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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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保险制度

第一条投保范围

凡属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一律需要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1.本市户籍员工,如果在本市其他单位仍有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其保险手册(卡),可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

2.非本市户籍员工,如在户口所在地未办理社会保险,一律在公司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3.退休返聘的员工,可以不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4.司驻外机构的当地聘用人员,可参加当地社保。

第二条缴纳标准

1.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总额不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可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7%,其中11%进入个人帐户,6%计共济基金。

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0%,其中7%进入个人帐户,3%计共济基金。

3.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帐户中。

第三条养老金的领取

1.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累计为15年),其个人帐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从共济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一次性生活费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给该员工1个月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2.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时享受月养老金,月养老金的构成是:

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

3.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退休前调出或辞工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处理:当地有社会保险机构的,积累额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5.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车辆保险制度

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时对车辆进行保险。

2.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保足50万,乘座险每座保足4万,不计免赔不许投保。其他险种车主可视情况自己决定是否投保。

3.车辆损失险。是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车保险车辆过程中,因碰撞、颠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原因所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发生保险事故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保险额为限),保险人负责赔偿。

4第三责任险。是保险人或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以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应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有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5.基本险责任免除。指自然磨损、朽烛、故障、轮胎爆裂、地震、自燃、高温烘烤、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车、罚没、竞赛、测试、进厂修理、泄漏、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无证驾驶、酒后肇事、肇事逃逸、故意行为以及直接或间接问题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6.全车盗、抢险。这是附加险。投保了这种险种的车辆人车被盗、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以及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7.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以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坏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额外内为监守损失而支付的不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位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8.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以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规定保准在保险单位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9 .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位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内按实际计算赔偿。

10. 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发生基本险所承

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计算赔偿。

11.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车辆投保该险种后,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12.1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作好保险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车辆装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2.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的转买、转让、赠送他人、保险车辆变更用途、增大危险程度应事先通知保险人并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12.3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拨打95518向保险公司报案。需要紧急救援的,也可拨打95518请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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