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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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废弃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药品管理制度,并建立药品管理团队,配备相应的药事管理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控制制度,采取适当的采购方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合理利用储存空间,防止药品过期和变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及时地配送到各临床科室,防止药品的滞销和过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人员对药品的使用,保证药品的合理用药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废弃管理制度,合理处理过期和失效的药品,防止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第二章药品采购控制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与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储存的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库房,并按照分类和标识要求,储存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过期和变质的问题。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制度,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符合要求。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明确配送程序和要求,确保药品的准时配送。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防止配送过程中的失误和差错。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配送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八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三 二、调剂的概念

调剂是指配药、配方、发药,又称为调配处方。
收方(包括从病人处接受医生的处方,从病房医护人员处接 受处方或请领单)→审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与贴标签→ 核对处方→发药。
“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 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各级人员职责
4

二 一、医疗机构药学部的性质

专业技术性 与临床药物治疗密切的相关性(以病人为中心) 经济管理性 对药品质量检查、抽查的监督性
5

二 二、医疗机构药学部的任务

积极开展临床药学; 做好药品采购,保证药品供应; 做好药品调剂工作,宣传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根据治疗需要配制医院制剂; 认真落实对全院药品的质量控制; 研究药品资源的合理利用; 积极开展临床药理学研究。
然而,回到家15分钟,梁先生病情急转直下,全身紫黑、呕吐、 呼吸困难。当全家人七手八脚把梁先生送到就近的江门五邑中医院恩 平分院抢救时,已心跳、呼吸全无。医生宣布梁先生死亡。
据抢救的医生说,“为人药店”距离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 仅有大约10分钟路程,如果在药店打针出事后马上送进医院抢救,完 全可以

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其他医疗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 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除外)可成立药事管理组。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5

一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由5~7人组成。 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医疗 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 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安全和有效,强化药品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专业性,提高医疗机构的药物治疗水平和药品管理水平。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包括药品采购、药品存储、药品配送、药品配置、药品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保证药事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即根据医学和药学的知识,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药物需求。

(二)安全性原则,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杜绝药品污染和药品失效。

(三)经济性原则,即在保证用药效果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药品的成本。

(四)规范性原则,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进行药事管理。

(五)绩效评价原则,即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六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流程应当合理、透明、公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原则是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同时结合临床需求进行采购。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遵循现代采购管理的原则。

(二)采购品种应当符合患者的需求和临床用药指南的要求。

(三)采购过程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四)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药品的交付周期、质量标准、计量单位、价格等要求。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的内部审核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建立药品采购计划制度,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数量,防止药品短缺或过剩。

第三章药品存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品存储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品存储的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潮、防虫害等条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建设,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三)提高医务人员药事服务能力,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四)推进医疗机构药事信息化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效率;(五)加强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促进药品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医疗机构药事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具有药学、临床医学、医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三)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四)指导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六)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药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和临床应用;(二)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四)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药事小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和调剂;(二)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参与本科室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四)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章_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八章_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
任职条件
专业
学历
技术职务
三级医院
药学专业 本科以上 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或药学管理专业
二级医院
药学专业 专科以上 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或药学管理专业
一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药学专业 中专以上 药师以上技术职务
第二节 医疗机构药剂科
药剂科的性质与任务 药剂科的人员配备
一、药剂科的性质与任务
(一)药剂科的组织机构
第八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基本要求
了解:医疗机构药剂科的性质与任务及 临床药学与药学服务的基本内容
熟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相关概念及 管理组织
掌握:医疗机构制剂和处方管理、制剂 管理和药品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述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概念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
一、医疗机构
机构
职务
职务
职务
职务
(二)药学部门
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 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
我国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多为药剂科 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 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者担任。
医疗机构药学部门 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二)处方的组成
处方前记: 处方正文:以Rp或R表示, 核心(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 用量) 处方后记:医师、药师签名,药品金额
举例: XX市第一人民医院 姓名:XXX 年龄:20 性别:男 —————————————— R: 罗红霉素胶囊150mg*10 150mg bid.
医师:xxx 调配:xxx 2006年xx月xx日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事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房、药库等药事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职药师,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药房、药库等药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齐全的药品管理设备和仪器,并进行定期检验、维修。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药品的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执行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各项规范操作程序。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

