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法的法律性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国际法的法律性
国际法究竟是不是法律.国际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国际法不是法律,或者说国际法是一种国际道德或者国际礼让,理由是国际法缺少法的一些基本元素和要件,如强制性....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国际法是法律,他们认为国际法具有强制手段,另外,违反国际法会产生一定的责任后果,如赔偿,恢复原状等,而且这种责任必须履行是一种典型的法律责任.
在实践中,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也都不否认国际法的法律属性和特征,我认为国际法是法律具有法律的属性和特征
首先, 国际法具有强制力.强制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没有强制性的规范不成为法律。国际法的强制性体现在规范强制和事实强制两方面,强制的方式主要是制裁。当一个国家违反了国际法以后,各个国家要对这个国家采取单独或者集体的制裁。
其次,国际法具有法律效力,它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国家间的协议。第二,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各个国家国家意志的协调。第三,国际法效力的根据的本质是各国的自身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国际联系愈来愈频繁,国家间的利益关系也越来越密切,相互之间的依赖性更大.这种形势使国与国之间的利益结成一个整体,形成一荣具荣,一损具损的态势.因此比之以往各个时期,各国更加需要依赖国际法加强彼此间的合作,调整相互间的关系.这种发展的趋势无疑从根本上加强了国际法的效力,实践也将更加坚定地证明,国际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的特殊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