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
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保证监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4〕611号,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进行水平评价。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申请单位颁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以下简称“水平评价证书”,。

持证单位应在水平评价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从业单位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四条水平评价证书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取得甲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乙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第五条从事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接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培训~且每4年内至少参加1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六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包括水平评价证书的申请、延续、变更、颁发等管理工作。

1
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平评价证书申请、延续材料的接收、转报及相关工作。

尚未成立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水平评价证书管理的相关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承担。

第七条水平评价证书的颁发、延续、取消等文件经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水平评价证书管理部门审查~学会理事长签发。

第八条水平评价证书实行总量控制、集中受理、动态管理。

集中受理时间提前1个月公告。

第九条水平评价证书的颁发、延续和取消等应当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申请甲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三,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测、监理、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6人。

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持证单位从业,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工作5年以上,
,五,配备径流、泥沙、降水、测量~以及数据分析、影像资料处理
2
等监测仪器设备,
,六,取得乙级水平评价证书满3年~独立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不少于6个。

前款所指的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包括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测绘工程、水文和资源环境类专业。

第十一条申请乙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三,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

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测、监理、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3人。

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持证单位从业,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工作5年以上,
,五,配备径流、泥沙、降水、测量~以及数据分析、影像资料处理等监测仪器设备。

第十二条申请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应当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3
,三,固定资产证明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动关系以及水土保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监测仪器设备清单,
,六,申请甲级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还需提交近3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公告的受理申请截止之日前向所在地省级水土保持学会提交申请材料。

所在地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应当在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尚未成立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材料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水平评价证书延续、变更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自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将认定结果进行公告。

第十六条水平评价证书有效期为4年。

水平评价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各一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级水平评价证书持证单位在有效期内应当独立承担完成至少2个水利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乙级水平评
4
价证书持证单位在有效期内应当独立承担完成至少4个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第十七条在水平评价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个月内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持证单位改制或者股权变更,包括合并和分立,后~需要变更水平评价证书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根据持证单位变更申请材料~按照水平评价证书条件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水平评价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以及有效期内的业绩证明。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对申请延续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水平评价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延续的决定。

第二十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加强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

其中~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持证单位总数的10%。

对甲级或尚未成立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份的乙级持证单位的抽查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乙级持证单位的抽查工作委托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组织进行~抽查结果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三,质量管理体系,
5
,四,监测工作开展及成果质量,
,五,水平评价证书条件,
,六,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结论,
,七,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持证单位在开展监测工作中应当执行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在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保证监测成果质量。

同时~应当在每年2月底前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报送上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持证单位年度业绩报告表》。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水平评价证书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定~且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二十三条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监测的,
,二,项目的监测成果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三,未及时办理水平评价证书变更手续的,
,四,拒绝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主要技术人员未经培训从事监测工作的,
,六,技术人员情况不满足所取得水平评价证书等级条件要求的,
,七,未按照要求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业绩的。

第二十四条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取消其水平评价证书~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6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平评价证书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水平评价证书的,
,三,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捏造数据、监测成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四,超出水平评价证书等级规定范围开展监测的。

第二十五条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延续其水平评价证书:
,一,不满足水平评价证书条件的,
,二,不满足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业绩要求的,
,三,水平评价证书有效期内被警告2次及以上的。

不予延续的甲级持证单位~若满足乙级持证的条件~可取得乙级水平评价证书。

第二十六条水平评价证书管理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水平评价证书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二十七条水平评价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解散、破产、依法被撤销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以及有效期满后未申请延续的~其水平评价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十八条持证单位在领取新的水平评价证书时~应当将原水平评
7
价证书交回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持证单位遗失水平评价证书~应当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

第二十九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统一印制。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解释。

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