问效检 查 , 对县 级政府 的相 关债 务的 监控 , 相关 部 门 对 予县 财政 强 大而 直接 的支 持 。省直 接对 县进行 财政 上 的转移 支 的乱 收 费加强严 格 治理等 内容 。对 财政 收支 权力 的鼎 力支 持使 付 , 地级 市难 以从 中 间环节 中挤 占对县 的财政 资源 。并且 , 使 县 县级 部 门拥有 了明确 的财政权 力 , 但是 有权 力就应 该承担相 应 的

孟元新:我国“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观察

孟元新:我国“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观察

孟元新:我国“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观察标签:省管县● 孟元新“省直管县”是近年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热点话题。

2009年7月9日,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将在2012年底前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推行的实施目标,由此这一话题的热度更是大幅上扬。

所谓“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是与“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相比较而言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即省级直接管理地市与县(市)财政,地方政府间在事权和支出责任、收入的划分,以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补助、各项结算补助、预算资金调度等都是省直接对地市和县(市);地市没有管理县(市)财政的职能,不直接与县(市)发生财政关系。

本文分三部分:首先分改革开放前后30年,从财政管理体制演变看“省直管县”改革;第二部分从政策背景、政策目标、各地做法、效果反映等四方面对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进行了考察;最后笔者以观感的形式,分析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的四点隐忧,由此提出了自己对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路径两方面的一些探索性思考想法。

一、从财政管理体制演变看“省直管县”改革(一)改革开放前30年建国初期1949~1950年。

中央高度集中财政体制。

各级财政收入,全部归中央,各项经费开支,按照开支标准和实际支出凭证,逐级向上一级财政机关报销。

1951~1953年。

中央、大行政区、省(市)三级财政。

1951年,根据政务院发布的《关于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全国实行中央、大行政区、省(市)三级财政。

1953 ~1957年。

中央、省(市)和县(市)三级财政。

1953年,中央取消大区一级财政,增设市(县)一级财政,市一级财政与县级财政一样,在财政体制上与省级财政发生关系,全国实行中央、省(市)和县(市)三级财政。

省与县尚未进行收支范围的划分,县的各项收支仍作省的一部分列入省的预算和决算。

1958年~1959年。

我国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分析

我国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分析

我国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分析摘要: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是与“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相比较而言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即省级直接管理地市与县(市)财政,地方政府间在事权和支出责任、收入的划分,以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补助、各项结算补助、预算资金调度等都是省直接对地市和县(市);地市没有管理县(市)财政的职能,不直接与县(市)发生财政关系。

关键词:改革发展优势目的一、“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客观诉求上世纪90年代,随着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确立,“地改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行,“市管县”代之“省管县”成为地方财政分配的又一模式。

其初衷主要是为解决地市分割,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但由于近十多年来配套的相关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市管县”只实现了部分预定目标,在更多地方则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由于地级市集中全市整个辖区资源来建设中心城市,以乡补城,以农补工,而并非将资源着重于县、乡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加之县、乡两级本身可掌控的资源有限,这无疑是造成当前县、乡两级财政困难,资源相对不足,事权与财权无法匹配的重要原因之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市管县”的财政体制在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已凸现其局限性,由“市管县”向“省管县”或者“省、市管县共存”的垂直型管理向扁平化管理转变成为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现实优势第一、避免市刮县,就是有的市里财政集中县里的财政,把县里的钱集中起来到市所在地搞建设,搞提高工资等等。

于特别一些专项转移支付,比如说,对农业、水利等等这些,可以不通过地级市这一级,直接转移到县和县级市。

这样就避免了地级市在中间扒一层皮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第二、中央和省的有些对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后,财政体制结算、各专项资金的分配、资金的调度等都是由省直接到县市,明确了地级市和县(市)之间平等的财政主体地位,减少了财政层级,可使县级财政困难直接反馈到省财政,从制度上保证省直接对县市的资金使用效率。

