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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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济教办〔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济教办〔2022〕23号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市教研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6月24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研管理体制,推进教研工作转型,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员队伍,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对教育质量提升的推动作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职业教育教研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深化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用3-5年时间,构建更加完善的教研工作体制,建设富有活力的教研机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队伍,形成科学合理的教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建立起富有济南特色的新时代教研体系,打造具有广泛影响的基础教育研究高地,建设面向未来的济南教育智库。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3.24•【字号】济教办〔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的通知济教办〔2023〕2号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6号)要求,济南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3月24日济南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年)为加快推进全市学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济南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发展三年规划(2023-2025年),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在加强思政教育、传播先进文化、强化交流展示、活跃校园氛围以及推动全市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导向。

以“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在教育中德育为先,智育铺基,美育与体育相辅相成,劳动教育为补充,从实践中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全链条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全链条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全链条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3.28•【字号】济教办〔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全链条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教办〔2023〕3号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济南市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全链条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3月28日济南市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全链条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动我市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引导各区县、各学校积极培育、总结改革经验做法,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面向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中小学校(含事业单位)征集立项的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第三条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

第四条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坚持“深化改革、统筹推进,评建结合、以评促建,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突出特色”的培育原则,引领各地各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锻造教育现代化的“济南品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市教育局组建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培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培育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局组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顶层设计、调研督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专家库成员不少于20人,成员应涵盖来自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机构、政府机关、教育知名专家、教育教学一线专家等各领域代表。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2.27•【字号】济教安字[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教安字〔2012〕1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各直属学校、各民办高校:现将《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根据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现制定2012年全市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略)安全工作要点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让学生“学好学会”的全市教育工作目标,坚持“关爱生命、无险防险、升级防范、常备不懈”的指导思想,以“零事故”为工作目标,以“零责任”为工作要求,加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安全教育、校长和教师培训,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应急避险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把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重点工作(一)立足长效,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四项机制建设1.实施流程化管理,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实施安全工作流程化管理的意见》(济教安字〔2011〕10号),要求学校:力求全面,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力求明确,加强安全职责建设;力求实效,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力求规范,精心设计安全工作流程;力求真实,加强安全档案建设。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立体管理网络;根据岗位职责与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根据教育规律、学校特点落实安全工作流程,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涉及安全的事项有检查发现、有信息反馈、有整改落实、有事后监督、有总结验收、有责任追究。

二○一二年体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体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要点

富教函[2012]34号富顺县教育局二○一二年体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要点2012年,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精神为核心,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重点,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国防教育法》依法开展工作,进一步抓好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保证完成市教育局所要求的数据上报任务,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重点,继续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紧紧围绕县教育局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中心,阳光体育艺术活动为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我县学校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一、体育工作(一)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展、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各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

(二)抓好课堂教学。

坚持以体育与健康课为中心,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新课程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深化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校体育课(健康教育)的开齐、开足。

(三)抓好课间操和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学生校园每天体育一小时活动时间的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课间操和课余体育活动管理,将学生课外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内,活跃校园文化,创造条件充分发展学生的特长与爱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大力推广课间活动形式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经验。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08•【字号】济教体卫字[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体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教体卫字〔2012〕1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201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201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发[2007]7号、济发[2009]8号文件要求,围绕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继续推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以课程、队伍和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和体育艺术“2+1”项目为抓手,建立完善学生体质监测系统和学校卫生保障体系,整合体育、艺术和国防教育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保障力,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面向全体,厚实基础,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普惠性1.切实保障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学生“两课”、“两操”以及“阳光体育活动”每天锻炼1小时等各项规定的落实,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规范形式,创新内容,保持适当强度,提高活动实效。

以迎接省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活动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在校1小时体育活动有方案、有组织、有保障。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济教办字[2012]14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6.04【实施日期】2012.06.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的通知(济教办字〔2012〕1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现将《济南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济南市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实行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创新,规范中小学课程实施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好、教会”和“学好、学会”的重要举措。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度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依据评估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鲁教基字〔2007〕21号)(以下简称《评价方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等省市有关文件。

二、评估目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通过定期评估,全面了解我市各区域中小学课程开设的基本情况,分析中小学课程。

济南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8.02•【字号】济教体字〔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体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公安局2019年8月2日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有效缓解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和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就我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践行资源共享理念,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强青少年体质、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为宗旨,建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长效机制,为建设有温度的城市、构建“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统筹,多方参与。

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

立足于成熟一批、开放一批,逐步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分期、分批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管理。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开放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方式。

(四)教学优先,安全第一。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4.02•【字号】济教体字〔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济教体字〔2018〕7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及人文素养的有力抓手。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鲁教体发〔2017〕1 号)的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实行测评的县区、学校每学期末要登录“山东省体卫艺教育综合信息平台”录入测评结果。

