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2014年泉州南安事业单位招聘72人职位表

35
不限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泉州市
派驻基层监管所,较适宜男性
17
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1
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
经费核拨
02
专业技术
1
35
不限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会计与审计类
泉州市
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派驻基层监管所,较适宜男性
18
翔云镇人民政府
01
02
南安市委
01
泉州华侨革命历史博物馆
经费核拨
03
专业技术
1
35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
泉州市
03
南安市民政局
01
南安市康复院
经费核拨
01
专业技术
1
35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计算机软件类
泉州市
03
南安市民政局
01
南安市康复院
经费核拨
02
专业技术
1
35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会计与审计类
远郊乡镇
22
向阳乡人民政府
01
向阳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经费核拨
01
管理
1
35
不限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不限
公共管理类
泉州市
远郊乡镇
22
向阳乡人民政府
02
向阳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经费核拨
01
管理
1
35
不限
大专及以上
202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目标:确保岗位设置合理、科学,符合事业单位的业务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原则:1. 依法合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2. 精细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精确确定岗位设置方案。
3. 公平公正:按照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公正确定岗位设置和晋升的条件。
4. 合理用人: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需求,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5. 激励优先:通过优化岗位设置,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1. 岗位分类和职责界定: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工作需求,制定岗位分类和职责界定方案。
对于新成立的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其定位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岗位分类和职责界定方案。
2. 岗位设置审核和批准:事业单位申报、调整和新设岗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审核和批准。
审核考虑的因素包括事业单位的规模、职能、业务需求等。
3. 岗位序列和薪酬标准:根据岗位分类和职责界定方案,设定岗位序列和薪酬标准。
要根据岗位的难度、技能要求、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保证公平合理。
4. 岗位晋升和任用:制定岗位晋升和任用的条件和程序。
晋升条件可以包括岗位年限、工作表现、培训成果等因素。
任用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透明。
5. 岗位评估和调整:定期对岗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
评估的指标可以包括岗位对事业单位工作的贡献度、岗位工作的难度和压力等因素。
6. 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开展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工作。
岗位培训可以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需求,制定岗位分类和职责界定方案,并进行审核和批准。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厦人[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2009)32号)各区人劳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事局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厦委办发[2009]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我市首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范围对象。
《实施意见》第一条规定必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首次岗位设置工作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步骤,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学习准备阶段(4月1日-- 4月15日)。
1、市人事局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本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各主管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
各事业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前言: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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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正文:就一般而言我们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具有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第五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设岗,因事设职,以工作任务、职责、业务量等因素为基础,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任职条件,实行不同的岗位管理制度。
(三)动态调整,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人员变化,适时调整岗位设置。
(四)公开公正,岗位设置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合理。
第三章岗位设置程序第六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岗位需求,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名称、数量、职责、任职条件等。
(二)报请审批。
事业单位将岗位设置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三)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南政办[2001]48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雪峰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国投公司: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确立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公平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人事代理制度。
现将《南安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此办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望及时反映和提出,以便促进人事代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南安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人事工作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若干意见》(闽人发[1999]2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鼓励毕业生到三资、乡镇及民营企业就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泉政办[1996]167号)和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人事代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代理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指在国家人事法规政策指导下,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综合代管部门,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人事代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人事政策法规为依据,符合人事管理行为规范。
人事代理行政效力受国家人事法规的保护。
第四条人事代理的主要对象是国有、非公有和其代经济实体以及事业;各类流动人员和要求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以及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可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委托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委托对象提供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
第六条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一)人事政策咨询和策划。
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9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了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此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确定事业单位在首次设岗时,其岗位总量按核定的编制数确定,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其中对已超编的单位,可设置部分临时性岗位,但其岗位总量不得超过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可暂按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确定,今后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逐步使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在编制限额和规定的结构比例以内。
二、关于高等级管理岗位设置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中高等级岗位和受聘人员,除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或备案同意的外,必须以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机构规格和下达的领导职数为准,不得突破机构规格和规定职数设置较高等级的管理岗位。
三、关于未定机构规格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含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可由机构编制部门重新核定或确认,或者按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的单位领导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确定其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及等级。
四、关于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置事业单位首次设岗时,对根据组织安排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未到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其原担任的领导职务级别,明确其相应的管理岗位等级。
这部分人员不占单位现任领导职数,在其调离、退休或因其他原因不在原岗位后,该岗位自动取消。
事业单位首次设岗完成后,不再设置和核准此类岗位。
