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08—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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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市域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5)
第二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5)
第三节城乡统筹发展 (7)
第四节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9)
第五节重点城镇建设引导及建设标准 (14)
第六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 (15)
第七节城镇密集区建设引导 (16)
第八节市域交通规划 (18)
第九节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20)
第十节大型基础设施的衔接与共享 (22)
第十一节生态建设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3)
第十二节风景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27)
第十三节旅游规划 (28)
第十四节实施规划的措施 (29)
第四章城市规划区规划引导 (30)
第一节空间管制规划 (30)
第二节城乡协调规划 (31)
第五章中心城区规划 (34)
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职能 (34)
第二节城市规模 (35)
第三节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 (36)
第四节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38)
第五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39)
第六节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41)
第七节城市绿地规划 (42)
第八节城市景观规划 (44)
第九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46)
第十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51)
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60)
第十二节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 (62)
第十三节城市旧区改造 (67)
第十四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68)
第十五节城市远景展望 (75)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76)
第七章附则 (77)
附表一:新乡市现代化指标体系
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适应国家、河南省和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快速城市化的要求,
加强中原城市群的合作,配合国家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新乡市
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根据2006年建设部《关于新乡城市总体规
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2006]351号),编制《新乡市城市
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新乡市实施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性文件,是市域各城市、
村镇编制规划的重要依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
一切建设活动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建设部《关于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
规[2006]351号)
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报批若干规
定》的通知(豫建规园[2005]104号)
5)《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7)《中原城市群空间发展规划》
8)《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9)《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
10)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
3)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4)保护风景文化资源,突出城市特色;
5)注重城市发展的近远期结合。

第五条规划地域范围界定
1)市域:新乡市行政辖区,包括市辖四区、八县(市)、145个乡镇。

总面积为8249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指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的,由新乡规划局实施管理的区
域。

包括市区和新乡县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33平方公里。

3)市区:包括市辖的牧野区、卫滨区、红旗区、凤泉区及各乡镇、
村庄等行政辖区的范围,总面积为421.6平方公里。

4)中心城区:指本次规划的城市建成区,包括主城区和凤泉区。

5)主城区:包括老城区、东部新区和小店新城。

由中心片区、卫北
片区、铁西片区、东部新区、南部新区和小店新城6个城市片区
组成。

6)外围组团:指主城区外围的,与主城之间由生态用地隔离的集中
建设区域,包括凤泉、小冀、新乡工业园。

第六条规划期限
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七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部分条文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
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
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八条城市总体发展目标
把新乡市建设成为具有区域性中心城市职能和产业特色的制造业基
地;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生态友好的中原宜居城市;建成具有
文化特色,享有良好知名度的文明城市;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实现区域内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第九条产业发展策略
1)坚持贯彻项目带动、开放驱动、改革推动的战略,抢抓发展机遇
的同时,提高引资水平,强化优势产业的辐射力,围绕优势产业
打造产业集群。

2)加大对现有传统产业的改造力度,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提高自主
创新能力,形成新乡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
速度,使之成为新乡市21世纪的支柱产业。

3)重新认识农业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村现
代化进程。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小,
人力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的新型产业化道路。

第十条社会发展策略
1)全力促进社会公平。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促进保
障事业社会化,建立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与创业环境,建设
完善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展。

2)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
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3)提高人口素质。

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
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
人的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空间发展策略
1)加强新乡与相邻城市及中原城市群的互动,积极促进区域功能与
基础设施的连接与共享,构筑开放和协调的,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空间结构。

2)打破行政区划门槛,强化区域空间整合,优化功能配置,提高运
行效率。

3)按照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调整行政区划范围,将与城市发展直
接相关的建设活动更有效地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4)整理并挖掘新乡人文与自然生态要素的构成特色和关键性资源,
采取基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措施,处理好城市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结合城市历史和空间格局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市域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第十二条市域人口规模
至2010年,市域总人口预计达到590万人,城镇人口254万人;
至2020年,市域总人口630万人,城镇人口365 万人。

第十三条市域城镇化水平
至201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约43%;至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约
58%。

第二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十四条空间管制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土地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有效协调建设
与保护的关系,根据新乡地理资源及环境条件,将全市域划分为
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三个类型区。

