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刑事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探讨农民犯罪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 键词 ] 民; 罪 ; 关 农 犯 法律
改革 开 放 3 0多年 以来 , 村 也 发 生 了 巨大 的 变 化 , 济 发 农 经 展 了 , 质 条 件 改 善 了 ,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了 , 农 民 犯 罪 率 物 农 但 强迫妇女卖淫 、 贩卖 妇 女 儿 童 、 骗 等 。 诈 2- 教 育 不 到 位 。 有培 养 出合 格 的公 民 4 没
2 农 民 犯 罪 的 原 因
21 法 律 意 识 淡 薄 . . 甚至 有 大 量 法 盲 存 在
在 犯 罪 的 农 民 中 . 多 数 人 的 法 律 意 识 淡 薄 , 盲 半 文 盲 大 文
刘 庆朋 . 1 在 7年 问 强 奸 了 l 6名农 村妇 女 , 劫 9 l 抢 1起 , 窃 2 盗 3 起 , 到 去 年 年 底 才 被 阜 阳人 民法 院 判 处 死 刑 。 直
能 的 培 养 。有 的孩 子 由 于 父母 长期 在 外 打 工 , 庭教 育 缺 失 、 家 或
教 育 不 当 , 得 这 些 孩 子 长 大 后 游 手 好 闲 , 所 事 事 , 劳 动 技 使 无 无
1 现 阶 段 农 民犯 罪 的 特 点
11 侵 犯 财 产 犯 罪 的 比例 大 .
2. 打 击 不 力 。 理 无序 , 乏 预 防 农 民犯 罪 的社 会 联 动机 制 6 管 缺
基 层 公 安 组 织 没 有 与 农 村 基 础 组 织 共 建 预 防 农 民 犯 罪 机 制 , 许 多违 法 行 为 甚 至一 些严 重 犯 罪 , 委 会 不 闻 不 问 , 瞒 对 村 隐 不 报 . 使 公 安 机 关 不 能 及 时 打 击 犯 罪 。 如 临 泉 县 鲷 城 镇 农 民 致
当前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与防控对策研究
当前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与防控对策研究近年来,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频繁发生,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农村基层治安薄弱,人们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为农村黑恶势力的滋生提供了便利条件。
加强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防控对策研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1.农村派系斗争频繁,为黑恶势力的形成提供了条件。
农村地区因为历史、地缘、经济、社会等因素,伴随着大量社会事务的处理和利益的分配过程中,容易导致派系斗争的频发。
不同派系间的利益之争,往往会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解决。
比如在一些农村小区,老乡之间由于个人恩怨还互相约架,闹得满城风雨。
这样的斗争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矛盾,给黑恶势力犯罪滋生提供了土壤。
2.农村缺乏合法职业,大量农村青年失业,成为黑恶势力的“后备军”。
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够,缺少稳定的合法职业,导致大量年轻人失业。
而失业的年轻人往往成为黑恶势力的“后备军”,因为无法维持自己的生计,只能通过违法犯罪手段来获取收入和提高社会地位。
这些年轻人往往受黑恶势力的诱惑,成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行动支持。
3.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意识淡薄,黑恶势力隐蔽作案。
农村地区相对于城市来说,居民的信息获取手段较少,认知水平低、安全意识薄弱,非法犯罪的客观条件十分优越。
与此同时,黑恶势力要比城市勾结更加隐蔽,其隐蔽性和可操作性也更高。
在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可以通过其熟悉的社会网络和资源优势,实施违法犯罪,使得打击难度较大。
二、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防控对策研究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安全意识。
在农村地区推广城市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可以有效地改善农村的治安环境。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警示和安全教育,在基层和农村党组织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2.加强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是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农村犯罪
论农村犯罪的新特点及其防控1.犯罪主体范围不断扩大。
除农民外,一部分小城镇无业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也时常流窜到农村盗窃、抢劫、诈骗作案。
同时,随着城市化的高度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镇,部分打工农民因寻求不到正当谋生途径返乡后,引发大量盗抢、诈骗和赌博案。
卖淫嫖娼、非法传销、利用有价证券及地下“六合彩”等形式进行赌博等犯罪也时有发生。
2.部分犯罪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危害后果严重。
如一些偷盗团伙春天偷种子化肥、电机水泵、农机具及耕畜;秋天偷杂粮杂豆;夏天偷光缆、变压器;冬天盗伐国家、集体、个人林木。
更有甚者拉帮结伙专门洗劫农村种养殖专业户。
再如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农民子女升学、参军之际诈骗大额现金,这些诈骗分子往往编造各种理由或制造假象,以安排农民子女就业或参军、出售贱货、手机消费中奖、固定电话话费优惠等为借口,迷惑对方上当,在农村大肆骗取钱财。
3.犯罪形式复杂,手段多样。
原来单独犯罪比较普遍,现在共同犯罪较多,交叉结伙作案突出。
在农民犯罪中,多以老乡、亲属结伙形成帮派,交叉作案。
在盗窃、抢劫、破坏油田设施、电力设施等刑事犯罪中,多为团伙作案,他们利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进行犯罪,组织内有明确的分工:踩点、盗抢、运输、销赃连成一体。
方圆百里各村及小城镇犯罪人员相互勾结,有的甚至利用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为掩护,犯罪形式复杂,手段多样,其社会危害性相当大。
(二)犯罪人以青壮年为主,并向低龄化和高龄化发展农村犯罪中犯罪人除以青壮年为主外,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或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犯罪案件及老人犯罪比例上升。
现在不少农村孩子未读完初中就辍学进入社会,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不良影视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形响,缺乏对善恶好坏的辩别能力,自身防卫意识较差,非常容易堕落为少年罪犯或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
犯罪分子往往以胁迫、利诱、等手段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
如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绑架勒索、抢劫等。
除了青少年和青壮年传统型犯罪外,一些老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偷盗,参与拐骗及奸骗妇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整治农村犯罪问题总结汇报
整治农村犯罪问题总结汇报农村犯罪问题总结汇报近年来,我国农村犯罪问题不容忽视,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困扰。
为了整治农村犯罪问题,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对农村犯罪问题进行分析,并总结相关整治措施的有效性。
首先,农村犯罪问题主要表现在盗窃、诈骗、故意伤害、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方面。
农村地区犯罪的发生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包括人口流动、就业压力、信息不对称等。
在农村地区,人员流动频繁,很容易形成聚集效应,吸引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
