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最新规定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最新规定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期,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进行了最新规定,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健康,下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
1. 追溯体系建设为了实现食品安全的有效追溯,最新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体系。
该体系应覆盖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并确保信息留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生产企业、经营者、流通企业等要积极参与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真实、准确的追溯信息。
2. 追溯信息标识为了方便食品源头溯源和信息查询,最新规定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注追溯信息。
包装上的追溯码应清晰可见,防伪性强,并通过可靠的技术手段进行防篡改。
追溯码应包含食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生产地等重要信息,以便对食品进行溯源。
3. 追溯信息公开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最新规定要求建立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平台。
生产企业、经营者、流通企业等应将追溯信息及时上传至公开平台,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众可以通过平台查询食品的来源、生产过程、质量检测等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4. 追溯信息溯源食品追溯的核心是溯源,最新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信息管理系统。
生产企业、经营者、流通企业等要将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关键数据进行记录和存档,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如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追溯信息溯源,迅速确定问题食品的生产环节和流通途径,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和回溯。
5. 追溯信息分析为了从食品追溯信息中获取更多有益的信息,最新规定要求建立追溯信息分析系统。
相关部门应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追溯信息进行加工和分析,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预测食品安全趋势,指导监管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
6. 追溯信息核查为确保追溯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最新规定要求建立食品追溯信息核查机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7年第39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7年第39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7年第39号【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7.03.28【实施日期】2017.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7年第39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等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3月28日附件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所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企业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管的企业。
本规定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适用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自制食品;不适用餐饮企业销售非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行为,可参照本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工作目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三、基本原则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企业建立。
食品安全的追溯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的追溯管理规定
1. 引言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追溯管理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旨在介绍食品安
全的追溯管理规定,以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环节的安全可追溯。
2. 追溯管理的定义和原则
追溯管理是指通过收集、记录和分析相关信息,可以检索和确
定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各环节的情况。
追溯管理的原
则包括全程可追溯、责任追溯、信息共享和法律合规等。
3. 追溯管理的主体和责任
食品追溯管理的主体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监管部门和
公众。
各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建立追溯体系、提供真实准
确信息、配合监督检查等。
4. 追溯管理的技术手段
追溯管理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条码技术、RFID技术、互联网技术等。
这些技术可以实现对食品的批次追溯、物流追溯和溯源查询等功能。
5. 追溯管理的监管措施
为了确保追溯管理的有效实施,监管部门应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制定追溯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违法追责机制等。
6. 追溯管理的挑战与展望
追溯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技术、信息共享、监管等方面的挑战。
未来,应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全球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发展。
7. 结论
食品安全的追溯管理规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追溯体系、加强监管措施等,可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
同时,应不断完善追溯管理规定,提高食品安全追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规定,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个事情,就是食品安全追溯的目的、原因、意义等问题。
食品安全追溯的目的: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追溯的意义:建立这样一个食品追溯机制,从生产到经营到消费者,都是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食品安全追溯的原因: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人。
食品安全追溯的是什么:追溯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食品的违法添加剂、日货百货的偷工减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的标准的规定:(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一、对生产经营等企业的追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食品安全生产追溯体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追溯体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生产追溯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追溯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生产追溯体系应以信息化为手段,实现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记录、追踪和溯源。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明确追溯责任人,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二章追溯体系建设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根据食品特点、生产工艺流程和供应链管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二维码、区块链等,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和追踪。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追溯数据管理系统,确保追溯数据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与上下游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供应链全程可追溯。
第三章追溯信息管理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追溯信息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追溯信息的时效性。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对追溯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
第四章追溯体系运行与监督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行运行评估,确保追溯体系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追溯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接受政府部门、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追溯调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依法承担因追溯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追溯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生产追溯体系管理制度旨在保障食品安全,通过明确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追溯责任、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追溯信息管理、确保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与监督,以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实现食品生产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食品安全溯源法律规定与管理措施
食品安全溯源法律规定与管理措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
在当今社会,随着食品供应链的日益复杂和全球化,食品安全溯源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食品安全溯源能够帮助我们追踪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及时发现问题食品,采取有效的召回和处理措施,从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溯源的有效实施,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管理措施。
一、食品安全溯源的法律规定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这一法律要求涵盖了从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到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具体来说,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记录食品原料的采购、生产过程、检验结果、销售去向等信息;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记录食品的进货来源、销售对象等信息。
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对食品追溯的信息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信息共享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食品追溯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实现正向追踪和反向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安全溯源的管理措施1、建立统一的追溯平台为了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我国正在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这个平台将整合各个环节的追溯信息,形成一个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追溯网络。
通过这个平台,监管部门可以实时监控食品的流向,消费者也可以方便地查询食品的追溯信息。
2、强化监管执法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建立追溯体系或者提供虚假追溯信息的,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加大对问题食品的查处力度,追溯问题食品的源头和流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推动技术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提高食品安全追溯的准确性和效率。
