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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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
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院校体育
【发文字号】济教体卫字[2012]1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3.08
【实施日期】2012.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教体卫字〔2012〕1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201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二〇一二年济南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发[2007]7号、济发[2009]8号文件要求,围绕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继续推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以课程、队伍和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和体育艺术“2+1”项目为抓手,建立完善学生体质监测系统和学校卫生保障体系,整合体育、艺术和国防教育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保障力,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面向全体,厚实基础,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普惠性
1.切实保障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学生“两课”、“两操”以及“阳光体育活动”每天锻炼1小时等各项规定的落实,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规范形式,创新内容,保持适当强度,提高活动实效。以迎接省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活动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在校1小时体育活动有方案、有组织、有保障。创新中学生运动会及艺术节组织形式,提高学生全员参与率。组织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示范学校评选和“特色体育”展示活动,完善大课间体育活动、体育艺术“2+1”项目考评办法,将学校开展情况及学生参与情况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的格局。
2.全面推进学校体育与艺术“2+1”项目。在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体育与艺术“2+1”项目推进行动,将体育艺术“2+1”项目与学校内涵提升相结合,与打造学校特色和精品相结合,与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联合相关处室、部门整合提升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