而由于就业机会相对较少,一些年轻人无法找到稳定的工作,为了生活发展,不得不寻找其他途径,其中包括参与非法活动。
此外,受教育程度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是农村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
由于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较少,一些人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容易受到欺骗和利用。
为了整治农村犯罪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巡逻和警务力量配置。
政府增加了对农村地区的警力配置,加强了巡逻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力度,提高了犯罪的防控能力。
其次,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
政府实施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农民积极举报犯罪行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这一措施不仅增加了发现犯罪的概率,也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意识的认同和尊重。
此外,政府加大了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政府通过组织法制培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农民对法律的理解和遵守意识。
以上措施对农村犯罪问题的整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增加了警力的配置,提高了治安防控水平。
警察的巡逻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力度加大,有效地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减少了犯罪行为。
其次,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了犯罪行为的被发现率。
举报奖励制度的推行,增强了群众的主动参与程度,互相监督,发现线索,及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再者,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
通过法制培训等措施,农民对法律的理解和遵守意识得到了提高,从而减少了农村犯罪的发生。
农村“民转刑”案件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以甘肃省为视角
农村“民转刑”案件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以甘肃省为视角近年来,甘肃省农村“民转刑”案件频繁爆发,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这一现象的出现反映了我国乡村治理的不足和农村法律意识的低下,也给甘肃省的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从案件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以期为加强农村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农村“民转刑”案件特点1.被害人规模较小,纷争复杂相较于城市,农村社会人口规模较小、群众组织管理不够完善,因此发生纷争的场面常常容易失控。
加上现代化农村的发展,农民土地、资源等经济矛盾更加突出,各种复杂而又微妙的纷争纠纷不断出现。
这些纷争可能源于民间借贷、家庭琐事、合作社互助等各种场合。
在这些纷争中,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就容易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从而引发“民转刑”案件。
2.涉及人员性质复杂,加重处理难度农村“民转刑”案件通常涉及的人员较多,而且性质复杂,有维权人员、被维权人员、报复行为参与者、旁观者等多种类型人员。
因为这些人员中可能有常年从事复仇行为的“私设法庭”和“收费维权团队”等非法组织,他们使用的暴力手段通常比较野蛮,使得案件的处理难度增加。
3.使用暴力手段严重,社会恐慌情绪明显在农村“民转刑”案件中,当事人不少都是居民自发组成的自卫团队,如果这样的组织使用的暴力手段可能就会对其他村民形成一定的恐慌心理,从而导致社区的瘫痪。
此外,受害人家庭成员在夜间身负重伤、血流增加等画面也会引发广泛关注,进而加剧了公众对于农村治理的不满情绪。
二、农村“民转刑”案件成因1.基层社区治理不足农村社区自治体系建设尚未完善,公共安全和治理体系不够稳定。
基层社区治理能力不足也是“民转刑”案件出现的重要原因。
因此应该在加强基层社区建设的同时,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自治能力和自我治理能力,有助于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法律意识淡薄农民法律意识弱,认为斗争是排解问题的有效手段。
在村民纠纷,尤其是群体斗殴等问题上,往往会激化情况,直至致命或伤害的地步。
当前农村刑事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当前农村刑事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第一篇:当前农村刑事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当前农村刑事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的历史䗶期,很多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步暴露凸现出来,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矛盾更加突出。
本文从农村刑事犯罪案件的特点出发,深究其原因,以探讨预防刑事犯罪的预防措施,以期对减少它的发生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刑事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措施近年来,农村刑事犯罪不断攀升,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自2005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70案670人,其中,农民犯罪356案523人,分别占总案件数及总人数的76%和78%,共审查起诉各类案件776件981人,其中农民犯罪和发生在农村的案件共计644人814件,分别占83%和82%。
这一数字是触目惊心的,农民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突出问题,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一、农村刑事犯罪的特征1、农民犯罪嫌疑人在刑事犯罪嫌疑人数中占绝大部分,以青年农民犯罪为主,向低龄化和高龄化两极发展。
自2005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70案670人,其中,农民犯罪356案523人,分别占总案数和总人数的76%和78%。
农民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最大的76岁。
重点在18岁至40岁的青年农民犯罪嫌疑人有366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69.8%;18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有25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4.8%;41岁至55岁的犯罪嫌疑人有96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18.3%;56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有36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6.9%。
例如该院在2005年9月审查起诉的王某等9人抢劫案中,9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农村在校学生,最大的9岁,最小的只有14岁。
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犯罪多为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与城市孩子犯罪多集中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类型,而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相对较少形成鲜明的对比。
论农村青少年犯罪状况、原因及预防
