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坎南和他的经济学方法
公共选择理论与经济学
公共选择理论与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的是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所面临的选择问题。
本文将以公共选择理论及其在经济学中的应用为主题,来探讨公共选择理论对经济学的贡献和影响。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概述公共选择理论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M·布坎南及其合作者的研究。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决策者和个人一样会追求自身利益,而不一定为整个社会谋福祉。
因此,政府决策也会受到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存在政治压力,而不仅仅是为了实现社会效益。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假设1. 完全理性:公共选择理论默认政府决策者能够完全理性地评估各种政策选择的成本和收益,从而做出最佳决策。
2. 个人利益导向: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决策者与个人一样,也追求自身利益。
政府决策也受到政治压力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3. 信息有限:公共选择理论承认政府决策者对于社会各方利益和信息的了解往往是有限的,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公共选择理论的应用1. 政策制定:公共选择理论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政府决策的动机和影响因素。
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必须考虑到各方利益和政治压力,寻求权衡和平衡。
2. 政府干预:公共选择理论对政府干预的效果和范围进行了理性的分析。
政府应该进行必要的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但也应注意政府过度干预可能带来的问题,如资源分配效率下降等。
3. 选民行为:公共选择理论关注选民的行为,分析选民参与政治过程的激励机制。
研究表明,选民在进行政治投票时也会受到个人利益的影响,而不仅仅是为了追求整体社会的福利。
四、公共选择理论与经济学的启示1. 政府决策的复杂性:公共选择理论提醒我们,政府决策并非简单的为社会谋福祉,而是面临各种利益冲突和权衡考虑。
2. 政府干预需要谨慎: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政府干预应该在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整体社会的效益。
3. 选民参与的重要性:公共选择理论提醒我们,选民的参与对于政治过程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选民应具备更全面的信息和理性地参与政治投票。
浅析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浅析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1000字詹姆斯·布坎南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公共选择理论是政治学、经济学甚至社会学领域的重要理论,对政治体制、公共政策、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分析和决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下面我们来对其公共选择理论进行浅析。
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意义在于,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并不是不带偏见的合理和客观的理性决策,而是在不同利益方的互动中进行的某种谈判、权衡、讨价还价过程。
政治家、公共官员、议会成员和其他政治利益相关者不是无所事事的理性行动者,他们是在维护自己的个人立场和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并推动政策的。
布坎南认为,作为理性行为者,每个人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追求自己的利益。
当决策被转移到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时,这种利益冲突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是被转化为政治争斗。
因此,政治群体的决策往往不能取代个人决策过程,而是“集体理性”的表现,也就是在利益冲突和谈判过程中的妥协和协商。
在此基础上,布坎南提出了两个重要假设,即理性选择和无完美信息。
理性选择意味着每个个体都会以最高效的方式利用自己的资源,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而无完美信息则指人们对现实的了解并不完全,他们可能只知道部分信息,缺乏其他重要信息。
这使得人们在制定政策时只能做出有限的决策,而这些决策往往不是最优的。
除此之外,在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中还有三个基本观点:一是规则比人更重要;二是参选权和个人意见的权利是民主的核心;三是任何制度都只能通过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联合来实现。
总之,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政策的决策是基于利益相关者间的权力博弈和谈判,政治群体的决策是集体理性的体现。
这个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指出了公共决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同时也强调了规则对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提出了更好地实现自由、平等和公正的途径。
2012年:《西方公共行政理论》教案(第24章·公共选择理论)(多媒体)(拷贝版)
第24章布坎南的公共选择与政府理论20世纪70年代,凯恩斯主义陷入困境,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一股强大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便是这股思潮中别具一格的一派。