第十五条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指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行为的生态培育、生态建设地
区。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
公园的核心区;湿地及城市水源涵养地、林地、行(滞)洪区;
高压走廊、通讯光缆、长途运输管线埋藏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区、文物遗址保护区等。

禁止建设区有:
1)风景名胜区:主要包括百泉、万仙山、八里沟、郭亮、南坪、
秋沟、关山、石门、宝泉水库等南太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

2)自然保护区:主要包括豫北黄河故道国家级鸟类湿地保护区、
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青龙湖湿地保护区、黄河滩
湿地保护区等。

3)森林公园:主要包括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白云寺国家级森
林公园、延津黄河故道省级森林公园、原阳博浪沙省级森林
公园、苍峪山、霖落山森林公园等。

4)城市水源涵养地:主要包括太行山水源涵养地、薄壁到张村
沿山及山区一带的水源涵养区、凤凰山水源涵养地、黄河取
水口、贾太湖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及沿线两岸绿化带、
各河湖水域的一级保护区等。

5)林地:主要包括沿黄生态林、太行山森林及其他林地覆盖范
围。

6)行(滞)洪区:主要包括共产主义渠行(滞)洪区及其他行
(滞)洪区;黄河大堤外50米。

7)重要交通通道:主要包括铁路、新郑城际轨道交通两侧各30
米;高速公路两侧各25米、国道两侧各20米、省道两侧各
15米、县道两侧各10米、乡道两侧各5米。

8)高压走廊、通讯光缆、长途运输管线埋藏区:主要包括500kv
电力线两侧各40米,220 kv电力线两侧各25米范围;通讯
光缆两侧各20米范围;输油、输气管道两侧各200米范围。

第十六条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自然条件较好的重要生态保护地区。

包括风景名胜
区和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及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二级水源保护
区、地下水源防护区。

城镇建设用地的选择应尽可能避让限制建设区,确有必要进行建
设的,应遵循保护优先、限制开发、合理引导的原则。

在限制建
设区内进行建设应科学确定开发模式、项目性质和强度,制订相
应的生态补偿措施,依据限制性要素的不同,严格遵守国家、省、
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七条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指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质条件适于进
行建设的区域,城镇发展应优先选择的地区。

在适宜建设区内进行建设要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环境的
原则,根据环境资源条件,科学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程序建设,并应符合
相关建设标准。

市域大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水利、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应优先在该区选址。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
围以内的农用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应与国土部门相互协调。

第三节城乡统筹发展
第十八条发展战略及实施途径
贯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协调、集约发展”的战略。


过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产业
向聚集区集中,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经营向规模化提升。

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工业化富裕农民,以城镇化改造农村;公
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第十九条统筹城乡基础设施
1)加快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净水厂
建设和乡村道路、电力、通信、燃气、供水、排水等基础设
施建设,扩大其覆盖范围。

改善农村生活居住环境、完善农
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服务
设施。

2)各中心城周边各镇的电力、通信、燃气、供水、排水管网规
划应在中心城总体规划中一并考虑,并与城区管网综合相协
调与衔接。

3)有条件的小城镇的道路和市政管网应在优化相关城镇区域规
划的基础上,应集中建设,联建共享。

4)分散分布的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应遵循“统筹规划、因地
制宜、合理布局、联建共享”的原则。

优化设施布局,衔接
区域相关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第二十条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
为保证各项社会服务设施的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市)、中心镇、
一般镇、乡、中心村、一般村应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社会设施,其
必设项目详见下表。

必设社会服务设施一览表
第二十一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1)引导发展城乡有机联系的产业链,带动和促成农业增效,农
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推动城乡互动。

2)提高工业返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

坚持统筹城乡经
济社会协调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

3)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提升核心城市的功能。

通过建设辐
射通道、节点城镇,增强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
力和吸引力,提高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

4)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原城市群新乡城镇
密集区建设。

加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和政策
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5)加强政府指导和引导,有效控制农村宅基地面积,逐步提高
农民居住水平和住房质量标准,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

6)发挥市场机制对城乡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

强化政府的宏观
调控、服务、法律意识,使市场牵引力与政府支持力有机结
合起来。

立足制度创新,加大改革力度,减少体制障碍,打
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支持
系统。

第四节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第二十二条城镇发展战略
实行“呼应中原城市群,城镇与产业空间一体化发展和非均衡发
展的城镇发展战略”。