论农村青少年犯罪状况、原因及预防【摘要】农村青少年犯罪在近年来逐渐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为了深入了解其犯罪现状以及原因,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探讨了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种类、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个体因素。
研究发现,农村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包括盗窃、欺凌和毒品犯罪;社会因素如经济困难、教育资源匮乏等是犯罪的重要原因;而家庭因素如家庭教育不善、监护不力也是农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家庭教育和提升社会支持体系的策略,以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促进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农村青少年犯罪、现状、原因、预防、种类、社会因素、家庭因素、个体因素、策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1. 引言1.1 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农村青少年犯罪虽然在整体犯罪率中占比较小,但却在近年来逐渐呈上升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统计数据显示,农村地区青少年犯罪率不断攀升,其中包括盗窃、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与城市青少年犯罪相比,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犯罪类型的多样化和人群年龄的低龄化。
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还表现为犯罪人数增长快速、犯罪手段愈发隐蔽等特点,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困扰。
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不仅直接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也对青少年本人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深入了解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探讨其原因和预防策略,势在必行。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原因,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青少年犯罪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农村青少年犯罪种类、原因以及社会、家庭、个体因素的分析,可以揭示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底层机制,为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通过研究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可以帮助社会更好地认识和关注这一群体,促进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共同为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找到有效途径。
该研究旨在提出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策略,加强家庭教育,提升社会支持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农村犯罪调研报告
农村犯罪调研报告农村犯罪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农村地区犯罪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为了深入了解农村犯罪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本报告旨在总结农村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应对策略。
二、农村犯罪的特点1. 频发性:相对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因为缺乏社会控制力量的约束,犯罪频发性较高。
2. 类型多样:农村地区的犯罪类型相对城市更为多样化,包括盗窃、贩毒、敲诈勒索等。
3. 犯罪手段简单: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动性较低,社会风气相对保守,大多数犯罪手段简单粗暴。
三、农村犯罪的原因1. 经济问题: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农民收入较低,导致一部分农民选择犯罪行为以改变现状。
2. 教育问题: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犯罪人群中普遍缺乏良好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
3. 社会保障问题: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部分人群面临生活困境,选择犯罪手段解决问题。
4. 治安问题: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力量相对薄弱,公安力量不足,导致犯罪行为相对容易实施。
四、应对农村犯罪的策略1. 完善农村社会治安体系: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警力投入,完善农村社会治安体系,提高社会控制力量。
2. 强化法律意识教育:加大对农村地区法律意识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道德观念。
3. 加大扶贫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减少犯罪的经济诱因。
4. 加强农村地区的警务合作:加强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警务合作,共同打击犯罪行为。
五、结论农村地区犯罪问题的确存在严重性,但是通过加强社会治安、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农村经济水平以及加强警务合作等综合措施,我们有信心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犯罪问题,为农村地区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六、参考文献1. 王洪岩,郭燕英.农村地区犯罪分析与对策[J].中国农学通报,2015,31(24)2. 金昊阳. 农村犯罪调查与对策研究[D].江苏警官学院,20183. 张新宇.农村犯罪现象及其对策研究[J].社会安全研究,2017,13(1)。
农村刑事犯罪及预防研究
农村刑事犯罪及预防研究【摘要】农村刑事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文旨在通过对农村刑事犯罪及预防研究,解析其现状、原因、防范策略及效果评估。
在分析农村犯罪现状的基础上,本文深入探讨了造成农村犯罪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预防策略,并对预防效果进行评估。
总结了农村刑事犯罪预防研究成果,并展望了未来研究方向,强调了农村刑事犯罪预防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农村犯罪问题提供更有效的预防措施,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关键词】农村刑事犯罪、预防研究、现状分析、原因探讨、预防策略、效果评估、实施建议、研究成果、展望、重要性。
1. 引言1.1 农村刑事犯罪及预防研究背景农村刑事犯罪是指在农村地区发生的违反国家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与城市犯罪相比,农村刑事犯罪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主要表现为犯罪手段简单、作案隐蔽、社会控制相对薄弱等特点。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增加,农村刑事犯罪呈现出逐渐增多和犯罪性质复杂化的趋势。
农村刑事犯罪及预防研究背景是指针对农村地区犯罪现状和特点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农村犯罪的原因和特点,寻找有效的预防策略和措施,以达到预防农村刑事犯罪的目的。
农村地区的犯罪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开展农村刑事犯罪及预防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地区的犯罪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农村刑事犯罪的现状及原因,探讨有效的预防策略,评估预防效果,并提出实施建议。