公共选择理论有时也叫公共选择学派(Public Choice)、“公共选择经济学”(Economics of Public Choice)、“政治的经济学理论”( Economic Theory of Politics)等,它们在概念上是同称。
公共选择理论实际上是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结合——经济学方法与政治学对象的结合,是当代西方经济学中以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政治问题的一个分支科学,即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在政治学中的应用/政治的经济学。
公共选择理论许多研究领域与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和政治学相互重叠。
受公共选择理论的启示,将经济学理论和原则等引入公共行政学领域,开辟了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蹊径。
公共选择理论独特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为认识和分析政府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第一节布坎南生平与著作詹姆斯·布坎南(James M.Buchanan)(1919-),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布坎南一直从事教学和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工作,对发展经济与政治决策的契约与法制基础进行研究将近40个春秋,著述颇丰,其代表性著作(中译本)有:布坎南:《民主财政论》,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
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布坎南:《赤字中的民主》,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布坎南、塔洛克:《同意的计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布坎南:《财产与自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布伦南、布坎南:《宪政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布坎南、康格尔顿:《原则政治,而非利益政治——通向非歧视性民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一、定义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
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
”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
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1、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
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
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
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
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
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3、政治的交换过程性质:交易经济学方法 (1)政治是一种在解决利益冲突时进行交易而达到协议的过程: A、市场制度中的两人交易为简单交易,两人以上的交易为复 杂交易。一旦市场交易中出现第三方或交易使第三方受益或受 损,交易各方要么难以达成一致同意,要么带来较高交易成本, 因此人们通过市场进行的活动就只能满足其一部分的目标,而 另一部分目的必须通过政治活动而达成。 B、政治的功能就在于建立起人们都能遵守的规则以协调冲突。 C、政治交易过程也存在着权力与强制,但它们以自愿交换为 前提,是人们在立宪阶段一致同意赋予政治的,其目的是为了 促进自愿交换。 (2)政治交易过程: 公民投票者:需要:政治家与官僚的服务; 给出:选票; 政治家:需要:权力、地位、薪俸;提供:政策制定、监督; 官僚:需要:权力、地位、授权、薪俸;提供:公共服务。
第十九讲: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一、生平与著述
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1919年出生,1940年进入田
纳西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二次大战服完兵役 之后,进入芝加哥大学s深造,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当 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86年诺贝尔经经济学奖获得者, 大学教授。 主要贡献在于对政治决策与公共经济理论的贡献。 代表性著作:《财政理论与政治经济学》,1960;《成 本与选择》,1969;《公共选择论:经济学的政治运 用》,1972,与R·托里森合著;《民主过程中的公共财 政》,1976;《民主政治的赤字财政:凯恩斯爵士的政 治遗产》,1977;《自由、市场与国家》,1986等。
从政府经济学角度试析布坎南之“佃农的孩子”
从政府经济学角度试析布坎南之“佃农的孩子”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提出的“佃农的孩子”,具有丰富的含义,本文试图从政府经济学角度据此展开分析,结合中国现实情况简要论述政治平等、经济平等与市场失灵的现象。
标签:政治经济学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市场失灵一、政治平等与经济平等的内在联系“佃农的孩子决不可能与亿万富翁的孩子有平等的机会成为总统,但可以制订制度,使佃农的孩子不会公然被排除在这场比赛之外。
要是允许他也以同样的规则参加竞赛,至少他也有取胜的一点机会。
”[1]佃农的孩子与亿万富翁的孩子,从出生就有着不平等的生活环境,但却可以通过制定制度使他们同享竞选总统的政治权利。
米尔顿弗里德曼在《自由选择》中写道:“前程为人才开放。
任何专职障碍都无法阻止人们达到与其才能相称的,而且其品质引导他们去谋求的地位。
