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XX县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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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XX县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经验材料

XX县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经验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去年以来,XX县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为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握牢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挥棒

始终坚持把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部署,全民动员,组织上给保障,推进上严要求。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X县创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各项任务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方案。制定了,印发了,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进度要求及创建标准。三是全面部署推进。召开了全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动员大会,印发工作要点,明晰工作目标,并坚持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创建工作。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创新推行“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工作模式。

二、完善决策机制,拽紧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舵

坚持把依法、民主、科学、公开决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一方面,健全科学决策制度。修改完善了,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清单,规范政府决策事项的行权方式和决策权限。制定出台了,聘请律师事务所、邀请县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建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宣传培训,下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先手棋

坚持以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为抓手,着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是领导带头学法做表率。制定印发了,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集中测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方面是行业干部学法强素质。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

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学法培训等管理措施。

四、推进职能转变,加速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

坚持用法治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共承接省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8项,分6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25项,县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3项,减幅达到百分之38;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依法向8个镇办委托(交办)行政执法事项82项,巩固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办行政管理体制。二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12个标准化镇办(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扎实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县20个部门209项行政审批事项、60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了便民一站式网上审批系统,真正让信息“跑路”替代群众”跑腿”。三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先照后证”和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措施落地,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

五、严格规范管理,善用法治政府建设的引流器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清理和备案三个关口。一是严把“制发”关口。制定印发了,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编号、制发、公布、备案程序,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先由相关部门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未经法制机构前置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上会或者签发。二是严把“清理”关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有效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对涉及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职业资格事项,以及项目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和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三是严把“备案”关口。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六、深化司法引导,开启法治政府建设的缓冲器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抓好行政争议化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全力维护法治公平和社会稳定。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降低诉求成本。二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创新实施村级规范化调解组织“双五十万”工程,充分发挥镇办(社区)、行业调委会职能作用,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三是健全完善矛盾调处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七、狠抓执法监督,掌控法治政府建设的紧箍咒

坚持把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始终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使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严格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执行,每年两次抽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指出执法环节不严谨、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实现了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监督。三是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公正公开性等“四个原则”,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原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做到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三个相结合”,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符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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