通过这项研究,我们旨在为农村地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有效的参考和解决方案。
通过对农村刑事犯罪的深入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共同努力推动农村刑事犯罪预防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1.3 研究意义农村刑事犯罪及预防研究的重要性在于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谈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谈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内容提要:农民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果农民犯罪率不降低,刑事案件就会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本文笔者结合所在基层法院近两年来所审理的刑事案件,对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几点预防和减少农民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犯罪问题分析解决对策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不稳定。
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
中国农民人口数量巨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问题,具有重要的地位。
农民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果农民犯罪率不降低,刑事案件就会大量存在,分析农民犯罪问题迫在眉睫,探索扼制农民犯罪对策刻不容缓。
一、农民犯罪的特点(一)犯罪案件数较多,占刑事案件的绝大部分垦利县是个仅有21万人口的人口小县,20XX年垦利县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7件110人,其中农民86人,占总被告人数的%;20XX年审结70件90人,其中农民71人,占总被告人数的%;20XX年1-8月份审结51件84人,农民占38件58人,分别占总数的%和%.近两年来,农民犯罪人数占刑事案件被告人数的%,农民成为基层最主要的犯罪群体。
(二)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是侵财、暴力、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0XX年农民抢劫12件19人,分别占总案件数的%、%;盗窃11件19人,分别占%、%;故意伤害12件17人,分别占%、%;交通肇事8件8人,分别占%、%.另有强奸3件3人,妨害公务1件3人,投毒1件1人,破坏电力设备2件6人。
20XX年,农民侵财性犯罪共有28件47人,分别占总数的%、%;暴力性犯罪共有28件42人,分别占总数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12件18人,分别占%、%. 20XX年农民故意伤害9件16人,分别占总案件数的%、%;抢劫3件9人,分别占%、10%;交通肇事24件24人,分别占%、%;盗窃4件5人,分别占%、%.另加其他犯罪,20XX年农民侵财性犯罪共有16件25人,分别占总案件数的%、%;暴力性犯罪有13件25人,分别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25件26人,分别占%、%. 20XX年农民故意伤害11件12人,分别占总案件数的%、%;盗窃7件11人,分别占%、%;抢劫3件5人,分别占%、%;交通肇事4件4人,分别占%、%. 20XX年暴力性犯罪共有14件17人,分别占总案件数的%、%;侵财性犯罪共有15件21人,分别占%、25%.两年多来,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农民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有32件45人、交通肇事36件36人、抢劫20件30人。
农村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研究
农村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研究农村犯罪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影响农民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经济发展的有限性与人们物质欲望膨胀的冲突,消费的超前性与生产力落后性的矛盾是诱发农村犯罪的直接原因;2、社会分配不公、“制度腐败”现象也是农村犯罪的直接诱因;3、农村劳动力过剩和商品经济欠发达,经济相对落后,土地减少,就业困难,流动人口猛增而又缺乏管理,也是造成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4、缺乏社会保障机制,为农村犯罪提供了助长剂;5、人财物大流动和农村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缝隙、漏洞,防范、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留下了犯罪的机遇和空间;6、一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是导致犯罪增加不可忽视的主要原因;7、农村司法、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犯罪的专业防控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农村犯罪有增无减的重要因素。
农村犯罪的情况,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经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有几种对策可以考虑:隔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落实“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将农村稳定和农民犯罪治理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要树立“抓经济、上项目是政绩,抓治安、抓预防、整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是政绩”的正确观念,切实克服热衷于抓经济、上项目,而忽视、轻视农村治安及农村犯罪的治理和预防观念。
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调查发现,凡是农村基层组织健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的,群众就能充分组织、发动起来,维护农村治安的各项措施均能得到落实,农村犯罪少或没有犯罪发生。
有的农村几十年没有犯罪发生,甚至几十年没有诉讼。
反之,农村基层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的,群众组织不起来,治安形势混乱,农村犯罪高发,纠纷矛盾迭出。
因此,首先,要选配好农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
“两委”主要领导必须从综合素质高,群众威望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为人办事公道正派的党员中选配。
农村工作的农村犯罪问题防控
农村工作的农村犯罪问题防控农村工作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基层经济和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
然而,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
农村犯罪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发展,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因此,有效的农村犯罪问题防控对于农村工作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犯罪问题的背景和原因农村犯罪问题的产生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
首先,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资源、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差距,这为一些人利用农村相对薄弱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等不良心态提供了机会。
其次,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相对薄弱,存在执法力量不足、执行能力不强等问题,难以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