第九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需要,结合临床实际,制定药品采购目录,并根据采购需求进行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应当按照采购制度进行,遵循合同约定,实行预付款制度,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供应药品并提供资格合格的注册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时,应当注意货款结算,及时支付供应商合法款项,并保留相关票据和采购记录。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设计合理的药品储存间,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药房、药库等药品储存间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确保不同药品不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间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避免有害物质的侵入,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间应当建立药品货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存放顺序和有效期管理。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间应当建立合理的发药制度,确保发药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八章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八章

教学目标1.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及分类。

2.熟悉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3.了解世界上几起重大的药害事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意义。

第一节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及分类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1.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2.我国的定义:所谓“药品不良反应”是专指:①所有质量合格的药品,不包括假药和劣药;②在给药途径及剂量正常的情况下,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超剂量、错误给药及药品滥用而引起的危害反应,均不属于此范围。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批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①引起死亡;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③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④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二、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1.根据与药理作用的关系分类(1)A类药品不良反应(2)B类药品不良反应2.根据机体的反应分类(1)副作用(2)毒性作用(3)变态反应(4)特异反应(5)继发反应(6)后遗反应(7)依赖性(8)三致反应第二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意义一、世界上几次重大的药害事件1.磺胺酏剂事件2.反应停事件3.斯蒙事件二、进行药品不良反应临测的意义第三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一、监测机构的权限与职责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2.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职责4.省级药品不良反应中心的职责5.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途径(1)自愿报告系统(2)处方事件监测(3)集中监测(4)流行病学监测四、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第四节药品品种的整顿与淘汰一、药品的整顿与淘汰的概念二、药品整顿与淘汰的原因1.药品安全性差、不良反应严重2.药品有效性差、疗效不确切3.药品稳定性差、质量不合格4.药品经济效益差5.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三、药品品种的整顿与淘汰的方式1.定期开展药品再评价2.修订药品标准3.定期发布质量公告4.报告和监测药品不良反应5.自然淘汰四、药品淘汰的处理思考题1.简述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及分类。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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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学部
医疗机构药学部,又称药剂科,是医疗机构中
从事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所用药品的供应、
调剂、配制制剂、提供临床药学服务、监督检
查药品质量等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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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药学部的组织机构
医院院长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药学部(药剂科)
调剂部门
门诊调剂室 住院调剂室 中药配方室 急诊调剂室
制剂部门
普通制剂室 灭菌制剂室 中药制剂室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 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 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 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 7 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 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7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 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 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 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 8 用药知识。
《药事管理学》
(第二版)
第八章 医疗机构药事监督管理
第二节 医疗机构药事组织与 人员管理
目 录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
二、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管理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
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
疗学组。
5
5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科学、规范管理医疗机构药事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第六条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医疗机构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文(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文(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机构负责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药事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药事管理工作是指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追溯和废弃等环节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第五条药事管理工作应当与患者的治疗方案相结合,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第六条药事管理工作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药事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的合理性认识。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第九条药品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药品的品质、价格、数量、配送方式、验收标准和交付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禁止采购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质量要求,统一进行分类储存,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洁净,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温湿度监测设备,对药品的环境条件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严格按照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管理,对过期药品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应严格按照先进的条码技术和管理系统进行分类和定位。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应设置相应的物理锁和电子锁,并配备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清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药品配送与使用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应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嘱进行合理搭配和配送。

第十九条药品配送应遵守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第二十条药品配送应严格按照药品的质量要求进行,禁止私自替换和冒充。

第二十一条药品使用应按照医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进行,禁止滥用和超量使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课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课件

03
药事管理可以 加强药品质量 控制,保障患
者用药质量
04
药事管理可以 促进合理用药, 提高治疗效果, 降低医疗风险
2
药品采购管理
01 采购计划制定:根据医疗 机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02 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资 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03 采购流程:按照规定流程 进行采购,包括询价、比 价、签订合同等
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药事管理是医疗机构的核心业务 之一,直接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药事管理可以降低医疗差错,提 高患者安全
药事管理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医 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药事管理可以促进医疗机构的规 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降低医疗风险
01
药事管理可以 降低用药错误, 提高用药安全
02
药事管理可以 规范药品使用, 避免滥用和浪
01
药品发放:按照 处方或医嘱发放 药品,确保药品 使用安全
03
02
药品储存:按照 药品的储存条件 进行储存,确保 药品质量
04
药品使用监控: 对药品使用情况 进行监控,确保 药品使用合理和 安全
3
04 验收入库:对采购药品进 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 格,并按照规定入库管理。
药品储存管理
01
药品储存环境:温度、湿度、 光照等条件
02
药品储存方式:分类、分区、 分批等方法
03
药品储存期限:有效期、失 效期、数量、有效期等
药品使用管理
药品采购:选择 合适的药品供应 商,确保药品质 量和价格合理
演讲人
1 药事管理的重要性 2 药事管理的内容 3 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录
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0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行为,提高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在药事管理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用药,尊重医疗职业道德和规范,提高用药疗效,减少用药风险和不良反应。