例如,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食品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区块链技术可以保证追溯信息的不可篡改和安全性。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当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可追溯。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明确追溯责任,配备必要的追溯设施和工作人员。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原料供应商、生产加工过程、产品销售渠道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第八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应当具备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分析和预警等功能,确保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记录与传输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销售数量等。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及时传输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传输应当采用加密、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确保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查询与使用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查询服务,方便消费者、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查询、核实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查询、核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第十四条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可以通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查询、核实食品的来源、质量等相关信息,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溯源规定最新(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近年来,食品安全溯源制度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细化。
本文将对最新的食品安全溯源规定进行解读。
二、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概述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食品溯源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溯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溯源主体: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监管部门、消费者等。
2. 食品溯源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
3. 食品溯源方式:主要采用信息化手段,如二维码、条形码、RFID等技术。
4. 食品溯源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
三、最新食品安全溯源规定解读1.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记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档案。
”这一规定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法律义务,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记录质量安全信息,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档案。
2.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对食品安全溯源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溯源体系,包括:① 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记录;② 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食品基本信息、生产加工过程信息、流通销售信息、餐饮服务信息等;③ 食品溯源信息查询服务。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如二维码、条形码、RFID等技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中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第三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当包括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信息。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责任人员,负责追溯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生产经营规模,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效能。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信息共享给相关的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
第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与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使用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应当使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信息用于内部管理、质量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
第十三条消费者有权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信息,了解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情况。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追溯体系进行检查。
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法规
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法规1. 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推广和实施。
为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本法规。
2.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定义及要求2.1 定义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指通过记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制度。
2.2 要求(1)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者应当记录食品原料的来源、生产工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应当记录食品的来源、销售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食品消费环节:食品消费者有权查询食品的生产、流通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3.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与运行3.1 建立(1)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规范。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3.2 运行(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
(2)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 法律责任4.1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4.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 附则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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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定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追溯体系建设(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二)追溯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原料的采购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日期、采购数量、原料批次等。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信息,如加工工艺、添加剂使用情况、生产时间、生产批次等。
3、食品的检验检测信息,如检验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
4、食品的销售信息,如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销售批次等。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追溯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三、追溯信息管理(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的记录、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
(二)追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追溯信息进行定期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四)追溯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记录,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四、追溯标识(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追溯标识,以便消费者查询追溯信息。
(二)追溯标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
2、追溯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追溯码查询食品的追溯信息。
(三)追溯标识应当清晰、易读、不易磨损,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获取追溯信息。
五、内部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追溯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追溯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当对员工进行追溯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追溯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定期对追溯体系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公司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定
食品公司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制定本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定。
二、追溯范围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食品公司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
2. 追溯对象:食品公司的所有食品产品,包括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等。
三、追溯要求1. 进货管理:食品公司应设立完善的进货管理制度,确保从供应商处进货的食品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保留相应的进货凭证和证明材料。
2. 生产加工:食品公司应严格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确保食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卫生安全。
3. 记录备查:食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追溯档案管理制度,始终保留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加工过程、质量检验报告、产品销售情况等相关资料,以便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的来源和责任。
4. 标识标签:食品公司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清晰的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生产许可证号等,以方便消费者追溯食品的来源和生产情况。
5. 不良事件处理:食品公司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工作,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6. 技术支持:食品公司要与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获取最新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追溯措施1. 追溯系统建设:食品公司应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整合和管理各个环节的信息数据,确保追溯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2. 追溯能力提升:食品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追溯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追溯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技术支持利用:食品公司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条码、二维码、RFID等技术手段,在产品包装上标识追溯信息,提升追溯效率和准确性。
4. 合作共享:食品公司应积极与合作伙伴、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共享追溯信息,加强合作,形成追溯共治局面。
