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控自检自查报告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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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锦州铁合金小学

根据辽函【2014】24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为有效防控结核病在学校传播和流行,我校认真开展预防工作,从而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学校结核病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我校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结核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了预防结核病应急预案,成立了预防结核病领导小组。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结核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

二、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检查落实。

1、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内。在学校一旦发现有患结核病的学生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级。并做好记录。

2、建立了晨检制度。我校加强了晨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班主任首先检查学生是否正常到校,有无发热现象,其他症状。认真执行晨检制度,有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每堂课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教师还要每天将班级的出勤情况记录到黑板上,以便科任老师掌握学生情况。尤其对季节性传染病流行期间,更加紧了晨检工作。发现有持续咳嗽2周以上、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卫生老师,并告知学生家长及时检查确诊。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

3、每个学期初对新生入学进行检验接种证工作,我校对无证或漏种学生督促他们到指定的社区、街道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将结核病疾病防患于未然,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

4、我校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设有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并且有清晰完整的疫情报告记录。

5、我校在开学初加强了消毒、通风工作。开展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和消除卫生死角工作。在教室、操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保洁和通风。各教室、办公室、厕所每日坚持通风,每天有检查,学校不定期抽查。

三、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行动

1、利用广播、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

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2、保健老师将《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精神的重点部分向师生开展宣传,借此时机对师生进行一次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消除恐慌心理,还下发一封有关结核病预防知识的家长信,使学校与家长配合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后勤部门配合卫生室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做好学校水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学期与饮用水公司做好沟通,及时联系,以保障师生引用水的安全。

4、结合季节特点,做好结核病预防和个人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如:学生自办手抄报、致家长一封信,让学生及家长做好结核病的预防,增强防范意识。

在学校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校结核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正有序地进行。以上是我校在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的自查情况,当然,在这次自查活动中,我们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人员有限,我校还未配备专业的校医。但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将会越来越完善。在今后我们依然会严防死守,做好结核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总负责人:鲁德久

组长:吉莹王贵山张绍栗

陆丽艳周爱华

副组长:牛闯马健王迪

组员:各班班主任保健教师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锦州铁合金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的各项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制订本预案。

一、严格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总负责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

组长:协助总负责人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

组员:班主任负责做好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统计,本班的卫生打扫。

保健教师负责校园消毒、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及资料汇总,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二、学校结核病预防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三、学校发生肺结核病的处置办法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的学生)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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