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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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干货之当BT、BOT、PPP项目遇到增值税

会计干货之当BT、BOT、PPP项目遇到增值税

会计实务-当BT、BOT、PPP项目遇到增值税PPP、BT、BOT简介1 BT模式BT模式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2 BOT模式BOT模式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ZF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3 PPP模式PPP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发起方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由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投资方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不同模式增值税待遇1 BT模式增值税处理湖北:BT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问题(1)以投融资方的名义立项建设(B),工程完工后转让给业主(T)的,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分别按以下方法计税:在建设阶段,投融资方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为取得该项目(一般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成本,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投融资方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

在移交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不动产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下同)。

(2)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B),工程完工后交付(T)业主的,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税:在建设阶段,投融资方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工程建设成本,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会计实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所得所得税优惠备案

会计实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所得所得税优惠备案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所得所得税优惠备案一、业务概述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享受税收优惠。

二、服务对象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居民企业。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从事《目录》范围项目投资的居民企业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

四、资料提供(一)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1.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等)(一式一份);2.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会计凭证、发票及账页(复印件一式一份);3.属于优惠期内转让的项目,受让方应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资料及原享受优惠情况的有关资料(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87条、第89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80号);《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发[20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项目六 其他税种的会计实务(上) 《税务会计实务》

项目六  其他税种的会计实务(上)  《税务会计实务》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缴纳期限也是类似的。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的缴纳地点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有特殊情况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 确定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 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纳 税地点为代扣代收地。 (2)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增 值税和消费税在经营地纳税。
(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
房屋,不包括农村。 (四)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实行不同标准的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 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 税。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 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
②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 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 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 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公 式为: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 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土地增值额的 大小,取决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因 素。 1.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 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 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 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 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会计实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会计实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企业所得税三
免三减半
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企业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政府对该项目建设的核准文件复印件(必须为2008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必报);
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必报);
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必报);
该项目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序号、类别、范围条件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说明资料复印件(必报);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证明材料(发票或企业确定收入的其他凭证)(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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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看!享受减免税如何合理分摊期间费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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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分别计算减免项目收入、成本,并合理分摊企
业的期间费用,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 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 资料,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计算其减免税的具体数额。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风险提示 1.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 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 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2.纳税人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 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纳税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4.对于分摊的期间费用基数存在争议的,纳税人应与税务机关沟通确 认。 5.分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 管税务机关。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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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减免中的“合理分摊期间费用”理解[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所得减免中的“合理分摊期间费用”理解[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所得减免中的“合理分摊期间费用”理解[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所得减免类项目要求企业从事不同税收待遇项目时,应单独核算,并应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很多项目在单行文件中又进行了强调,比如农、林、牧、渔减免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减免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免税,节能服务项目减免税。

由此可见,所得减免类项目对合理分摊期间费用的重视程度,但这也是最棘手的。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

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很难归集到具体的产品,比如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

由于期间费用没有一个明确的归属,往往是出于企业经营管理以及提升整体效益的需要,为了防止企业以分摊期间费用为名,行逃避税负之实,所以明确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必须是合理分摊的费用。

但何为“合理”没有明确,有的按照收入比例进行分摊、有的按照资产比例进行分摊、有的索性税企双方商定一个比例进行分摊,因此容易产生争议。

2008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只需填写所得减免金额,看不出所得减免项目的收入、成本以及费用是如何分摊的,企业一般需要另附说明。

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不但增加了“项目收入”“项目成本”,还加入了“应分摊期间费用”(第4列),填报说明中,“第4列‘应分摊期间费用’: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合理分摊的期。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重要)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意事项(1)根据技术转让所得,而非收入,确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2)技术转让的范围: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3)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以上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投资经营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六)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经济师考试(中级)试题及解答参考(2024年)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经济师考试(中级)试题及解答参考(2024年)

