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四川林木种苗网
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的通知-林场发〔2016〕153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的通知林场发〔2016〕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中国林科院:林木种质资源是林木良种选育的原始材料,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遗传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和国家林业局《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25年)》,对重要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经济树种、沙生植物、名特花卉的种质资源进行重点收集、保护、研究、利用,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和有关科研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我局确定了第二批86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林场发〔2016〕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与管理。
要科学制定保护利用规划,建立完备的档案;要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的种质材料;要确保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的正常运转和资源安全,将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成为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基地、林木良种的选育研发中心、科学研究的合作交流平台和科普教育的展示窗口,为实现我国林木种质资源科学保护和评价利用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名单国家林业局2016年10月27日附件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名单(共86处)北京市(3处)北京市海棠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华北林业实验中心华北地区代表性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国际竹藤中心竹类与花卉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河北省(3处)洪崖山国有林场管理局蒙古栎、栓皮栎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丰宁县邓栅子国有林场白榆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林业研究所绿化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山西省(2处)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石膏山林场白皮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杨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内蒙古自治区(4处)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沙柳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克什克腾旗沙地云杉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库布其濒危和沙生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沙棘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辽宁省(3处)喀左县山杏国家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大连市旅顺口区黑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阜新市五角枫、蒙古栎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吉林省(2处)长白县山楂海棠、朝鲜崖柏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集安市刺楸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黑龙江省(2处)黑河市浆果经济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宾县大泉子林场硬阔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上海市(3处)上海市唇形科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上海市桃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上海市蔷薇属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江苏省(4处)南京市溧水区桂花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扬州市海棠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常州市油用牡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无锡市红豆杉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浙江省(4处)诸暨市香榧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安吉县龙山林场无患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临安市天目山林场山核桃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山茶、木兰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安徽省(1处)广德县竹类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福建省(1处)惠安县赤湖国有防护林场木麻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江西省(4处)省林木育种中心苦楝、南酸枣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省林科院竹类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南酸枣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亚热带林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山东省(5处)省林木种质资源中心暖温带珍稀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枣庄市石榴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淄博市柿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林业研究所滨海抗逆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河南省(3处)洛阳市牡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国家林业局泡桐中心北方主要名优经济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商丘市刺槐、榆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湖北省(2处)京山县虎爪山林场枫香、皂荚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竹溪县双竹林场楠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湖南省(2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油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省林业种苗中心红花檵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广东省(3处)肇庆市大南山林场红锥、香樟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乐昌市龙山林场木兰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林业研究所古巴加勒比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广西壮族自治区(2处)广西林科院主要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热带与南亚热带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海南省(1处)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试验站热带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重庆市(1处)永川区桢楠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