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单位合同,是指县各地、县各地各部门和乡镇各地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商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

主要包括下列类型:(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二)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建设、养护、租赁、承包、托管、担保、买卖、出借等合同;(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四)合作开发、拆迁改造合同;(五)各种投融资、借款合同;(六)行政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七)行政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各地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行政单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行政单位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调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

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起草。

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

(四)审查。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

(五)签订。

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签订,并加盖行政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订立行政单位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一)超越行政单位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财政部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财政部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a.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① 合同的签署是基于双方共同的利益和合作意向。

② 通过合同的明确约定,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

③ 促进双方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增强合作效果。

④ 明确各自的责任,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b. 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保护双方权益。

① 各条款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② 合同条款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避免模糊表述。

③ 明确违约责任,确保在违约发生时有据可依。

④ 定期评估合同执行情况,以便及时调整与改进。

c. 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与效果评估。

① 定义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期望成果。

② 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节点与进度要求。

③ 制定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与反馈。

④ 促进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a.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 甲方有权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② 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③ 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支持与资源,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④ 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密切沟通,及时反馈问题与意见。

b.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 乙方有权获取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支持。

②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③ 乙方有义务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与汇报。

④ 乙方应对甲方的反馈意见积极响应并进行调整。

c. 双方的共同义务。

① 双方应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遵守合同约定。

② 双方应积极沟通,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③ 共同定期召开会议,评估项目进展与效果。

④ 共同维护项目的保密性,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条保密条款a. 保密信息的范围。

①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数据、技术资料等均为保密信息。

② 各方需确保所有接触到的保密信息不被外泄。

③ 除法律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2.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行政单位与他人或其他单位之间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通过互相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来达到一定目的的书面协议。

3. 合同的签订3.1 合同的必要条件合同的签订应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平等。

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符合行政单位的法定权限和实际需要。

3.2 合同的签署人行政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合同的签署工作。

合同签署人应当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经过授权的行政责任人。

3.3 合同的书面形式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包括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

纸质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保留在合同档案中。

电子合同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合法、安全的电子签名方式。

4. 合同的履行4.1 履行义务的内容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条件下履行各自的义务。

4.2 履行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合同履行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4.3 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后果如果行政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受损方进行补偿。

合同受损方可以依法要求行政单位进行违约金的支付或解除合同。

5.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和确认。

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5.2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在解除合,应将解除合同的原因以及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

6. 合同的归档与保存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归档与保存进行规范。

合同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查性。

7. 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活动。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资金支付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和跟踪等工作,并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第九条法制部门或者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归档、保管和查询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经济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本单位的内部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十三条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金额较大、涉及重要事项或者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合同起草应当由业务部门负责,合同文本应当准确表达合同双方的意愿和要求,语言规范、严谨。

第十五条合同谈判应当由业务部门组织,必要时可以邀请财务、法制等部门参加。

谈判过程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谈判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合同订立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与审批第十七条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等。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率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明确、程序规范、履行到位。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当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单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职责、程序等。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原因、过程、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第五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责任主体等。

第六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合同内容进行保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版行政单位合同签订及履行监管办法

2024版行政单位合同签订及履行监管办法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行政单位合同签订及履行监管办法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合同签订1.1 签订主体1.2 签订程序1.3 签订时间2. 第二条合同履行2.1 履行责任2.2 履行期限2.3 履行地点3. 第三条合同监管3.1 监管主体3.2 监管方式3.3 监管内容4. 第四条合同变更4.1 变更条件4.2 变更程序4.3 变更通知5. 第五条合同解除5.1 解除条件5.2 解除程序5.3 解除后的责任处理6.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情形6.2 违约责任承担6.3 违约纠纷解决方式7.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范围7.2 争议解决方式7.3 争议解决机构8. 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保密义务9.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失效和续签9.1 生效条件9.2 失效条件9.3 续签程序10. 第十条合同的附件10.1 附件内容10.2 附件的有效性10.3 附件的修改和补充11. 第十一条合同用语解释11.1 合同用语解释权归属11.2 合同用语解释的具体规定12.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12.2 法律法规的变更影响13.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其他约定的内容13.2 其他约定的变更和解除14.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4.1 签署时间和地点14.2 签署人和代表14.3 签署后的合同副本管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签订1.1 签订主体1.1.1 本合同签订主体为甲方(行政单位)和乙方(合同相对方)。