另外,农村人员流动性大,农民工返乡等问题增加了犯罪活动的隐蔽性和复杂性。
二、加强农村犯罪问题防控的重要性农村犯罪问题防控对于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犯罪问题防控有助于打破农村发展的瓶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其次,有效的犯罪问题防控可以提高农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发展信心,营造安定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最后,农村犯罪问题的防控工作可以提升农村的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推动农村工作的现代化。
三、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有效防控农村犯罪问题的重要基础。
一方面,需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
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主体的培育和建设,提高基层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
四、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加强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是防控农村犯罪问题的重要途径。
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增强农民对犯罪行为的识别和防范意识。
五、加强警务力量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力量建设是防控农村犯罪问题的重要保障。
要加大对农村警察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同时,要完善农村警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警务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谈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谈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农民犯罪是指农村地区的农民或农民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犯罪现象逐渐呈现出一个严重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预防对策。
一、农民犯罪的特点1.低教育水平和文化程度在农村地区,农民的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
他们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少,甚至对某些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
2.经济压力和生活困境农村地区的农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经济来源有限。
面对生活的压力和困境,一些农民可能会选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来换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希望能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条件。
3.传统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束缚在农村地区,一些传统的观念和道德观念仍然存在,比如重男轻女、尊重长辈等观念。
这些观念可能导致一些农民对违法犯罪活动抱有宽容的态度,认为某些违法行为并无大碍,甚至有时认为是正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二、农民犯罪的原因1.经济不平等和社会差距在农村地区,经济不平等和社会差距较大,一些人拥有相对较多的财富和资源,而另一些人则相对较少。
这种经济不平等和社会差距可能导致一些农民心生不满和愤懑,选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来获得财富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2.缺乏合法就业机会在农村地区,合法的就业机会有限,很多农民只能选择农耕和季节性的工作,收入较低。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农民可能会选择从事非法活动,以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
3.法律意识和法治教育的缺失农村地区法治教育相对滞后,农民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相对较少。
缺乏法律意识和法治教育,容易导致农民不了解法律的约束和惩罚,从而冲动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农民犯罪的预防对策1.加强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是预防农民犯罪的关键。
可以通过组织法律讲座、法律文化礼堂、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2.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通过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程度,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农村犯罪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农村犯罪问题及其治理对策姓名阎明学号061050080学校新乡广播电视大学指导教师田世让写作时间2008年10月28日目录一、当前农村犯罪的特点 (3)二、农村犯罪问题的成因 (4)三、针对农村犯罪问题的治理措施 (6)内容摘要: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农民的利益,关系农村的安定,而农村的安定,又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因此,关注农村治安、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的弱化趋势日益明显。
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民的管理弱化,青壮年劳动力大批外出经商务工,减弱了农村地区的自我防护能力,造成了农村地区防范空隙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公安机关警力少,任务重,保障落后,单靠公安机关一家的力量,难以承受繁重的任务和压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犯罪也呈增长趋势。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犯罪涉及的地域广、人口多,治理农村的犯罪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
因此,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犯罪的特点,寻求治理对策,对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犯罪;特点;成因;治理对策农村犯罪问题及其治理对策近年来,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的弱化趋势日益明显。
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民的管理弱化,青壮年劳动力大批外出经商务工,减弱了农村地区的自我防护能力,造成了农村地区防范空隙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公安机关警力少,任务重,保障落后,单靠公安机关一家的力量,难以承受繁重的任务和压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犯罪也呈增长趋势。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犯罪涉及的地域广、人口多,治理农村的犯罪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
×地区农村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探讨
×地区农村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探讨第一篇:×地区农村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探讨“莫道桑榆晚,微霞尚满天”,人们常以“最美不夕阳红”来比喻晚年生活的美好。