全面推广阶段的“省直管县”的反思与建议

全面推广阶段的“省直管县”的反思与建议

二 、 直管县 的前 期过 程 中存 在的 问题 省 ( 在 财权 改革 的 同时 尚未 跟进 事权 划分 的改 革 一) 在行政管 理理论中, 一个重大的指导原 则就是 事权与财权相匹配。 然而 此 次改革仅仅是 在财权 划分上做了一些 方面的尝试 。 具体看 来, 我国的行政
【 参考 文献】
和 问题 必须通 盘 考虑 、 分类 处理 、 做实 做细 、 步解 决 , 定好相 应的 县 逐 制 级人 员精 简和 培训计 划 , 高人员的素 质, 提 以适应 当前改 革的 需要。
( ) 大对 农村 的 支持力度 三 加
提高新农村建设水 试点县的贴 支出管理 撖 要立足 于实觋葱术 撒 革 目 以支 待 产业结构升级 为目 ,加 | 标 农
21 3 0 0( )
了十几个市加上几十个县 , 更有甚 如山东, 全面推行省 管县之后, 直管的县 ( 的 数目将达 到19i 数 目的剧增和下属管理单位的财 政体制不健全使 市) 3-o ' "
【 省财 政 厅 预算 处. 我省 “ 直管县” 政 改革 情况的 调 6 】 对 省 财
全 面推广阶段的 “ 省直管县 ’ ’的反思 与建议
刘拮
( 南财经 大学 四川成 都 613 ) 西 110
I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 改革现行区划体制, 建立由省直管县 的省一县一乡三级区划体制, 不仅是市
场经 济发展 的要 求 , 是行政 管理体 制改 革现 代化 、 学化 的必然 反 映。本文 着重探 讨 了前期 省直管县 的试 行过 程 中的积极 成 果和 也 科 不足之 处, 为全 面推 广阶段 的深 层次 改革 提 出合 理建 议 析 U . 2 ] “ 财 】 中国财政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通知-冀政[2009]5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通知-冀政[2009]5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通知(冀政〔2009〕51号2009年2月2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关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农业发展的要求,现就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施范围将扩权县(市)和纳入省财政直接管理的产粮大县(市),统一为“省财政直管县”,实行统一的省财政直接管理体制。

直管县名单如下:石家庄市9个,包括平山县、辛集市、行唐县、深泽县、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唐山市5个,包括迁安市、遵化市、滦县、滦南县、玉田县;邯郸市9个,包括武安市、大名县、广平县、临漳县、邱县、肥乡县、馆陶县、魏县、曲周县;张家口市2个,包括怀来县、张北县;保定市9个,包括定州市、安国市、涿州市、定兴县、容城县、望都县、蠡县、雄县、高碑店市;沧州市9个,包括任丘市、东光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泊头市、河间市;秦皇岛市2个,包括昌黎县、卢龙县;邢台市7个,包括宁晋县、清河县、柏乡县、隆尧县、威县、临西县、南宫市;廊坊市3个,包括三河市、霸州市、香河县;承德市3个,包括丰宁满族自治县、承德县、平泉县;衡水市6个,包括安平县、冀州市、武强县、故城县、阜城县、饶阳县。

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主要内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划分、财政支出责任界定、体制基数核定和管理方式等。

聚焦“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聚焦“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向 支出责任 。 按照规范的办法 , 合理划分
I 。
考 移支付 、 税收返还 、 所得税返还等 由省

