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废钢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废钢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钢加工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因操作不当、确认不到位、作业环境缺陷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根据《炼钢安全规程》(AQ 2001-2004)、《废钢铁》(GB /T 4223—2004)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工作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2、凡有金属片和刨片飞溅及灰尘飞扬的现场进行工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3、作业现场内的坑、沟应有安全栏杆或盖板,走台和梯子应有栏杆和梯子扶手,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4、在夜间或在黑暗场所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5、废钢加工中使用的氧气带接头必须扎紧,保证无漏气现象;切割锯、压力表、回火器等必须保持完好。
6、废钢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人工堆料时,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1.5 m。
7、废钢铁的单件外形尺寸不大于 1500 mm, 单件重量不大于 1500kg 。
8、废钢堆场应设置必要的纵向与横向贯通的人行安全通道。
9、在对废钢拆垛时,首先清除废钢堆上活动物件,并遵循“自上而下”原则,严禁从两侧、中间或下面抽取。
10、加工大件废钢时,应确保废钢平稳放置;切割时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切割过程中随时确认作业环境,遇异常状况应及时撤离。
11、冷料加工,凡有危险的机械运转部位和电器设备的导电部分,均应安设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任意拆;安全防护装置缺失,严禁作业。
12、废钢切割块度应符合技术工艺要求,确保炉况安全。
13、切割铁砣应采取好安全措施,做到搭架牢靠,高空作业应悬挂安全带。
14、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下严禁站人,天车启动、移动时,应发出声光讯号,以警告地面人员与相邻起重机避让。
15、天车起吊重物,链条与重物吊紧时,地面人员应迅速
撤离到安全地带;重物吊起后不准在重物下面工作、逗留和行走。
16、禁止用天车吊起的重物捶打其他物体,或突然松弛将重物摔落地面。
17、岗位人员每班都要对链条进行检查,发现开焊、裂纹、扭曲、变形等情况,应立即更换;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吊索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18、废钢翻捡时,人员应站立到安全位置,避免造成车辆伤害。
19、废钢加工人员应随时关注现场煤气报警仪数值,一旦发现报警超标,应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
20、抡大锤配合作业时,要注意锤子与柄的牢固性,抡锤人员禁止戴手套。
21、地面废钢料堆应距运输轨道外侧1.5 m以上。
22、涉密闭容器类和带油废旧备件严禁进入渣场,统一交劳服公司回收,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23、废钢加工单位安全员应做好废钢加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