”出身、民族、肤色、信仰、家庭背景或任何其他无关的特性都不决定一个人发展的机会,只有他的才能决定他所得到机会。
[2]由此联想到中国的科举制度,二者存在一定相似性。
皇家子弟统治阶级与平民普通百姓虽然注定是不同的经济生活,一个享受着山珍海味,一个过着朴素的小农生活,但是平民百姓也可以通过寒窗苦读科举考试来改变命运,二者之间虽然是存在着经济不平等,但是国家通过科举制保障了二者相对的政治平等。
1.政治平等政治平等是指所有受政府公共政策影响的公民在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具有大致相同的影响力。
政治平等是公民有尊严地生活的内在要求,是社会正义得以实现的政治条件,是政治共同体维系政治团结的重要基礎。
然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一些人认为政治平等的要求是不合理的、难以实现的、难以测量的,可能会侵犯其他政治价值。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就指出公平正义应根据人的才能和身份等来分配政治职务。
由于人的才能和身份各不相同,所以,政治职务的分配时不平均的,但它又是平等的。
这是因为给不平等者以不平等的对待,便是最大的平等。
《财政学》复习笔记(完美打印版)
简述税收支出及其主要形式(税收豁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优惠税率、延期纳税、盈亏相抵、加速折旧、退税)年工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简述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债务化融资、货币化融资)及其经济效应(通货膨胀税、铸币税)
低竞争性
高排他性(拥挤产品)
公园、
图书馆
停车位、路桥
(公共产品)
晚霞、国防
湖、河
(公共地悲剧)
(私人产品)(带有外部性的产品)
★CPA真题:某商场
以下购销业务,
万元,进项税额
40万元;计算
①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额
③应纳税额
★CPA真题:某商品。
【PPT】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
2、狭义的解释:
作为公共行政学的一个流派,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
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分析政治家、官僚和投 票人的行为。
其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
策的制定和执行。
由于公共选择学派将各级行政机关统称为官僚机构
,公共选择理论也被称为“官僚经济学”。
(二)公共选择方法论(研究政治的经济学方法)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一)公共选择理论界定
1、广义的解释:
(1)、作为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 公共选择可以界定为“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者 说,是将经济学的方法应用于政治科学”(丹尼斯·穆勒 )。 (2)公共选择的主题:是政治科学的主题: 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党派政治学、官方政 治学等 (3)公共选择的方法论:经济学的方法论 把政治过程看成交易过程。 布坎南:“公共选择一种对政治的看法,它是在把经济学 家的工具和方法扩大应用于集体的或非市场的决策的过程 中产生的”。 被认为是最名符其实的“政治经济学”。
因此,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是“新经济人”
,并非美国学者凡布伦所指责的那种追求个人最大经 济利益的“洁白无暇的经济人”
3、政治的交换过程性质:交易经济学方法 (1)、政治是一种在解决利益冲突时进行交易而达到协 议的过程:
A、市场制度中的两人交易为简单交易,两人以上的交易为复杂交 易: 一旦市场交易中出现第三方或交易使第三方受益或受损,交易 各方要么难以达成一致同意,要么带来较高交易成本,因此人 们通过市场进行的活动就只能满足其一部分的目标,而另一部 分目的必须通过政治活动而达成; B、政治的功能就在于建立起人们都能遵守的规则以协调冲突。 民主政治活动中的个人活动也具有交换的性质,人们在自愿交 换的基础上,在政治活动中达成协议、协调冲突、制定规则; C、政治交易过程也存在着权力与强制,但它们以自愿交换为前提 ,是人们在立宪阶段一致同意赋予政治的,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自 愿交换。 公民投票者:需要:政治家与官僚的服务; 给出:选票; 政治家:需要:权力、地位、薪俸;提供:政策制定、监督; 官僚:需要:权力、地位、授权、薪俸;提供:公共服务;
宪政经济
近日,被称为“宪政经济学之父”的布坎南教授去世。
他曾因和塔洛克合著《同意的计算》,获得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宪政经济学”可以有两层意思,一是宪政的经济学分析。
这就是《同意的计算》所做的工作,它用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原理来分析不同权力结构安排的效率。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同意的计算》中最经典的一段决策成本分析:专制者一人决策,成本最低,但是背离公益最远;直接民主人人参与,决策势必就是公益,但是成本巨大;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综合成本最小的决策机制就是规模适当的代议制。
其实不独代议制,如何评价诸如联邦制、三权分立、责任内阁等宪法结构,最终也都离不开成本效益分析的经济学思路。
这个意义上的宪政经济学是颇有价值的,但是制度分析的复杂性使其研究很难推进,而布坎南的辞世是这一领域的重大损失。
宪政经济学的另一种理解是宪政里的经济学,在欧陆国家也被称为“经济宪法”。
这就是说,宪法不只是规定了政治体制和政治权利,而且也规定经济权利,有些国家的宪法还规定了经济体制。
最典型的经济权利当属财产权和经济活动自由,譬如1949年颁布的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4条第1款规定:“财产权和继承权利应得到保障,其内容与限制则应为法律所决定。
”经济体制则是指公有制或私有制、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譬如德国经济体制通常被认为是“社会市场经济”,部分因为《基本法》第14条第2款还规定:“财产施加责任,其使用应该为公共福利服务。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都有大量的经济体制规定,中国1982年宪法自然也不例外。