(二)做好药物质量控制,确保出库药品符合规定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药品。

(三)合理采购,确保药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

(四)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流程。

(五)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和药事监督,确保用药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二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物库房,药物库房应当具备符合药品贮存要求的条件。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入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药品入库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接受药店或药品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并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核对药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

第七条药品入库验收合格后,应当即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进货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八条药品入库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物贮存要求进行储存、标识、分类。

高危药品应当单独存放,确保安全性。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库房内的药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的出库管理制度,明确出库的目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药品出库应当有专门人员负责,出库时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与要求一致。

第十二条药品出库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出库数量、用途等信息。

第三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制度包括药品的选择、处方管理、用药指导、用药监测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开具药品处方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药品。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药学概论 第八章 药事管理学

药学概论 第八章 药事管理学

三、药品经营管理
1.目的和任务(保障经营条件、药品质量、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 2.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的管理 (1)营销场所等条件的建设与管理 (2)药品经营策略的制定 (3)规划市场营销方案 (4)市场营销组织、执行与控制
3.国家对药品经营的管理(GSP)
(1)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人员、场所、质管机构、 制度) (3)药品销售相关规定 (4)药品购销记录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经营管理
(4)药品价格的管理(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5)药品广告的管理
(6)药品医药产业管理(自学)
第四节 药事管理组织
药品监督行政机构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3.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监督技术机构
二、药品生产管理
1.目的和任务:保证药品质量,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 2.生产管理的内容 (1)厂区规划 (2)生产计划管理 (3)生产过程管理 (4)药品质量管理 (5)产品设计管理 (6)库存与采购管理
主要体现在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和药品生产要求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程序(取得《药品 生产许可证》) (2)药品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人员、场地、设 备、制度) (3)中药饮片炮制规定(按照国家标准炮制) (4)原料、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必须 符合药用要求 (5)药品生产要求(GMP)
2.省级药检所:负责辖区内药品检验。 3.CFDA直属机构: 药典委员会:组织制定国家药品标准。 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药品注册的技术审批。 药品评价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市药品的再评价和 不良反应监测。 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负责GLP、GCP、GMP、GSP、GAP 的认证。 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执业药师的资格认证、注册管理、 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二)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加强药事组织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四)注重人才培养,提高药事服务能力。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药事组织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委员会,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医疗机构负责人;(二)药学部门负责人;(三)临床科室负责人;(四)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相关委员会成员;(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六)具有临床药学背景的医师。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核和监督药品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三)评估药品临床应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四)组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五)协调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药事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使用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采购政策。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择优选择,确保供应;(四)注重临床应用,满足患者需求。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目录,明确采购品种、规格、剂型、包装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直接采购、谈判采购等多种方式。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用药,遵循药品说明书;(二)临床用药应当有明确指征;(三)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病情调整剂量;(四)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提高药品使用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从事药事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注重药品使用安全和合理;(二)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药品资源;(三)依法管理药品市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四)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失误;(五)加强管理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药事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组织,明确药事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药事管理组织应当包括院方领导、药事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五条药事管理人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药学专业知识,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参加药事管理培训。

第六条药事管理职责(一)制定和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药品的采购、验收和储存。

(二)制定和执行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监督药品的配送和使用过程,确保药品使用合理、安全。

(三)定期开展药品库存盘点,保障药品供应和储存的充分性和安全性。

(四)开展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药品使用风险。

(五)监督药品的退库、销毁和报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或者滞销。

(六)协助医疗机构进行临床用药指导和药学服务,提供药物知识咨询。

(七)参与医疗机构的药物采购委员会工作,落实相关决策。

(八)做好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药品采购活动。

采购的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程序验收。

第八条药品储存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品库房,按照药品储存管理规范储存药品。

药品库房应当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确保环境湿度、温度适宜。

第九条配送与使用(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配送流程,确保药品及时送达临床使用科室。

