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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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2—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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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监管部门责任
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如因监管不 力导致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方机构责任
为建设项目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如因提供虚假数据或 报告导致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7
结论与展望
实施效果评估
01
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 管理名录,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提高了环境质量。
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名录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度不高,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
识。
技术支持与创新不足
名录实施过程中,技术支持和创新不 足,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
环保技术水平。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01
绿色环保产业将持续发展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策的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将持续 发展壮大。
02
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
05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要求
设施建设要求
环保设施设计
01
建设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设
计符合规定的环保设施,确保排放达标。
设施选材与施工
02 环保设施选材应符合相关标准,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环
保法规,确保设施质量和性能。
设施验收与投运
03
环保设施建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
污染影响类项目
01
废气、废水、废渣处 理
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 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防止对环境和 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02
噪声控制
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进行有效控制,采取降噪措施,防止 噪声扰民。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业务范围分类表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业务范围分类表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业务范围分类表
注:
1.本表中有关分类的详细说明请查阅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本表中认可业务范围分类仅列至中类,分类中的小类与GB/T4754-2002中的小
类一致。

3.本表中带“※”号的类别和GB/T4754-2002中的C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可
视具体生产材料、工艺的性质划分至相应类别,如:C2441小类的“玩具制造业”中塑料玩具应列入塑料制品制造业,木制玩具则应列入木制品制造业 ,依次类推。

4.本表在使用时应注意并不是一个行业的所有组织都属于同一复杂程度类型。


证机构的合同评审程序可允许一定的灵活度以确保在确定复杂程度类型时充分考虑到了组织的特殊活动。

环保专题

环保专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近来,各地认真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深入现场检查和后督查,促进企业加强环保工作,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取得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规范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程序由环境保护部负责主核查的公司,应先取得相关省级环保部门的核查初审意见。

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核查初审意见应主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同时抄送申请公司;在所有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出具同意通过核查初审的意见后,环境保护部才受理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申请。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主核查的公司跨省生产的,主核查的省级环保部门应请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协助核查,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应向主核查的省级环保部门出具核查初审意见。

二、严格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时限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工作。

在收到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主核查的环保部门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公司。

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负责核查初审的省级环保部门应向环境保护部或主核查省级环保部门出具核查初审意见。

在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负责主核查的环保部门应组织完成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三、加强对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一是对申请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包括:发生过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受到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罚,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等。

本条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开始实施。

二是在核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以下违法情形尚未得到改正的,环保部门应退回其核查申请材料,并在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有关规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未完成因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或因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而必须实施的搬迁任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汇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汇总
年产10万吨及以上
年产1万吨(含) -10万吨
1万吨以下
电镀
全部
/
/
热处理及表面处理
敏感区
非敏感区
/
机械
பைடு நூலகம்制造
交通运输设备,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武器装备
新建、扩建
改造
普通机械,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
/
新、扩建
改造
其它机械,机械半成品加工、组装
/
新、扩建
改造
电子
及通
信设
备制

彩管,玻壳,新型显示器件,光纤预制棒制造
全部
/
/
单纯的化学品(含日用化学品)混合、分装
/
全部
/
涂料制造、试剂制造
敏感区
非敏感区
/
医药
制造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制品
全部(单纯药品分装、复配除外)
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
中成药加工
/
敏感区
非敏感区
化学
纤维
制造
人造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全部
/
/
橡胶
制品
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再生及翻修
敏感区
非敏感区
/
轮胎制造
全部
/
/
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器件生产
前工序生产,新建
其它
/
印刷电路板,电真空器件
全部
/
/
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
敏感区
非敏感区
/
电子配件组装
/
全部
/
电池生产
/
全部
/
电力、
蒸汽、
热水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中成药制造
12、轻工
酿造
酒类及饮料制造(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
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
造纸
纸浆制造(含浆纸林建设)
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肥料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它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型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附件: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行 业 类 别
类型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2、钢铁
炼铁(含熔融和还原)
球团及烧结
炼钢
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
焦化
3、水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4、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20207125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名录。

1.2 适用范围本名录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名录确定评价类别。

1.3 分类原则(1)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将建设项目分为三类:重大环境影响项目、较大环境影响项目和一般环境影响项目。

(2)根据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区域、规模等特点,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细化分类。

(3)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多个行业、区域或规模的,按照环境影响最严重的类别进行评价。

1.4 名录调整本名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调整后的名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建设项目分类2.1 重大环境影响项目(1)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项目;(2)涉及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项目;(3)可能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4)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项目;(5)其他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2.2 较大环境影响项目(1)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项目;(2)涉及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项目;(3)可能引发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4)其他具有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2.3 一般环境影响项目除重大环境影响项目和较大环境影响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确定为一般环境影响项目。

三、评价要求3.1 重大环境影响项目重大环境影响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3)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5)环境风险评价;(6)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制定本分类管理名录。

