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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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试论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试论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试论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姓名:学校:学号:指导教师:定稿日期:目录试论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 (3)一、法官素质的涵义及其对司法改革的重要性 (3)(一)法官素质的涵义 (3)(二)法官素质对司法改革的意义及其重要性 (4)二、目前我国法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5)(一)法官的整体素质尤其是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偏低 (5)(二)法官队伍人员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形成职业共同体 (6)(三)对法官队伍的监督不力,导致法官道德素质低下,滋生司法腐败 (6)三、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素质的途径 (7)(一)教育法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武装自己,从根本上为法官素质的提高夯实基础。

(7)(二)通过教育、培训和考试,整合参差不齐的法官队伍 (9)(三)培养法官坚定的法律信仰,加强法官的职业化建设 (10)(四)淘汰不合格法官,培养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11)试论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内容摘要】法官素质是指法官作为裁判者在处理案件时所表现出的各种能力,它包括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娴熟的法律职业能力、灵活的专业适应能力、高尚的人格和德行、正确的法律意识和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法律信念等。

目前,就司法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言,提高法官素质是第一要务,司法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提高法官素质和法官职业化水平以及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

【关键词】法官素质司法改革法官职业化一、法官素质的涵义及其对司法改革的重要性(一)法官素质的涵义人的素质是指个人的信念、才智、能力和内在涵养集中体现。

法官素质指的是法官作为各种案件的居中裁判者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所表现出的各方面综合体。

法官素质的涵义主要表现为以下七个方面:第一,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讲政治、讲正气,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是人民法官必须确立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

法官也要践行三个代表,河南高院院长曾说过,应把当事人看做兄弟姐妹、衣食父母。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法学研究,是我国法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法学院系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依法治国提供着智力支持。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

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

“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

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一)学习平台的开放性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

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因此,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毕业与学位论文

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毕业与学位论文

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毕业及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暂行实施方案毕业论文写作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教学的重要步骤,也是电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门重要课程和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的必经环节。

毕业论文写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理论研究能力以及运用本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综合能力具有现实意义。

因此,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切实做好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并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结合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就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的有关要求做如下暂行规定,学生和指导教师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待中央电大做出新的要求再另行补充)以保证毕业论文乃至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一)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求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容围之,并符合法学专业专业性的要求。

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热点和司法实践重点问题,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容,同时鼓励同学们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备选的论文题目围见附件一)(二)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字数应当不少于6000字;且作者应独立思考、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格式规。

文章容须专业对口,且禁止大量摘抄书籍,写成教材;更不允许照抄别人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或找人代写。

毕业论文应当具有:1、科学性: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可靠;能够恰当的反映出毕业同学对本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的情况,并对专业中的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2、实用性:选题应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能够体现出写作者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及其控制措施》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及其控制措施》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及其控制措施姓名:学校:学号:指导教师:定稿日期:【内容提要】家庭是个人生存的重要环境,是社会构成的重要元素,它代表的本应是幸福、美满、和谐,然而在一些家庭中却存在着家庭暴力这样的“毒瘤”,它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使受害人在肉体和精神上倍受痛苦,损害着他们的身心健康,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的安宁,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安,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构成不稳定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8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多位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积极肯定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认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是非常必要的,任何侵害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文以家庭暴力为视角,从多方面分析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并从法律上、道德教育上、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遏制家庭暴力现象,呼吁全社会对家庭暴力共同关注,共同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安定的家庭环境。

【关键词】家庭暴力原因控制措施目录正文 (1)一、绪论 (1)二、本论 (1)(一)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 (1)1、封建思想 (2)2、经济问题 (2)3、工作问题 (2)4、性格因素 (2)5、社会不良现象 (3)6、司法惩处不力 (3)(二)家庭暴力的控制措施 (3)1、从法律层面解决家庭暴力 (3)2、加强教育 (4)3、构筑多层次的社会防治体系 (4)4、关爱在暴力环境中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三、结论 (5)参考文献 (5)论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及其控制措施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成员中的弱势群体,大多是经济不独立的妇女、未成年的儿童、自理能力差的老人。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紧急避险》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紧急避险》

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紧急避险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 定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一、紧急避险概述 (4)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5)三、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5)四、紧急避险的性质 (6)五、紧急避险的赔偿责任 (7)六、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 (8)七、紧急避险中各法益冲突时的优先保护问题 (10)参考文献 (11)论文摘要紧急避险,同正当防卫一样,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之一, 紧急避险制度,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立法上的一个制度。

由于各国的法律的文化传统以及国家性质的不同,在紧急避险的立法和理论上,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

