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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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终各科将对新技术、新业务完成情况分析总结,报医教科, 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对不能按期完成的 新项目,项目负责人须详细说明原因。专家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 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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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时限期满后(一般为1~2年)或开 展例数≥10例,科室写出总结报告,经医教科报院领导批准后转 成常规技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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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 则
• (一)目的是为了促进医疗业务的不断发展,实现“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 有专长”的目标,达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 (二)医教科负责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管理。建立新技术、新业务的医疗 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评价机制,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进 行评估、立项,全面监督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
•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 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 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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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准入程序 • 1、申报者应具有主Biblioteka 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 • 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申报者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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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准入制度
• (一) 准入条件
•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应遵守国家伦理道德要求,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 择权,实行新技术、新业务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制度。
•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 创新性和效益性。
•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 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 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 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书面综述或报告(附相关资料), 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 3、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参与人员应包括科室大部分正(副)主 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 并对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其结果由开展项目责任人写出 书面报告。
• (五)医院鼓励、支持技术业务创新,设立专项资助基金,支持新技术、新业 务项目的引进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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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
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 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新药品、新器材的临床 验证不属本规定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
• (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实行有计划、有效益、有论证、 有评估的方式,按期完成项目。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损害处置机制,有评 价指标和定期评价记录。
• (四)临床、医技科室每年度开展项目≥1项,重点专科≥2项,其中省级重点专 科每年必须完成省级先进以上项目≥1项,市级重点专科每年必须完成市级 首创以上项目≥1项,院级重点专科每年必须完成市级领先以上≥1项。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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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业务是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不断拓展新业 务,应用新技术是医院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增强医院核心竞 争力的有效措施,同时,实施新技术、新业务也具有较大的风险。 为降低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新技术、新业务的质量, 促进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的应用和实施,制定本办法。
• (八)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时,可能由于某种原因而采用了中止制 度,如果条件成熟,仍可重新开展该技术。由项目责任人提出书 面申请,报医教科进行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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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损害处置预案
•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开展 过程中可能出现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经现场经治医师采取补救后仍难以处理时, 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若上级医师处理不了时,则迅速上报科主 任,必要时报告医教科或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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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全科人员讨论同意后,应详细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 书》、《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实施计划书》,并附查新报告及相 关资料送医教科;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初审 合格后,报请院专家委员会审核、评估,经论证同意后,报请院 长审批,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 5、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 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教科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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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开展过程中如有技术难度超出预料或出现缺陷等问题时, 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安全,应及时中止该项目,必要时启动开展新 技术、新业务风险预警机制和损害处置预案。医教科组织专家委 员会讨论,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并下发中止(或终止)该项目 的通知书。
• (五)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中如需要改进方法、增加或减少项目, 需由项目责任人提出,科主任签署意见后,书面形式报医教科进 行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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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知情同意制度 • 为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实行新技术、
新业务开展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制度。 • 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
情,重点交代新技术、新疗法给患者带来的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问 题,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在《新技术、新业务知情同意书》 上签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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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新技术开展中评估、中止及重新开展该技术制度 • (一)新技术、新业务一经开展,应全面地对新技术、新业务的医
疗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跟踪,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 使其更加完善。 • (二)每年医教科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例行检 查1次,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汇报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的情况,专 家委员会提出评估意见,医教科备案。 • (三)医教科负责监察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科、经管办对其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向分管院长汇报,对存在问 题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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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时限期满后(一般为1~2年)或开 展例数≥10例,科室写出总结报告,经医教科报院领导批准后转 成常规技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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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 则
• (一)目的是为了促进医疗业务的不断发展,实现“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 有专长”的目标,达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 (二)医教科负责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管理。建立新技术、新业务的医疗 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评价机制,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进 行评估、立项,全面监督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
•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 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 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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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准入程序 • 1、申报者应具有主Biblioteka 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 • 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申报者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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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准入制度
• (一) 准入条件
•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应遵守国家伦理道德要求,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 择权,实行新技术、新业务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制度。
•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 创新性和效益性。
•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 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 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 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书面综述或报告(附相关资料), 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 3、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参与人员应包括科室大部分正(副)主 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 并对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其结果由开展项目责任人写出 书面报告。
• (五)医院鼓励、支持技术业务创新,设立专项资助基金,支持新技术、新业 务项目的引进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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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
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 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新药品、新器材的临床 验证不属本规定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
• (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实行有计划、有效益、有论证、 有评估的方式,按期完成项目。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损害处置机制,有评 价指标和定期评价记录。
• (四)临床、医技科室每年度开展项目≥1项,重点专科≥2项,其中省级重点专 科每年必须完成省级先进以上项目≥1项,市级重点专科每年必须完成市级 首创以上项目≥1项,院级重点专科每年必须完成市级领先以上≥1项。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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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业务是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不断拓展新业 务,应用新技术是医院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增强医院核心竞 争力的有效措施,同时,实施新技术、新业务也具有较大的风险。 为降低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新技术、新业务的质量, 促进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的应用和实施,制定本办法。
• (八)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时,可能由于某种原因而采用了中止制 度,如果条件成熟,仍可重新开展该技术。由项目责任人提出书 面申请,报医教科进行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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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损害处置预案
•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开展 过程中可能出现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经现场经治医师采取补救后仍难以处理时, 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若上级医师处理不了时,则迅速上报科主 任,必要时报告医教科或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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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全科人员讨论同意后,应详细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 书》、《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实施计划书》,并附查新报告及相 关资料送医教科;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初审 合格后,报请院专家委员会审核、评估,经论证同意后,报请院 长审批,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 5、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 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教科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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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开展过程中如有技术难度超出预料或出现缺陷等问题时, 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安全,应及时中止该项目,必要时启动开展新 技术、新业务风险预警机制和损害处置预案。医教科组织专家委 员会讨论,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并下发中止(或终止)该项目 的通知书。
• (五)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中如需要改进方法、增加或减少项目, 需由项目责任人提出,科主任签署意见后,书面形式报医教科进 行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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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知情同意制度 • 为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实行新技术、
新业务开展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制度。 • 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
情,重点交代新技术、新疗法给患者带来的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问 题,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在《新技术、新业务知情同意书》 上签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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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新技术开展中评估、中止及重新开展该技术制度 • (一)新技术、新业务一经开展,应全面地对新技术、新业务的医
疗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跟踪,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 使其更加完善。 • (二)每年医教科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例行检 查1次,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汇报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的情况,专 家委员会提出评估意见,医教科备案。 • (三)医教科负责监察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科、经管办对其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向分管院长汇报,对存在问 题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