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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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站点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站点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站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站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志愿服务站点是指专门用于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中心、学校、敬老院等。

第四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传播正能量,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工作目标是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六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互助、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第七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明确职责分工,营造和谐志愿服务氛围。

第八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依托相关部门和组织,充分发挥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志愿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第九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倡导文明礼仪、奉献精神,推动志愿服务的广泛开展,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第十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加强与社区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资源整合,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互联互通。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遵循志愿者自愿参与、按需服务的原则,不得强迫志愿者参与任何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擅自从事不符合自身能力的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站点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维护志愿服务站点的形象。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保守志愿服务站点和受服务对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任何服务对象的隐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为志愿者建立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参与项目和服务时长等信息,便于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调配。

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提高志愿服务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以雷锋精神为指导,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居民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机构由指挥部、办公室、部门和志愿者组成。

第五条指挥部是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办公室是志愿服务站日常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志愿者登记、培训、组织活动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可以包括活动策划部门、服务项目部门、宣传推广部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的开展。

第八条志愿者是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最基层的工作力量,他们是以居民为服务对象,自愿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九条志愿者的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社区公告、宣传和口头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招募的志愿者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相关技能,有志于为社区居民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的培训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项目的要求进行,包括服务礼仪、业务知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志愿者培训应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培养志愿者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提高其服务质量和能力。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第十三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志愿服务项目,并定期更新和完善。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环境整治、文化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等方面。

第十五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引导和号召居民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活动应统一组织规划,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作管理与评估第十七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是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由社区居民自愿参加的志愿者服务。

服务站设站地点由社区党委或居委会按照社区人口分布、居住环境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情况选定。

管理人员由社区党委或居委会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 指导可持续充电电池的建设,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及志愿者培训。

(三)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提出周到有效的思路和措施,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 搜集志愿服务信息和资料,维护抢修、维护和管理条目档案,形成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完善。

(五) 监督志愿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全面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提高水平。

三、志愿者服务(一) 志愿者服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文化活动开展、家庭关爱、环保绿化、邻里互助、卫生保洁等方面。

(二) 志愿者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1. 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志愿者服务站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的充电电池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使用,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个人加强对公共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2. 文化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站规划、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

3. 家庭关爱通过参观、走访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居民的困难和需要,切实解决居民在生活上遇到的问题,为居民送去关爱和实际帮助。

4. 环保绿化志愿者服务站提倡居民参与环保绿化行动,开展居民一起种植树木、整理周边环境、垃圾分类等活动,促进环境卫生和居民身心健康。

5. 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站积极组织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居民,加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和谐。

6. 卫生保洁志愿者服务站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保洁行动,维护社区环境卫生,增强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四、志愿服务管理志愿者服务站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 全面考虑居民需要,制定日常、月度、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及工作安排,落实阶段性目标。

志愿服务社区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社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社区管理工作,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所有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进步的原则,以服务社区、服务居民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本社区成立志愿服务社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社区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志愿服务社区管理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社区党委书记或主任担任组长;(二)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三)社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四)社区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五)热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居民代表。

第六条志愿服务社区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志愿服务社区管理制度;(二)审核志愿服务项目;(三)协调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四)表彰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五)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本社区设立志愿服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志愿服务社区管理工作。

第八条志愿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招募志愿者;(二)审核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开展服务;(三)协调各部门资源,为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四)收集志愿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五)处理志愿者投诉和建议。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九条志愿者是指自愿、无偿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

第十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三)具有志愿服务能力;(四)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者注册程序:(一)填写《志愿者注册表》;(二)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三)参加志愿者培训;(四)通过审核,成为正式志愿者。

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志愿服务培训;(二)获得志愿服务证书;(三)优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四)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监督;(五)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工作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工作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工作,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是指由社区组织设立的、以志愿者为主体,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工作目标是推动社区居民自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第四条志愿者参与工作站的活动,须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服务能力和责任心,并遵守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志愿者培训和管理、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第二章工作站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由志愿者服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委员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七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设立办公室,由工作站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八条工作站主任由社区党委或街道办事处任命,任期为三年,负责工作站的整体工作,协调各项工作关系。

