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行为
行政合同的常见形式及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行政合同的常见形式及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一、行政合同的常见形式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之间订立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合同。
根据不同的行政管理领域和内容,行政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常见形式:1.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机关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商品或服务采购的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涉及政府采购程序、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方面的约定。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政府机关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条件、使用期限、使用方式、出让金等。
3. 行政许可合同:行政许可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申请人之间就特定行政许可事项达成的协议。
合同内容包括许可条件、许可期限、许可范围、许可费用等。
4. 行政执法合同:行政执法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被处罚单位或个人之间就行政执法行为达成的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处罚依据、申诉程序等。
5. 政府补贴合同:政府补贴合同是指政府机关与受益单位之间就政府补贴事项达成的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补贴金额、补贴条件、补贴期限等。
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尽管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都是合同的一种,但它们在性质、主体、目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1. 性质不同: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合同,具有行政管理性质;而民事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涉及民事权益的调整。
2. 主体不同:行政合同的一方通常是行政机关,另一方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而民事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目的不同: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保障公共利益;而民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4. 法律地位不同:行政合同受行政法的调整和监督,行政机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相应的行政权力;而民事合同受民法的调整,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5. 强制性不同:行政合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行政机关有权利和义务对合同当事人进行监督和管理;而民事合同一般是自愿订立的,当事人享有合同自由的原则。
行政合同是一种什么行为
行政合同是一种什么行为引言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行政合同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行政合同的定义、特点以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定义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另一相对方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达成的合意,即为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
特点1. 一方为行政机关行政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备行政职权的机关,以行使其作为公共权力的特殊地位,代表国家或地方行政机构参与合同的签订。
这使得行政合同与普通的民事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
2. 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
一旦签订,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义务,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共利益为目的行政合同的签订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目的,体现了行政机关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行政合同的内容通常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范围内的事务,如土地使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
4. 受到法律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行政合同受到法律的监督。
行政机关在签订和履行行政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原则和法律规定。
行政合同的应用行政合同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行政合同案例:1.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行政机关可以与个人或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划转给使用方,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
2.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机关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常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透明,并保证政府资源的合理利用。
3. 合作开发协议行政机关与投资方、开发商等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一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
4. 行政罚款决定书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常与违法方签订行政罚款决定书,明确违法行为及其责任,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行政合同适用法律依据(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或者管理公共事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某项事务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我国,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将探讨行政合同适用法律依据,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行政合同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中对行政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合同是一种合同,应当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2)行政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
(3)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合同法》关于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如全面履行、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行政法》是我国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中对行政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管理公共事务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协议。
(2)行政合同具有行政性质,其签订、履行和解除应当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等。
(3)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调整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中对行政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合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合同的审查范围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等。
(3)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行政机关履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是我国调整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中对行政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合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的行政合同行为是什么
⾏政机关的⾏政合同⾏为是什么
⾏政机关的⾏政合同⾏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现在还没有纳⼊⾏政诉讼的轨道,⾏政机关的⾏政合同⾏为是什么?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政机关的⾏政合同⾏为是什么
⾏政合同,指⾏政主体为了⾏使⾏政职能,实现某⼀⾏政管理⽬的,与公民、法⼈或者其它组织通过协商的⽅式,在意思表⽰⼀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
虽然,在表象上看来是双⽅合意,但事实上,⾏政合同的⾏政主体⽅拥有很⼤的特权使之与⼀般的合同区分开来。
从⾏政合同签订的主体看,⼀⽅肯定是⾏政主体,双⽅的意思表⽰⼀致有很⼤程度上受限于⾏政主体意思;履⾏⾏政合同也具有具体⾏政⾏为的特征,⾏政主体在合同的履⾏过程中,有很⼤的特权,“⾏政合同的履⾏是⾏政主体⾏使国家管理权的⼀种具体⾏政⾏为。
”⽽履⾏合同的最终⽬的是实现⾏政⽬的的需要。