市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每年对各县区、学校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进行抽查复核。

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务必将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为测评工作提供必要的师资、经费和器材保障,确保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济南市教育局2018年4月2日济南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一、测评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机制,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质发展状况;通过测评促进教育行政部门配足配齐艺术教师,促进学校开足开齐开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中小学校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条件,促进学生发展艺术特长和提高学生审美素养。

二、测评对象适用于济南市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

三、测评原则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济教基字[2012]3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3.01【实施日期】2012.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济教基字〔2012〕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现把《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2012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教好教会”核心工作理念,强化“均衡、公平、质量、特色”工作目标,全面规划,科学统筹,有效实施,在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让每一个学生学好、学会。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突出实践育人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心提炼广大学生易于理解、能够接受的价值理念,把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转化为易懂、易记、易于遵循的通俗表达和行为准则;根据学生的思维特点和接受能力,运用具体形象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传统文化等专题教育。

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接受正确价值观的引导,成为有责任,有理想,明辨是非美丑,信念坚定、全面发展、开拓进取的新一代。

2.加强和拓展以学雷锋为重点的道德实践活动。

各单位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拓展学雷锋为重点的道德实践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准则,按照“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的要求”,开展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深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二是继续深化阳光少年引领行动,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谋划设计,积极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争当社区小义工、文明小使者,青年志愿者,引导广大学生从身边学起、从自身做起,崇尚先进、见贤思齐;三是开展“感动我们的瞬间和人物”评选活动,使热爱祖国、文明礼貌、团结友善、助人为乐成为广大中小学生精神世界的主流。

济南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1.10•【字号】济教发〔2023〕1 号•【施行日期】202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教发〔2023〕1 号各区县教体局,区县委编办,区县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为强化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提升办园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中共济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1月10日济南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为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提升办园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职责,坚持公益普惠方向,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固本强基培优提质为目标,提升学前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60%,国家普及普惠县认定通过率超过55%。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济教体卫字[2012]5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4.09【实施日期】2012.04.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济教体卫字〔2012〕5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各高中学校:现将《2012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2012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根据《济南市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现就做好今年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一)报名资格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须具备以下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具备领取《义务教育证书》和报考普通高中资格,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其特长所对应的学科初中阶段日常学习成绩均为A级)。

在初中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艺术活动者。

其中:体育--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得市级比赛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前3名,省级以上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或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经测试,确有培养前途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艺术--在初中阶段获得山东省中小学艺术考试证书(济南艺术中学不受此项限制)、在国家省市教育系统举办的有关艺术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同等艺术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原件(招生学校审验后留存复印件备查),按照各招生学校的规定,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测试。

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表》(简称《测试表》)。

由招生学校在《测试表》照片处加盖公章,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表格上。

二、招生学校、项目、人数(一)招生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高中学校须是省级“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且能积极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艺术活动的学校。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O一二年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教成字[2012]2号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O一二年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教成字[2012]2号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O一二年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O一二年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教成字〔2012〕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现将《二O一二年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二O一二年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为契机,以拓展社会教育功能、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培植综合优势,加强基础建设,更好地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培训需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全年企业教育统计口径内职工全员培训率达60%以上;全市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万人,农村成人教育年培训规模112万人次。

三、主要工作(一)积极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印发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在市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探索建立联席会议、调度会议等推动试点项目实施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完善成人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试点项目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社区教育工作。

指导协调市广播电视大学等部门单位,启动济南市全民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巩固完善市中区开展数字化学习型城区试点工作,启动历下区数字化学习型城区试点工作;加快区级社区教育学院建设步伐,重点指导市中区、天桥区做好社区教育学院建设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区域社区教育工作中的龙头、示范和引领作用;鼓励支持社区教育学校加强基础建设和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展社区教育服务功能。

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

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

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
项目
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提
高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的水平,加强学生的国防素质和道德修养,推动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健康发展。

这一专项任务包括:
一、加强体育教育:出台体育教育思想文化多元化发展战略,开
展新体育运动赛事,加强体育设施建设,鼓励学校开设体育课程,培
养学生在比赛中获得奖牌,关注学生体育技能与能力的训练,推动学
校体育教育发展。

二、增强卫生教育:宣传开展健康教育课程,鼓励学校开设卫生
教育课程,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开展
社会实践活动,以拓展学生的生活经历,推动学校卫生教育发展。

三、促进艺术教育:加大对学校艺术教育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
的学习艺术环境,开展综合性艺术教育,加强创意艺术训练,引导学
生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念,帮助学生发展独特的艺术创造能力,推动学
校艺术教育发展。

四、完善国防教育: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
防观念,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加强学生的国防素质教育,增强学生
的国防理想,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发展。