第九条工作站的常设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招聘,专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第三章志愿者的招募与培训第十一条志愿者的招募应当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招募方式可以包括社区宣传、网上报名等。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者应经过岗位培训后方可参与工作站的服务活动,培训内容应包括志愿服务基本知识、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介绍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的培训可以进行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培训时间和频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四章志愿服务岗位的设置与分工第十六条志愿者的服务岗位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进行分配,志愿者可根据自己的志愿服务经验和能力,逐步晋升为岗位主任。

第十七条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工作站主任安排,志愿者应当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及时向工作站主任报告。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按时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培训和会议,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激励和评价机制第十九条社区志愿者工作站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奖励、表彰、证书颁发等,以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仅供参考)

社区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仅供参考)

社区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义务工作者协会章程的有关要求,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志愿服务制度,提升志愿服务的水平,推进文明社区建设。

二、服务机制
(一)志愿者的招募与培训
全区各社区建立服务不同社群的志愿者队伍,对报名志愿服务的人员实行甄选制,主要通过资料审核和面谈的方式确定准入对象。

社区服务站对每位成员的资料建档备案,建立志愿者信息库。

(二)督导制度
全区各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督导制度。

由街道团工委、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开展服务进行督导,包括日常工作的管理督导和专业服务的支持性督导,规范志愿者服务登记和绩效评估。

(三)培训制度
全区各社区建立志愿服务培训制度。

社区服务站对新加入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重点传授志愿服务的基本要素和技巧。

此外,社区服务站将结合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培
训或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与激励制度
(一)考核制度
社区服务站建立志愿者的考核制度。

分别以半年和一年为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参考服务对象反馈情况及工作人员的评价综合对志愿者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将进行劝退。

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实行奖励。

(二)激励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站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分别授予注册志愿者相应奖章,并推荐参加全国、省、市、区同类项目的表彰。

将依据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

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树立和培养一支热情、有爱心、有责任心和有组织纪律的志愿者队伍,本制度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志愿服务站是指为社区提供志愿服务的工作场所,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基地。

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对象的需求调查、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志愿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站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爱护公共财产,崇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礼貌,积极投身到社会公益事业中。

第四条志愿服务站的管理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管理理念,为志愿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第五条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是志愿服务站的基本管理规范,具有适用性和操作性,为志愿服务站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和规范。

第六条志愿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章和工作手册,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志愿服务站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志愿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档案管理体系,完善志愿者登记、考核、评优等制度,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进行奖惩。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志愿服务站的各项规定,服从志愿服务站的管理和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志愿服务站的组织结构包括:站长办公室、服务部、培训部、宣传部和志愿者服务小组。

第十条站长办公室是志愿服务站的领导和管理机构,由站长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设立秘书进行协助。

站长负责全面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志愿服务站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服务部是志愿服务站的核心部门,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的规划、组织和实施,主要包括对社区需求的调查和分析、志愿服务项目的设计和安排等。

第十二条培训部是志愿服务站的重要部门,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促进企业与社区的良好互动,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形象,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行为规范、组织管理和奖惩措施。

第三条定义1.社区志愿服务:指企业员工自己乐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供应志愿服务的行为。

2.社区:指企业所属地区范围内的各种社区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部门设置1.企业应当设立社区志愿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社区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订立具体的志愿服务计划、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计划订立1.社区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当每年订立年度志愿服务计划,明确该年度内的志愿服务项目、目标、时间和资源布置。

2.志愿服务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社区需求和员工意愿,供应多样化、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六条招募与培训1.社区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内部通知、宣传等方式,招募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

2.志愿者报名后,应进行必需的培训,包含社区服务知识、技能和安全教育等,确保志愿者具备必需的服务本领。

第七条绩效评估与嘉奖1.对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员工进行绩效评估,重要考核志愿服务的时长、质量和参加度等。