一、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轻度影响、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1、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指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项目:(1)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项目。

(2)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3)污染因素复杂。

产生污染物种类多、产生量大或产生的污染物毒性大、难降解的建设项目。

(4)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的重大变化或生态环境功能重大损失的项目。

(5)影响到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系统或有可能造成或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

(6)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

2、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界定原则: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指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和项目:(1)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2)污染因素简单、污染物种类少或产生量小且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

(3)对地形、地貌、水文、植被、野生珍稀动植物等生态条件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4)污染因素少,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的大型建设项目。

(5)在新、老污染源约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排污量全面减少的技术改造项目。

3、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指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1)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放射性、电磁波等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2—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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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分类目录

环保行业分类目录

环保行业分类目录
环保行业分类目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环境:涉及发电、采油、煤矿、核能、天然气等产业经营的环境治理及污染防治技术。

2. 水环境:涉及渔业、农业及水利建设等产业经营的水污染防治技术。

3. 噪声污染:涉及飞机、车辆、工厂及噪声污染防治技术。

4. 空气污染:涉及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烟尘、细菌等企业相关的空气污染控制技术。

5. 土壤污染:涉及土壤污染控制及修复技术。

6. 垃圾处理:涉及垃圾回收、处理、填埋及污染防治技术等。

7. 再生资源:涉及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

8. 生态保护:涉及自然生态平衡与环境质量维护技术。

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2 其他畜牧业 039
/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061,褐 3 煤开采洗选 062,其他煤炭洗选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069
4 石油开采 071,天然气开采 072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5
铁矿采选 081,锰矿、铬矿采选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089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091,贵金 6 属矿采选 092,稀有稀土金属矿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14 力及蜜饯制造 142,罐头食品制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造 145
15 饮料制造 152
/
16 精制茶加工 153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简化管理
年加工 10 万吨及以上的水产品 冷冻加工 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 品干腌制加工 1362、鱼油提取及 制品制造 1363、其他水产品加工 1369
单台且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14 兆 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和单
单台且合计出力 1 吨/
台且合计出力
1
吨/小时(0.7
兆瓦)
小时(0.7 兆瓦)及以下 的天然气锅炉
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锅炉
3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场所,日处理能力 2
日处理能力 500 吨及以上 2 万吨以下
日处理能力 500 吨以下 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
水处理(试行)
462
万吨及以上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所
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
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
33 环境治理业 772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
/
发电)的
工业固体废物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名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名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名录》修订后,共包括55个一级行业类别,180个二级项目类别。

较上一版《名录》增加5个一级行业类别,减少12个二级项目类别。

1.进一步界定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细化海洋工程等建设项目环评类别。

引入“工业建筑”的概念,《名录》中标“*”号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明确将家庭作坊和商铺门店等小微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对于部分改建工程内容与主体工程类别不一致的情况,《名录》修订后明确了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改建工程内容确定。

《名录》条款第五条提出了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要求。

2.降低或取消部分行业项目的环评类别降低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其中30多个小类由报告书降为报告表或由报告表降为登记表,10多个小类取消部分报告表,30多个小类取消登记表。

3.提高部分项目类别部分小类从报告表上升为报告书。

4.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部分项目位于已经高质量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查的产业园区内,涉及喷漆工艺入园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及喷漆工艺有关的污染防治可靠性等内容已在规划环评中作出合理分析并明确结论。

明确可以由编制报告书降级为编制报告表,同时报告表应就建设项目与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的相符性开展重点分析,强化规划环评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名录新旧对比以下名录综合了44号令、1号令和环综合〔2020〕13号。

其中,底稿为2017年的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底纹为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部分,红色字为2020年环综合〔2020〕13号规定的告知承诺审批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1、机场工程
2、飞行区、航站区
R. 水运 1、综合性港区、油码头、液化气码头、液体 全部 化工码头及其它装卸危险品的码头 内河港口:单个泊位等级1000吨级 及以上或设计年吞吐量30万吨及以 2 、专业干散货码头、件杂货码头、多用途 上;上述规模以下,敏感区 码头 海港:单个泊位等级3 万吨级及以 上或设计年吞吐量100 万吨及以 上;上述规模以下,敏感区 3、通用干散货码头 全部
/ / / / / / / 敏感区
V. 电磁辐射与核辐射 1、广播电台、差转台 中波50KW 及以上;短波100KW及以 上;敏感区 100KW 及以上 一站多台 多台雷达通讯系统 一址多台;多址发射系统
2、电视塔台 3、卫星地球上行站 4、雷达 5、无线通讯 6、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气供 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 装置等),铀矿开采、冶炼,核燃料生产、 新建、扩建 加工、贮存、后处理,高能加速器,放射性 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 7、铀矿地质勘探,及其退役治理 / 1 万吨/年及以上; 1 万吨/年以 8、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采选 下,敏感区 1000 吨/年以上; 1000 吨/年以 9、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冶炼加工 下,敏感区 10、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处理、贮存 敏感区 和处置 11、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废渣再利用 1000 吨以上 12、放射性物质运输 B 型和易裂变型货包
16、陶瓷制品制造(含日用) 17、耐火材料及其制品制造 18、石墨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机械、 J. 机械、电子 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 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汽车、摩托车制造 4、自行车制造 5、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6、航空航天器制造 7、交通器材及其它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10、彩管、玻壳,新型显示器件,光纤预制 棒制造 11、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器件生产 12、印刷电路板,电真空器件 13、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 光粉,贵金属粉 14、电子配件组装 石化、 K. 石化、化工

