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度的类型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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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行政制度的类型及特征

一行政制度的分类

(一)行政制度分类的方法

1.若干政府制度分类法评介:

(1)亚理士多德分类法:

A 按执政者人数多寡,分为三种类型

B 按执政者的政治态度:服务于公共利益还是服务于私人利益,分为两类。

(2)孟德斯鸠分类法:

●共和制政府:由人民集体或者一部分人执掌权力的制度。分为民主制、贵族制

和国君制政府

●君主制:一人统治,但依据既定的法律治理国家的政府制度

●专制制度:不仅只有一个统治,而且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支配一切的政府制度,

称为专制政府制度

(3)伯哲士分类法:美国学者约翰威廉伯哲士在《政治科学和比较宪法》中,根据多种标准对政府制度进行分类

根据国家与政府是否合一:直接政府制度和代表政府制度

根据政府权力来源:世袭制政府制度和选举制政府制度

根据政府权力是否集中:分权制政府制度和集权制政府制度

2.本书的政府制度分类法

(1)根据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A 世袭产生的终身制国家元首:君主制政府制度

B 选举方法产生限任制国家元首:共和制政府制度

(2)根据政府行使职权是否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A 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称为:民主制政府制度

B 不受宪法和法律约束的称为:专制政府制度

(3)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成方式分为五种类型

A 内阁制政府

B 总统制政府

C 半总统制政府

D 委员会制政府

F 人民作主制政府制度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嬗变及其影响

1.起源:英国诺曼底公爵时期

2.发展阶段:

(1)国王咨询机构:

A 御前会议:诺曼底公爵将从法国带来的顾问组成“御前会议”,协助他进行统治;

B 枢密院: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御前会议人数太多,就分出一部分,成立一个较小机关,即枢密院。一直延续到17世纪上半叶。枢密院由政府大臣、王室成员和国王私人顾问组成,由国王认命,只对国王负责

C 外交委员会:查理一世时期(1625-1649),枢密院中最受国王信赖的、最亲近的人都集中在“外交委员会”,国王召集他们密室(王室议事堂)讨论国家机密。自此人们使用内阁称呼这一机构,它是当时英国最高咨询和行政机关。但外交委员会“名不正言不顺”,

一直遭到人们反对。1679年,查理二世宣布解散外交委员会,改组枢密院;但随后不久又在情报委员会名义下恢复外交委员会。

(2)资产阶级行政机关:

A 内阁向议会负责:由于议会权力至上的确立,威廉三世(1688-1701)期间,内阁成员不再由国王遴选,由议会多数党组成,内阁向议会负责

B 国王退出内阁,指定大臣主持会议:1714年之前,内阁会议和日常工作由国王主持。1917年起乔治一世国王不再出席和主持内阁会议,而是指定大臣主持,即首相。

C正规内阁形成:1721年,第一任正规内阁成立(说起正规,是指现代意义上的内阁成立,即多数党组阁,首相由多数党领袖担任。议会通过对内阁不信任案,首相或总辞,或重新大选。),首相为罗伯特沃尔波。他还是第一个进驻唐宁街10号的首相,一直延续到现在,一直为首相官邸。

D 内阁权力扩张期:19世纪后期,内阁开始凌驾于议会之上,成为权力中枢和国家机器运转的轴心。20世纪后建立内阁委员会制度,内阁委员会只向内阁负责,不向议会负责。

一、二战时期,内阁权力逐渐转移到首相,到邱吉尔时期,首相权力达到顶峰。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1.强调议会至上

2.内阁组成独特:内阁由多数党或多数联盟组成,多数党领袖为内阁总理或首相,但须经国家元首认命(形式上任命)

3.国家元首虚伪:权力象征,没有实权,不能单独行使职权

4.内阁总揽行政权力

5.政府对议会负责

三总统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一)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及其成因

1.总统制制度含义: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一种政府制度。由美国创建,后为拉美等国家采用。