我们的社会推崇尊老敬老,关心老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它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这些年来,由于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经济文化的显著发展,科技及医疗水平的巨大进步,加上计划生育国策的有效实施,使得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强。
到20世纪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3亿,约占总人口的10%。
倡,近几年,一种不和谐的社会现象——由于社会、家庭环境对老年人身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老年人犯罪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犯罪屡有发生,且在一定范围内呈上升趋势,给“夕阳”蒙上了一层阴影。
农村老年人操劳一生,本该含饴弄孙,趣遣时日,但有些人却因犯罪而铁窗相伴。
这些农村老年人在人生的暮年堕落成社会的罪人,既严重危害了社会,同时也给家庭、子女及被害人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从人口比例来看,我国老年人犯罪率并不高,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年化速度快,老年人犯罪的绝对数仍不容小觑,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这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对福建省龙岩市的农村老年人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主要犯罪特点据统计,2001年至2003年10月,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5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犯罪嫌疑人194人,占批捕总人数5195的4%。
2001年批准逮捕农村50周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66人,占全年批捕总人数的3.4%;2002年批捕77人,占全年批捕总人数的4.11%;2003年1月至10月共批捕51人,占批捕总人数的3.69%。
年龄在50至60岁之间的犯罪嫌疑人占绝大多数,共142人,占总数的73%,平均年龄为55.97岁,年龄最大的为80岁。
犯罪所涉及的罪名近30种,主要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侵犯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等类型。
预防犯罪形势分析
预防犯罪形势分析【引言】犯罪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对社会秩序和个人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犯罪并提高社会安全水平,进行犯罪形势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分析当前的犯罪形势,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提供决策者和相关机构参考。
【犯罪形势分析】1. 犯罪类型分布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当前社会主要犯罪类型包括盗窃、抢劫、诈骗、贩毒、暴力犯罪等。
其中,盗窃和抢劫是最为普遍的犯罪类型,占领了犯罪总量的大部份比例。
2. 犯罪地域分布犯罪地域分布不均衡,大城市和繁华地区的犯罪率相对较高。
这主要是由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社会流动性大等因素导致的。
而相对较为贫困和落后的农村地区犯罪率相对较低。
3. 犯罪时间分布犯罪时间分布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夜间犯罪相对较多,特别是凌晨时段。
这是因为夜间人员少,警力相对薄弱,犯罪份子更容易找到可乘之机。
白日犯罪相对较少,主要是因为人员密集,社会监督力量较强。
4. 犯罪原因分析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等。
经济因素是主要的驱动力,贫困和失业人口更容易陷入犯罪。
社会因素包括家庭环境、教育水平、社会道德等,这些因素会影响个体的行为倾向。
心理因素则是指犯罪份子的心理状态,如报复心理、攻击性等。
【预防措施】1. 加强社会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犯罪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可以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犯罪案例和预防知识,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2. 增加警力和安保力量加大对社会治安的投入,增加警力和安保力量,提高犯罪侦查和打击的效率。
同时,加强警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应对能力。
3. 完善法律法规和刑事司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完善刑事司法制度,提高对犯罪份子的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
同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帮扶和监管,减少再犯率。
4.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社会的安全感。
农村涉嫌刑事犯罪调研报告
农村涉嫌刑事犯罪调研报告农村涉嫌刑事犯罪调研报告摘要:本调研报告旨在探讨农村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
通过对农村地区的调研和数据收集,我们发现农村涉嫌刑事犯罪的主要表现为盗窃、故意伤害和赌博等。
同时,我们还发现一些导致农村犯罪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压力、教育和文化水平低下以及社会监督不到位等。
在结论部分,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减少农村涉嫌刑事犯罪的发生。
一、引言农村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基础,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次调研主要从涉嫌刑事犯罪类型和主要影响因素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二、涉嫌刑事犯罪类型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农村涉嫌刑事犯罪的主要类型有盗窃、故意伤害和赌博等。
盗窃是农村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许多村庄常常发生财产被盗的情况。
故意伤害则是由于农村社会关系复杂,产生矛盾纠纷较多,而导致暴力行为的一种表现。
赌博在一些农村地区也比较盛行,不仅破坏了群众的健康,还造成了许多家庭经济上的困难。
三、影响因素1.经济压力农村发展不平衡、缺乏收入来源是导致农村涉嫌刑事犯罪增长的重要原因。
一些村民难以维持生计,为了解决经济困难,选择了犯罪行为来获取利益。
2.教育和文化水平低下农村地区教育和文化水平相对滞后,社会知识的匮乏导致农民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对非法行为的辨识能力较弱,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温床。
3.社会监督不到位农村地区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犯罪分子往往能够逃避打击,这让其他人对犯罪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从而增加了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四、建议为了减少农村涉嫌刑事犯罪的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少经济压力。
2.加强农村教育和文化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增强辨识非法行为的能力。
