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技术服务协议(无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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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乙方: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是广东省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申报系统”)的开发维护与支持服务单位,甲方为了更好的帮助乙方使用电子申报系统,向乙方提供增值产品与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的电子申报携税宝(无忧版)一年的增值产品与服务,赠送携税宝一个,价格为600元。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交费后一年内可享受的增值产品与服务内容包括:
1、携税宝产品维护:携税宝软件一年使用权,非人为损坏情况下,乙方可凭原携税宝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包换服务;
2、发票认证系统:甲方向乙方提供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信息扫描采集和认证系统;
3、申报工具箱:甲方向乙方提供申报工具箱软件,申报工具箱包括票证易导通模块、报表导出模块;
4、第三方集成:甲方向乙方开放第三方集成端口。
5、验票通:甲方向乙方提供普通发票的一站式发票查验系统。
6、升级服务:甲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以保障乙方的软件功能正常;
7、资讯服务:甲方向乙方推送最新中央和本地的税局公告、政策法规、解读与辅导;
8、服务网站:甲方向乙方提供软件帮助、常见问题、升级培训、使用技巧等辅导服务;
9、电话咨询服务: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热线40071-12366的VIP通道(服务时间:征期内周一至周日8:30-20:30
非征期工作日的8:30-17:30)与本地服务网点电话服务;
10、远程服务:甲方通过互联网向乙方提供远程咨询与远程协助服务支持;
11、网点服务:甲方在税友服务中心提供现场服务,解决乙方问题。
12、上门服务:对于乙方远程无法解决的问题,甲方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13、二次培训服务:乙方通过预约享受软件操作或其他专题的培训服务。
三、甲方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投诉电话为:40071-12315。
四、乙方对电子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所属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进行国税申报。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操作失误、数据不真实或网络传输故障引起的责任。
五、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购买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第一年的增值产品与服务到期后,如续交年度增值产品与服务费(产品与服务费为600元/年),则本协议第二条所列13项增值产品与服务内容自动在交费期间内续延。
七、请在填写协议并加盖公章后,将第二联:服务单位留存联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A座1508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务部收邮编:510635。
甲方: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A座1508 地址:
联系电话:40071-12366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盖章)
甲方: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乙方: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是广东省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申报系统”)的开发维护与支持服务单位,甲方为了更好的帮助乙方使用电子申报系统,向乙方提供增值产品与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的电子申报携税宝(无忧版)一年的增值产品与服务,赠送携税宝一个,价格为600元。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交费后一年内可享受的增值产品与服务内容包括:
1、携税宝产品维护:携税宝软件一年使用权,非人为损坏情况下,乙方可凭原携税宝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包换服务;
2、发票认证系统:甲方向乙方提供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信息扫描采集和认证系统;
3、申报工具箱:甲方向乙方提供申报工具箱软件,申报工具箱包括票证易导通模块、报表导出模块;
4、第三方集成:甲方向乙方开放第三方集成端口。
5、验票通:甲方向乙方提供普通发票的一站式发票查验系统。
6、升级服务:甲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以保障乙方的软件功能正常;
7、资讯服务:甲方向乙方推送最新中央和本地的税局公告、政策法规、解读与辅导;
8、服务网站:甲方向乙方提供软件帮助、常见问题、升级培训、使用技巧等辅导服务;
9、电话咨询服务: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热线40071-12366的VIP通道(服务时间:征期内周一至周日8:30-20:30
非征期工作日的8:30-17:30)与本地服务网点电话服务;
10、远程服务:甲方通过互联网向乙方提供远程咨询与远程协助服务支持;
11、网点服务:甲方在税友服务中心提供现场服务,解决乙方问题。
12、上门服务:对于乙方远程无法解决的问题,甲方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13、二次培训服务:乙方通过预约享受软件操作或其他专题的培训服务。
三、甲方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投诉电话为:40071-12315。
四、乙方对电子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所属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进行国税申报。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操作失误、数据不真实或网络传输故障引起的责任。
五、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购买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第一年的增值产品与服务到期后,如续交年度增值产品与服务费(产品与服务费为600元/年),则本协议第二条所列13项增值产品与服务内容自动在交费期间内续延。
七、请在填写协议并加盖公章后,将第二联:服务单位留存联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A座1508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务部收邮编:510635。
甲方: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乙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A座1508 地址:
联系电话:40071-12366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