县; 专项拨款补助 , 由各市 、 县直接 向省
绩工程 , 而忽略周边 的县域发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 说 ,同时,市级财政还会大幅截 留省里给县级单位拨付的 “
移支付 , 从而造成县级在基础教育 、 医疗养老等 民生领域缺
■ 专 家声 音
贾康 : 政府财政层级“ 简五成三”
财政 部科研 所所 长贾康 表 示, 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层级最多
《 意见》 显示, 财政部在全 国范同推行此项改革 , 就首 先锁定了粮食 、 油料 、 棉花 、 生猪生产大县。近 2 o年来粮
食生 产大县为 解决 国家粮食安 全 问题做 出了很大 的贡 献, 但却 始终脱不 开 “ 工业 小县 ” “ 政穷 县” 、财 的命运 。 “ 省直管县” 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将避免 中央对地方的补 贴在中间环节被“ 截流 ”在传统 的财政体制下 , 。 农业大县 从市里得 到的资源往往非常有限 ,选择这些县进行改革
展 的制 约 作 用 也 日益 显 现 。 巾于 各财 政 层 级 间“ 权 重 心 事
市和县分治 , 统一 由省直管 , 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 ; 第三步是
改革 , 扩大市辖区范围 , 合理调整机构和人员 , 总的方 向应 当是 销传统意 义上 的管 县的地级 市( 级别可 保留 , 人员逐渐 调整) , 县分置 , 省直管县 。
下移 、 财权重心上移 ”我 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 乡财政 困 , 难 问题进一 步凸显 。现有财政的 “ 中央 一省 一市 一县 一 乡” 五级层级过多加重了财政 负担 , 而同际上较普遍的财 政分税分级制度安排不超 过三级 。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 , 财政体 制“ 省直管 县” 模式 开始 酝酿并推 出。 了解 , 据 截至 2 0 09年 2月份 , 全国试行了省

云南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正式启动3县率先试点

云南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正式启动3县率先试点
市 ,试点县 市年终 财政 结算项 目由省财政 直接办理 等 。
困难学 生和 全部涉 农专业 学生将 享受到 免除学 费的 优惠
政策。省财政厅将于近 日下达2 0 年秋季学期中职免学费 09
此举将 对扩 权强县 、增 强县域 经济发 挥积极 促进作 用 。
补助资金 ,确保于2 1年 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 已收 00
点 评 :前 有许 霆,后 有何鹏 。期待 司法以人性化 的方式
点 :2 2 月2 日,记者从 云南省政府获悉 ,从本 月下旬起 , 省直 管县财 政改革 试点 正式启动 ,镇 雄县 、宣威 市 、腾
实现公正并保障人权 。
冲县 首先进 行财政 改革试 点 ,在 总结 完善试 点经 验的基 { 云 南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农 ” 学 生 可 享 免 学 费 政 . 一 涉
} 大旱保民生 抗
云南省财政下拨近3 元救灾资金 : 亿
“ 南 许 霆 ” 何鹛 状 告 银 行 续 :法 院 不 予 受理 : 云
近 期 以来 ,面 对6 年不 遇 的旱 情 ,云 南省 政府 先 0 后召 开全省抗 旱 工作 电视电话会 议和 省政府 常 务会议 , 安排 部署抗 旱救灾 工作 。省财政 厅迅 速贯彻 落实会 议精 神 ,紧急 下拨 救灾 资 金 ,截 至 2 2 月1 曰,省财 政今 年 已
到 ,这 名男子 叫陈群 进 ,4 岁 ,贵州人 。面临 着被所在 5 单位解雇 ,他 以为无法 拿回之前 交纳 的7 0 0 元押金 ,所 以
采取了 自焚的过激行为。 ( 来源 :生活新 报 )
点 评 :有人 说祈祷是 脆弱 的 ,而祝福 总伴 随着每一 个新 年。祝 愿 :身体不再成为弱者唯一的撒手锏。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了继续推动和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已经实施的41个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扩大改革试点范围2011年扩大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为:永昌县、清水县、甘谷县、玉门市、肃北县、肃南县、渭源县、漳县、成县、文县、康县、徽县、两当县、灵台县、华亭县、宁县、合水县、环县、和政县、康乐县、广河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碌曲县、玛曲县等26个县。

二、主要内容(一)体制性补助拨付直接到县。

从2011年起,将省对市州的财政管理体制直接实行到试点县,市州按原体制参与分成的试点县收入全部下划,作为县级收入。

市州下划试点县收入(不含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以2010年决算数为基数,由试点县通过年终结算上解省级,省级返还市州财政。

市县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收入返还,以2010年决算数为基数,在市州、试点县之间调整,属于试点县的基数,由省级直接核定到试点县。