事实上,过去三十年内发生的四次修宪主要也是针对不合时宜的经济条款。
至于私有财产等经济权利方面的保障,则是迟至2004年才入宪。
对于中国来说,第二种宪政经济学的意义主要限于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其中自然也包括对土地所有权属的学理探讨。
这倒不是因为经济体制不重要,不足以在宪法层次得到体现,而是因为经济体制在性质上属于立法政策,更适合一般法律规定。
一个社会的经济思维也很容易随着政党政治而发生变化。
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政治决策——读布坎南的《自由、市场和国家》
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政治决策———读布坎南的《自由、市场和国家》施 颖摘 要:自现代宏观经济学诞生后,凯恩斯及其思想的继承者大多认为政府对市场失灵纠正的有效性。
随着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兴起,人们开始逐渐将经济学的思想融入政府行为决策过程中。
作为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布坎南编著的自选文集《自由、市场和国家》一书,集中反映了他的创建思想。
本文为笔者对该书,尤其是在宪法经济学方面的一些感想,分析了其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经济学的应用。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宪法经济学;政府决策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4-232-02作 者:广东商学院经济学院教师;广东,广州,510320在现代西方经济学家有关于政府角色定位的讨论中,始终存在着两种分歧极大的观点。
一种观点深信政府可以纠正市场缺陷,而另一种观点完全相反,质疑并反对政府干预经济。
前一观点以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为代表,他们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运用货币、财政正宏观经济政策来对市场进行纠正。
但是事实上,在发达国家中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增强,使政府财政赤字与日俱增,大量政府开支落入特殊利益集团的私囊中,政府的社会福利计划相继失败,经济发展减缓甚至出现负增长。
二战以后,经济学领域尤其是福利经济学领域,展开了有关社会福利函数的性质以及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的广泛的讨论。
在如此的背景下,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M布坎南与其他几位开拓者,共同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将人们从互相交换中各自获益的经济概念,应用与政治决策领域,发展了经济学分析政府行为的工具,为公共选择和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而布坎南自选的文集《自由、市场和国家》一书,正集中反映了他的创建思想。
在《自由、市场和国家》一书中,布坎南从各个方面论述了他以及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
他们认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规则的学科,任何一项政策都是在一定的决策规则下做出的,政策本身的好坏和好的政策能否出台取决于决策规则。
詹姆斯 布坎南
人物生平
布坎南1919年10月2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的穆尔弗里鲍尔。他1940年毕业于中田纳西州师范学院,获理学学 士学位,并在田纳西大学完成了一年的研究生课程,1941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48年,他在世纪顶级学府芝加哥 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56年以前,他在田纳西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英国 剑桥大学、伦敦经济学院等校任教。现任乔治·梅森大学经济学教授。
早期布坎南深受芝加哥经济学派影响,1948年获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其导师是著名的经济学家、芝加哥 经济学派创始人富兰克·奈特。后担任乔治·梅森大学教授,1986年因把经济方法运用于政治过程的研究所取得 的杰出成就填补经济学研究领域空缺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60年代是公共选择学派逐渐成型的 阶段,这一阶段,布坎南等人主张恢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张在经济研究上回到古典学派,分析规则和制度对 经济的影响,把政治因素纳入经济分析之中。1962年布坎南与塔洛克发表了《同意的计算》为现代公共选择理论 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1969年与塔洛克在弗吉尼亚工艺学院创建了“公共选择研究中心”,并出版了《公共选择》 杂志,促进了公共选择理论的迅猛发展,同时使公共选择理论传播的欧洲和日本。
1949年,布坎南接受田纳西大学的聘请,成为该校的教授,并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1955~1956年,布坎南 靠富布赖特奖学金在意大利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研究,受到了欧洲财政学派的影响,使他进一步坚定了关于政府不 是一种理想的制度的观念。
从意大利回国后,1956~1968年,布坎南在弗吉尼亚大学任麦金太尔讲座经济学教授,他与W·纳特建立了 研究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哲学的托马斯·杰斐逊中心,并于1958~1969年担任该中心主任,在这期间逐步奠定了公 共选择理论的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代表人物布坎南
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布坎南主要思想布坎南突出的理论贡献是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
他首次系统的将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运用于政治决策过程,独创性地发展了一种与传统经济学的市场决策理论相对应的政治或集体决策理论,并给予政治过程以全新的理解,使其不再像过去的人们普遍人为地那样,仅仅是一种利益再分配地零和博弈,而是类似于市场资源交换的过程。