五、追溯责任1. 食品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追溯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追溯工作的具体实施。
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法规
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法规简介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各国都实施了相应的追溯体系法规。
本文将介绍食品追溯体系的法规要求。
国内法规1. 食品安全法根据中国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责任建立和实施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
法律明确规定了追溯体系的要求和相关责任。
2. 食品药品监管法中国的《食品药品监管法》也对食品追溯体系提出了要求。
法律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追溯体系,记录和保存相关数据,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括了食品追溯体系的要求。
这些标准对食品追溯的数据采集、保存和传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际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一个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成的国际组织。
该组织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食品追溯体系的要求。
2.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是欧洲联盟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和提供科学意见。
该机构对食品追溯体系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发布了相关指南。
3. 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机构,负责监管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
该机构对食品追溯体系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并发布了相关指南和法规。
总结食品追溯体系的法规要求在国内外都有明确的规定。
各国法律和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和指南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了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实施可追溯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这些法规的遵守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追朔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追溯责任,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对原料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二)对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记录,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产品规格、销售日期、销售数量等信息;(三)对食品包装进行标识,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四)对食品运输和储存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保存;(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确保在食品质量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召回相关产品。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追溯信息记录保存至少两年,以便在食品安全问题时进行追溯和调查。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追溯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追溯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所有。
以上就是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追溯到来源,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同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也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问题。
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实行标识管理,确保食品标识的真实、清晰、完整。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内容。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销售的食品实行质量保证,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实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其质量安全。
6.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加工、食品检验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储存、食品运输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自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1.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体系建设,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
食品安全溯源法律与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溯源法律与管理规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
在当今社会,随着食品供应链的日益复杂和全球化,确保食品安全变得愈发困难。
为了保障公众能够享用到安全、放心的食品,食品安全溯源法律与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食品安全溯源,简单来说,就是能够追踪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整个过程。
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都被详细记录,以便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法律层面,我国已经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溯源相关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这一法律要求为食品安全溯源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标准也对溯源的具体要求、记录内容、追溯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法律要求其记录原材料的供应商信息、采购日期、检验报告等;在加工过程中,要记录加工工艺、添加剂使用情况、生产批次等;在销售环节,要记录销售对象、销售日期等。
这些详细的记录不仅有助于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也是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管理规定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溯源制度,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一旦发现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溯源体系或者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将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为了促进食品安全溯源的有效实施,政府还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
例如,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食品信息的实时采集、存储和共享。
通过这些技术,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获取食品的详细溯源信息,从而增加对食品的信任度。
然而,尽管有了法律和管理规定的保障,食品安全溯源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溯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
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制度
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1. 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是指通过记录和保存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快速定位、追溯和召回的制度。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明确追溯信息的内容、保存方式和期限。
3. 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应涵盖以下环节:(1)原料采购与进货查验;(2)生产加工过程控制;(3)产品检验与出厂销售;(4)运输与储存;(5)销售与消费。
三、追溯信息管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记录以下追溯信息:(1)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等;(2)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环节的控制参数、生产日期、班次、操作人员等;(3)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检验报告、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4)运输、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运输工具、储存场所等信息;(5)销售与消费环节的销售日期、销售数量、消费者反馈等。
2. 追溯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自食品生产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施与监管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对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管,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和公开。
五、法律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建立或未按规定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2. 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追溯信息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纳入食品安全不良记录名单。
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食品公司食品安全追溯与问题处理规定
食品公司食品安全追溯与问题处理规定一、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公司作为生产和销售食品的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
以下是针对食品安全追溯的相关规定及问题处理原则。
1.1 追溯体系建设原则(1)全程追溯:食品公司应在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的全过程中建立追溯体系,确保从原料采购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追溯。
(2)信息公开:食品公司应将追溯信息公开,提供给消费者和监管机构查询使用,以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和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监督能力。
(3)技术支持:食品公司应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条码、二维码等技术,建立可追溯信息数据库,提高追溯的准确性和效率。
1.2 追溯体系建设要求(1)原料采购:食品公司应与供应商签订合格供应协议,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审核,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并记录原料的来源、批次等信息。
(2)生产加工:食品公司应建立规范的生产加工流程,并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和操作人员。
(3)储存运输:食品公司应确保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设立适当的储存条件、温度监控和运输记录。
(4)销售环节:食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记录销售渠道和销售信息,以便追溯产品的销售去向和最终消费者。
二、问题处理措施食品公司在追溯过程中,可能会发现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包括原料质量问题、生产环节问题、储存运输问题等。
以下是针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措施。
2.1 原料质量问题食品公司在原料采购过程中,如果发现原料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使用有问题的原料,并追溯原料来源,尽快找出原料质量问题的原因。
(2)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必要时暂停合作。
(3)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
2.2 生产环节问题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公司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生产,暂停有问题的产品的流通,以防止进一步传播。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目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从生产、加工、销售到消费的全过程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三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构成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包括食品标识、记录、查询、报告等环节,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企业,以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责任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第五条食品标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规格等基本信息,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持久。