市州对试点县其他财力性补助(上解),以2010年补助数为基数,由市州通过年终结算上解省级,省级补助(上解)试点县。

改革后,取消市州对试点县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分成办法。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对县级收入的影响与建议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对县级收入的影响与建议
省委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 1月 1日起全面推 行 “ 省直 管 会事业方方面面带来深远影响 。 以安 乡县为例 , 省直管县” 在“ 县县级税收将 增长 约 6 0万元。具体测算方法是 : 7 首先 , 按照 1%的预计增幅 , 4 测算 2 1 0 0年我县地 方各税 预计入库额( 具体见表一 ) 。
表一 ( 位 : 元 ) 单 万
级 税收 基数 + ( 00年 预 计税 收一2) 21 (】 ( 9年元 至 1 0月入库 是按省文件规定的方法 ,以 0 9年元至 1 0月入库额推算的全
县” 财政体制改革 , 这一新 体制的建立实施将对县域 经济 、 社 / 0 2 ×省级分成比例 。其 中 2 0 1 ×1 ) 0 9年元至 1 o月 /0×1 1 2 财政 体制下 , 果按 照 1%的总体增幅 测算 , 如 4 预计 2 1 00年我 年入库额( 具体见表三 ) 。 综合以上测算 ,在 1%的设定增幅下 ,00年我县 各项 4 21
营业税
资 源 税
一 “ 一 省 一 ~
3 .8 84 1
2 % 5
土地增值税
增量不分享
f 土地使用税
企业所得税
增量不分享
地方留成部分省级 地方留成部分省级
— — — —
4 62 5.
9. 431
f 个人所得税 I
合计

7 _1 91 6 .
9 287 8.
大 税种。在这其 中 ,省 级当年入库 52万元 ,县级入库 3
然省委 、 政府文件对基数核定方法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 , 但具 体测算中还有许多特殊 客观因素需要确定。特别是在县市上 划税收和省下划税收 的差额基数核定方面 ,更要格外 引起重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农业会计》
【年(卷),期】2009(000)008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rn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8]35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惦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中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充实内容和形式,加强县(市)财政管理"和"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1页(P封3)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J], ;
2.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J],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意见的通知[J], ;
4.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J], ;
5.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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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皖政[2004]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皖政[2004]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皖政[2004]8号2004年1月21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改革现行省管市、市管县的财政体制,对全省57个县(包括县级市,不包括市辖区和马鞍山、铜陵、淮南、淮北市辖县,下同)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的必要性1994年国家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我省实行了省管市、市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

总体上看,这一管理体制调动了市、县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换,县级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债务沉重、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资金调度困难等矛盾日渐突出,已到了必须认真解决的时候。

解决现行县级财政困难,主要立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同时要积极改革和创新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政府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省直接掌握县级财政真实状况,更好地帮助和指导县级财政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省、市财政共同加大对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财政资金流速,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有利于推动市级财政改革创新,加快自身发展。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级财政收支范围基本规范,主体税种基本实现了按统一范围和统一比例分享;省财政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得到落实;“金财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覆盖全省的财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已初步建成,这些都为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8〕35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中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充实内容和形式,加强县(市)财政管理”和“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市县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等有关条件,确定改革模式、步骤和进度,不搞“一刀切”;必须坚持科学规范、合理有序,要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划分及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保证市县既得利益,尊重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收支划分、基数划转等问题,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运行;必须坚持协调推进、共同发展,充分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增强县域发展活力,提高中心城市发展能力,强化省级调控功能,推动市县共同发展。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近期首先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民族自治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基层财政的扶持和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6•【字号】云政发[2009]210号•【施行日期】2009.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云政发[2009]210号)昭通、曲靖、保山市人民政府,镇雄、宣威、腾冲县 (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精神,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省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加快推进扩权强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决定从2010年起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依据,以扩权强县,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在活力和动力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积极创新对县级财政管理方式,提高县级财政管理水平,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的调控职能,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统一,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原则。

妥善处理省、市、县(市)三级政府间利益分配关系,重新确立省、市、县(市)三级财政的管理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对等、权责利一致,共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原则,构建省对试点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