集中力量培育中部城镇产业密集带,充分发
挥其区位优势及其在区域中的聚集、承接与带动作用,以谋求空
间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三条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
通过快速交通廊道连接各城镇空间和产业聚集区,形成由快速交
通相连接、大片生态农业、各类河湖绿地相隔离的,由新郑漯京
广产业发展轴和济焦新南太行产业发展轴两大城镇发展带为骨架
的,多组团多中心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形态。

构建“一核、二带、
三片区”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指以新乡市区为中心,包括辉县、卫辉、获嘉、原阳、延
津等在内的城镇密集区;
二带:沿107国道和京广铁路纵向交通廊道构成的主要城镇发展
带;沿新焦新菏铁路、新获新长北线横向交通廊道构成的主要城
镇发展带;
三片区:指新乡市域城乡空间三大发展区,即北部生态旅游区、
中部城镇产业密集区以及南部综合发展区。

第二十四条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1)强化中心城市的同时,大力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实现大中小
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形成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
中心镇—一般镇的市域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2008—2020)
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由于紧邻中心城区,城镇规模可适当扩大。

2)主要城镇人口规模
第二十五条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1)中心城市
新乡市——中原城市群重要城市、区域中心城市、豫北地区重要节点城市。

重点发展电子电器、轻纺化纤、生物制药、商贸物流和高新技术产业,建成中原城市群中先进的加工业基地、人力资源培育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

2)副中心城市
长垣——市域副中心城市,长垣县域中心。

以医用卫材、起重机械、绿色农产品以及商贸流通为支柱的工贸城市。

构建以长垣县城为主体,封丘县城联动发展,以丁栾、樊相、恼里、魏庄、常村等小城镇环绕的市域东部城镇密集区,形成拉动东部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龙头和辐射滑县、东明等周边的市域副中心城市。

3)县(市)域中心城市
辉县——辉县市域中心。

重点发展旅游、建材、能源、医药产业,突出山水生态园林和城市文化特色,建设豫北重要的旅游工贸城市。

卫辉——卫辉市域中心,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

重点发展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文化旅游、建材、纺织产业,建设豫北重要的文化旅游城。

获嘉——县域中心。

重点发展农机制造、铝加工、花卉贸易等产业,建设工贸园林城市。

延津——县域中心。

重点发展粮油食品加工、轻纺、化工产业,建设综合型生态城市。

封丘——县域中心。

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建设综合型工贸城。

小冀——新乡县域中心。

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和商贸服务业,为中心城区配套服务的综合性城市拓展区。

发展中注重与中心城区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衔接。

原阳——县域中心。

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生态旅游、汽车零部件、制动器加工、市场物流等产业,建设生态商贸城。

4)中心镇
中心镇发展定位表
5)一般镇
镇域中心,聚集产业、人口,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般镇主要职能一览表
第五节重点城镇建设引导及建设标准
第二十六条建设引导
桥北新区——新乡与郑州间重要节点城镇、郑新产业带核心城镇、
具有水乡特色的生态科技新城。

重点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创意产
业和商贸服务业、无污染加工业。

使之成为郑州都市圈的重要组
成部分,实现与郑州的错位发展和黄河两岸的呼应发展。

新乡工业园区——以园区工业为基础,发展先进制造业、环保节
能型产业和城市型现代服务业、配套型生产性服务业;优化产业结
构,提升产业能级,发展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形成以工业为主
导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房地产、商业于一体的园
区产业体系。

建立工业产品物流市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生
态环保型工业园区特色。

建成产业特色鲜明、投资环境优良、经济
具有活力的现代工业园区。

成为新乡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
要增长极和新乡城市产业功能的重要载体。

重点城镇建设引导一览表
第二十七条建设用地标准
城镇建设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期内,全市域城镇建设用
地规模控制在388平方公里以内。

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
准》(GBJ137——90)。

新乡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
标准》(GBJ137——90)三级90——105平方米/人;
县城: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四级100——120平方米/人;
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新建镇区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现有镇区逐步降至140平方
米/人以内。

第六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
第二十八条建设重点
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开展乡、村规划工作,加强村庄基础设施
建设,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推进农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
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十九条建设与整合的原则要求
1)按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标准、统一配套、统一建设、
统一管理“六统一”的要求,完善中心村交通、供电、供水、
排水、供气、信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
体育、商业网点、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设施系统建设。

