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业品外观设计网上检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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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业品外观设计网上检索介绍

侯光荣

第一部分:相关背景介绍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国际工业品外观设计数据库及其检索系统,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国际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相关背景资料。

一、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相关介绍

(The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Deposit oflndustrial Designs )简称《海牙协定》。

《海牙协定》系于1925年11月6日在荷兰海牙签订的旨在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制度、简化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手续的国际公约。该协定于1928年生效,现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该协定现有1934年伦敦法、1960年海牙法和1999年日内瓦法。现行法为1999年日内瓦法。该协定曾分别于1934年、1960年、1961年、1967年和1979年修订。

该协定的宗旨是简化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手续,使申请人只需按规定将申请专利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交一次保存,就可以在一些国家取得保护,从而避免分别到各国专利局保存或者注册的重复和麻烦,同时也可减少申请人的开支。按照该协定,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可以直接按照缔约国的法律通过该国专利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外观设计国际保存,即在所有其他缔约国获得对其外观设计的保护;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国际保存,保存的形式或者是使用该外观设计的工业品,或者是该外观设计的绘图、照片或者其他能充分体现外观设计的图样。

二、有关《建立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的相关介绍

《建立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Locarno Agreement Establishing an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lndustrial Designs)简称《洛迦诺协定》。

《洛迦诺协定》系于1968年10月8日在瑞士洛迦诺签订的,旨在建立统一的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方法的国际公约。该协定于1971年4月27日生效,现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该协定确定了使用外观设计的商品分类法,并根据该协定建立了一个由全体缔约国组成的洛迦诺联盟。洛迦诺分类法包括一个有31个的商品目录表和用法说明。外观设计保存或注册的任何出版物中,都必须采用统一的外观设计商品分类法,标明大类和小类国际分类号。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号在国际外观设计文献上的表达方式是:Cl. 21-01。

三、有关参加海牙协议工业品外观设计成员国

截止到2004年11月15日的统计,参加“海牙协议工业品设计成员国”的成员一共有40个国家。他们是:比利时、伯利兹、贝宁、保加利亚、科特迪瓦、克罗地亚、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法国、加蓬、格鲁及亚、德国、希腊、梵蒂冈、匈牙利、冰岛、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蒙古、摩洛哥、纳米比亚、荷兰、尼日尔、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塞内加尔、塞尔维亚黑山共和国、斯洛文尼亚、西班牙、苏里南、瑞士、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突尼斯、土尔其、乌克兰。

四、有关国际外观设计体系及保存量

受《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管辖的国际外观设计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2003年依《海牙协定》申请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的总件数为13,512件。自海牙体系于1928年起开始运作以来到2004年,国际外观设计注册簿中共保存了约2,000,000件外观设计。

第二部分:国际工业品外观设计文献

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国际申请被记录在国际注册单位(WIPO国际局),除要求延期外,均在国际外观设计公报中公布,同时登载在WIPO因特网网站上,每月公告一次,内容包括所有国际注册数据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副本。

国际注册用英语和法语出版,原文在前,译文在后,用斜体字表示。

国际外观设计公报按“依1960年法和/或1999年法独占或部分国际申请的国际注册(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s Resulting from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s Governed Exclusively or Partly by the 1999 Act and/or the 1960 Act)”和“依1934年法独占国际申请的国际注册(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s Resulting from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s Governed Exclusively by the 1934 Act)”分别公布。内容包括:

——依1960年法和/或1999年法出版的国际注册(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s Published Under the 1960 Act and/or the 1999 Act);

——依1934年法出版的国际注册(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s Published Under the 1934 Act);

——续展(Renewals);

——不续展的国际注册(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s Which have not been the Subject of a Renewal);

——权属变更(Changes in Ownership);

——合并国际注册(Mergers of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s);

——持有人姓名和/或地址变更(Changes in the Name and/or Address of the Holder);

——放弃(Renunciation);

——限定(Limitations);

——拒绝(Refusals);

——拒绝撤回(Withdrawals of refusals);

——保护批准说明(Statements of Grant of Protection);

——无效(Invalidations);

——修改(Corrections)。

每期国际外观设计公报公告的依1960年法和/或1999年法出版的国际注册均含国际注册主要著录项目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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