2.美国总统制的创建过程

●第一届大陆会议

1774年9月5日,北美殖民地在费城召开了殖民地联合会议,史称“第一届大陆会议”。除佐治亚缺席外,其他12个殖民地的55名代表都参加了会议(多为富商、银行家、种植园奴隶主,佐治亚州因总督阻挠未参加)。大陆会议通过了《权利宣言》,要求英国政府取消对殖民地的各种经济限制和5项高压法令;重申不经殖民地人民同意不得向殖民地征税,要求殖民地实行自治,撤走英国驻军。如果英国不接受这些要求,北美殖民地将于12月1日起抵制英货,同时禁止将任何商品输往英国。大陆会议同时还向英王呈递了《和平请愿书》,表示殖民地仍对英王“效忠”。尽管这次大陆会议没有提出独立问题,但它是殖民地形成自己的政权的重要步骤。

●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

英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战争于一七七五年四月开始。随着战争的延续,和解的希望逐渐消失,完全独立已成为殖民地的目标。一七七六年六月七日,在大陆会议的一次集会中,维吉尼亚的理查德德.亨利.李提出一个议案,宣称:「这些殖民地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六月十日大陆会议指定一个委员会草拟独立宣言。实际的起草工作由托马斯.杰佛逊负责。七月四日独立宣言获得通过,并分送十三州的议会签署及批准。

●邦联条例:北美宣布独立后,第二届大陆会议就着手制定《邦联条例》,》。但

由于一些州不愿把自己的统治权交给一个全国政府,这个条例直到一七八一年才最后为

十三州全体批准并生效。该条例规定设立一个国会,每个州都可派若干代表参加。每州不论人口多少,都在国会中有一票表决权。所有重大事项要有九票才能通过;而对条例的修正则需要十三州一致同意。该条例授权全国政府处理某些外交事务、宣战、管制货币铸造、确定度量衡标准、举债借款、建立邮政系统、筑路、以及征募陆军和海军,但上述权力不是专有的;每个州都可以做这些事情。然而,该条例却没有授权国会征税和筹款;国会只能向各州募集款项。国会也无权管制外贸、建立全国法庭、或强制实施自己的命令。按照这部宪法,成立起来的美国俨然是由13个独立国家组成的松懈的国际同盟。按《邦联条例》成立起来的美国国家组织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各州保留了很大的独立性。第二,中央最高机构是一院制的邦联国会,每州选出代表2至7人组成;中央不设置国家元首,只是在国会下面设立一个诸州委员会,在国会休会时管理经常性事务。第三,中央权力极小。各州都表现得很悭吝,它们往往设立关税壁垒来相互扼制;而且很少能有九个州意见一致以通过重要立法。正是由于邦联条例的种种缺陷,才最终导致了制宪会议的召开。

●1787年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由华盛顿主持,通过了《美国宪法》

●行两方面讨论,一是:要不要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二是如何组建中央政府。

就第一个问题决定组建中央政府,同时通过联邦和州分权提案;第二个问题达成一个妥协方案:下院人民直接选举,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议员;上院每州两名代表;财政案权力在下院。

(3)美国总统制构成:

A 行政首脑人数:选举产生的总统担任行政首脑的单一行政制度;

B 总统的产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选举人团代表由各州议会自行决定

C 总统任期:任期4年,但对连任届数没做规定

D 总统权力:行政权、负责使法律执行、任命权、立法倡议权和否决权、缔约权、担任武装总司令

E 总统的罢免:众院弹劾、参院审判。举克林顿罢免的例子

3.美国创建总统制的成因:

(1)三权分立原则奠定了政治基础。

(2)反对君主制的思想扫清了认识障碍:华盛顿有机会做君主。

(3)州长制为总统制政府制度的创建提供了有益借鉴:尤其是借鉴了纽约州的制度(4)华盛顿个人的影响

(二)总统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1.总统独立于国会之外

2.总统一人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3.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

4.政府成员和成员是幕僚关系

5.政府不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四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一)制度发端及其必然性(须上网查一下,法国半总统制的背景,书上语鄢不明;第一至第五共和国的由来)

1.含义:介于总统制政府制度与内阁制政府政度之间,兼有内阁制特点的总统制政府制度。代表国家是法国。

2.发端:法国第五共和国,戴高乐建立的制度。1958年5月29日,戴高乐出任总理,在其强力推动下,9月28日,新宪法全民投票通过,第五共和国应运而生。新宪法保留内阁制特征,同时又加强总统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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