1.1.2 甲方为行政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活动。

1.1.3 乙方为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签订程序1.2.1 甲方根据合同签订的需要,向乙方发出签订意向。

1.2.2 乙方收到甲方签订意向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甲方。

2024年-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行政单位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监督,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是合同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审计、财务、法务、业务等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共同参与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第三章合同管理程序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制定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合同起草应当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期限、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合同审核应当由法务部门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合同签订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进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四章合同管理监督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监督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监督的责任和程序。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6篇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6篇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保障行政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行政单位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行政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行政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行政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不得欺诈他人。

第七条:行政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稳定性和可变性,确保合同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第八条:行政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行政单位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行政单位在履行合同时,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应当及时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在履行合同时,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合同的清晰和有序。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在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在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过程中,如因过错导致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行为,加强合同的签署、履行和监督管理,保护行政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的签署行政单位在签署合同前,应进行严格的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经有关法定程序的批准。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1. 行政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合同对方的合法权益。

2. 若行政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阻碍合同履行的情况,应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行政单位与合同对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合同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行政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合同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监督管理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署、履行和变更解除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合同纠纷的解决1. 行政单位与合同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时,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行政单位与合同对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责任追究1. 行政单位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合同对方对行政单位的合同管理不满意,可以向行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八条: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止现行的相关规定和规章。

以上是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共计1500字。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的履行和执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第三条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信用的原则,依法行政,加强风险管控。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责任和流程。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的培训和信息交流,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重视合同的档案管理,保护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定期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自查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第九条行政单位合同管理涉及的争议应依法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备案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建立统一的合同签订流程和规范的合同格式。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前行政单位应对合同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调查,确保签订的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合同备案制度,对重要合同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及时向签订方提供合同签订、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书。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方式和地点履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行政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并保证合同约定的权益。

第十六条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七条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行政单位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或进行合同变更。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合同履行档案,记录合同履行的情况和相关证据。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九条合同变更应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合同解除应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除手续。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各方应当平等自愿地达成合同,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他人签订合同。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公平竞争原则:合同各方应当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立项: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单位提出合同立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合同签订工作。

(二)合同起草: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起草合同文本。

(三)合同审核: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审核,法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合同文本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合同审批: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审核后的合同文本提交给本单位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单位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本单位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进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履行台账,及时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条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对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三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签订的合同及时归档,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第十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对合同进行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履约效率,保护行政事业单位和合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签订和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经济合同管理。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经济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合同项目和范围;(二)确定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三)确定合同的价格、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四)明确合同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五)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六)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保证合同的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合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更换。

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并按规定对款项进行核算和结算。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合同履行台账,记录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跟踪合同履行进度。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九条合同未履行前,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应按照以下情形进行:(一)合同期满或者完成合同目的;(二)合同主体消失或者失去相应的经营资格;(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和合同相关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争议应依法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对合同违约行为的预防机制,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附件:1. 范本合同2. 合同履行台账法律名词及注释:1. 经济合同:即涉及经济利益的合同,包括各类购销合同、承揽合同等。

2. 履行期限: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限制。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多场景)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多场景)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适用于本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派出机构、授权的组织等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等活动。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行政事业单位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二)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三)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活动;(四)处理合同纠纷和违约行为;(五)负责合同档案的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六)组织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第五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合同管理培训。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一)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合同签订申请,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二)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签订申请进行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提出审核意见;(三)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四)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合同管理机构审批;(五)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批,同意签订的,报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六)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对方正式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第八条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符合合同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2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2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加强合同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进行招标、拍卖、谈判等竞争性程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

没有国家统一示范文本的,可以使用行业推荐的示范文本。

自行制定合同文本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合同对方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办理合同约定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确需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三)服务合同;(四)租赁合同;(五)劳动合同;(六)其他合同。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一)有明确、合法的目的;(二)有明确的合同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四)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五)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一)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三)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四)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八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应当载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单位进行。

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应当刻制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字样和编码,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备案。