3.完善农村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举报制度和对犯罪分子的打击机制,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结论通过对农村涉嫌刑事犯罪调研,我们认识到犯罪行为对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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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犯罪中,多以老乡或同村、亲属结伙为纽带,形成帮派,结伙交叉作案。这些犯罪团伙成员因为相互熟悉了解,往往寥寥数语,就一拍即合,迅速达成犯罪共同故意,倚仗人多势大,胆大妄为,作案率较高。特别是在盗窃、抢劫、破坏电力设施等刑事犯罪中,多为2人或3人以上的农民结伙作案。由于这种团伙作案成员不固定,多为临时纠葛在一起的松散型团伙犯罪,团伙之间相互交叉现象比较明显。在2005年上述三类犯罪中,两个农民共同犯罪占农民犯罪案件数的47%,3人以上农民的团伙犯罪占23%。2003年冬—2005年春,该市彭桥镇刘山村农民刘某和刘某某先后在刘山村、禹南村、胜岗村盗割低压电线22孔,后卖给井某。2005年3月的一天晚上,薛某和王某到高集乡赵坡村窑厂盗窃一台变压器内芯,后卖给井某。犯罪分子为了一己之利,破坏电力设备,给周围群众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经济遭受了很大损失。另外共同犯罪案件中,专业分工不断加强。例如,2005年审查起诉的全某11人盗窃销赃案,该团伙主要以耕牛为作案对象,团伙中有专人负责对耕牛进行宰杀和销售,形成了盗窃、销赃一条龙。
当前农村刑事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的历史䗶期,很多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步暴露凸现出来,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矛盾更加突出。本文从农村刑事犯罪案件的特点出发,深究其原因,以探讨预防刑事犯罪的预防措施,以期对减少它的发生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刑事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措施
三、预防和减少农村刑事犯罪的对策
1.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普法教育活动中要紧密联系农村的实际,以“三五”普法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送法进村活动,结合农村易发、多发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开展针对性的预防犯罪工作,提高农民遵纪守法自觉性。深入宣传与广大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真正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并在实际生活中懂得如何应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针,在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让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良俗与美德,占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强化广大农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御各种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
7.以男性犯罪为主,女性犯罪占有一定比例
农民犯罪嫌疑人主要以男性犯罪为主,女性犯罪占有一定比例。在523名农民犯罪嫌疑人中,男性有512人,占97.9%,女性有11人,占2.1%。女性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公务、盗窃、拐卖妇女、诈骗、介绍容留卖淫等暴力不很突出或以谋利为目的犯罪。
8.从发案地点看,比较繁华的城市郊区、城乡结合处和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是刑事犯罪的多发地区。
二、农村刑事犯罪成因
造成农村刑事犯罪居高不下,且犯罪类型和特点不断翻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方面的原因,有犯罪分子个人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预防和打击不力等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就社会原因而言,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特别是农村生产方式、农民从业方式的转变,农村的矛盾和问题与过去相比出现了较大差异。就业、分配、经济矛盾等各种利益冲突显著增加,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村民与社会之间均将存在着很多矛盾。价值取向、利益分配、道德伦理观念变化等原因是滋生和诱发农村犯罪问题的土壤和气候。
6.邪教犯罪成为农村治安年11月份以来,该院共受理邪教案件6件9人,全部在农村。由于邪教活动多为地下,较少公开进行,检察机关对邪教的资料掌握有限,难以做到全面的把握,只能通过案件来发现局部的问题,但是已经非常严重。这种邪教组织往往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很容易被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及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危害比较严重。再如,该院办理的张某等三人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其发展邪教成员已经达到一百余人,且有初中学生信教;办理的魏某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件中,魏某一次性往邓州运送同种邪教书籍8800本被当场抓获。
2.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坚持把社会主义稳定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职能作用,依法快捕、快诉涉及村霸、街霸等流氓恶势力犯罪和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抢劫、抢夺及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农民的安全感。开展禁毒、禁赌、取缔邪教及封建迷信等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农村社会风气,积极排查矛盾纠纷,预防各类刑事犯罪,努力消除影响农村各种不稳定因素,对发生在农村的“有案不立”、“立而不破”的刑事案件,一定要实行法律监督,确保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严格落实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避免“以罚代刑”、“以罚代管”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农村治安各项措施,做到任务到村责任到人。充分发挥“严打”攻势,采取集中打击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村常见多发性犯罪坚决打击,努力提高刑事案件破案率,使犯罪行为人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把发生在农民之间的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农村刑事犯罪不断攀升,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自2005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70案670人,其中,农民犯罪356案523人,分别占总案件数及总人数的76%和78%,共审查起诉各类案件776件981人,其中农民犯罪和发生在农村的案件共计644人814件,分别占83%和82%。这一数字是触目惊心的,农民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突出问题,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2.农村劳动力过剩,大量农民涌向城市,但不能及时吸收安置,大部分农民从事体力劳动,时常还会遭到城市居民的歧视,因而产生强大的心理反差。农民收入普遍较低,城乡差别越来越明显,有的农民,特别是年轻的农民,出现明显的心理反差。少数青年农民厌恶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生活,他们有田不种,有活不干,游手好闲,而且崇尚高消费,但又不想通过自己的辛勤汗水来获得劳动果实,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有很大一部分农民,为了过上比较“安逸”的生活,外出打工。而城市就业岗位有限,不能对大量涌向城市的农民进行妥善安置,有的民工因无技术、生活无保障,从而铤而走险,违法犯罪。2004年12月下旬,在广州打工一年无果的农民陈春定伙同柴珂回到邓州后,到八里王林场抢得王某一辆旧自行车及工具箱.2005年元月,陈春定和柴珂二人又得知陈某家刚刚卖了羊,家里有存款,连夜窜入了陈家,将陈某、陈某某父子杀死,又抢走现金50元,一辆拖拉机、黄色军大衣一件和录音机一台.