2024年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自测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60小题,每小题1分,共60分)1、在政府财政支出中,以下哪一项属于购买性支出?A. 社会保障支出B. 财政补贴C. 国防支出D. 公债利息2、下列哪项措施最有可能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减少对经济效率的影响?A. 提高所得税边际税率B. 增加消费税税率C.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D. 对特定行业实施税收优惠3、在财政支出中,下列哪项属于转移性支出?()A.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B. 教育支出C. 社会保障支出D. 军费支出4、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增值额的一种税B. 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分为17%、13%、9%和6%C.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D.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5、下列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说法错误的是:A. 销售货物B.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 销售不动产D. 出售土地使用权6、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是:A. 以收入全额作为计税依据B. 以收入全额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C. 以成本作为计税依据D. 以利润作为计税依据7、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说法正确的是:A. 增值税是一种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B. 所有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都是统一的。

C. 增值税只在生产环节征收,不对批发和零售环节征税。

D. 增值税的纳税人仅包括企业,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A. 对小微企业实行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 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C. 对所有企业一律减免房产税。

D.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9、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试卷一、单项选择题9、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税率,说法正确的是:A.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13%、9%、6%和3%四个档次B.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6%、9%、13%和3%四个档次C.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5%、8%、12%和2%四个档次D.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7%、10%、15%和2%四个档次 10、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会计利润B.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C.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营业收入D.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净利润11、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由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B.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由税务机关自行决定,企业无需申请C. 小规模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D.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未通过审核的纳税人自动降为小规模纳税人12、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B.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C. 企业购买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D. 企业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3、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流转税?A. 增值税B. 企业所得税C. 个人所得税D. 资源税14、按照我国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几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A. 一次B. 两次C. 三次D. 四次15、下列关于财政政策工具的说法,正确的是:A、财政政策工具是财政政策主体为达到既定的财政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各种财政手段。

2024年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试卷与参考答案

2024年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试卷与参考答案

2024年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模拟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60小题,每小题1分,共60分)1、下列关于增值税的叙述,错误的是:A. 增值税是按增值部分征收的间接税。

B. 增值税的税率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和管理的。

C. 增值税实行的是销项扣除制或入项扣除制。

D. 增值税是企业平均每个产品的生产成本税。

2、下列关于所得税的类型,属不同种类的是:A. 住房租税。

B. 工资所得税。

C. 财产所得税。

D. 股息所得税。

3.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实体法要素的是:A. 税收立法权B. 纳税主体C. 税率D. 税目4.下列关于税法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税目是税法规定的应当征税的具体物品、行业或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征税范围的重要标志B. 税率的调整会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和企业的负担C. 税收优惠措施通常是在税法中规定的,用于鼓励和支持某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或纳税人D. 税款的缴纳期限是纳税人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5、(数字、)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征收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数字、)下列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职责说法正确的是()。

A.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B. 社会保险局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C.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职责D.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由财政部门负责7、下列关于会计核算的研究主体是不正确的( )。

A、国家机关B、企业C、收入标准调查单位D、社会组织8、以下属于销售税额的识别原则不含( )。

A、按销售货物或服务实际发生的税额计算B、按实际销售价格C、以转让物的价格计算D、于经济收入发生时识别9、按照供求变化,生产者在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时,会减少产量,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会增加产量,这说明()。

会计继续教育小企业纳税会计实务答案

会计继续教育小企业纳税会计实务答案

2015年《小企业纳税会计实务》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1。

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是().A。

以委托加工的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的乘用车B。

以委托加工的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C.以委托加工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

以委托加工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粮食白酒A B C D答案解析:只有C选项符合税法规定11类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的环节.2。

以下属于财产税类的税种是().A. 增值税B. 消费税C。

房产税D。

印花税A B C D答案解析:增值税、消费税时流转税类,印花税是行为税类.3.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

则该企业正确的税务处理为()。

A.计算增值税销项税3.976万元B.计算增值税销项税3.91万元C.计算增值税销项税3。

4 万元D.不计算增值税A B C D答案解析:此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有“售价”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应确认销项税额=23×17%=3.91(万元).4.下列情况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A。

