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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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

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11.04.14

【实施日期】2011.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在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4月2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专门听取省供销社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河南是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始终是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供销社系统在三农工作中有着极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些年,省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说明,只要始终明确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的定位;始终遵循立足基层、服务农民的宗旨;始终着力创新进取、遵循规律,这一事业就可以大有作为。向供销系统的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为确保把卢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推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就学习贯彻卢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

卢书记在百忙之中,深层次地思考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极大关怀与厚爱,也是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卢书记的重要批示,对供销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既是对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功经验的充分肯定,也是推进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于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推动供销合作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批示饱含了省委主要领导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殷切期望,是鼓励和鞭策,是责任和重托,我们必须领会实质、抓好落实,勇于担当、不负厚望。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卢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批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不辜负领导的厚望和重托,回报组织的关心和支持。

二、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卢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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