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急救工作制度8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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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产儿科合作制度 (1)
2、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 (3)
3、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4)
4、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5)
5、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 (6)
6、接出诊及反馈制度 (9)
7、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 (10)
8、孕产妇急救转运管理制度 (11)
产儿科合作制度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提高围生保健水平,降低窒息、早产及其并发症发生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及儿童死亡率,加强产儿科医生产前、产时及产后各时期的密切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1、高危孕妇定期会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当宫内条件不适宜胎儿生存,并威胁到孕妇生命安全时,根据医院现有技术力量,产科与儿科医生共同协商,决定使胎儿及时娩出还是宫内转运。
2、产儿科每周交班会:为了使新生儿医生掌握孕妇,尤其是高危孕妇的情况, 做好新生儿出生后的观察, 产儿科的医生与护士长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交班会,对重点的孕产妇情况进行通报,使儿科医生掌握即将出生的高危胎儿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同时将高危新生儿的情况及时汇报给产科医生。
3、所有高危孕产妇分娩时均有儿科医生到场,24 h 随叫随到,做好复苏和抢救准备,并做好及时转运准备。
4、儿科医生坚持每天到产科查房,密切观察新生儿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发现危重儿及时会诊治疗,及时阻断了新生儿疾病的发展,必要时转院。
5、对新生儿分娩后重点观察 4 小时,尤其是Apgar 评分低、母有糖尿病、母亲产前曾有发热或有胎膜早破史等新生儿,避免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急症的发生。儿科医生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每日的体检,定期巡视病房,定期培训母婴同室护理人员,并与产科医生及护理人员及时交流产妇及婴儿情况,共同管理
6、儿科要配合产科做好产妇及家属的工作。对有产科合并症的婴儿酌情配合产科医生做好宣教工作,如产钳后皮肤损伤、血肿、轻度HIE 等,儿科医生协助产科做解释工作,尽量不给家属增加思想负担,甚至配合产科做好上门随访,儿科成为产科医生坚强后盾。
7、加强培训医护人员的窒息复苏、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早期诊断、新生儿护理等知识。
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
一、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监管,医教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成员进行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急救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三、培训内容:各种产科抢救常规(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新生儿窒息、DIC、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职业道德、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胀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处理、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有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决定并主持讨论会,全科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
(二)应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各有关人员作好准备,认真进行讨论,发挥集体智慧,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如病情危重,不允许参加人员有时间作发言准备,参加人员亦应认真负责,各抒己见,求得比较确切的诊断及较恰当的治疗方案。
(四)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科主任总结,明确诊断意见、治疗方案,以便经治及主治医师执行。
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都应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要及时讨论。
(二)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参加。
(三)讨论重点是诊断、治疗经过及抢救措施、护理等各方面是否正确,经验及教训等,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主持医师审查,并签字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
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一、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教科或分管业务院长。
二、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科及业务副院长,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三、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务科及业务副院长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
宜。
四、科室应指派专人向医教科及医院领导书面汇报抢
救情况,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教科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五、如未履行医院的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不必要是技术纠纷。
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控制和降低剖宫产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执行。
一、管理制度
1、严格手术审批制度。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严禁开展择时、无指征剖宫产,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与健康。
2、正确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剖宫产手术需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妇产科医师组织相关专业医师召开术前讨论会,并形成剖宫产手术专题意见书备案。
3、严格执行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高危孕妇的转诊工作。高危孕妇剖宫产手术必须有儿科医师在场。产科医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成立由业务院长、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产科抢救小组和新生儿抢救小组。
4、规范产科病历,剖宫产手术应有术前小结、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及患者授权书、输血治疗同意书,术后有手术情况知情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等。
5、严格遵守手术室管理制度,包括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消毒隔离、查对清点制度等。
二、保障措施:
1、加强产前查体的力度,早期发现妊娠合并症并积极采取应有的治疗措施,及时纠正胎位不正。
2、加强孕期指导,合理指导孕期饮食,避免巨大儿产生。
3、加强产前检查及产前健康教育,主动向孕妇及其家属进行自然分娩知识宣传,消除产妇的恐惧、紧张情绪。
4、在科室内张贴自然分娩好处和剖宫产风险的宣传材料,努力营造降低剖宫产的氛围。
5、细心观察产程,及时纠正有可能导致剖宫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