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B.将资产用于对外赠送C。

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D。

将自产商品转为自用A B C D答案解析:选项A、B、C都属于外部移送,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A.获利年度B.盈利年度C.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D.领取营业执照年度A B C D6。

如果纳税人发生非应税行为或免税行为,其所取得的收入为( )。

A. 会计收入B. 应税收入C. 免税收入D. 会计利润A B C D答案解析:确认应税收入的原则有两项:一是与应税行为相联系,即发生应税行为才能产生应税收入;换言之,如果纳税人发生非应税行为或免税行为,其所取得的收入就不是应税收入,而只是会计收入。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一、具体准则出台的背景、意义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具体准则出台的意义具体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工作继《基本准则》出台后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其重要意义是:1.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3.保障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具体准则出台的背景原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表现为:1.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尤其是公共基础设施未纳入核算范围。

2.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

3.缺乏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不能提供信息准确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改革方案》指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任务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

《改革方案》明确要求,2015年要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2016年起要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印发了《基本准则》,为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机考试18个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实务机考试18个不定项选择题
A、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所得
B、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C、残疾人员的工资
D、研究开发费用
正确答案:CD
解析: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ABD
解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题中郭某只有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才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甲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954 000元。
(2)提供会议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58 704元。
(3)购进一处房产用作办公场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4 000元。
解析:提供住宿以及会议服务适用税率6%,销售额为含税金额,需要做不含税换算。
<4>、计算甲酒店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74 304-62 570=11 734元
B、77 544-64 000=13 544元

2025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卷及答案指导

2025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卷及答案指导

2025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在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涉税服务中,不属于税务顾问服务范围的是:A、为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B、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C、代理企业进行税务申报D、为企业提供税收争议调解3、某企业201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哪种税收优惠政策?()A.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B.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C.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D. 转让技术所得税收减免政策4、以下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职业道德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不得接受与执业业务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馈赠B.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可以接受客户提供的交通工具作为礼品C.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执行业务的任何形式的馈赠D.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可以接受客户提供的娱乐活动邀请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属于企业的收入总额?A. 营业收入B. 资产收益C. 营业外收入D. 以上都是6、在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涉税服务中,以下哪项不属于税务咨询的范围?A. 纳税申报辅导B. 税收筹划C. 税务审计D. 税务争议解决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税务师事务所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B. 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必须是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C. 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不得担任税务机关的职务D. 税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8、在以下关于涉税鉴证业务的质量控制要求中,不属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范围的是()。

会计实务:建设-经营-移交方式项目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务:建设-经营-移交方式项目的财税处理

建设-经营-移交方式项目的财税处理企业以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合同投资方)。

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单位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做出规定。

 1.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视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第一种情况,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时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例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所形成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公司应根据已收取或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成本类科目)。

 第二种情况,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能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国开纳税基础与实务

国开纳税基础与实务

判断题第1题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国外的佣金,不论是否单独列明,均不予扣除。

A.对B.错正确答案: B知识点:关税的计算判断题第2题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只就其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A.对B.错正确答案: B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概述多选题第3题消费税的不同应税产品的纳税环节包括( )。

回A.批发环节B.进口环节口c. 零售环节口D. 生产销售环节正确答案: ABCD知识点:消费税的纳税申报多选题第4题采用定额税率从量定额缴纳消费税的项目有( ) 。

A.黄酒口B.葡萄酒目C.柴油日D.烟丝正确答案: AC知识点:消费税概述多选题第5题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方式有( )。

口A.自核自缴B.申报核实缴纳C.申报查定缴纳D.定额申报缴纳正确答案: ABCD知识点:税款的缴纳判断题第6题企业承包建设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自该承包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 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对◎B.错正确答案: B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概述判断题第7题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形式为税基式减免。

A.对B.错正确答案: B知识点: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单选题第9题税收分配的主体是( )。

