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岩土勘察原位测试规范》动力触探试验规程摘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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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测试方法使用规范的说明
2009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480-2008《冶金工业岩土勘察原位测试规范》总则 1.0.2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冶金工业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原位测试,其他行业同类工作可按本规范执行。目前该规范是我国最新提到使用动力触探
试验来测试地基承载力的国家标准,交通部对于桥涵地基承载力—动力触探试验方法还未有标准作详尽说明,为遵循“国标-行标-地标”原则,在无行标、地标的情况下,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亦可按此规范
试验方法执行。
一、现将《冶金工业岩土勘察原位测试规范》动力触探试验规
程摘录如下:
7 动力触探试验
7.1 一般规定
7.1.1 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判定一般黏性土、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层的物理力学特性。
7.1.2 轻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一般黏性土、砂类土和素填土的地基承载力;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的地基承载力及测定砾石土、卵(碎)石土的变形模量。
7.1.3 动力触探试验孔数应结合场地大小和场地地基的均匀
程度确定,同一场地主要岩土单元的有效测试数据不应小于3孔位。
7.2 试验设备
7.1.2 动力触探试验设备应包括落锤、座垫及导杆、触探杆
和探头等机件。各类型动力触探试验机件的规格和加工要求应符合本
规范附录D图D.0.2、表D.0.2的规定。
7.2.2 探头应采用高强度钢材制作,表面淬火后硬度应满足HRC=45~50。
7.2.3 落锤应采用圆柱形,其中心通孔直径应比导杆外径大3~4mm,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设备须配备自动落锤装置。
7.2.4 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的座垫直径应不小于100cm,且不大于落锤底面直径的一半;导杆长度应符合试验锤击标准落距的要求,座垫和导杆的总质量不应超过25Kg。
7.2.5 探杆接头与探杆应有相同的外径,接头连接容许偏心度为0.5%。
7.2.6 探头直径磨损不得大于2mm,锥尖高度磨损不得大于5mm。
7.3 试验方法
7.3.1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标准贯入量为30cm,落锤应按标准落距自由下落,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记录贯入30cm的锤击数N10。
2 试验应先用钻探设备钻至试验土层的顶面以上0.3m 处,然后进行连续贯入试验。
3 当贯入30cm的击数超过100击或贯入15cm的击数超过50击时,可终止试验。
7.3.2 重型、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