2.坚持公平合理,承认既得利益的原则。

保证各级财政现行体制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既得财力不受影响,促进市、县(市)财政平稳运行。

3.坚持积极稳妥,确保改革有序推进的原则。

为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

先建立省直管县(市)财政改革的基本框架,并选择部分县(市)进行试点。

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改革内容,扩大试点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桂政发[2010]7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桂政发[2010]7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桂政发〔2010〕7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财预〔2009〕78号)精神,为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在全区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从全国形势看,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对财政体制的客观要求,是改革大势所趋,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政府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省、市共同加大对县级的支持力度,增强县级政府调控能力,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有利于加快财政资金运转速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从我区情况看,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为帮助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自治区对财政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

特别是2005年改革和完善对下财政体制,增强了自治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大了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了基层财力水平,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山东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 确定20试点.

山东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 确定20试点.

山东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确定20试点◆设区市不再参与分享直管县(市)的税收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原有债权债务上报省财政厅作为还款依据◆省财政直接对直管县(市)办理财政结算今年起,山东开始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

省政府发布《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今年纳入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20 个县(市)正式确定。

2009年纳入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20个县(市)为:商河县、高青县、莱阳市、安丘市、金乡县、泗水县、郯城县、平邑县、宁阳县、莘县、冠县、曹县、鄄城县、夏津县、庆云县、惠民县、阳信县、利津县、荣成市、莒县。

财政收入划分是“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据介绍,按照收入属地划分原则,现行体制规定的中央和省级收入分享范围和比例不变,设区市不再参与分享直管县(市)的税收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包括设区市在直管县(市)境内保留企业的收入。

对跨地区生产经营企业缴纳税收,暂维持现行体制不变。

对设区市因承担部分工作职能而应分享的非税收入,年终经设区市和直管县(市)财政局共同确认后,报省财政厅统一办理结算。

关于财政支出责任界定,通知要求,省级要将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款补助单独核定下达到直管县(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

对改革后设区市分享的直管县(市)非税收入,设区市按照承担的事权责任相应承担直管县(市)的支出。

同时,直管县(市)也要完善“乡财县管”体制,加快县乡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债权债务管理,也是“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对改革前设区市举借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债务,未到期的贷款协议、贷款担保等,不再重新办理手续。

对上述债务,设区市、直管县(市)财政部门按照债权债务隶属关系,经双方共同确认签章后,上报省财政厅作为还款依据,分别按规定归还省财政。

到期不按时归还的,由省财政直接对有关设区市、直管县(市)进行结算收回。

对未核对清楚的债务,作为设区市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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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部土地利用 司司长廖永林 透露 , 今年 3 至 7月 , 在全 国 月 将
组 织 开 展对 房地 产 用 地 突 出问 题 的 专项 检 查 。
他说 , 此次检查重 点包括 , 房地 产用地特别 是保障性住 房
用 地 未 经 批 准擅 自改 变 用 途 , 规 供 应 土 地 建 设 别 墅 , 反 法 违 违 律 法 规 闲 置 土地 、 地 炒地 等 。 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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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发 改 委 的 报 告 表 示 , 一 步 , 关 部 下 有 门 将 继 续 指 导 各 地 全 面 推 行 “ 直 管 县 ” 政 省 财 改 革 , 顺 省级 以下政府 间财政 分 配关 系 ; 理 同
时 , 真总结近年来 “ 直管县” 经济 、 认 省 在 财 政、 干部 管 理体 制等 方 面改 革 的经 验 , 极推 积 进 省直接 管理 县体制 实施 的试点 工作 。
另外 , 车外第 三人投掷 石块 等击 打列车 造成 车 内旅 客人 身损害 , 害者 受 可要求铁路运输 企业 先予赔偿 。铁路运 输企业赔付后 , 有权 向第三人追偿 。
( 自 2 1 . 3 1 华 时 报》 摘 O0 0. 6 京 )