在⾏政合同履⾏的过程中,由于⾏政主体拥有较多的特权,可能会侵害到合同相对⽅的权益或者滥⽤⾏政优益权,有权利就有救济,因此,为相对⼈提供最终的司法救济就是必要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四条【合同的定义和⾝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有关该⾝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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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合同是具体行政行为吗合同范本标题,行政合同的法律定义和范本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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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之间就特定行政事务达成的协议。
这类合同通常涉及政府采购、土地征收、行政许可、行政补偿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行政法律属性。
在撰写行政合同范本时,需要特别关注行政法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合同中应包括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同时,还需考虑行政法律程序和程序保障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合同,我将根据您的需求提供相应的范本示例,并解释每一条款的法律意义和适用情况。
无论是政府采购合同、土地征收协议还是行政许可协议,我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范本示例,确保您的合同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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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案例
行政合同的案例
案例一:公司与员工签订的行政合同。
合同约定了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试用期、薪资待遇、福利等。
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案例二:政府与供应商签订的行政合同。
合同约定了供应商向政府提供服务或产品的具体内容、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以及履行期限等条款。
合同规定了供应商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责任分配。
案例三:政府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行政合同。
合同约定了建筑公司承担的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工期、成本、质量要求等。
合同规定了建筑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建设项目的风险分担。
案例四:学校与食堂承包商签订的行政合同。
合同约定了食堂承包商提供学校食堂服务的具体内容、餐饮标准、价格、支付方式等。
合同规定了学校和食堂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食堂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案例五:政府与咨询公司签订的行政合同。
合同约定了咨询公司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方法、时间、报酬等。
合同规定了咨询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咨询成果的权益保护。
这些案例展示了行政合同在不同领域和不同主体之间的具体应
用,从而保障了各方的权益和规范了双方的行为。
行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合同_法律规定(3篇)
一、引言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协议。
行政合同在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行政合同的法律规定出发,探讨其概念、特征、种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二、行政合同的法律规定1. 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行政相对人依法订立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协议。
2. 特征(1)行政性:行政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职能。
(2)法律性:行政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3)目的性:行政合同旨在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
(4)协商性:行政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3. 种类行政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行政委托合同:行政主体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部分事项委托给其他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人办理。
(2)行政采购合同:行政主体为满足自身行政需要,与供应商订立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
(3)行政承包合同:行政主体将其建设项目或工程承包给其他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人。
(4)行政特许合同:行政主体授予行政相对人特定权利或义务的合同。
行政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合同的订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3)诚实信用原则:行政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 履行行政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行政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协作履行原则:行政合同当事人应当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
(3)诚实信用原则:行政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合同的履行。
6. 变更、解除行政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合同行为
行政合同行为什么是行政合同行为行政合同行为是指政府部门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法定关系,包括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出售、承包经营等一系列行政行为。
与民间合同行为不同的是,行政合同行为主要由政府部门发起并进行,也就是说,政府在行政合同行为中扮演着领导、管理和监督的角色。
行政合同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政府部门为合同的实施方,并享有主导权;2.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合同实施需要满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要求;4.行政合同行为的违约后果具有特殊性,会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
行政合同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合同标的和性质,行政合同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国有资产交易类1.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政府部门将国有资产转让给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2.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政府部门将国有资产出租给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
政府采购类1.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购买商品、服务或工程;2.特许经营合同:政府部门将特定领域的项目授权给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
承包经营类1.承包经营合同:政府部门将经营城市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的项目授权给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经营;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政府部门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实现建设工程的施工、交付与验收。
行政合同行为的缺陷和完善在行政合同行为的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制度不够完善,具体规定有待改进;2.政府主导权过于强大,可能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3.合同执行不力,可能导致公共利益损失。
为了完善行政合同行为制度,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立健全行政合同法律制度,明确行政合同的基本准则和程序要求;2.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管,确保公共权益的实现;3.推动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结语行政合同行为是政府部门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不仅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群众利益,也给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行政合同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合同是具体行政行为吗合同范本标题,行政合同的法律解释和范本示例。
在法律上,行政合同是指由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行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涉及到行政行为,但并不等同于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通常涉及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方面。
以下是一个行政合同的范本示例,仅供参考:
行政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甲方,【行政机关名称】。
地址,【地址】。
乙方,【对方名称】。