四川省(3处)德昌县核桃、山核桃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青川县天池林场毛叶山桐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西昌市油橄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贵州省(3处)三都县珍贵阔叶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赤水市竹类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云南省(4处)腾冲市腾冲红花油茶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瑞丽市石斛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柚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西藏自治区(1处)拉萨市高寒地区乡土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陕西省(4处)榆林市沙生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清涧县红枣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镇安县七叶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桥山林业局油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甘肃省(3处)兰州市紫斑牡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静宁县苹果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陇南市油橄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青海省(2处)西宁市湟水林场杨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西宁市丁香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宁夏回族自治区(2处)银川市枸杞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银川市植物园沙生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处)英吉沙县杏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特克斯县野生果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处)阿里河林业局西伯利亚红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处)红石林业局水曲柳、胡桃楸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1处)金山屯林业局红皮云杉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处)新林林业局西伯利亚红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呼中林业局钻天柳、偃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处)石河子文冠果、榛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第九师一六一团野生巴旦杏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结束——。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方法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方法一、引言农作物和林木品种的审定是农业和林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农林业生产的品质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方法,包括审定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技术手段等内容。
二、农作物品种的审定方法1. 审定基本原则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经济性、适应性和稳定性的原则。
科学性要求审定结果基于科学实验证据;实用性要求品种具有良好的生产性能和市场竞争力;经济性要求品种能够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经济效益;适应性要求品种能够适应不同的生态环境和种植条件;稳定性要求品种具有遗传稳定性和一致性,能够保持长期稳定的生产性能。
2. 审定程序(1)申请阶段:农作物品种审定的第一步是申请阶段,农民、农业科研机构或种子企业可以向相关农业部门提交品种审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品种特性和试验数据。
(2)初评阶段:农业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对品种特性、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初步审核。
(3)试验阶段:通过田间试验、观察和测定,对申请品种的农艺性状、产量、品质等进行全面评估。
试验要求严格控制试验条件,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4)专家评审阶段: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品种的农艺性状、产量、品质、抗病虫害性等方面的表现,确定是否通过审定。
(5)公示阶段:将审定通过的品种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审批阶段:最后由农业部门对审定通过的品种进行审批,颁发相关的审定证书。
3. 审定技术手段(1)遗传学分析:通过对品种的遗传背景、基因组结构等进行分析,判断品种的亲本关系和亲缘关系,以确定其独特性和创新性。
(2)田间试验:通过在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环境下进行田间试验,评估品种的适应性、产量表现和抗逆性等。
(3)生物化学分析:对品种的营养成分、抗性物质等进行分析,评估其营养价值和抗性特性。
(4)分子生物学分析:利用分子标记等技术手段,对品种的基因型进行分析,评估其遗传特性和亲缘关系。
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通知-林场发[2009]11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通知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通知(林场发[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林业建设对林木良种的需要,推动我国林木良种基地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调查研究,严格筛选和科学评定的基础上,我局确定了第一批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强化科技支撑,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指导专家,不断提高基地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良种产量,使其真正成为林木良种的生产基地、科研院所的研发基地、种质资源的保存基地、科技成果推广的示范基地,为推进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名单二○○九年一月十四日附件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名单北京市1处大兴区黄垡国家彩叶树种良种基地河北省4处沧县国家枣树良种基地威县国有苗圃国家杨树良种基地平泉县七沟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木兰围场林管局龙头山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山西省4处吕梁林管局上庄国家油松良种基地静乐县国家华北落叶松良种基地吉县国家刺槐良种基地汾阳县国家核桃良种基地内蒙古自治区 5处土默特左旗万家沟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宁城县黑里河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红花尔基林业局国家樟子松良种基地喀喇沁旗旺业甸林场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巴林左旗乌兰坝林场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辽宁省6处清原县大孤家林场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本溪县清河城林场国家红松良种基地北票市国家油松良种基地抚顺县哈达林场国家长白落叶松良种基地昌图县付家机械林场国家樟子松良种基地岫岩县清凉山林场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吉林省 