本文将从中国现行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出发,对紧急避险的概念、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及紧急避险成立条件、紧急避险的赔偿责任、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紧急避险中各法益冲突时的优先保护问题进行阐述,重点在于剖析国内外学者比较关注的紧急避险性质的责任阻却说与责任阻却说之争,分析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解决紧急避险中出现法益冲突时该如何选择的问题。

紧急避险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立法上的一个普遍制度,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保障公民的权益平等,但遭遇紧急状况时,法律亦无法做到兼顾每个人的利益公平,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运用紧急避险制度指导人们作出正确的选择。

正因如此,各国学者都把它作为一个研究对象,从各自阶级观念、阶级利益、文化传统以及价值取向出发,就此有了诸多不同意见。

但大部分都集中在对紧急避险的性质研究上,并未就紧急避险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本文除对其性质进行阐述外,还将着重剖析紧急避险实践中出现的必要限度问题、法益冲突问题并予以解决。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应由社会工作需求而定,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应用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法学人才。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浅谈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改革一、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太过单一众所周知,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教学模式,其体现了我国高校的教育目标定位以及理念选择,教学模式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相关人才的发展方向。

就我国高校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教学模式而言,一直以来都是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即教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课堂上听,这种强制性灌输的教学模式,尤其要求学生注重对法条的强制性死记硬背,对于学生的法学思维方式则没有很好的去引导语培养,特别是学生的法律逻辑性和创造性思维亟待提高。

应试教育只能使得我国高校法学教学质量越变越差,甚至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与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构建法制社会也造成很大困难[1]。

(二)高校法学教学设施与方法过于落后随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日益发展,其教学方法必须现代化以适应当前法学教育的需要。

纵观全国各地高校,尽管有不少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是有部分高校依旧是传统教学方法,依旧停留在教室、黑板与粉笔的阶段,既没有使用多媒体教学,也没有设立学生之间的模拟法庭。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多向美国同行学习,在美国,所有的高校法学教学都会有多媒体教室以及模拟法庭,甚至每位学生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帮助其学习。

法学教育任重道远,绝不是只有几个教师就可以办成功的,不仅需要好教师,还需要经费、设备以及日益现代化的教育手段[2]。

(三)高校法学教育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现阶段我国高校对于学生的培养过于注重理论教学,而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这主要体现在:1.高校在设置课程时,绝大部分属于理论课,而实践课寥寥无几。

2.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基本上都是单向教育,导致学生一味的被动接受,很少进行讨论。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2)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2)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2)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篇三:《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摘要: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

关键词:法学;多元化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

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

[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

[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

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开放本科)毕业论文-完善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制度的几点思考

法学专业(开放本科)毕业论文-完善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制度的几点思考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完善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制度的几点思考专业____________年级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学生姓名__ ____指导教师__ _某某某____论文完成日期年月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题审批表完善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制度的几点思考(南京电大高淳分校法学专业某某某 041200000)【内容摘要】本文通过简要分析协商,调解,国际商事仲裁以及国际民商事诉讼这几种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方式,从外贸实践出发,重点探讨了我国涉外仲裁制度中关于不明确仲裁协议、临时仲裁以及仲裁中的保全措施的问题,提出了对于完善相关仲裁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国际贸易争议国际商事仲裁不明确仲裁协议临时仲裁保全措施目录—、完善不明确仲裁协议的认定制度,提高仲裁管辖的有效性------2 (一)不明确仲裁协议的产生原因及其后果---------------------2 (二)不明确仲裁协议的主要类型-----------------------------3 (三)完善我国《仲裁法》对不明确仲裁协议适用的有关制度-------3 二、增设临时仲裁机制,扩展仲裁的适用范围-------------------5 (一)临时仲裁由来已久,具有其他争议解决方法不具备的优势----5 (二)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缺失,严重制约商事仲裁的适用---------6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临时仲裁制度,以适应国际商事仲裁的需要----------------------------------------------------------6 三、改革仲裁中的保全措施,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 (一)我国仲裁保全由法院实施存在明显的缺陷----------------7 (二)国际上的通行的处理方法是赋予仲裁庭签发临时保全措施的权利--------------------------------------------------------8 (三)根据我国国情适当改革仲裁中的保全措施----------------8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国际贸易交往日益密切,国际贸易争议也日益增多。

