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对现代城市管理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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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对现代城市管理的启示
现代各国政府事实上都面临一种无法回避的挑战:社会公众一
面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另一面又希望政府避免公共开支过大,在不加重税费的前提下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这就对政府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20年来,为迎接全球化、信息化、国际竞争加剧的挑战以及摆脱财政困境和提高政府效率,一股公共行政改革的潮流席卷了西发达,几乎全世界都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政府治道变革运动。在政府改革面,主要趋向就是精简和重组政府机构、精简人员、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运作机制、还权于市场、公民组织与公民个人。在这一股公共行政改革的浪潮中,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成为西政府改革的最基本趋势。它是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以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管理为理论基础在西公共管理学界形成的。这一管理思想对西各国的政府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以市场机制改造政府、以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的公共行政改革浪潮,推动了传统的韦伯官僚制模式向以市场为基础的政府管理新模式的转变。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西的普遍展开,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英、美等多西发达的政府行政架构、管理理念和服务式,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西的公共管理水平,大大促进了西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满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也增强了西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不仅如此,
新公共管理思想所形成的这股强大的公共行政改革力量,也正越来越多地影响到多发展中的政府管理改革。
因此,总结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了适应全球化发展进程,学习和借鉴西公共行政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思想——新公共管理模式,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理论基础分析,来不断地探寻未来行政改革的对策,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现阶段政府行政管理的绩效。
一、我国行政改革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我国自建国以来,随着建设情况和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其行政组织先后进行了多次改革。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改革基本上是围绕着调整中央与地的关系,调整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管理的重点目标而展开的,其基本的形式也是世界通用的,如调整结构和精简人员,以及后来的转变政府职能等等。这些变革,反映了我国为了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而对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认识和不断发展。但是,这些变革并未完全取得预期的成效,特别是1998年以前的数次行政机构改革,相反而在某些面强化了行政管理体制上的某些弊病和不足,因而重影响了行政管理职能充分而有效地发挥,并且不约而同地出现和形成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合并——分开——再合并——再分开”和“权力上收——下放——再上收——再下放”的三个循环怪圈。因此,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探索未来的发展模式,对于提高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行政管理的效能,深化改革开放,进而推进社会主义大业,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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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世界上其他的改革相比,我国的行政改革还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已经取得的成绩也还是刚刚起步,要想把取得的成果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同时,还有多问题要我们去克服。
二、我国行政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机构膨胀与“吃饭财政”的问题。
经济学家们经常假设个人是以追求自身利益为最大目标,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官僚的行为追求的是什么目标最大化?尼斯克南认为,官僚竭力追求机构最大化,机构规模越大,官僚们的权力越大。正因为官僚机构以机构规模最大化作为目标,导致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入,甚至财政支出规模增长超出了公用品最优产出水平所需要的支出水平。所以,任全能政府都具有自我扩的冲动,如果缺乏制度约束的话,政府机构将按照帕森斯定律而不断膨胀,直到财政资源难以为继而止。这不是说中国的财政能力已经走到了崩溃的地步,但不少地政府的财政确实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吃饭财政”。在我国,各级政府长期以来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加上预算约束与权力制约的双重不足,使得各级政府机构都陷入了人员膨胀的状况。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党政机构膨胀问题积重难返,导致行政成本水涨船高,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绊脚。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指出,全国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达到3140万人,其中党政群机关906万人,事业单位2234万人。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超编约60万人,乡镇一级超编约216万人。因此,各级财政不堪重负,精兵简政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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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国在1993年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行政体制改革,但并没有实质性地改变“庙大菩萨多”的问题。镕基在当选总理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公开抨击政府机关庞大、“吃饭财政”的流弊,要求三年政府机构精简一半,这就是1998年开始的又一轮政府行政改革,这次改革的力度之大为历次改革所罕见。但是,到2000年,全国财政供养人口还是有4290万人,其中行政人员988万人,事业人员3292万人,按该年党政机关10043元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年的人头费就是4300多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13380亿元的32%。更重的是,乡镇政府在编制规定外,还聘用了数百万公务人员,而他们全靠农民负担养活。如果再算上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及各项会议活动的铺浪费,行政成本是相当惊人的。因此降低行政成本的问题,已经到了非痛下决心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否则,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将会变得毫无意义。
所以,以往的行政机构改革,从机构数量上看确实是大减,但从财政供养人的数量上看并没有大的减少,从政府机关“精简掉的人员”只是转移到了事业编制的单位,仍然吃财政饭;如果从行政支出看,不仅没有压缩反而与日俱增。
第二,改革缺乏法制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规化、法制化程度不高。
从制度层面和行政的角度看,中国政府机构的规化、法制化程度不高,变化的随意性很大,人治色彩比较浓厚。所谓政府机构的规化,即指韦伯所说“按章程办事的运作”,“受规则约束的运作”,它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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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非个人的制度”,是“形式主义的非人格化的统治”,它“不因人而异”。反之,就会导致官僚的“任性专断”。
中国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之一就在于不按规章办事,尽管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很多政府机构面的规章制度,但在习惯上、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按这些规办事。表面上的行政法规约束不了现实中的官场逻辑,人们遵从领导个人的权威,人格权威大于机构权威和法律权威,领导者个人的言行、意志不受规章制度的限制。
建国以来,小规模的行政改革年年不断,大规模改革也有10多次,但是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政府机构改革法”,也就谈不上“依法改革”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缺乏法制的改革怎么能改出依法行政的政府。例如,被迫下岗的干部如安置,就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果依照《公务员法》进入政府的公务员,却不依法“出局”,那么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又将如维护?其次,设立和废除一个政府职能部门都应该经过格的立法程序来确定,这样才能维护政府的权威性、政策的连续性。现在缺乏这样的改革法,导致改革本身无法可依。这种具有很大随意性的改革,不仅打击了公务员的士气,而且损害了政策的连续性。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说,行政改革,实质上是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由于上层建筑最终受制于经济基础,调整政府职能及机构设置、运作式是必然的选择,让市场来适应政府显然是不现实的,甚至会导致大的失误。如果说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体制改革始终未摆正政府与市场的位置,那么,改革开放以来的几次改革则是一次比一次有了突破。至于到底能否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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