3处永吉县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汪清林业局国家红松、云杉良种基地柳河县五道沟国家日本落叶松良种基地黑龙江省4处林口县青山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宁安市小北湖国家落叶松、红松良种基地安达市国家杨树良种基地嫩江县高峰林场国家樟子松良种基地上海市1处上海市国家东方杉良种基地江苏省3处泗洪县陈圩林场国家杨树良种基地溧阳市龙潭林场国家板栗良种基地邳州市国家银杏良种基地浙江省6处龙泉市林科所国家杉木良种基地杭州市余杭区长乐林场国家杉木、火炬松良种基地淳安县姥山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安吉县刘家塘林场国家金钱松良种基地金华市东方红林场国家油茶、油桐良种基地开化县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安徽省5处黄山市林科所国家油茶、马尾松良种基地六安市裕安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全椒县瓦山林场国家马尾松、马褂木良种基地绩溪县镇头林场国家光皮桦良种基地休宁县西田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福建省6处福建省洋口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漳平市五一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邵武市卫闽林场国家杉木、马尾松良种基地沙县官庄林场国家杉木、马尾松良种基地尤溪县尤溪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仙游县溪口林场国家福建柏、马尾松良种基地江西省6处信丰县林木良种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吉安市清原区白云山林场国家杉木、湿地松良种基地安福县武功山林场国家杉木、火炬松良种基地抚州市林科所国家马尾松、油茶良种基地省林科院国家油茶良种基地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油茶良种基地山东省5处冠县国有苗圃国家杨树良种基地宁阳县高桥林场国家杨树良种基地费县大青山林场国家刺槐良种基地金乡县白洼林场国家白榆良种基地乳山市垛山林场国家刺柏、黑松良种基地河南省5处郏县国有林场国家侧柏良种基地桐柏县毛集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卢氏县东湾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泌阳县马道林场国家火炬松良种基地辉县市白云寺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湖北省5处建始县长岭岗国家日本落叶松良种基地恩施市铜盆水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阳新县七峰山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荆门市彭场林场国家湿地松良种基地利川市国家水杉良种基地湖南省6处汨罗市桃林林场国家湿地松、油茶良种基地靖州县排牙山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城步苗族自治县林木良种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浏阳市国家油茶良种基地攸县林科所国家杉木良种基地会同县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广东省6处乐昌市龙山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广东省龙眼洞林场国家相思、红椎良种基地台山市红岭国家湿地松、杂交松良种基地信宜市林科所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湛江市良种场国家加勒比松良种基地英德市林业苗圃场国家火炬松良种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5处广西东门林场国家桉树良种基地融安县西山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南宁市林科所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藤县大芒界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全州县咸水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海南省1处临高县林木良种场国家加勒比松、相思良种基地重庆市3处南川区国家马尾松、杉木良种基地南岸区长生林场国家马尾松、杉木良种基地酉阳县林木良种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四川省6处高县月江森林经营所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富顺县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洪雅县林场国家杉木、柳杉良种基地筠连县国家杉木良种基地三台县金鼓国家柏木良种基地蓬安县白云寨林场国家柏木良种基地贵州省5处黎平县东风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黄平县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都匀市马鞍山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威宁县国家华山松良种基地平坝县国家华山松良种基地云南省4处弥渡县国家云南松良种基地沾益县九龙山苗圃国家核桃、板栗良种基地屏边县国家秃杉良种基地景洪市普文试验林场国家思茅松良种基地陕西省6处延安市桥山林业局国家油松良种基地陇县八渡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洛南县古城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周至县厚畛子林场国家落叶松、油松良种基地榆林市国家樟子松良种基地商洛市国家核桃良种基地甘肃省4处庆阳市中湾林场国家油松良种基地小陇山林业局沙坝国家落叶松、云杉良种基地张掖市龙渠国家青海云杉、祁连圆柏良种基地清水县国家刺槐良种基地青海省2处大通县东峡林场国家青海云杉良种基地互助县北山林场国家祁连圆柏良种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2处中宁县国家枸杞良种基地灵武市国家沙生灌木良种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处阿克苏实验林场国家核桃、枣树良种基地哈密林场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伊犁州林木良繁中心国家杨树、白榆良种基地新疆林科院佳木试验站国家核桃、枣良种基地于田县国有苗圃国家杏、核桃良种基地泽普县国有林场国家枣树良种基地内蒙古森工集团 1处甘河林业局国家兴安落叶松良种基地吉林森工集团2处露水河林业局国家红松良种基地临江种苗示范中心国家红松、水曲柳良种基地龙江森工集团1处带岭林业局国家红松、落叶松良种基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1处技术推广站国家樟子松、落叶松良种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处农八师国家沙生树种良种基地——结束——。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43/094—2005)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 -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播种苗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插条苗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
截根苗根蘖苗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苗龄即苗木的年龄。
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a) 1 —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b) 2 —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c) 2 —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d) 2 —2 —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e)一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f) —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h) 1 (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2024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2024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
定初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公布日期】2024.11.15
•【文号】
•【施行日期】2024.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关于对2024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品种进行了评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林木品种有异议,可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意见。