布坎南地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关于公共选择学的方法论,第二是关于个人行为的经济人假说他的公共选择的方法可归纳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行为的理性假设与政治作为交换过程地特点。
布坎南认为,只有个体是选择和行动的唯一和最终的实体,一个集体或社会从来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选择行为,也不会对某种目标采取最大化努力。
作为一种个人主义的分析方法有一个简单的要求,即所有的理论,所有的分析最终都被消解为个人作为决策者时所面临的考虑。
他同时认为理性原则并不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
但他在理论分析中实际上又把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认为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但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
布坎南指出政治活动比经济活动有更大的不确定性,从而难以做到行为理性化,甚至连理性行为的定义都难以给出。
经济活动比政治活动对活动结果所承担的责任要轻得多,因而不大会进行理性的比较计算。
布坎南认为政治活动中的个人活动也具有交换的性质,人们在政治中,达成协议、协调冲突、制定规则无不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因而类似市场中的交换。
另外,布坎南也特别强调把政治作为一种过程来理解,即将政治理解为在解决利益冲突时进行交换达成协议的过程。
布坎南认为,政治决策过程中的个人同样是经济人,对于集体活动、公共物品等“好的东西”总是力求其多,而对于“坏的东西”总是力求其少。
这里,经济人的理性假设并不意味着总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公共选择理论之一:布坎南的政府失灵论
公共选择理论之一:布坎南的政府失灵论——看不见的脚踩了看不见的手1986年,布坎南被授予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原因是他对经济和政治决策理论的契约与法制基础的开拓方面所做的贡献.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布坎南等人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分析的一种新公共经济理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假设和政治交易市场是公共选择在研究方法上最具特色的三个方面。
从理性经济人的前提假设出发,剖析了当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政府失灵问题及其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矫正政府失灵的政策主张。
对于当前我国的政府改革现状,在辩证看待的基础上,政府失灵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公共选择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M 布坎南等人创立的一种不同于凯恩斯主义的新公共经济理论,其突出的特点是把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学的分析,把政治决策的分析和经济理论界和起来。
正像布坎南所说,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在政治学中的应用”,公共选择的主题就是政治科学的主题:国家理论选举规则,党派经济学,利益集团理论,寻租理论,政府失灵论和宪法经济学。
本文试就布坎南的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理论及其对当前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公共选择理论与政府失灵论正统经济学家给公共选择理论的定义是: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
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总和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布坎南的经济学方法论思想
Study on Economic Thoughts of Buchanan 作者: 邹方斌
作者机构: 广东商学院经济系,广州510320
出版物刊名: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页码: 69-71页
主题词: 经济理论类型 预测科学 道德哲学 市场原理
摘要:从相对绝对的绝对的角度,本文对布坎南的经济学方法论思想作了简单介绍,布坎南认为经济学理论主要可以分成三种类型:经济选择的逻辑、抽象的经济行为科学、预测的经济行为科学;并将经济学界定为处于预测科学与道德哲学之间的一门学科;他还认为经济学家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市场的自动协调原理.。
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
政府的失败及其根源
• 布坎南对政府机构的低效率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认 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竞争机制 2.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 3.政府机构的自我膨胀 4.监督信息不完备 5.政府的寻租行为
四、补救“政府失败”的政策建议
• 布坎南等公共选择理论家就如何对“政府失败”进行补救 提出了一些颇有启发性的具体建议。
简介
• 布坎南1948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现为乔治.梅森大 学教授
• 1986年因把经济方法运用于政治过程的研究所取得的杰出 成就填补经济学研究领域空缺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而获诺贝 尔经济学奖.
• 60年代是公共选择学派逐渐成型的阶段,这一阶段,布坎南 等人主张恢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张在经济研究上回到 古典学派,分析规则和制度对经济的影响,把政治因素纳入 经济分析之中.