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关于法学专业对社会贡献的研究学校名称:国家开放大学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法学入学时间:论文提纲一、为贯彻中国特色法治理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二、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科学的智力支持(一)积极参政议政,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专业智慧(二)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建设,探索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模式1.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发轫于农民工权利保护领域并得到广泛推广2.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有效地促进了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统一3.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是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的保障4.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三、为构建中国制度文明软实力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成果关于法学专业对社会贡献的研究【摘要】过去十年,我国法学研究在国际化和本土化两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与西方法学思潮的交流和碰撞中,法学研究已经从单纯的借鉴和移植走向自立和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保障。

中国的法治事业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学研究者在深入解读国情、积极探索我国法治建设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关键词】积极参政议政;服务法治国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行各业,本人在了解各行业中,特别对法学专业进行一些研究,具体情况如下:一为贯彻中国特色法治理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新世纪以来,中国法学研究超越了对西方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研究方法的引进和学习,在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人类法律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思想,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十年中,法学界开始从中国法治社会中的具体问题出发,在构建基于中国发展阶段和现实的法律价值体系的同时,还探寻适合中国语境和文化背景的法律解释和适用方法。

谈谈电大开放教育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

谈谈电大开放教育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

谈谈电大开放教育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谈谈电大开放教育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撰写毕业论文是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社会实践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尝试。

从事电大法学教育多年来,我经历过了撰写论文的酸甜苦辣,也屡次目睹电大学生在面对毕业论文写作时因缺乏系统的课堂授课和平时训练而表现出的担心与无助。

针对历届电大开放教育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提出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

1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特点毕业论文实际上是作者思想观点的表达,它要求作者要把有关的思维推理过程表现出来,并且要有足够的论证和论述支持作者所做出的结论。

这个思想的过程要为人们所知,必须要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于是就形成了论文。

社会的进步与创新,离不开人们思想的交流,智慧者的思想可以开启无数蒙昧的头脑,反之,受到启发的头脑又会擦出智慧的火花,这就使得创造性的思想不断深入,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才更加完善科学。

因此,古今中外的哲人们,无不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和观点写成文章,公开发表,彼此交流。

毕业论文是学生在完成规定学科的学习后,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形式,毕业论文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1观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毕业论文观点独特,不人云亦云。

它是文章的生命力。

否则,即使再有华丽的辞藻,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也是徒有其表,没有价值。

学术语言文言化的复古倾向--一个值得关注的语言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浅析“教学学术”视角下大学教师教学责任意识剖析传播学术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亚洲中从Ontology的译名之争看哲学术语的翻译原则试论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的依据与路径论析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学术责任中学的学术:一个亟待关注的话题试论学术嬗变中的教育创新环境法学的学术特色与贡献一般是在总结前人所积累的思想基础上,深入分析、归纳、探索、创新所产生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毕业论文虽是学生的习作,并非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但既然是带有学术性的议论文,也应有如此要求。

电大本科法学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论文电大本科法学论文法学是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因此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但由于我国固有的教学方式和偏向理论的教学方法使得实践教学完善的进程步履艰难。

法学论文范文一:道德法律在和谐社会中的结合思考摘要:道德与法律是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之一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在经济发展如此迅速的情况下,有些道德所提倡的行为已经开始为法律要求。

道德法律化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而法律道德化也将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道德法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都将转化为更高的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

二者的合理发展为我国建立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

关键词:道德法律和谐社会但无论是哪种学派都无法否认道德与法律两者之间存在很深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礼法合一”与“明德慎罚”都表明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各方学派中都认为道德与法律存在其必然联系。

马克思主义中的法学认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之间不仅相互联系而且相互区别,彼此之间还能够渗透相互转化。

在和谐社会中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出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

而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总的来说就是:“公平与正义、诚信与友爱、安定且有序、并且充满活力、民主法治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这充分说明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民主与法治的实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

法治化的顺利进行是和谐社会正确运行的基本保障。

和谐社会在本质上也是道德社会和谐社会是在所有人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一种环境。

而这样的环境构成的基础是诚信与友爱。

所以在和谐社会的构成中,法律与道德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必须赋予和谐社会其特定的内涵还需要法律与道德的支持。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研究道德与法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和谐社会中道德与法律的结合是必然的1.道德法律的起源。