地址,【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具体行政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具体行政事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具体行政事项】,并保证服务质量。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具体行政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四条服务报酬。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和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和修改,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律
师或法律顾问。
行政合同的常见形式及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行政合同的常见形式及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一、引言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之间为了行使行政职权、实现行政目标而订立的合同。
与之相对的是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合同的常见形式以及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二、行政合同的常见形式1.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是指政府机关与供应商或承包商之间为了满足政府机关的采购需求而订立的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通常涉及到政府采购的商品、工程或服务的供应、承包、运输、维修等方面的内容。
2. 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合同: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合同是指政府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了合作开展特定项目或实现特定目标而订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涉及到资金支持、技术支持、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内容。
3. 行政许可合同:行政许可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申请行政许可的个人或组织之间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行政许可程序而订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涉及到行政许可的条件、期限、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4. 行政执法合同:行政执法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被行政执法对象之间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而订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涉及到行政执法的程序、方式、限制等方面的内容。
5. 行政服务合同:行政服务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个人或组织之间为了提供特定行政服务而订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涉及到行政服务的内容、标准、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1. 缔约主体不同:行政合同的一方是行政机关,另一方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等;而民事合同的缔约主体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缔约目的不同:行政合同的目的是行使行政职权、实现行政目标;而民事合同的目的是满足各方的经济利益、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
3. 约束力不同:行政合同具有公法性质,受行政法律法规的约束,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而民事合同具有私法性质,受民法的约束,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变更或解除合同。
4. 程序要求不同:行政合同的订立、履行等程序通常需要符合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行政审批、公示等程序;而民事合同的订立、履行等程序相对灵活,主要依据民法的规定。
法律行为分类
法律行为分类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与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行政法律行为两个方面。
根据其特性和性质的不同,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是市民或组织为了实现自己的意愿和权益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根据其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合同行为: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两个或多个主体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约定。
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无偿合同包括赠与合同、借物合同等。
2. 不当得利行为:不当得利行为是指因法定的不当原因而获得的利益。
例如,因他人疏忽而无故得到钱财或其他财产的情况,此时法律规定该人应当归还其获得的利益。
3. 不当侵害行为:不当侵害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权行为、欺诈行为、非法占有行为等。
例如,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或者使用虚假信息欺骗他人的行为。
4. 成立人身权利的行为:成立人身权利的行为是指涉及个人自由、人权、人格权等方面的行为,例如婚姻登记、离婚协议等。
这些行为对人的自由、尊严和权益具有重要保护作用。
其次,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行为,包括处理处分、行政罚款、行政拘留、行政强制等。
2. 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裁决行为是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对特定问题进行决定的行为,这些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例如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
3. 行政合同行为:行政合同行为是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与社会个体或组织之间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例如行政许可合同、行政供应合同等。
4. 行政命令行为:行政命令行为是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而作出的命令,例如紧急命令、立法中的行政命令等。
最后,法律行为的分类是为了便于理解和处理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并为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依据和指导。
行政合同属于行政行为吗6篇
行政合同属于行政行为吗6篇篇1一、引言在行政法领域,行政合同是否属于行政行为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明确行政合同的性质及其在法律上的定位。
二、行政合同的定义与特征行政合同,顾名思义,是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点在于,一方面,行政合同涉及的是公法领域,即国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行政合同具有双方性,即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
三、行政行为的定义与分类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特定对象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根据行为性质的不同,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而抽象行政行为则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
1. 单方性与双方性:从定义上看,行政行为通常是单方性的,即行政机关单方作出决定,相对人必须遵守。
而行政合同则是双方性的,涉及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从这一角度看,行政合同并不属于典型的行政行为。
2. 具体性与抽象性:在行政行为的分类中,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而抽象行政行为则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
行政合同通常针对特定对象,因此更接近于具体行政行为。
然而,由于行政合同涉及的是权利义务关系,而非单方性的决定,因此其性质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所不同。
3. 法律后果: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即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对相对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而行政合同虽然也涉及权利义务关系,但其法律后果并非强制性的,而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约定。
因此,从法律后果上看,行政合同并不属于典型的行政行为。
五、结论综上所述,虽然行政合同在某些方面与行政行为有相似之处,如都涉及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等。
但由于其在性质上更接近于民事行为(如双方性、具体性等),因此可以认为行政合同并不属于典型的行政行为。
这一观点在学界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
第六章 行政合同
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第六章行政合同第一节行政合同概述一、概念与特征(一)概念: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相对人经过协商,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典型的双方行政行为。
如某政府与农民签订的征购棉花、粮食的合同;某科研所与市科技局签订的科研合同。