三、政府的失败及其根源
• 布坎南认为:所谓政府政策低效率是指所执行的政策不是 最好的政策,不能确保资源的最佳配置。
• 一般的说,美国政府的政策在理论上可以分为三类:
1
由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方案,最后由选民投票确定的政策。 像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国家前途影响较大的对外政
策的制定等
2
由政府的高层拟定方案,如联邦政府或地方州政府拟定
简评及其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行政改革的启发与喻意 • 承认 “经济人”倾向,通过好的制度设计来取代对 “好人”政治的期求; –引入竞争机制; –政府行为法制化; –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 承认“经济人”倾向,对其加以合理利用与引导; • 承认政府的认知和行为能力有限,谨慎界定我国政 府的职能,减少政府的干预范围以减少寻租行为的 发生; –四大领域容易发生寻租行为(政府定价,政府 特许权,关税与进口配额,政府采购)
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
经济人假设
道德神话的“国家政治” 道德神话的“国家政治” 共同的特点: 共同的特点:
VS
利己主义的“经济人” 利己主义的“经济人”
经济人——当人们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他 当人们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 当人们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
们将更愿意选择那中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法。 们将更愿意选择那中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法。 理论价值: 理论价值: @保证了对人类行为分析的一致性 @作为进行制度分析比较的理论前提
布坎南的生平简介
布坎南1919年10月2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的穆尔弗里鲍尔。他1940年毕业于 年 月 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的穆尔弗里鲍尔 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的穆尔弗里鲍尔。 布坎南 年毕业于 中田纳西州师范学院,获理学学士学位。 中田纳西州师范学院,获理学学士学位。并在田纳西大学完成了一年的研究生课 年获文学硕士学位。 程,1941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48年,他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49 年获文学硕士学位 年 他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 年,布坎南接受田纳西大学的聘请,成为该校的教授,并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 布坎南接受田纳西大学的聘请,成为该校的教授,并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 1955年他以研究学者的身份赴意大利进修,受到意大利财政学派的影响。1956~ 年他以研究学者的身份赴意大利进修,受到意大利财政学派的影响。 年他以研究学者的身份赴意大利进修 ~ 1968年,布坎南在弗吉尼亚大学任经济学教授,并领导研究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哲 年 布坎南在弗吉尼亚大学任经济学教授, 学的托马斯·杰斐逊中心, 学的托马斯 杰斐逊中心,1968~1969年,布坎南在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立大 杰斐逊中心 ~ 年 学任教。 年以后, 学任教。 1969年以后,布坎南在弗吉尼亚理工学院任教。 1971年还担任过美国 年以后 布坎南在弗吉尼亚理工学院任教。 年还担任过美国 经济协会副会长的职务。 年以来, 经济协会副会长的职务。 1976年以来,他还是美国企业研究所的名誉学者和美 年以来 国科学艺术研究院院士。 国科学艺术研究院院士。
布坎南与宪政经济学
布坎南与宪政经济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宪政经济学之父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1919-2013)93岁高龄,今日不幸仙逝。
悲痛之余,全文发出本作者对布坎南的宪政经济学分析文章,以略表沉痛之悼念。
宪政经济学理论适用于分析中国经济与政府的实际运作以及基本规则要求。
本章将首先厘清宪政经济学的概念,然后总结宪政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最后指出其对中国改革的意蕴。
一.宪政经济学:概念界定宪政经济学相对来说是一门较为年轻的经济学子学科。
“宪政经济学”,译自“constitutionaleconomics”,其得名得归功于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麦肯齐(Richard McKenzie)。