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附件:2024年度拟通过审(认)定林木品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1月15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4.03.26•【文号】林品审秘〔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关于做好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原国家林业局确定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内的,按科学选育程序,经过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的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品种,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条件的林木品种,以及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的转基因林木品种,选育人可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
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
选育人不申报,但有较高推广使用价值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请人须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一)选育报告。
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亲本特性,品种特性,选育(引种)过程,区域(引种)试验开展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点和适宜种植范围等。
(二)区域试验证明表。
包括区域(引种)试验情况汇总表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应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区域试验点数据。
国家林业局令第44号——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44号——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0.25•【文号】国家林业局令第44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令第44号《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已经2017年9月29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2017年10月25日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公正、公开、科学、效率地审定林木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
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
从事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林木品种,是指按照《种子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包括品种、家系、无性系以及种子园、母树林和优良种源区的种子等。
第二章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设立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在全国适宜生态区域推广的林木品种审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设立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在本行政区内适宜生态区域推广的林木品种审定工作。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
第五条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会,负责林木品种审定的组织和结论公布工作。
主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8—10名。
第六条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按照林木用途分别设立专业委员会,承担林木品种审定的初审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
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承担,负责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22年修订)正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1月21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
第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品种审定工作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品种选育、审定工作的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第二章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条农业农村部设立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
第六条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品种审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5名。
第七条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八条品种审定委员会按作物种类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9-23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四川省农业厅行政审批公告——关于审定通过的22等58个四川省农作物品种的公告
四川省农业厅行政审批公告——关于审定通过的22等58个四川省农作物品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2011年第008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农业厅行政审批公告--关于审定通过的22等58个四川省农作物品种的公告(2011年第008号)宜香优2115、仲玉1号、川芋802、南豆22等58个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品种已经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七届三次会议审定通过,同时更名玉米品种1个,现予公告。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附件:1、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2、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简介附件1:二、品种更名2005年12月,经四川省审定通过的玉米品种富友2号(审定编号:川审玉2005 025)更名为东单20,审定编号不变,原审定名称“富友2号”作废。
附件2:通过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简介主要农作物品种一、水稻1、宜香优2115(1)选育单位: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四川省绿丹种业有限责任公司(2)品种来源:用宜宾市农业科学院选育的不育系宜香1A与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选育的恢复系雅恢2115组配而成的中籼迟熟优质杂交水稻组合。
(3)特征特性:该品种两年区试平均全生育期153.5天,比对照冈优725短0.1天。
株高120.5厘米,叶色淡绿,株型适中,剑叶挺直,叶鞘绿色、叶耳浅绿色,分蘖力较强,亩有效穗12.3万,穗长28.2厘米,每穗平均着粒161.2粒,结实率83.6%,千粒重32.8克,谷粒黄色,颖尖杆黄色。
品质测定:出糙率79.1%,整精米率56.7%,粒长7.6毫米,长宽比2.9,垩白粒率16%,垩白度2.2%,胶稠度74毫米,直链淀粉含量16.6%、蛋白质含量8.2%,米质达国颁二级优米标准。
稻瘟病抗性鉴定:2009年叶瘟3、2、6、5级,颈瘟7、3、1、5级,2010年叶瘟3、4、3、4级,颈瘟7、5、7、7级。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规程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规程一、引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是保证林木种苗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的规程和要点,以确保种苗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检验前准备1. 检验机构的选择: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可信度。
2. 检验人员的培训:检验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种苗质量检验的标准和方法,提高检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检验设备的校准:检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检验内容1. 外观检验:对种苗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苗高、茎粗、叶片形态等指标,以评估种苗的生长状况和健康程度。