(二)特征:1、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2、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3、双方意思表示一致;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享有行政优益权;(监督指导权,如订货合同中派员到生产地监督;强制决定权,强制措施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权,不能变更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条款)5、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
对特征的把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A、法定性:1、行政主体运用行政合同来处理,不适用于行政行为方式处理的行政事务;2、行政优益权必须依法行使,依法行政原则。
3、当法律规定不明确时,行政主体基于裁量权订立的行政合同,其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目的。
B、合意性:1、相对人对合同订立,合同的内容存在选择权(合同自由原理)2、妥协性,相对方有权提出修改建议。
C、公益优先原则:行政主体认为行政合同的继续履行将产生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则单方面变更或解除;行政主体监督权,必要时可对相对人采取强制措施;相对人可依法复议或诉讼;作为变更或解除合同理由的公共利益内涵最终确定权不在行政主体,而在于法律的规定和法院依法律原则、精神所作的解释。
注意: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而民事合同的主体则不包括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而民事合同订立的目的是为了当事人自身的经济利益(3)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完全平等,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4)行政合同纠纷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而民事合同纠纷通过民法途径解决,由民事审判庭审理。
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吗
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吗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协议。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行政合同的内容涉及行政管理事务,如土地出让、公共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等。
3. 行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行政机关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
4. 行政合同的履行受到行政法律规范的约束,违反合同可能导致行政责任。
行政合同虽然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如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等,但它与民事合同有本质区别。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原则达成的协议,而行政合同则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方式。
行政合同不是行政行为,而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达成的一种特殊协议。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事项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命令。
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性、强制性和法律效力。
行政合同与行政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
1. 行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作出的决定。
2. 行政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而行政行为的执行由行政机关强制实施。
3. 行政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而行政行为的撤销由行政机关单方决定。
总之,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达成的一种特殊协议,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但与民事合同有本质区别。
行政合同不是行政行为,而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方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章行政合同
四、行政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行政合同的变更 (二)行政合同的解除 (三)行政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 (四)行政合同变更、解除的法律后果 (五)行政合同的终止
课堂讨论案例:
【案情简介】
乔某从外地到某县承包鱼塘。由于以往该县社会治安不 太好,敲诈、哄抢承包户的案件屡有发生。为维护正常 的经济秩序,特别是留住外地来本县投资的客商,发展 本地经济,该县公安局与包括乔某在内的厂商、承包户 签订了治安承诺协议。其中约定如果发生敲诈、哄抢案 件,造成厂商、承包户损失的,由公安局按照实际损失赔 偿;同时也规定了厂商、承包户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方面 的责任。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乔某承包的鱼塘遭人哄抢, 经济损失较为严重。乔某要求某县公安局按照治安协议 给予赔偿,遭到公安局的拒绝。为此,乔某向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行政机关 相对人
权利 义务 权利 义务
选择相对方的权利 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 单方变更和解除合同权 制裁权 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 兑现为相对人履行合同提供的优惠 特权行为的补偿义务 损害赔偿 支付报酬 取得报酬权 取得优惠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损失补偿请求权 不可预见的困难补偿权 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 接受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査和指挥的义务
第十章 行政合同
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 第二节 行政合同行为
本章重点提示:
1.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合同的性质。 3.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行政合同的含义
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 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所达 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的特征
三、行政合同的种类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 3.公用征收补偿合同 4.国家科研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6.国家订购合同 7.公共工程承包合同 8.计划生育合同
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合同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合同性体现在哪些方面1、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签约主体上看,一方当事人必定是国家行政主体。
一般情况下在行政合同中,一方是从事行政管理、执行公务的行政主体,另一方是行政管理相对人。
其次,从签订合同的目的上看,签订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或占支配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是为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
第三,从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来看,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一方拥有行政优益权。
一般而言,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权利义务关系是对等的,双方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而在行政合同中,由于行政合同是以实现行政管理为目的而订立的,故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不仅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具有行政管理者的身份。
作为管理者,行政主体拥有行政优益权,例如行政机关享有监督合同履行的权力,对履行过程中相对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在一定条件下,对相对人的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相对人行使制裁权。
2、行政合同的合同性体现在:首先,行政合同是一个双方行为,它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这是行政合同区别于其他行政行为的最明显的特征。
一般的行政行为只需行政主体一方做出决定就可形成,而行政合同则不然,它具有一般合同的基本属性,即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方可成立。
其次,行政合同需要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
行政相对人一方对于合同是否订立、合同内容拥有一定的选择权。
这也是契约自由原则在行政合同中的体现。
第三,它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即行政合同的内容具有可妥协性。
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行为,以国家的强制执行力为直接后盾。
行政合同虽然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要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由于行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所以行政主体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相对一方做出一些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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