A.国家B.法人c. 其他经济组织D.个人正确答案: A知识点:税收的概念与特征判断题第10题资源税的应税矿产品,在缴纳增值税时均适用10%的税率。

A.对B.错正确答案: B知识点:资源税多选题第11题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的是( )。

回A.房产税目B.印花税C.车船税目D. 消费税正确答案: AB知识点: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多选题第12题下列各项目中,不计入进口完税价格的有( )。

回A.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B.进口设备进口后的维修服务费用C.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起卸后的运输装卸费D.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正确答案: ABCD知识点:关税的计算单选题第13题下列项目中,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 )。

会计实务: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减免性质代码明细

会计实务: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减免性质代码明细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减免性质代码明细【业务描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包括:(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4)。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07)。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7、04129999)。

(4)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6)。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0601)。

(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61002)。

(7)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05,)。

(8)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6)。

(9)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7)。

(10)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免性质代码:04064005)。

(1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免性质代码:04091505)。

(12)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1302)。

(1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04024401)。

(14)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04012704)。

(1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9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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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税收优惠1.1 优惠内容一、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一、二)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政策四)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政策二)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文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本文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用水户协会等单位。

(政策八)1.2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1.3 限制条件一、优惠主体为居民企业(政策六)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不得享受优惠的情形(政策六)企业从事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目录》规定项目的所得,不得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承包经营,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经营管理而取得劳务性收益的经营活动。

承包建设,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而取得建筑劳务收益的经营活动。

内部自建自用,是指项目的建设仅作为本企业主体经营业务的设施,满足本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不属于向他人提供公共服务业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4 办税指南一、备案时间及备案所需资料(政策六)从事《目录》范围项目投资的居民企业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如下材料后,方可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一)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二)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三)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居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的备案(政策九)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电网企业,应对其符合税法规定的电网新增输变电资产按年建立台账,并将相关资产的竣工决算报告和相关项目政府核准文件的复印件于次年3月31日前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5所得税申报1.预缴申报(政策十)将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减免的所得税额直接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

2.汇算清缴(政策十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29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填报纳税人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额。

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该项目的所得。

1.6 注意事项一、2008年1月1日前后审批项目的不同处理方式1. 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政策七)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如企业既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又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2.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政策四)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核算要求1.一般项目(政策六)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

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2.特殊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政策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基于企业电网新建项目的核算特点,暂以资产比例法,即以企业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合理计算电网新建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电网企业新建项目享受优惠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对于企业能独立核算收入的330KV以上跨省及长度超过200KM的交流输变电新建项目和500KV以上直流输变电新建项目,应在项目投运后,按该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单独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该项目应分摊的期间费用,可按照企业期间费用与分摊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应分摊的期间费用=企业期间费用×分摊比例第一年分摊比例=该项目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当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至当年底的月份数/12)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摊比例=该项目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二)对于企业符合优惠条件但不能独立核算收入的其他新建输变电项目,可先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项目投运后的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计算得出该新建项目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

享受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当年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比例减免比例=[当年新增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1/2+(符合税法规定、享受到第二年和第三年输变电资产原值之和)/[(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符合税法规定、享受到第四年至第六年输变电资产原值之和)/(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1/2三、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处理(政策六)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因《目录》调整,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项目转让的处理(政策六)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五、税务机关定期检查(政策六)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每年定期对企业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事项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企业是否继续符合减免所得税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二)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将变化情况报送税务机关,并根据本办法规定对适用优惠进行了调整。

六、政策执行时间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税〔2008〕46号、财税〔2008〕116号、国税发〔2009〕80号、财税〔2012〕10号、财税〔2012〕30号的追溯均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2013年1月1日前的电网新建项目,已经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不再调整;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可依照本公告的规定享受剩余年限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九)七、按规定备案才可享受优惠(政策三)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1.7典型问答1.如何确定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时间?问: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一个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但该项目是2006年批准的,2010年才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

请问该企业能否按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回答:该情况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规定执行,即从2010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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