第八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二)2024

第八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二)2024

第八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二)引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医疗机构为了确保患者药物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在第八章中,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药物配送和储存管理、药物质量管理、药物使用管理以及药品信息管理等方面。

正文:1. 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 制定采购政策和程序- 评估供应商的可靠性和产品质量- 实施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建立药品供应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定期进行供应商绩效评估2. 药物配送和储存管理- 制定配送和储存管理流程- 定期检查药品配送和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卫生状况- 建立药品过期和失效管理制度- 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要求符合标准- 建立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储存管理制度3. 药物质量管理- 建立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 实施药品质量检测和质量评估-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制度- 开展药品的质量跟踪和回溯工作- 加强对药物不良事件的分析和处理4. 药物使用管理- 制定药物使用的管理规范和流程- 建立药物处方审核和药品配药制度- 加强对药品的使用指导和监督- 建立患者用药的信息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抗生素的使用和管理5. 药品信息管理- 建立电子药品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药品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实施药品信息的发布和传播- 提供患者用药指导和药物知识培训- 加强药品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管理总结: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通过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药物配送和储存管理、药物质量管理、药物使用管理以及药品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够确保患者药物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因此,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药事管理的重视和推进,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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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剂科的任务 药品供应 配制制剂 提供药学服务 监督药品质量
二、药剂科的人员配备 行政管理人员
药剂科 专业技术人员
辅助人员
科主任
副主任
药剂士 药剂师
主管药师 主任药师
制剂工人
勤杂工
药剂士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药剂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有关工作。 三、参加药品制剂工作,负责药房处方调配工作。经培训合格后,参加处方核对、发药等工作。 四、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采购、保管、领发、配送、登记、统计: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 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 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 一 节
(二)药学部门 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医疗机构根据本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在保质保量完成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基 础上,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的。药学部门的任务主要包括: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做好药品采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保障临床药品供应;做好药品调剂工作, 宣传指导患者安全用药;根据治疗需要配制医疗机构制剂;认真落实对药品的质量控制;积极开展临 床药学工作;结合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药学研究工作。
保洁等工作。 五、经常检查和校正药品调剂、制剂、检验设备、仪器,保持其性能良好。 六、主动深入科室,了解情况,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
告。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第三节 调剂和处方管理
一、处方管理 (一)处方的概念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 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 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处方管理办法》
已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和调剂资格的药师尚应经“麻、精一”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 经考核合格 医师必须取得“麻、精一”药品处方权 药师必须取得“麻、精一”药品调剂资格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医疗机构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 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人员资质要求: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药学、临床医学 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
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内容 组织管理 临床药用管理 药品管理 调剂管理 药学信息管理 药学研究管理 药学教育管理
3、特点
专业性 实践性 服务性
三、医疗机构药事组织管理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 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
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第八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一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述
一、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卫生院 •门诊部 •诊所(医务室) •村卫生室 •妇幼保健院(所、站)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其他医疗机构 •
20544 28786 39395 7833 175061 648043 3020 1277 438 总计:924397
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概念
(一)医疗机构药事 指以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机构中一切及药品和药学服务有关的活动。如药品的采购、存储、调剂等。
(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1、概念 指在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 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2、处方书写的规定 a.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及病历记载相一致。 b.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c.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d.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
一、药剂科的性质及任务 (一)药剂科的组织机构
医疗机构药剂科根据其规模设调剂、制剂、药库、药品检验、药学研究、临床药学、情报资料等专 业科室。
我国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发展
20世纪50~60年 代
调剂
20世纪60~80年 代
调剂 制剂
20世纪80~90年 代
临床药学
20世纪90年代 药学监护
(二)药剂科的性质 1、药剂科属于事业性机构,由院长直接领导,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承担投资风险。 2、综合性 a.专业技术性 b.经济性 c.监督性 3、及药物治疗紧密联系,切实保障合理、安全、有效。
第 一 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由若干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部门管理和药学专业管理构成的一个整体,它包含 了对药品和其他物资的管理、对人的管理以及对药品的经济管理等。具体来说有七项任务:
1.组织管理
2.业务部门管理
3.物资设备管理 4.技术管理
5.质量管理
6.经济管理
7.药物信息管理
第二节 医疗机构药剂科
(二)处方组成 处方是由处方前记、处方正文和处方后记三部分组成。
(三)处方的颜色及标识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 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四)处方的管理
1、处方的权限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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