2. 根系检验:对种苗的根系进行检查,包括根长、根径、根数等指标,以评估种苗的根系发育情况和稳定性。
3. 病虫害检验:对种苗进行病虫害检查,包括病斑、虫害痕迹等指标,以评估种苗的健康状况和抗病虫害能力。
4. 营养成分检验:对种苗进行营养成分检测,包括氮、磷、钾等指标,以评估种苗的养分含量和营养状况。
四、检验方法1. 观察法:通过肉眼观察种苗的外观特征,如苗高、茎粗、叶片形态等,进行评估和判断。
2. 测量法:使用测量工具对种苗的根长、根径、根数等进行测量,以获取准确的数据。
3. 化学分析法:采集种苗样品,进行化学分析,以获取种苗的营养成分含量和营养状况。
五、检验结果与评定1. 检验结果的表达:将检验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包括种苗的各项指标数据和评定结果。
2. 评定标准的制定: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种苗质量的评定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定。
3. 结果的解读与应用:根据检验结果,对种苗的质量进行解读和评估,为后续的种植和管理提供依据。
六、质量问题处理1. 合格种苗的处理:对于合格的种苗,应妥善保管和管理,确保其质量不受损害。
2. 不合格种苗的处理:对于不合格的种苗,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淘汰、处理或返工,以防止不良影响的扩大。
七、结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是确保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第44号令《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已经2017年9月29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2017年10月25日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公正、公开、科学、效率地审定林木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
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
从事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林木品种,是指按照《种子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包括品种、家系、无性系以及种子园、母树林和优良种源区的种子等。
第二章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设立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在全国适宜生态区域推广的林木品种审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设立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在本行政区内适宜生态区域推广的林木品种审定工作。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
第五条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会,负责林木品种审定的组织和结论公布工作。
主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8—10名。
第六条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按照林木用途分别设立专业委员会,承担林木品种审定的初审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
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承担,负责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
第八条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可以连任。
委员不履行职责或者不宜继续履职者,由委员本人或者秘书处提出申请,主任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后,予以更换。
第三章申请和受理第九条由国家林业局确定的主要林木,其品种可以申请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但仅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区域试验的,应当申请省级审定。
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呕心沥血整理版】
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林木种苗采购行为,防止种苗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针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营造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灾后重建生态恢复工程等国家投资或者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工程所需的林木种苗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林木种苗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暗箱操作和低于社会成本价采购。
第四条林木种苗采购的信息应当在天府种苗网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五条在种苗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等.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林木种苗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对履约记录差的中标单位应给予取消一定时期、一定范围投标资格的处罚。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第七条林木种苗采购当事人是指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第八条采购人是指组织造林绿化工程的林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机关或村民委员会等其他团体组织.第九条造林绿化工程所需林木种苗,原则上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但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可以由乡镇村民委员会等其他工程实施单位自行参照本办法组织采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
县(区)政府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采购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二条同一造林绿化工程所需林木种苗原则上应委托一个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集中采购。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57号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57号)各有关单位:第七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品审会”)已届满到期,第八届省品审会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第三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组建原则进行组建。
为保证审定品种的科学性、公正性、实用性,第八届省品审会和专业委员会委员由管理、科研、教学、推广、企业等多部门、多学科、多层次的专家组成。
经研究决定,牟锦毅同志任第八届省品审会主任;郑有良、任光俊、潘海平、肖小余、付洪5位同志任副主任;董莉等17位同志任委员;马晖同志任省品审会办公室主任,邓丽、何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第八届省品审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2014年3月10日附件: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牟锦毅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高级农艺师副主任郑有良四川农业大学校长、教授副主任任光俊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副主任潘海平四川省农业厅总农艺师、研究员副主任肖小余四川省农业厅总经济师、推广研究员副主任付洪四川省种子站站长委员董莉四川省财政厅委员游小峰四川省科技厅副处长委员张鸿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委员刘文龙四川省农业厅计财处处长委员张熙四川省农业厅科教处处长、高级农艺师委员陈其非四川省农业厅农机化发展处处长、高级工程师委员刘代银四川省农业厅粮油处处长、推广研究员委员胡强四川省农业厅经作处处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四川省农业厅植保站站长、推广研究员委员XXX四川省农业厅植检站站长、推广研究员委员葛荣