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2020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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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2020全日制本科
生招生章程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2018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2号)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国标代码:13682
第二条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2004年5月(教发函【2004】72号)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是具有学士
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确立了“以工学为主,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坚持面向企业、立足一线,为区域经济服务的本科教学型院校”的办学定位,“保证基础、注重实践、强化能力、提升素质、尊重个性、突出特色”为基本原则,形成了“二元育人环境、三学期循环运行、五模
块教学结构”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保证本科理论教学体系的基础上,注重“因材施教”,通过实施分级教学、强化技能训练、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等多种途径,培养社会需要、企业欢迎、家长满意、学生
成才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审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六条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在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纪检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
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国家规定,我
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
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
设分数级差。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文史类)、数学(理工类)
成绩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
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分数排队,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和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
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
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
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按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大类收费标准:17000元/生年;
文学大类收费标准:145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
2018年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变动,按在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
行
第六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
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奖学金现行政策:(分三种形式)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贫困生2500元/年/人,特困生3500元/年/人。
(2)综合奖学金
特等:3000元/年/人甲等:1500元/年/人
乙等:800元/年/人丙等:300元/年/人
(3)十佳大学生:3500元/年/人
三好学生:5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2.济困助学措施
学院为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由学院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结合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分类
分级给予生活补助(除去寒暑假,学生在校勤工助学时间为9个月)。
一类:甲等3150元/年/人乙等2700元/年/人
二类:甲等2250元/年/人乙等1800元/年/人
学院在寒暑假设立假期临时勤工助学岗,补助标准为35元/天/
人(其中工作酬金25元/天/人,生活补助10元/天/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29)636095616360966863609818
传真:(029)63609781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邮编:71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