五、关于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实施办法》对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仅规定了全省总体控制标准,各系列、各层级、各层级内各等级间的具体控制标准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莆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莆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一)由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的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三)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臵管理。
岗位设臵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市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设置管理政策100问

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设置治理政策100咨询一、事业单位岗位与岗位设置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所称的岗位是什么?答: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依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岗位是事业单位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组织分工的结果,具体到每个单位而言,岗位是千差万不的,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相对而言都会有一定任职条件。
国家从整个事业单位治理的需要动身,提出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那么按照,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以便标准治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2、事业单位什么缘故要进行岗位设置?答:?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对事业单位岗位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也迫切要求制定岗位治理的政策,使岗位治理制度改革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特别是事业单位收进分配制度的改革,对制定岗位设置治理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1〕推行聘用制度的需要。
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根底,推行聘用制度需要岗位治理方面的政策配套;〔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治理制度的需要。
岗位设置是岗位治理的重要环节,是顺利实施岗位治理,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治理向岗位治理转变的前提和根底;〔3〕事业单位收进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收进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要紧因素,这就迫切需要制定岗位设置治理,为实施收进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根底。
当前,标准岗位设置已具备了全然条件。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进,以聘用制和岗位治理为要紧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逐渐形成,岗位治理已被许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同意。
在实践中,许多地点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同意。
在实践中,许多地点和事业单位对岗位治理进行了探究,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和效果,为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相关提供了贵重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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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泉委办…2008‟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三)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臵管理。
岗位设臵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市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应控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比例标准范围内。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
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臵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设臵1.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现行的单位规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总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和中层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臵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设臵要求、任职条件、程序规定、总量控制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0.8:3.5:5.7。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3.5:6.5,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市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目标,详见附件一。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正、副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参照•福建省市(地)、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暂行规定‣(闽人发…2000‟80号)执行,对于高层次人才比较密集的单位,正、副高比例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突破3.5:6.5。
5. 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国家行业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意见制定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专业技术水平和人员结构现状,按照各类事业单位高、中、初级岗位比例不超出0.8:3.5:5.7的原则,确定本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臵1.事业单位设臵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2.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臵。
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各事业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不超过•南安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附件二),提出各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臵实施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报泉州市人事局核准。
(四)特设岗位设臵1.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臵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
特设岗位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泉州市人事局核准。
2.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岗位基本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八级职员岗位,须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取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具备七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具备八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具备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中专应届毕业生,具备十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从十级职员岗位竞聘到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五级、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分别在七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六级、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首次岗位设臵和聘用时,不同等级岗位任职年限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除了符合各类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省内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或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3)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各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5.各事业单位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本•实施意见‣及本单位的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拟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报主管部门审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权限(一)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审核权限1.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臵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泉州市人事局核准。
2.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臵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设臵的,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和市人事部门提出,并经泉州市人事局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二级岗位聘用后,应将聘用人员名单报泉州市人事局,由泉州市人事局汇总报省人事厅备案。
(二)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单位确需变更岗位设臵方案的,须按规定程序向原核准部门申请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臵方案可以申请变更: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臵的;2.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增减机构编制的;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臵的。
六、实施步骤与方法(一)岗位设臵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构成特点,制定岗位设臵方案,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审核表‣(附件三)、•事业单位附设岗位设臵审核表‣(附件四);2.各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泉州人事局核准;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臵实施方案;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的意见;5.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6.组织实施。
(二)岗位聘用1.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关于印发†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泉委办…2008‟73号)和本实施意见、以及经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