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
环办函〔2008〕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全军环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05号)的规定,为进一步细化环保核查重污染行业分类,我部制定了《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管理名录》),《管理名录》中未包含的类型暂不列入核查范围,现将该《管理名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环保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分类管理通知
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附件: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設專案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爲了加強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提高審批效率,根據《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制定建設專案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

一、國家根據建設專案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專案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專案産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1、原料、産品或生産過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種類多、數量大或毒性大、難以在環境中降解的建設專案;2、可能造成生態系統結構重大變化、重要生態功能改變、或生物多樣性明顯減少的建設專案;3、可能對脆弱生態系統産生較大影響或可能引發和加劇自然災害的建設專案;4、容易引起跨行政區環境影響糾紛的建設專案;5、所有流域開發、開發區建設、城市新區建設和舊區改建等區域性開發活動或建設專案。

(二)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專案産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1、污染因素單一,而且污染物種類少、産生量小或毒性較低的建設專案;2、對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樣性等有一定影響,但不改變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建設專案;3、基本不對環境敏感區造成影響的小型建設專案。

(三)建設專案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1、基本不産生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惡臭、雜訊、震動、熱污染、放射性、電磁波等不利環境影響的建設專案;2、基本不改變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樣性等,不改變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建設專案;3、不對環境敏感區造成影響的小型建設專案。

二、未列入本名錄的建設專案,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述原則,確定其環境保護管理類別,並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備案。

三、本名錄所稱環境敏感區,是指具有下列特徵的區域:1、需特殊保護地區: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世界遺産地、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地等。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橡胶加工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10、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生物制油
11、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6、冶金
有色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废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使用有机涂层,热镀锌(有钝化)工艺)
7、建材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采选)
9、化工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 2 —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 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 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 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 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 2008 年 10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4 号)同时废止。

— 3 —企业管理使企业的运作效率大大增强;让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使每个员工都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向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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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橡胶加工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10、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生物制油
11、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附件: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行 业 类 别
类型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2、钢铁
炼铁(含熔融和还原)
球团及烧结
炼钢
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
焦化
3、水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4、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5、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
煤炭地下气化
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或二甲醚等)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采选)

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及核查要求的整理2

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及核查要求的整理2

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及核查要求(一)核查的范围和时段需核查企业的范围暂定为:申请环保核查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辖的从事环发〔2003〕101 号文件所列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利用募集资金从事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

重污染行业: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公司。

涉重金属排放的电池(包括含铅蓄电池)、印刷电路板等行业的公司,应当申请开展上市环保核查。

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时段为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前连续36 个月。

对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如属首次进行环保核查的,核查时段为申请环保核查前连续36 个月;如属再次进行环保核查的,核查时段应按接续上一次环保核查时段确定,如果超过36 个月,应核查36 个月。

(二)上市公司申请环保核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凡属于环境保护部负责环保核查的公司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请示;2、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3、报中国证监会待批准的招股说明书或公司发行证券方案;4、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同意通过核查初审的意见(同时报电子版扫描件)。

(三)公司工作程序1、公司拟首发或再融资需经环境保护部环保核查的,应尽早开始环保核查工作。

上市范围确定后即可启动。

2、公司应根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委托有环境保护部认可资质的技术核查单位开展核查工作、编制技术报告。

技术单位应有与申请公司所从事行业相对应的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持有环保核查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应先向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核查申请和有关材料,取得各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后,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核查申请。

4、公司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核查申请,同时提交核查技术报告、待报中国证监会的招股说明书或发行证券方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要盖公司公章),以及电子版3 套(光盘或u 盘,存档不退),相关省级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同意通过环保核查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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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中成药制造
12、轻工
酿造
酒类及饮料制造(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
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
造纸
纸浆制造(含浆纸林建设)
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橡胶加工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10、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生物制油
11、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6、冶金
有色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废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使用有机涂层,热镀锌(有钝化)工艺)
7、建材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采选)
Hale Waihona Puke 9、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附件: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行 业 类 别
类型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2、钢铁
炼铁(含熔融和还原)
球团及烧结
炼钢
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
焦化
3、水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4、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5、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
煤炭地下气化
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或二甲醚等)
肥料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它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型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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