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委员杨元明四川省种子站玉米专委会主任、推广研究员委员陈德全四川省农业厅粮油处麦类专委会主任、高级农艺师委员马晖四川省种子站品审办主任、油料专委会主任、推广研究员委员梁南山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薯类专委会主任、推广研究员委员吴开均四川省种子站杂粮专委会主任、高级农艺师委员毛正轩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棉麻专委会主任、研究员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马晖四川省种子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副主任邓丽四川省种子站高级农艺师副主任何芳四川省种子站高级农艺师水稻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付洪四川省种子站站长副主任李仕贵四川农业大学水稻所副所长、教授副主任郑家奎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研究员副主任刘代银四川省农业厅粮油处处长、推广研究员委员蒋敏四川省农业厅科教处副调研员、高级农艺师委员黄富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员委员陈勇内江杂交水稻科技开发中心高级农艺师委员姚光贵成都市农委总农艺师委员胡运高西南科技大学所长、研究员委员赵德明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副研究员委员黄廷友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委员何文建南充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李乾安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所长、高级农艺师委员李天春四川西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农艺师委员黄建华四川农大高科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农艺师伍先敏仲衍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推广研究员委员何芳四川省种子站高级农艺师玉米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杨元明四川省种子站推广研究员副主任王秀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高级农艺师副主任杨俊品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副主任兰海四川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副研究员郑祖平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委员宋怀成资阳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舒长斌四川省农学会秘书长、高级农艺师委员乔善宝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委员任云绵阳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李俭昌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刘勇雅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推广研究员委员殷显春凉山州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朱黎辉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级农艺师委员黄玉碧四川川单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教授委员林勇四川省种子站高级农艺师麦类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陈德全四川省农业厅粮油处副处长、高级农艺师副主任刘登才四川农业大学小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副主任黄辉跃内江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委员张大学中江县农业局副局长、高级农艺师委员沈丽四川省农业厅植保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委员吴瑜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委员蒲宗君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主任、研究员委员任勇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委员王安虎西昌学院教授委员吴秀农遂宁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邓丽四川省种子站高级农艺师油料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马晖四川省种子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副主任左上歧四川科乐油菜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农艺师副主任蒋梁材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处长、研究员委员赵云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邓爱群四川省农业厅科教处委员吴德芳四川省农业厅粮油处副调研员、高级农艺师委员何舜成都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夏友霖南充市农业科学院所长、研究员委员杨进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委员蒋先义德阳市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委员王帮祝眉山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姚朝友内江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四川国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研究员薯类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梁南山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副主任何卫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主任、研究员副主任陈学才凉山州马铃薯产业办公室主任、推广研究员委员余金龙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委员李育明南充市农业科学院所长、研究员委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副主任、副研究员委员刘绍文凉山州西昌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农业师委员宁红四川省农业厅植检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委员王西瑤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余中华达州市农业局副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卢跃华四川省种子站推广研究员杂粮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四川省种子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副主任杨武云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副主任张明荣南充市农业科学院所长、副研究员委员杨华伟自贡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高级农艺师委员杨柳广元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推广研究员委员卢学兰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委员丁国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副研究员委员罗怀海四川省农业厅植保站委员喻波自贡市种子站站长、推广研究员委员钟英泸州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韩友学四川省种子站高级农艺师棉麻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毛正轩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副主任张中华达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副主任张方学主任、推广研究员委员宁孝勇达州市种子管理站站长、推广研究员委员李涛四川省农业厅经作处副调研员、高级农艺师委员谢树果南充市农业科学院院长、推广研究员委员孙道伦乐山市农业局高级农艺师委员黄海涛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级农艺师委员苏秀四川省种子站推广研究员蔬菜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职务或职称主任吴传秀四川省