2.绩效优秀的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嘉奖,包含荣誉称呼、奖金、晋升机会等。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八条自己乐意参加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应为自己乐意行为,员工有权自主选择参加的项目和时间,而且有权随时停止参加。

第九条敬重与关爱1.在社区志愿服务过程中,员工应敬重社区居民的意愿和习惯,保持礼貌和友好态度。

2.员工应关怀社区居民的需求,乐观倾听他们的看法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十条安全与保障1.员工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应注意个人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应供应必需的保险保障,以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损害等问题。

志愿服务驿站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驿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驿站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保障志愿者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驿站,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设立的志愿服务驿站。

第三条志愿服务驿站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为公众提供志愿服务,传播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驿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驿站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站长:负责驿站的整体管理和日常工作;2. 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具体事务;3. 志愿者代表:代表志愿者群体,参与驿站决策;4. 相关部门代表:负责驿站与所在单位或社区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驿站管理制度和志愿服务规范;2. 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和考核;3. 协调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 负责驿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5. 收集和反馈志愿者、受助对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6. 向相关部门汇报驿站工作情况。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1. 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招募对象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和志愿服务意愿;3. 招募方式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基本技能、安全知识等;2. 培训形式可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3. 培训结束后,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志愿者证书。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1. 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态度、技能、效果等;2. 考核方式可采用自评、互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3.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星级评定和后续服务的依据。

第十条志愿者星级评定:1. 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等因素,评定志愿者星级;2. 星级越高,代表志愿者服务水平和贡献越大;3. 星级评定结果定期公布,作为志愿者激励和表彰的依据。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策划:1. 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公众需求,结合驿站资源和志愿者特长;2. 活动策划应遵循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3. 活动策划需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规章制度一、工作站的任务和宗旨1.工作站的任务是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志愿者服务。

2.工作站的宗旨是帮助社区居民解决问题,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志愿者的条件和招募1.志愿者必须是社区居民,年满18周岁。

2.志愿者要有服从组织、热心助人和爱心等基本素质。

3.志愿者的招募方式可以通过社区宣传、户外宣传等手段进行。

三、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1.志愿者有权利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接受组织的指导和培训。

2.志愿者有义务按照工作站的要求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服从工作站的领导和管理。

3.志愿者应保守社区居民个人信息,严守工作站的保密规定。

四、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的日常管理1.工作站设立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和管理志愿者服务工作。

2.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3.工作站要确保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的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设施。

五、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的工作内容1.工作站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居民关怀服务,如关爱老人、帮助残障人士等。

2.工作站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治安巡逻、环境整治等活动,维护社区的安宁和秩序。

3.工作站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活动,如社区文艺演出、读书分享等,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六、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的考核与激励1.工作站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志愿者服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

2.工作站可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表现,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3.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可与其他社区组织进行合作,为志愿者提供更多的锻炼和发展机会。

七、规章制度的宣传与执行1.工作站应将规章制度公示于工作站内,让志愿者充分了解。

2.工作站应开展规章制度的宣传活动,提高志愿者对规章制度的重视和遵守。

3.工作站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是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的规章制度,请志愿者遵守,并共同努力,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做出贡献。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1、招募。

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组织系统动员、发动群众,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QQ、飞信、微信等方式动员、发动群众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困难家庭等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察检查制度1、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察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通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

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社区志愿者中心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中心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者中心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组织,依法设立,自愿组织,服务社区。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区群众,增强社区凝聚力和文明程度。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建设服务全面,队伍多元,组织规范,管理科学,志愿者素质较高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和办公室,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针,办公室则是日常管理执行机构。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宗旨是组织和指导社区志愿者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组织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促进志愿服务的普及和发展。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服务项目包括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紧急救援等多个领域,志愿者将按自愿原则参与这些项目。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是爱岗敬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安排的社区志愿者。

第九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是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接受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