第六条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当具备查询功能,消费者、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标识码查询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
第八条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第九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投入,支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效能。
第十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制度内容旨在确保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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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所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企业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管的企业。
本规定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适用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自制食品;不适用餐饮企业销售非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行为,可参照本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工作目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三、基本原则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企业建立。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应当作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履行追溯责任。
二是部门指导。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指导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三是分类实施。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多、工艺差别大、规模水平参差不齐,既要坚持基本原则,也要注重结合食品行业发展实际,分类实施,逐步推进,讲究实效,防止“一刀切”。
四是统筹协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注重同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协调,促使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有效衔接。
四、追溯信息内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记录全程质量安全信息。
(一)生产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1.产品信息。
企业应当记录生产的食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标准内容、配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
情况发生变化时,记录变化的时间和内容等信息。
应当将使用的食品标签实物同时存档。
2.原辅材料信息。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确保记录内容上溯原辅材料前一直接来源和产品后续直接接收者,鼓励最大限度将追溯链条向上游原辅材料供应及下游产品销售环节延伸。
3.生产信息。
企业应当记录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信息。
主要包括:一是原辅材料入库、贮存、出库、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二是生产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三是成品入库、贮存、出库、销售等相关信息;四是生产过程检验相关信息,主要有产品的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等内容,包括原始检验数据并保存检验报告;五是出厂产品相关信息,包括出厂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单、销售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
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别食品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等,确定需要记录的具体信息内容,作为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规范,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企业对相关内容调整时,应记录调整的相关情况。
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当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
4.销售信息。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5.设备信息。
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设备的材质、采购、设计、安装、使用、监测、控制、清洗、消毒及维护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备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6.设施信息。
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的设施信息,包括原辅材料贮存车间、预处理车间(根据工艺有无单设或不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根据工艺有无单设或不设)、成品库、检验室、供水、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存放、通风、照明、仓储、温控等设施基本信息,相关的管理、使用、维修及变化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施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7.人员信息。
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人员的培训、资质、上岗、编组、在班、健康等情况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履职信息关联,符合相关规定。
明确人员各自职责,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原辅材料采购、技术工艺、生产操作、检验、贮存等不同岗位、不同环节,切实将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记录履职情况。
根据不同类别食品生产企业特点,确定关键岗位,重点记录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8.召回信息。
企业应当建立召回记录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来源、发生召回原因、召回情况、后续整改方案、控制风险和危害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9.销毁信息。
企业应当建立召回食品处理工作机制,记录对召回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等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督的,还应当记录相关监管人员基本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企业可依法采取补救措施、继续销售的,应当记录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10.投诉信息。
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诉,如实记录相关食品安全、处置情况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销售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1.进货信息。
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食品的产地、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名称、数量、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2.贮存信息。
企业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规定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实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贮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当记录贮存过程的相关信息。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产地、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销售信息。
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产地、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标明食品的产地、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及散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散装食品来自不同的预包装食品混合而成,应当记录混合品种及比例等情况。
(三)餐饮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1.进货信息。
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如实记录原料的产地、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2.贮存信息。
企业应当按规定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记录的运输、贮存、交接环节等基本信息1.运输信息。
包括由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相关的运输企业,或其他负责食品、食用农产品运输企业的运输行为。
企业应当建立运输记录管理制度,记录运输相关信息,包括运输产品的产地、名称、数量、批次、交通工具、运输时间、运输人员及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双方交接情况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运输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运输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
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运输的,还应当记录运输过程的相关信息。
2.贮存信息。
包括由食品生产企业异地贮存采购的原辅材料和成品,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异地贮存采购的产品,餐饮企业异地贮存采购的产品,相关的贮存企业,或其他负责食品、食用农产品贮存企业的贮存行为。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贮存记录管理制度,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包括贮存产品的产地、名称、数量、批次、入库、出库、仓库管理、双方交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保障食品安全贮存要求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贮存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
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当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
3.交接信息。
交接环节是指食品、食用农产品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交付接收过程。
应当保证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即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有效衔接,并保存相关凭证。
交接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一进一出,即不论物权归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需记录一进一出交接信息。
应当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要求记录的信息基础上,记录交接的时间、地点、人员、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信息,保证食品、食用农产品在不同主体间流转有序,确保食品安全,并保存相关凭证。
4.其他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企业应当记录的设备、设施、人员、召回、销毁、投诉等信息,参照前述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内容,如实记录、保存。
五、信息记录、保存和衔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记录与保存,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信息链条的衔接是根本保障。
(一)信息记录。
一是有效。
记录的信息应当全面反映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实际情况。
企业应当根据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生产经营的特点和信息采集记录技术的发展水平,科学设定信息的采集点、采集数据、采集频率、采集方法、建立追溯平台形式等要求。
防止发生问题后,应当记录的信息没有记录、记录的信息无法使用或记录的频率过低等,导致无法查清问题原因的现象。
信息应当形成闭环,前后衔接,环环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