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09•【字号】淄政办字〔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9日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引领全力推进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淄发〔2019〕4号)精神,现制定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1”即“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N”即承诺审批制、“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区域评估评审、帮办代办等审批方式创新),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二、实施范围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模式主要适用于市、区县人民政府年度内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入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和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24•【字号】淄政办字〔2014〕112号•【施行日期】201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4〕112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市编委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改革,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市编委办公室要做好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牵头工作,及时调度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24日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一、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面广量大、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部门)2.减少下放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认定事项。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部门)3.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严格执行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对临淄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意见-淄政发[2004]256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对临淄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意见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对临淄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意见(淄政发[2004]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齐鲁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的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齐鲁化学工业区纳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批复》(鲁政字〔2003〕12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对临淄区政府在化工区实行授权管理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市政府对临淄区政府就化工区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等实行授权。
(二)由临淄区政府在化工区内行使市级行政执法权、检查豁免权和事务管理权。
(三)由临淄区政府在化工区内行使市级审批权。
涉及市有关部门的,向有关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可予以指导和提出建议。
对于需由省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临淄区政府审核代拟文稿,市有关部门提供文头、文号,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由临淄区政府负责上报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等责任。
(四)市级在化工区内的各种税费由临淄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征收,变市“先收后返”为区“先收后缴”。
二、主要内容(一)规划管理化工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报市政府审批;化工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由临淄区政府负责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备案。
化工区内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许可证的核发,由市规划局临淄分局负责。
(二)城市建设管理1、临淄区政府在市级管理权限内可自行审批化工区内建设工程。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6•【字号】淄政办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控体系,规范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推进重点建设,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的职能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投资宏观调控、保持投资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一)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
主要职责是:确定会议议题,主持联席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职能范围内的议题和其他需召集人确定的事项。
总召集人可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环保局、统计局、规划局、安监局,煤炭局,人民银行、淄博银监分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一名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委、市统计局各一名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中的关系。
(二)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全面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研究分析投资形势,通报投资管理情况,根据国家、省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对全市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和规模以上新开工项目从产业政策和立项审核方面把关,协调落实项目审批事宜。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3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0日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8年,建成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全面实现各部门、单位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事务管理的无纸化,改进公文处理方式,完善公文管理制度,满足跨部门、跨层级的办公业务协同需求,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体系,使电子政务成为开展政务活动的重要手段。
二、主要任务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原电子政务专网),统一搭建全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建成既分布又统一的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确保市、区县、镇(街道)之间的互联互通。
(一)建设一体化的协同办公系统。
主要内容包括公文管理、信息管理、督查管理、会议管理、接待管理、办公资源管理、车辆管理、出差管理、请假管理、活动管理、日程管理、通讯录管理、刊物编辑以及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安全管理等。
构建协同办公系统基础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分布式的人员管理、统一单点认证、统一消息中心、即时消息、流程管理、公文交换等功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淄政办发[2008]144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1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为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9号)精神,确定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包括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
其中,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7 项,分别是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制度、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3 项,分别是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
各项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部门,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制度(一)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组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顶岐常务副市长、林建宁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金融办。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4•【字号】厅发〔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军分区:《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4日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为推动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优化提升传统动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以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为引领,以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做好“高、新、轻、绿”四篇文章,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更大力度、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把产业做优、企业做强、产品做精、品牌做响,推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全面提高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启动实施工业技术改造“三千计划”:即重点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工程,年内推进1000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其中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06项),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000亿元以上,上云企业达到1000家,带动全市产业向高端化、新型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7•【字号】•【施行日期】200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今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四月七日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2006年1月12日)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按照“以技术创新和对外开放为动力,延伸和拉长产业链、提高综合配套能力为主攻方向,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工业结构调整基本思路,围绕“着眼于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结构优化,抓好项目策划、促进项目实施”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加强协调、完善制度,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2005年工作情况(一)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1、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带动盘活存量资产。
深入开展了“夺星创优争百强”活动,积极扶持齐鲁、山铝、淄矿等中央省属大企业发展,百强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瑞阳制药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使我市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3家,股票达到15支。
200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222个,较上年增加221户,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380家,其中过十亿元企业40家,过百亿元3家。
齐鲁石化公司2005年销售收入达到575.65亿元,同比增加213.83亿元。
鲁泰纺织有限公司在成功收购重组环中制药的基础上,2005年初又出资9420万元收购了华辰总公司部分呆滞资产,盘活存量资产1.2亿元,拟投资10.5亿元新上5000万米色织XXX500万件衬衣生产线项目,新增就业岗位4000余个,现已投入资金3亿元。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6•【字号】淄政办发[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引导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信息产业局、市机械工业协会、市建材冶金工业协会、市化学工业协会、市轻工业协会、市纺织工业协会、市医药行业协会等9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导向目录》)。
该《导向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导向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等三类目录组成。
其他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导向目录》。
对鼓励类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搞好服务,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按照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要求,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有关部门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对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落后产品,各区县、高新区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予以淘汰;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和使用。