完善
村民中心文化科技、体育健身、卫生教育设施建设,提高居
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2)发展壮大中心村规模,促进规模少于500人和处于自然保护
区及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向中心村转移,逐步降低人均建设
用地指标。

促成与城镇建成区空间上连为一体的村、城中村,
逐步与城镇融合。

3)制定鼓励农民进入城镇和中心村的政策,放宽到中心村落户
居住的准入条件,按照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劳动就业
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原则,实施城乡统一的管理政策。

4)严格实行一户一宅政策,通过对现有空置宅基地的调查、登
记、置换,挖掘闲置存量土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5)尊重农村的风俗习惯,注重历史文化名村和风景名胜区周边
村庄的建设和保护。

6)村庄建设按照《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
行)》,人均建设用地最高不能超过150平方米/人。

宅基地
标准为: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
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第七节城镇密集区建设引导
第三十条城镇密集区空间结构
构建以中心城为核心的城镇密集区,逐步形成“一城三区、五星
环绕”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

“一城三区”指城镇密集区的第一圈层,是区域城镇发展的核心
部分,包括新乡主城区和凤泉、新乡工业园、小冀三个城市组团。

“五星环绕”指城镇密集区的第二圈层,是受第一圈层带动实施
协调发展的区域,包括以卫辉、辉县、获嘉、原阳、延津五个县(市)
卫星城为基地的产业及人口聚集区和相应的高度城市化发展地
区。

第三十一条统筹密集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网络
统筹建设密集区内区域性供水、污水处理、电信网络、供电、水
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网络。

通过区域协作解决流域性水污染问题,协调流域水资源的分配。

第三十二条优化密集区产业布局
优化城镇土地利用在空间上的布局,引导主城区与其它各片区的
职能分工和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产业在地域空间中有序分布和有
机集中,形成集群竞争优势,避免区域内部相互恶性竞争。

第三十三条工业布局引导
1)加强与郑州的联系,着力打造新-郑产业发展轴
以G107线为轴线,以桥北新区、新亚纸制品园区、小冀(新乡县
新县城)、新乡市区、唐庄、孙杏村、卫辉等经济和工业基础较好
的节点为依托,重点布置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造纸、医药化
工、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新乡与郑州之间经济产业融合的新-郑
产业发展轴。

2)建构以交通干线为依托的五个产业发展带
以新辉路为依托,以孟庄产业聚集区为支撑,发展新-辉产业发
展带。

以新获路为依托,以大召营产业聚集区为支撑,发展壮大新-获
产业发展带。

以新卫路为依托,以孙杏村产业聚集区为支撑,培育新-卫产业
发展带。

以新延路为依托,以古固寨、新良产业聚集区为支撑,培育新-延
产业发展带。

以新原路为依托,以福宁集产业聚集区为支撑,培育新-原产业发
展带。

3)发展壮大三级产业聚集区
一级产业聚集区:新乡市区。

二级产业聚集区:辉县、卫辉、凤泉、获嘉、新乡县小冀、延津、
原阳、桥北新区、新乡(小店)工业园区。

三级产业聚集区:孟庄、唐庄、孙杏村、大召营、古固寨、福宁
集、七里营等。

第三十四条生态农业布局引导
北部重点发展南太行生态涵养和生态观光型农业;中、西部重点
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日常的粮油、蔬菜、水果、畜牧产品及花卉
苗木等农产品消费需要的服务型都市农业;东南部重点发展生产
型高效农业和沿黄生态观光体验型农业。

第八节市域交通规划
第三十五条市域公路交通规划
加快市域高速公路网建设。

完成长济高速公路长垣至东明黄河大
桥、新晋高速、鹤辉高速新乡段建设;形成三纵一横的高速公路
网。

全面建成公路主骨架、场站主枢纽,建设新乡交通枢纽信息
中心,基本实现运输信息化、市场化和交通体系现代化。

G107新线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市域所有县、市之间实现一级公路
连接。

县级公路基本达到二级标准,乡级公路基本达到三级标准,
实现村村通油路、通班车。

第三十六条客运枢纽与站场布局
强化客运枢纽站场建设。

建设和完善县级公路客运站及其设施,
合理布点乡镇村公路客运站。

县级公路客运站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重点乡镇公路客运站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一般乡镇达到四级标准,
重点行政村建简易站。

新乡公路客运枢纽站场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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