第十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热爱社会,热爱人民,愿意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为社区服务,维护社区和谐。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服从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和指导,遵守社区志愿者中心的规章制度,完成社区志愿者中心交办的任务。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自觉维护社区志愿服务的形象,树立崇尚劳动、崇尚公益、崇尚奉献的良好风气。

第十四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需要通过入会测试和培训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同时要定期参加培训活动,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素质。

社区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于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编制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队是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以志愿服务为宗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服务社区居民,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第四条社区志愿服务队成立时间、地点、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应在社区居民大会上经过表决通过。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队实行“凡有服务之需,必有组织之处”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人员是由社区居民自愿注册加入,并经相应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社区志愿服务队应根据服务需要,定期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第八条社区志愿服务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公共秩序,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架构包括:指导小组、执行组、服务小组。

第十条指导小组是社区志愿服务队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第十一条执行组是社区志愿服务队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服务小组是社区志愿服务队的基层服务单位,负责对接居民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领导机构成员由志愿者自愿担任,每届任期为一年。

第十四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领导机构成员需参加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领导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志愿服务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成员有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成员有权提出志愿服务建议,参与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领导机构有权对志愿服务队成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成员有义务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章程和制度,服从组织管理。

第二十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成员有义务遵守志愿服务的纪律,不得擅自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社区志愿服务队的成员有义务照顾老幼弱残等弱势群体,关爱社区居民。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精神层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

志愿服务成为了社会参与的一种新方式和新形式。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实用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对于社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效率;2. 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3. 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的协调和配合,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管理范围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

四、管理原则1. 自愿原则。

志愿服务是自愿的行为,志愿者有权利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2. 公平原则。

志愿者享有平等的服务机会,不受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3. 公开原则。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社会公开其组织结构、工作内容、财务状况等信息;4. 民主原则。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充分听取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管理;5. 法律原则。

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五、管理机构社区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志愿者服务中心等组成,负责对社区志愿服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六、管理程序1.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

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社区居委会、志愿者服务中心等渠道向管理机构申报志愿服务项目,并提交相关资料和申请表;2. 审核批准。

管理机构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3. 招募培训。

管理机构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工作,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关的服务能力和素质;4. 服务实施。

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后,管理机构对项目的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5. 结案总结。

志愿服务项目结束后,由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七、管理措施1. 宣传教育。

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志愿服务理念和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大家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2. 奖惩机制。

社区服务站管理制度手册

社区服务站管理制度手册

社区服务站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社区服务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是社区服务站工作的基本规范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社区服务站设站管理人员,由主管单位、配合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

二、社区服务站设置站长和副站长各一名,由主管单位指定,全面负责站点的工作。

三、社区服务站设立服务团队,包括志愿者、服务专员等,由主管单位选拔、培训产生。

第三章工作职责一、站长是社区服务站的主要管理者,直接负责站点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二、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及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三、服务团队成员主要负责服务站的日常服务、宣传、活动组织及志愿服务等工作。

四、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站的各项活动,为居民提供服务。

第四章岗位职责一、站长(一)负责站点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督促服务团队做好服务工作。

(二)制定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计划、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三)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社区服务站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服务站的正常运行。

(四)处理社区居民的相关诉求和投诉,协调解决矛盾,确保社区和睦稳定。

二、副站长(一)负责站点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处理,协助站长管理服务站。

(二)负责站点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协助站长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宣传社区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知识。

(四)协助站长做好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

三、服务团队成员(一)负责社区服务站的日常服务工作,接待居民咨询、建议和反映问题。

(二)负责社区服务站的日常宣传工作,发布通知、广告、传单等宣传材料。

(三)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站的各类文化、理论、科技等服务活动。

(四)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志愿者(一)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站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居民提供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和提高志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队伍组织
1. 志愿服务队伍由社区志愿者自愿组成,每位志愿者需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加入。

2. 队伍内设立队长和副队长,由志愿者自行选举产生。

二、服务宗旨
1. 志愿服务队伍的宗旨是服务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

2. 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孤寡老人、照顾残疾人士、清洁环境等。

三、服务行为规范
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务对象,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志愿者应积极参与服务活动,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