综上所述,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旨
在提高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的水平,加强学生的国防素质和道
德修养,推动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健康发展。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2.23•【字号】济教行字[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教行字〔2012〕3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济南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济南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十项配套行动计划的实施,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改革和完善教育科学发展机制,全面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重点工作(一)坚持以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积极呼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以规范办学行为、遏制择校、治理教育乱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7.11•【字号】济教办〔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教办〔2022〕24号各区县教体局、直属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为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在校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为品学兼优的合格人才,结合我市高中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7月11日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普通高中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在校生,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中的高中部)。

第三条普通高中奖学金共分三个奖励等级,分设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6000元、4000元和3000元。

各等级名额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第四条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方面有突出表现;(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

第五条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年级要求。

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

(二)综合素质要求。

在道德风尚、学习成绩、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成绩和奖励的获得时间均在上一学年周期内。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济南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济南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济南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3.01•【字号】济教行字[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济南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教行字〔2010〕9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和劳动保障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济南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济南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2010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发展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协调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完善教育改革与发展保障机制1.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科学谋划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研究制定济南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配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济南市基础教育专项规划》的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学校发展评价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其引领、诊断、反馈和改进的功能,促进学校提升内涵,科学发展。

3.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引进、交流、激励机制。

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力度,出台优秀教师到农村和薄弱中小学任教的政策、办法。

探索建立干部、教师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稳步实施教师职称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工作。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济教成字〔2018〕9号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济教成字〔2018〕9号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现将《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济南市教育局2018年12月10日附件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为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负面清单。

1.国家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2.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3.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4.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5.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不得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6.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得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7.未经区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发给办学许可,举办者不得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8.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9.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和管理不得违反办学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10.校外培训机构的决策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标准不得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

11.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得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之外的人员担任。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济教行字[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行字〔2012〕4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成教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院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高质量完成今年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要紧紧围绕大会提出的“积极办好各级各类教育,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率达到60%,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工作任务,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分步实施,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在市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加快推进教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权责明确、齐抓共管、协调联动、运转高效地推进。

组长:陈东生副组长:胡晓卉、张克明组员:朋星、黄祖杰、王春光、陈敏、任泽焕、刘堃、杨全海下设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办公室,由办公室、宣传法规处、督导室组成。

负责领导小组计划制定、日常工作调度、会议筹备和领导活动安排,信息、通报、综合材料的起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督导和督查。

二、责任分工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和工作职能,围绕推进三个方面的教育重点工作,成立12个工作组,在加快推进教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办好各级各类教育1.深化德育工作组责任人:王春光协作人:黄祖杰、刘堃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团委、学前教育处、职业教育处、市教学研究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作任务:制定《济南市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济南市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全员育人机制。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5.23•【字号】济教办〔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教办〔2023〕8号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高中学校:现将《2023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5月23日2023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特长生中考招录工作,根据《济南市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济教办〔2023〕5 号),现就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 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且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学校、项目、人数(一)招生范围各普通高中学校均须在审定的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内招收艺体特长生。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山东省体育专项特色高级中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其相应特色项目上可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区县属普通高中学校主要面向本区县招收艺体特长生,其中在市区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报经市中考艺体特长生招录工作小组批准后,可按审定后的招生计划招收市区特长生。

(二)招生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招收项目方面有丰富的师资储备,具备符合要求的场地和设施设备条件,有较强的培养能力及一定的培养经验,并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的相关活动。

(三)招生项目艺体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体育、艺术、“足、篮、排后备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三大球”试点项目),各学校的招生专业项目应是学校常年坚持、特色鲜明、成绩突出且以团体项目为主的传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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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
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院校体育
【发文字号】济教体卫字[2012]1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3.08
【实施日期】2012.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教体卫字〔2012〕1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201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发[2007]7号、济发[2009]8号文件要求,围绕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继续推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以课程、队伍和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和体育艺术“2+1”项目为抓手,建立完善学生体质监测系统和学校卫生保障体系,整合体育、艺术和国防教育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保障力,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面向全体,厚实基础,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普惠性
1.切实保障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学生“两课”、“两操”以及“阳光体育活动”每天锻炼1小时等各项规定的落实,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规范形式,创新内容,保持适当强度,提高活动实效。

以迎接省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活动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在校1小时体育活动有方案、有组织、有保障。

创新中学生运动会及艺术节组织形式,提高学生全员参与率。

组织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示范学校评选和“特色体育”展示活动,完善大课间体育活动、体育艺术“2+1”项目考评办法,将学校开展情况及学生参与情况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的格局。

2.全面推进学校体育与艺术“2+1”项目。

在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体育与艺术“2+1”项目推进行动,将体育艺术“2+1”项目与学校内涵提升相结合,与打造学校特色和精品相结合,与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

联合相关处室、部门整合提升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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