《导向目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实际进行动态修订。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23•【字号】淄政办字〔2016〕83号•【施行日期】2016.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3日淄博市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1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银发﹝2016﹞4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济银发〔2016〕11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信贷支持力度1.改进和完善工业信贷管理。
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政策引导,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增长。
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完善授信机制、业务流程,创新产品开发。
配合全市工业精准转调“1+N”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强化“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产能过剩行业中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产能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再予以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者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积极稳妥地压缩金融贷款,直至退出。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计划119【发文字号】淄政办字[2018]11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1.24【实施日期】2018.0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24日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11号)要求,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通过提高小微企业内部治理层次,优化小微企业外部治理环境,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能力,推动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升级;通过促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小微企业产业层次和治理层次,推动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升级。
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层实施,坚持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结合,通过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战略(以下简称“双升”战略),创新出台从个体工商户到公司上市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建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小微企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水平,加快小微企业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四化”步伐,提高小微企业在整个市场主体中的比重和活跃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15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顺利运行,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18〕85号)要求,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政策,统筹谋划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划。
(二)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解决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策解读、信息联通共用等问题。
(三)推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问题、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推动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
(五)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审图和验收的事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需要的相关专业人才、技术条件支持。
(七)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业务指导,制发或转发与行政审批业务相关文件时,要发市、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召开与行政审批相关会议时,要通知市、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化工行业“两化”深度融合的意见-淄政办字〔2017〕16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化工行业“两化”深度融合的意见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化工行业“两化”深度融合的意见淄政办字〔2017〕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促进全市化工行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环保检测和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转型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尊重规律、分类施策的原则,以智能制造为主线,以智慧车间示范、技术推广普及、公共平台建设、信息化系统集成为着力点,着力解决我市化工行业两化融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积极推动化工企业向智能型转变,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集研发设计、物流采购、生产控制、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化工行业全链条全系统智能化。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动化工行业的两化融合,带动全市工业两化深度融合。
到“十三五”末,全市化工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85,大中型企业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超过85%,规模以上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集成应用普及率达到80%,培育打造50家标杆智慧车间,建成6个化工智慧园区。
到2025年,化工行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两化融合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智慧车间建设示范工程。
在重点化工企业开展智慧车间示范工程,每年重点建设20个智慧车间,带动全市其他行业智慧车间建设。
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车间生产全流程实现安全可视化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企业感知、预测、协同、分析、控制和优化能力。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9•【字号】淄政发[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淄政发〔2009〕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学工业是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工业,是我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山东省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市化学工业稳定增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科学落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项目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推动节能减排、优化发展环境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化学工业是我市支柱产业之一,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始终保持全省前列,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17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工作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落实意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控制设立新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1.国务院(含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含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会议明确要求,或从我市实际出发确需设立,且须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负责人(召集人)的,设立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或联席会议。
2.设立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单位须专门向市政府写出请示,经市编办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3.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发文公布时须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撤销时不再专门发文。
4.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或联席会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5.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一般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工作人员由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单位解决。
二、切实发挥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作用1.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交流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决策咨询的作用。
2.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联络、沟通作用,主动征求成员单位意见,认真汇总、研判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扎实做好日常工作。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6.14•【字号】淄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办发〔2022〕4号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深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4日深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链,完善提升产业链“链长制”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抓顶层设计,完善“五项机制”(一)优化链长组织机制。
成立淄博市产业链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总揽全市产业链发展大局,淄博市产业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每条产业链由市级领导担任链长,确定1个主导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在主导区县设立产业链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链办)并明确设在部门,由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链办主任,充实配强链办工作力量,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二)建立链条调整机制。
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将《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办发〔2021〕7号)所列19条产业链优化调整为20条,同时对产业链链长分工进行调整,每条产业链确定1个市直部门担任后盾单位,由后盾单位协助链长联系相关部门、指导链办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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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
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淄政办字[2016]2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05
【实施日期】2016.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高我市化工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推动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环境治理和节能降耗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2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
单如下:
总召集人:庄鸣(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洪涛(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集人:王克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范桂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沙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魏玉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勾东升(市安监局局长)
于照春(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荆恭温(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臧金强(市科技局副局长)
宁治坤(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博(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丽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兴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王建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溯易(市水利与渔业局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