园艺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副主任房超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主任、研究员副主任詹成波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主任、推广研究员委员彭善新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委员严群成都市农委副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唐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委员熊毅乐山市农业局副局长、推广研究员郑强德阳市农业局主任委员白明祥攀枝花市农牧局高级农艺师食用菌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郑林用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机关党委书记、研究员副主任张小平四川农业大学处长、教授副主任甘炳成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委员杨莉四川省农业厅经作处副调研员、高级农艺师柳柬成都市农委处长委员曾宪富成都市农林科学院高级农艺师委员张其坤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级农艺师委员何熊巴中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委员徐国伦甘孜州种子管理站站长、高级农艺师果树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胡强四川省农业厅经作处处长、高级农艺师江国良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副主任汤浩茹四川农业大学院长、教授委员陈伟泸州市农业局站长、推广研究员委员李涛成都市农委副处长委员李贵利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委员刘岱内江市农业广播学校书记、高级农艺师委员丁建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副研究员委员阿坝州农业局高级农艺师茶糖桑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段新友四川省园艺技术推广总站站长、推广研究员副主任杨彪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站长、推广研究员副主任王云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委员张勍四川省蚕丝学校校长、高级讲师委员肖金树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委员宜宾市农业局高级农艺师委员唐茜四川农业大学副院长、教授委员杨建内江市农业科学院所长、高级农艺师委员邓健雅安市农业局高级农艺师药用植物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任张红非四川省农业厅经作处副处长、高级农艺师副主任张兴国西南交通大学中药研究所所长、教授副主任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委员张浩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教授委员舒光明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资源与种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委员张国林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委员李敏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授委员张超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研究员委员肖前刚成都市农林科学院林科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结束——。
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01]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工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我局制定了《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1年12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木种苗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投资安排的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林木种苗工程包括:国家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苗圃、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室)、林木种子加工贮备设施设备和林木种苗信息化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林木种苗工程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审批主要依据是国家、省级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总体规划。
林木种苗工程的建设项目坚持按项目投资、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监督检查验收的原则,实行监理制、招投标制,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林木种苗工程实行国家林业局、省、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四级管理体系。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成立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各地要加强对林木种苗工程的领导,成立林木种苗工程领导小组,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木种苗工程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审查、审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验收、监督等,并负责国家级、省级林木种苗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的培训等工作。
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
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08•【字号】川林品审[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川林品审[2009]2号)各市(州)林业局,成都、广元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扩权试点县(市)林业局,省林科院,四川农大林学园艺学院,省长江、大渡河造林局:为规范和指导全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工作,我们根据国家和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今后,凡向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主要林木品种审(认)材料的,均按《指南》要求进行。
《指南》及其附表可在天府种苗网(http://)和四川省林业厅网站(http://)下载。
附件: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指南二○○九年五月八日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第8号令)和《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川林发[2004]152号文)的有关规定,主要林木品种必须在审定后才能作为林木良种推广,达不到审定条件但生产上又急需的可以通过认定在有效期和适宜种植范围内作为良种推广应用。
1997年至今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已经进行了8次审定,到目前为止通过省级审(认)定的主要林木品种达到79个,涉及30个树种,对提高全省造林良种使用率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规范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申报范围申请者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主要林木品种,可以向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审(认)定申请:(一)经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二)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或者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三)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四)引种或野生驯化成功的树种(或品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和无性系。