5.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文盲”加“法盲”型突出。
当前农民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主要集中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496人,占农民犯罪嫌疑人总人数(下同)的94.84%。其中文盲63人,占12.7%;小学332人,占66.9%;初中101人,占20.37%;高中25人,占4.7%;中专2人,占0.39%。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相伴而产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犯罪的这种“文盲”加“法盲”型犯罪是农民犯罪的显著特征。
3.发生在农村的暴力犯罪有显著特征
一是农村暴力犯罪往往后果比较严重。2005年以来,该市共处理农村故意杀人案件29件33人,造成死亡27人,重伤4人;故意伤害案件116件119人,造成轻伤102人,重伤5人,死亡9人。二是起因多为琐事,手段相对残忍。在农村发生的伤害案件多数是因为琐事引起争执,例如宅基地纠纷、邻里关系等,一旦发生争执,往往使用铁锹、榔头、木棍等农具为作案工具,出手狠毒,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三是故意杀人多为突发性犯罪,往往没有预谋。例如,2005年发生的周某故意杀人案,周某与死者李某并无矛盾,因李某酒后滋事,周某一怒之下便用斧头将李某杀死。四是在农村强奸案件的受害人以未成年、精神病患者和丧失自我保护能力的居多。又如,2005年办理的刘某强奸案,受害人为年仅13岁的幼女;而发生在11月份的索某强奸案中,受害人长期瘫痪在床,已经丧失抵抗能力。
一、农村刑事犯罪的特征
1、农民犯罪嫌疑人在刑事犯罪嫌疑人数中占绝大部分,以青年农民犯罪为主,向低龄化和高龄化两极发展。
自2005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70案670人,其中,农民犯罪356案523人,分别占总案数和总人数的76%和78%。农民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最大的76岁。重点在18岁至40岁的青年农民犯罪嫌疑人有366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69.8%;18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有25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4.8%;41岁至55岁的犯罪嫌疑人有96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18.3%;56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有36人,占农民犯罪总人数的6.9%。例如该院在2005年9月审查起诉的王某等9人抢劫案中,9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农村在校学生,最大的9岁,最小的只有14岁。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犯罪多为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与城市孩子犯罪多集中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类型,而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相对较少形成鲜明的对比。
6.执法不严,打击不力。一方面,在政法机关办案经费普遍紧张的情况下,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机关把罚款当作生财之道,随意执法,以罚代刑,一些本来明显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降格为治安案件办理,作罚款处理了事。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逐年增加,与经济发展、车辆增多有一定关系,但与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肇事者受不到严厉的刑事制裁有直接的关系。“钱可以买罪,权可以保罪”使农民丧失对法律的信任。另一方面,刑事案件破案率较低,破获的许多刑事案件被作为一般治安案件处理,大量的刑事案件“不破不立”,或者“立而不破”,使犯罪受到法律追究的成为个别,大部分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造成了犯罪行为人不被抓获的侥幸心理。
3.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生活无法保障。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犯罪达94.84%,可见当前农民的文化素质是非常低的。由于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合适自己的工作,生活无法保障,理性和自控能力差,经不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腐蚀和诱惑,处事简单粗暴。为了维持生计,不惜铤而走险,学习影视剧中的抢劫、绑架、盗窃、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酿成大祸,走上犯罪的道路。愚昧无知,丧失信仰,道德观念扭曲,极易被别有用心的邪教组织蛊惑、利用,是一部分农民轻信基督邪教,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2005年11月2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孙某三人预谋后将正在邓州市城区四小上学的学生董某劫持到内乡县的师岗乡八里岗村孙某表哥时某家,三人给小孩吃安眠药限制其自由。后王某、王某某、孙某三人向董某家长索要20万元现金,因董某家长报案,三人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