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分级制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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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参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医院现有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二、根据对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医疗技术和手术技术的综合情况,医院对医疗技术中分级手术制定管理制度。
三、医院根据现已开展的第二、第三、第四级手术项目制定和明确手术名称、主刀医师职称、审批程序。
四、第一级手术在门诊进行的须填写“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术后及时完成手术记录和相关的各项医疗文书记录。主刀医师须具备主治医师职称以上并符合相应的医疗技术范围。门诊不开展第二级及以上级别手术。
五、第二、三、四级手术在住院部进行的必须做到:完成在院病历的各项记录;术前手术和麻醉知情同意及签字;三级医师查房;科主任查房;术前讨论;完善各项基本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血糖、电解质、胸透、心电图、B超)和相关的特殊检查(输血前9项检查等)。主刀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并符合相应的医疗技术范围。主治医师主刀须在上级医师直接指导下开展手术。术后按规定完成各
项医疗记录。
六、第二级手术审核由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科室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核定;第三级手术审核由科室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科室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核定。
七、第四级手术审核由科室主任医师或科室主任,同时报医院医务科和分管院长核定。
八、医院根据《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2003年版)中所列手术项目结合我院手术实际开展的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凡未列入的项目,按新开展项目管理,逐级申请、审批。(医院手术分级详见医院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医院功能制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讨论,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3.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
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4.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5.若遇特殊情况(例如:急诊,病情不允许等),医师可超范围开展与其职,级不相称的手术,但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给予指导或协助诊治.
附: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甲,乙,丙,丁各类手术,但应侧重甲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
2.副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乙,丙,丁类手术,但应侧重乙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
3.主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甲,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4.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5.助理医师(医士) 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了类手术.
考虑到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培养问题,高年资医师(取得现有职称3年以上)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高一类手术.对无主任医师的专业,科室可根据副主任医师技术水平状况,选择一位可以完成主任医师手术范围的副主任医师承担主任医师工作;若选择不出,不可超范围开展此类手术.
各专业手术分类
一,外科系统
甲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全胃切除术,胃癌扩大根治术;
(2)左右半肝切除术,肝左外侧叶切除及楔形切除;
(3)胰腺癌根治术,扩大胰买十二指肠切除术;
(4)胆道再次手术;
(5)腹主动脉瘤切除,移植术;
(6)带血管胎儿胰腺移植术;
(7)经胸颈无名及锁骨下动脉瘤切除术,血管移植术;
(8)扩大全胰腺切除术;
(9)甲状腺癌颈淋巴结廓清术,甲状旁腺切除术;
(10)右心耳下腔静脉旁路移植术;
(11)腹腔内肿瘤联合3种以上脏器切除;
(12)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13)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2.心胸外科
(l)"法四","法三"矫治术;
(2)伴肺动脉高压的房室缺修补术;
(3)主动脉缩窄,腹主动脉瘤血管再造术;
(4)心脏多瓣膜置换及成形术;
(5)冠状动脉架桥术;
(6)复杂的心内畸形矫治术及短路术;
(7)主动脉瘤切除术;
(8)纵隔瘤切除术;
(9)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10)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3.神经外科
(1)经幕上,下入路各种肿瘤切除术;
(2)经幕上,下入路各类动脉瘤夹闭术;
(3)经幕上,下入路畸形血管切除术;
(4)自体(异体)肾上腺髓质或黑质脑内移植术;
(5)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4.泌尿外科
(1)肾血管手术;
(2)肾移植术;
(3)经皮肾镜取石;
(4)肾上腺手术;
(5)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6)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5.烧伤整形外科
(1)异体皮开窗,自体皮嵌入术;
(2)血管移植,皮瓣覆盖术;
(3)吻合血管,游离皮瓣移植术,异体大网膜移植术;
(4)静脉网状皮岛;
(5)微移自体皮,大张异体皮混合移植术;
(6)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7)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6.骨伤科
(1)全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
(2)血管蒂指(趾)再造术;
(3)断肢(指,趾)再植术.
乙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甲类手术以外的肝,胆,胰,脾的各种手术;
(2)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胃肠吻合术;
(3)肝脾损伤的处理;
(4)直肠切除术,回盲部切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