他1982年设计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一个研讨会的题目时采用了这个新词,进而被詹姆士·M布坎南(James E. Buchanan)接受,用于他对目前已为学界所熟知的宪政经济学新学科的冠名。
在正式出版的文献中,“宪政经济学”一词最早出现在1984年由理查德·麦肯齐编辑的《宪政经济学:包含政府的经济权力》论文集中。
[1]若论宪政经济学理论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当数布坎南。
他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和代表人之一、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我国许多读者对布坎南已经比较熟悉。
他目前是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布坎南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的咨询主任(Advisory general director)。
根据布坎南的观点,所谓宪政经济学,是指“一个研究纲领,它研究个体在其下互动的规则和制度的运作特性,以及这些规则和制度得以选择或者产生的过程”。
[2]他认为,对约束的选择的强调使得宪政经济学有别于传统经济学,而对个人之间的合作性互动的强调,而不是对冲突性互动的强调,使得它有别于很多其他传统的政治经济学。
[3]布坎南不仅接受了麦肯齐的“宪政经济学”新词,而且亲自为1987年版《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词典》撰写了“宪政经济学”词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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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坎南方法论一瞥
布坎南称自己的理论为“宪则经济学”(constitutional economics)。
对这个概念国内有多种译法,如“宪法经济学”、“立宪经济学”,后来又有了“宪政经济学”。
但细品布坎南语境中的“constitutions”这个词,觉得这些中文译法与布坎南的本意都有明显差距。
布坎南研究的主要问题是集体决策藉以展开的规则(制度约束)。
而布坎南心目中理解的“集体”相当宽泛,它可以是一个小组、企事业机构、社团、社区,也可以是一个地域、国家,乃至国家联盟。
在布坎南的心目中,任何一个人类群体,在面临集体选择和集体决策时,都会遇到如何决策和如何选择的问题,从而无论自觉与否,都要面临对集体决策机制和选择程序的比较和优选,而这正是布坎南所理解和强调的宪则选择(对规则的选择)问题。
因此,布坎南心目中的“宪则”(constitutions)概念可以适用于任何形式的人类群体,并不限于宪法。
而布坎南所研究的问题多数也不属于宪政那样的国家政体层面,而是各种具体经济领域中的基本
规则。
布坎南分析宪则选择问题的根本目的在于评估公共选择上各种可行制度的绩效,以探讨改进制度、增强公共选择效能的途径。
在有实验经济学的尝试之前,研究制度多倚重比较。
这有两种,一种是对实际存在的制度作比较,另一种是对概念上的制度作比
较,布坎南从事的主要是后一种比较。
布坎南的分析多以精心构思的例示(example)为依托,这些例示并非现实生活中的实事,而是概念性的抽象设定。
一个例示代表着一种典型化的制度情境,它们在分析中不是被用来作为论据,而是提供理论推导藉以在其中展开的背景框架。
布坎南此书提供了一批很有特色的情境例示,展现了情境比较在制度分析中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我甚至认为,完全可以把布坎南的研究方法称为“情境比较分析法”。
有了例示,还只是有了分析所得以展开的舞台,真正的分析要取决于各种演员(行为主体)在这些“舞台”上的表演,而不同的演员在例示所提供的“舞台”上究竟会如何表现,要根据经济学所提供的理论逻辑来进行推导。
布坎南在分析推导中倚重的经济学方法,概括起来,核心在于三点:第一,分析对象
上的个人本位论;第二,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倾向;第三,经济人理性假设。
第一点是注重制度分析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共同特点。
其实质是强调在实际的公共选择中,真正进行决策和选择的是个人,不是群体。
常见的种种集体选择现象其实是一批个人在一定制度约束下分别行动所导致的总合性后果(如一批人按多数票决规则做出一项决议)。
由于个人是借助于一定的制度而整合为群体的,群体行动的绩效优劣反映着制度在整合个体上的效能高低,只有着眼于个人,才能揭示出制度在支持群体有效维系和顺利运行上到底成效如何。
因此,要想解释集体行动的逻辑及其后果,必须以个人为分析的基本单元,要着力解析集体行动中的个人动机以及影响
个人动机的制度约束。
对于个人在行为中的效用最大化倾向说,历来不乏诟病者。
对此,布坎南指出,批评者们往往将这里讲的效用最大化狭隘地理解为追求财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其实,现代经济学所理解的效用最大化是高度抽象和广义的,即只要某人视某事物为一种“利”(good),他对该事物就会追求更多,而不是更少。
这并未限定这样的利究竟是什么。