从我国古代开始道德与法律就已经是分不开的了。

从汉朝实行对于儒家制度的推崇以来,开始实行由法制体系向道德体系转变;唐朝则实行“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把道德与法律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实现法律的道德化。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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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篇一: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题目:论共同犯罪姓名教育层次开放本科学号分校衡水电大专业法学教学点直属班指导教师日期年月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饶阳县饶阳镇人民政府论文题目论共同犯罪论文内容提要一、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疑难而复杂的问题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态对刑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为共同犯罪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统一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我们应当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考虑进去将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分工情况来看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二、单位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是经单位组织决策机构后形成的整体意志这种单位整体意志由单位内部组织中的自然人行为转化为单位的犯罪行为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以共同犯罪的一般标准来评判单位犯罪是以共同犯罪形态出现的这也是立法对单位犯罪往往规定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原因三、关于片面共同犯罪理论所谓的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单方面具有与他人共同参与犯罪的的故意的情形片面共犯具有主观联络的单向性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性客观行为上的协同利用性共同犯罪人类型的多样性片面共犯的确立可以是片面共犯找到法律上的依据使其能够罚当其罚罪当其罪目录一、论文摘要 (1)二、论文正文 (2)(一)共同犯罪的概述 (2)(二)单位共同犯罪 (4)(三)关于片面共同犯罪的理论 (5)三、参考文献..................................................................8论共同犯罪论文摘要:一、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疑难而复杂的问题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态对刑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为共同犯罪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统一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我们应当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考虑进去将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分工情况来看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二、单位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是经单位组织决策机构后形成的整体意志这种单位整体意志由单位内部组织中的自然人行为转化为单位的犯罪行为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以共同犯罪的一般标准来评判单位犯罪是以共同犯罪形态出现的这也是立法对单位犯罪往往规定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原因三、关于片面共同犯罪理论所谓的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单方面具有与他人共同参与犯罪的的故意的情形片面共犯具有主观联络的单向性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性客观行为上的协同利用性共同犯罪人类型的多样性片面共犯的确立可以是片面共犯找到法律上的依据使其能够罚当其罚罪当其罪关键词:共同犯罪;单位共同犯罪;片面共同犯罪;形态;特征;存在必要性一、共同犯罪的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疑难而复杂的问题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态对刑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该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为共同犯罪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统一大部分学者认为只有在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之间才能构成共同犯罪所谓共同必须是:1、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2、各共犯人主观上彼此沟通、互相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一起共同实施犯罪[1]但是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了几种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犯;2、同时犯不成立共犯;3、间接正犯不成立共犯;4、故意犯与过失犯的某些行为彼此联络或联系不成立共犯;5、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6、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7、事先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8、所谓片面共犯不是真正的共犯;9、法人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法人犯罪是法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实施的犯罪因此它不是共同犯罪法人内部直接参与犯罪实施的人也不成立共同犯罪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共同犯罪的关系而是作为法人有机整体内部的诸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简单说就是法人实施犯罪时的内部结构如果是法人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两种情况:1、两个或两个以上法;2、一个或一个以上法人与一个或一个以上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2](二)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也即共同犯罪的结构是指各共犯人的故意犯罪行为之间相互联系相会作用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不同起身会危害性就不同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构成共同犯罪的一般条件和犯罪集团在理论上则从不同角度根据不同标准将共同犯罪划分为多种形式1、犯罪能否由一个人能够单独实施形成为标准进行划分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时就是任意共同犯罪;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是必要的共同犯罪2、以共同犯罪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或商议的就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在刚着手实行或者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3、以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为标准划分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时就是简单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4、以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来划分可以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集团共同犯罪[3]人共同故意犯罪;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二人即可构成没有组织、没有首要分子不存众人随时参与状态的共同犯罪或是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所实施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指集团犯罪即三人以上有组织实施的共同犯罪实施犯罪的组织称为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在刑罚的处理上为了体现法律的公正使共同犯罪人能够罚当其罚罚当其罪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得以体现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我们应当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考虑进去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分工情况来看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4]由于将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进行了分类那么在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的处理上也是不尽相同的彼此之间具有相互的特点:1、主犯有两种: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篇二:电大法学毕业论文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题目论单位犯罪中之“单位”姓名教育层次本科学号 1分校邯郸电大专业法学教学点指导教师秦晓方日期目录内容摘要…………………………………………………………第1页关键词 (1)一、单位的一般理论 (2)(一)单位的定义 (2)(二)单位的特征 (2)二、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2)(一)单位犯罪概念的分析 (4)(二)单位犯罪的法律特征 (5)三、对单位犯罪中“单位”的范围界定 (5)(一)私营企业是否能成为单位犯罪的 (6)(二)机关能否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6)(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机关的处所或派出机构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7)四、结束语 (7)注释 (8)参考文献 (9)论单位犯罪中之“单位”【内容摘要】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法人和各种组织体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而,如何规制组织体的行为及预防、惩治其不法行为便成了社会学和法学的一个重要议题,随着组织体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日益加大以及其不法行为之社会危害性的日益加剧,有许多国家的刑法已对此反应,并将其犯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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