四川省造林苗木质量分级
李秀珍 双全 方华 浦涛 王安勇 冲曲珍
II
DB51/T 705—2007
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E —允许误差百分比;
N—样地(样段、样行)、样捆的初始数量(个); M—一个样地(样段、样行)或样捆中抽取样苗的数量(株); INT—表示取整数运算; n —一个苗批的抽样样株数量下限值(株)。
一个苗批的抽样样株数量下限值(n)见下表:
该苗批苗木总株数(株) 总抽样样株数下限值(株)
1000以下
50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3.3 一批苗木(苗批)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
木(简称苗批)。 3.4 地径
1
DB51/T 705—2007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
I
DB51/T 705—2007
前言
本标准按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 GB/T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是《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6000-1999 )和《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0-1991) 在四川实施的补充,并完善了下述内容:
s (3) = s
x
n
s (4) E(%) = x ·196 x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7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7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27•【文号】林场发〔2017〕105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2017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林场发〔2017〕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2017年,我局委托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14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及内蒙古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的林木种苗质量进行重点抽查,同时部署其他省、森工(林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自查。
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检测项目、判定依据(一)抽查内容。
1.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3.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情况。
5.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
6.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7.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情况。
8.造林地种苗档案情况。
9.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使用林木良种和种苗质量提出要求情况。
10.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以及种苗质量落实情况。
(二)抽查方式。
抽查采取现场抽查与内业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种子抽查由抽查人员现场随机抽取种子样品封存后,带回检验室检测质量指标;苗木抽查由抽查人员现场检测苗木质量指标。
抽查人员现场检查被检单位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种子采收等制度落实情况及造林作业设计中良种使用、种苗质量要求情况,并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检测结果出来后,承检单位向被检单位反馈抽查结果、抽查结论及建议。
四川省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97 15
95 7
(Carr.) H. de Leh.
川黄柏
21 Phellodendron Chinense 97
90
96
80
95
70
Schneid.
1) 采用重量发芽法检测,发芽率表示单位粒/g。
2) 种子含水量指标适用于种子收购、运输、临时贮藏。
各级含 水量不 高于
%
35-252)
30-202)
GB 7908-1999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 2772-1999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 2772-1999 确立的净度、发芽率、生活力、优良度、含水量等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检验方法 林木种子检验方法按 GB 2772-1999 的规定执行。
5 质量分级要求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要求按 GB 7908-1999 的规定执行。 林木种子质量等级见附录 A。
12
11 10 11 12 9 14
13
13
2
附录 A(续)
DB51/T706—2007
Ⅰ级
Ⅱ级
Ⅲ级
净发 生 优 净 发 生 优 净 发 生优
序
度芽 活 良 度 芽 活 良 度 芽 活良
树种
不率 力 度 不 率 力 度 不 率 力度
号
低不 不 不 低 不 不 不 低 不 不不
于低 低 低 于 低 低 低 于 低 低低
98
55 95
40 95
25
petrophilum N. Chao
川西云杉
18 Picea balfouriana Rehd. 90 65
85 50
80 35
et Wils.
墨西哥柏木
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4.19•【文号】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2016年4月19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以及绿化和药用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四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申请第六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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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品种名称申请人建议的品种名称
树种申请品种源于何种树种的名称(如核桃)
品种类别包括野生驯化品种、引种驯化品种、优良种源、优良家系、
优良无性系、优良品种、母树林、实生种子园、无性系种子园等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以单位为申请人的填写单位名称)
选育人品种选育的主要完成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固话)
(手机)
E-mail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制作
填表说明:
⒈表中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要求文字精练,描述准确。
⒉《申请表》中含* 的项目为选填项目,其余为必填项目。
品种及无性系应当对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进行详细描述;以品质或特殊使用价值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品种,必须填写相应的选填项目。
⒊品种类别包括:野生驯化品种;引种驯化品种;优良种源;优良家系;优良无性系;优良品种;母树林;实生种子园;无性系种子园。
⒋申请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申请人为个人的,《承诺书》需个人签字;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每个试验地点填写一张,同一县内有两个以上试验地点的,可填写在一张表上。
引种是指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品种, 需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在《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中签章。
⒍《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设有所在市州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目,签章单位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表1-1
四川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表
表2-1
区域(引种)试验情况表
表2-2
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
*签章单位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