(一)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合同签订建议,报单位领导审批;(二)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合同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报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四)合同文本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五)签订后的合同报单位财务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监督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强化合同约束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单位与合同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合同管理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合同管理权,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审批合同应依法授权,合同委托代理、委托审批的权限应当明确。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审批第五条行政单位签订合同,应明确公平、自愿、合法等原则,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第六条合同需符合行政单位发展战略、内部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流程要求。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及时提供合同签订所需的备案材料,及时形成备案资料,保留相关备查凭证。

第八条重大合同事项应报行政单位领导审批,并记录相关审批意见。

合同事项涉及国家安全、重大财政收支等,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合同审批流程,规定各类合同需要的审批权限。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条合同生效后,行政单位应妥善保管合同,确保合同的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积极主动与合同方沟通,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落实监督责任,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的,行政单位应严格保密,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现有违法行为,行政单位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六条行政单位与合同方因业务需要,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当依法办理,履行过程中应记录变更理由和结果。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与合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除事项应当明确。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九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行政单位与合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和质量,保障行政单位合同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制度1. 合同立项行政单位在有合同需求的情况下,应当根据需求提出合同立项申请。

合同立项申请应包括合同类型、合同对象、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期限等基本内容,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立项。

2.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应根据行政单位的需要,选择适当的签订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价等,并按照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签订。

3. 合同履行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履行管理制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3.1 履约保证金行政单位可以要求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

3.2 履行监督行政单位应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

3.3 支付管理行政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3.4 变更管理如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当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变更手续。

4. 合同评估行政单位应定期对已履行的合同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结果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行政单位下一阶段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

5. 合同备案行政单位应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备案内容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文件、合同履行情况等。

6. 合同争议解决如发生合同争议,行政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四、监督管理机制1. 内部监督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合同管理监督机制,明确责任人,并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外部监督行政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还应接受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五、违约处理行政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情况,应依法依规进行违约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派出机构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定义本管理制度中所述“合同”,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建立的平等、自愿、合法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管理制度中所述“业务部门”,是指承担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的部门。

第四条基本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的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程序业务部门在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订立合同。

第六条合同内容合同应将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货物或者服务的品种、数量、价款等条款约定明确,并在合同签订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合同备案业务部门应当将签订的合同及时归档备案,并按照规定报送上级机关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履行情况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按照合同履行要求及时履行合同的约定。

第九条合同效力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经有关机关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或撤销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者撤销合同。

2.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情形的,有关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解除或者撤销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业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追究违约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监督部门监督合同履行的部门,应当监督业务部门及时履行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举报制度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举报。

第十五条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定期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生效时间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事业单位所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在行政管理、购买服务以及其他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项目合作合同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下列类型:
(一)除政府采购外的行政管理合同;
(二)购买服务合同;
(三)其他行政机关合同。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审查的重点: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合同签订方式;合同变更问题;合同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条款;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办公室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论证,提供论证意见。

(二)办公室、各业务股室按照各自职能,履行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

(三)承办股(室)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以及履行等事宜。

第六条订立合同的程序:
(一)调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

合同标的额度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分管领导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起草。

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订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
(四)审查。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先由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进行风险评估。

重大事项,应当经办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五)签订。

合同文本应当由局主要领导或者受其委托的分管领导签订,并加盖局行政公章。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第七条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订立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超越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二)违反规定以机关名义提供担保或参与经商办企业;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第九条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应当就有关保密条款作出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的秘密措施。

第十条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优先选择****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的,承办股(室)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承办股(室)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采取措施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
(一)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五)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第十三条存档。

合同承办股(室)应当在合同生效10 个工作日内
将合同文本草拟稿、生效合同文本、办公室审查意见、会议研究情况等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相关材料立案归档,并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规定。

第十四条签订重大合同时,承办股(室)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一)备案报告;
(二)备案说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书文本复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制件;
(五)会议纪要等与合同有关文件材料复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体标准,按县政府法制机构通知执行。

第十五条各股(室)应当每年将本股(室)承办的生效合同目录,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处理等情况形成专题文字材料报送办公室。

第十六条各股(室)应当每2 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合同清理结果报送办公室。

第十七条承办股(室)在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清理、报告等落实情况被依法行政考核扣分的,视情取消先进股(室)评选资格或按相应比例扣分。

第十八条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处理
中,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