四、服务记录
1. 志愿者需在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记录,记录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 志愿者单位需审核并确认服务记录的真实性。

五、安全保障
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从事危险工作或活动。

2. 如遇突发事件,志愿者需立即向队长或副队长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六、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志愿者,队伍可给予奖励或表彰。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队伍形象的志愿者,队伍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队伍内部讨论通过,志愿者需严格遵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更好地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受服务对象。

第三条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依法、规范、高效;3. 服务至上、以人为本;4. 团结协作、积极进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站设立站长、副站长、管理员、志愿者等岗位。

第五条站长负责志愿服务站的整体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站长、副站长由志愿服务站委员会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活动策划、志愿者招募、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负责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管理员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热爱公益事业,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自愿参加志愿服务的公民。

2. 招募程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招募信息,报名者提交个人资料,经过筛选、面试、培训等环节,确定志愿者名单。

3. 招募要求: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志愿者培训1. 新志愿者培训: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基本服务技能、团队协作、志愿服务精神等方面的培训。

2. 定期培训: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定期培训。

3. 专项培训:根据志愿服务项目需求,对志愿者进行专项培训。

第十条志愿者考核1. 考核方式:通过志愿者服务记录、服务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晋升、表彰、奖励的依据。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服务项目1. 志愿服务站服务项目包括:扶贫帮困、环境保护、教育关爱、文化宣传、社区服务、应急救助等。

2. 服务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满足受服务对象的需求。

第十二条服务流程1. 服务需求征集: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收集受服务对象的需求。

社区志愿服务驿站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驿站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驿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设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信息、教育、培训和支持的场所,旨在促进社区居民的自发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的宗旨是“和谐共建、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助人自助”。

第四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的管理单位为社区相关部门,具体运作由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执行。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的地址、联系电话、开放时间等信息将在社区公共场所充分宣传,以便社区居民了解和使用。

第六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活动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七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要求志愿者参与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的活动。

第八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二章志愿服务岗位设置及管理第九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志愿服务岗位,包括志愿者接待、信息咨询、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

第十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根据志愿者的兴趣和专长,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做到有的放矢,及时调整志愿者的服务岗位。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定期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志愿者继续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定期组织志愿者交流活动和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第十四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根据社区需求和志愿者意愿,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宣传推广、社区清洁、老人陪伴、儿童关爱等。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志愿者的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志愿者参与不符合自身意愿和能力的活动。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受益者的权益,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一、志愿者服务站的宗旨。

志愿者服务站旨在搭建志愿者与社会服务的桥梁,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志愿者服务站的管理机构。

志愿者服务站设站长一名,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和志愿者的管理工作。

站长由服务站指定或选举产生。

三、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

1. 志愿者服务站将通过社区宣传、网络招募等方式吸纳志愿者,志愿者需填写《志愿者申请表》,经过站长审核后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

2. 志愿者需遵守服务站的纪律规定,服从站长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3. 志愿者服务站将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服务项目、表现等情况,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纪志愿者进行处理。

四、志愿服务内容。

志愿者服务站将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关爱留守儿童、义务扫盲、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项目。

志愿者需按照服务站的安排参与相关服务项目。

五、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1. 志愿者有权享受服务站提供的培训、交流、奖励等福利,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2. 志愿者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服务站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志愿者服务站的秘密,维护志愿者服务站的形象和声誉。

3. 志愿者需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站长的管理和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六、志愿者服务站的解散。

如志愿者服务站因各种原因需要解散,应由站长提出解散申请,经志愿者服务站成员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解散程序。

七、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志愿者服务站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以上规章制度经志愿者服务站成员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志愿者服务站站长负责执行并监督全体志愿者遵守执行。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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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一、公开招募
1、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
2、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3、通过网上、横幅、海报、宣传栏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二、志愿者登记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

三、档案管理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四、志愿者培训
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五、奖惩激励
1、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2、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
方式;
3、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
4、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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