项针对房地产用地 突出问题 的检查 已经在全国展开 。国
体制 实施 的试 点工 作将得 到积 极推 进 。 实行 “ 直管县” 省 可有 效 减 少 行 政层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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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制 定 了 《 于 推 进 省 直 接 管 理 县 财 政 改 关 革 的 意 见 》 明 确 了 改 革 的 总 体 目标 、 容 和 , 内
( 自 2 1 . 3 0 《 家 电 网 报 ) 摘 0. 4 国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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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最 低 获 赔 5 %。如 受 害 者 是 限 制 民事 行 为能 力 人 , 低 可 获 赔 4 %。 0 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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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 管县 " 政 改 革 省 财 将 全 面 推 行
近 日 , 十 一 届 全 国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三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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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 5日, 高人 民法院发布 《 于审理铁 路运输 人身损 害赔偿纠纷 案 最 关 件适 用法律若干 问题 的解 释》 。司法解释规定 , 受害人横 向穿越未封 闭的铁 路 线路 时存在 过错 , 造成人身 损害的 , 若铁路运 输企业未充 分履行安全 防护 、 警 示 等义务 , 害人最高可获赔损 失的 8 %。 受 0 司法解 释规定 , 害人横 向穿越 未封 闭的铁路 线路 , 受 或者 翻越 、 损毁 、 移 动铁路 线路两侧 防护设施 穿越铁路线 路 , 乘货车 , 附行进 中 的列车 , 偷 攀 在未 设 置人行 通道 的铁 路桥 梁 、 隧道 内通行 , 其他 未经许 可进入 铁路作 业 区域 及 的过 错行 为 , 造成人 身损害 的 , 应根据 受 害人 的过 错程度 适 当减轻铁 路运输 企业 的赔 偿责任 。如铁路运输 企业未充分履行安 防 、 警示等 义务 , 铁路运输企 业应在 损失 的 2 %一0 0 8 %间赔偿 。铁路运输 企业 已充 分履行 安 防、警 示等义 务, 铁路运输 企业 应在损失 的 1%~ 0 0 2 %间赔 偿受害人 。如受害人不听从值守 人员劝 阻或无视禁 行警示信 号硬行通过铁 路平交道 口, 在铁路线路 上坐 卧 或 等, 造成 人身损 害 , 铁路 运输企业 已充分 履行安 防 、 警示 等义 务 的, 承担赔 不 偿责任 。如 能举 证证 明当事人故 意卧轨 、 碰撞 或不可抗力造成 的人身损 害 , 铁
( 自 2 1 . 3 1 京 报 ) 摘 0Fra bibliotek 新 O0 2

《 住房保障法》 已经 列 入 国务 院 今 年 立 法计 划
3月 7日上午 , 国政协工 会界 别举行 的联组 讨论上 , 全 国 务院法 制办副 主任郜 风涛在 回应委员关 于保 障住 房方 面的建 议时表示 ,住 房保 障法》 《 已经列 入 国务 院今年 的立法计划 。 在联 组 讨论 上 ,不 少 工会 界 的 委员 关 注保 障住 房 的建 设 , 的委员 表示 , 该立法 保 护保 障住房 建设 的实 现 , 有 应 还有 的委 员建议 ,可 以引 入社会 力 量推进 保 障性住 房 的建设 , 比 如某 块地 块 确定 为建 设 公租 房 、 廉租 房 , 以通 过 社会 招标 可 的形 式 , 请 有 志之 士参 与 建设 和 管理 , 大 限度 地调 动 各 邀 最 方力 量 致力 于 保 障住 房建 设 ,改善 广 大人 民群 众 的住 房条
同时 , 国土资源部 要求 , 各地对 于房地产用 地供应 和开 发 利用 中的不规范行为 , 要认 真整改 ; 对违法违规用地行 为, 要依 法依纪坚决查处 。对瞒案不报 、 压案不查的 , 要严肃追究责任。 另外 , 国土部还将 督促各地 从今年 4月 1日起 , 建立房 地
产 用 地 开 竣 工 申报 制 度 , 不 执 行 申报 制 度 的 , 向社 会 公 示 , 对 要 并 限 制 其 至 少一 年 内不 得 参 加 土地 购置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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