不同的个人所追求的最大化效用完全可以不同,且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也可能追求不同的最大化目标,这些不同效用之间并不存在统一的“公分母”。
这两点合在一起,支撑着布坎南经济学思维中的第三个核心要点——经济人假设。
布坎南承认:“严格意义上的经济人并非对行为的恰当描述。
”但他认为,实际的制度分析中所以需要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是因为它设定了一种“底线”条件或曰最差情境,以此为前提推导出来的制度模式在运行上将遇到的环境状况只会比预想的更好,
不会更差,这就为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因此,布坎南解释说:“采用经济人架构所以可能是适宜的,完全是因为它(在政治情境和市场情境中)所指示的结果都要比平均来看多半会出现的状态更糟糕。
”这是在制度选择上遵循“最小最大化原则”(minimax principle of choice)的体现。
所以,立足于最坏的可能状况,争取尽可能好的选择结果,就是经济人理性假设作为一种方法论原则在制度分析中所具有
的价值。
布坎南的制度分析直接涉及什么样的制度是合理的、有效率的或者最优的,因而带有很强的规范性。
但是,
而是有着很强的实证色彩。
将分析单元定位于个人,并假设个人都是“经济人”,决定了他必然要在分析和判断上注重从利益和激励的角度出发来推断各类主体的行为倾向,并据此来评判制度的效能和效率,从而避免泛道德化的简单裁决。
这样的制度褒贬和政策取舍,有学术研究所崇尚的严谨和缜密,无公众论战中难免的意蒂牢结式武断。
布坎南认为,按照理想化的配置效率标准来评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这两者都可能失灵。
而且,政府失灵的后果并不比市场失灵的后果更可取。
因此,对于要市场还是要政府这类制度选择问题,布坎南的基本主张是要按“行业”做案例研究,不宜
想当然地作一面倒的推断。
如,正统的经济学当中有这样一种推断,即对于一些具有正外部经济效应的公共品,
因为市场无法使正外部经济效应完全内部化,私人就难有足够的激励来充分供给,从而很难使整个社会在这类公共品的供给上达到理想的规模。
为此,需要求助于一定形式的集体(政府)供应。
但布坎南在第十五章的分析中却证明,这样的推断不能完全成立,在某些条件下,分散的市场供给会比政府的集体化供给规模更大。
如在传染病预防、城市消防和警察服务等方面。
在布坎南看来,在这类公共品供给上需要政府参与,其主要理由不是私人供给可能导致供给规模不足,而是私有化可能导致过度供给,
从而带来资源浪费。
在简短的第十六章和第十七章中,布坎南针对萨缪尔森的正统公共品理论,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即萨缪尔森的公共品概念聚焦于可供共同体全体成员享用的公共品,但这只是一种极端情形。
实际生活中,许多公共品对于不同的社会成员会具有不同的效用,特别是当这种公共品具有正外部经济效应的时候。
布坎南指出,这样的公共品供给问题在分析上的复杂程度要高出很多,在政策取向上需要注意避免简单化的判断。
布坎南的这些分析都着意避免将“集体”供给与市场供给作简单对立,而是在承认集体供给必要性的前提下,细致地分析这种供给所可能涉及的种种因素,以及这
些因素对供给效率和社会福祉的可能影响。
这一点在布坎南对民主政体的分析中也有明显的表现。
如在分析著名的“中位投票者定理”问题时,布坎南设定不同的情境条件,推断了一批投票者在就一组提案进行
“是-否表决”时,中位投票者定理的适用性及其对表决结果的影响(第六章)。
在讨论多数票决制中的“循环多数票”(亦称“孔多塞悖论”)问题时,
多数票决制下的表决是实现集体选择的方式之一,它既有代价,也有获益(第七章)。
在第八章中,布坎南系统地分析和论述了民主制条件下投票者选择与市场中消费者选择的本质差异,并强调,不能断言,在反映选民对各种选举后果的偏好上,多数票决式的决策过程是一种令人满意的方法。
在第九章中,布坎南细致地分析了选票收买的可能性和条件,以及选票收买对表决结果的可能影响。
而在第十二章中,布坎南指出,在选举制民主政体中,由于官员任期的有限性,以及选民中主导群体倾向的可变性,
往往导致受选举制约的权力机构出于迎合选民心态的考虑,在政策取向上趋于短期化。
布坎南认为:“过去两个世纪中的重大蠢举是曾经推定,只要国家按那些民主程序(自由和定期的选举,普遍选举权,开放的党派、候选人和利益集团,多数票决或相对多数票决的表决规则)运行,则除了任何可用的退出选项外,个人就确实事实上享有了免予盘剥的保障。
在民主过程的托词下,现代国家已获准侵入了日益增多的‘私
人空间’领域。
”
布坎南身在西方社会,以分析西方政治体制为己任,他对西方民主政体中存在的问题有所批评实属正常,这绝不意味着他在根本否定这套体制。
但布坎南的这些分析确实展现了民主决策机制中固有的非理性因素,它提醒我们,民主决策程序有其内在的不足,民主之成为“好东西”是相对于一定条件而言的,脱离条件地谈论“民主”的好坏,难免带有盲目性和误导性。
若要弘扬民主,必须对保障民主体制有效性的各种前
提条件有清醒的认识。
制度判断和政策选择过程很容易与各种主义之争搅合在一起,但对于制度分析来讲,
简单化的主义之争并不具有建设性。
因为,任何制度或政策的产生和更替都植根于复杂的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不是简单的道德判断、主义裁定就能决定制度和政策的兴衰续绝。
正面临深刻制度转型和体制创新的中国学界在研究上应注意这一点,要避免大而无当的主义之争和泛泛而论的道德裁判,多注重扎实、细致、全面的利益分析和激励研究。
在这方面,布坎南的这部文集确实提供了一套很好的样板,细品其中的分析手法,能领略公共选择论关注制度问题的独特视角,也可以对经济学思维在宪则研究上的具体运用有一个感性的了解,这或许是布坎南此书最能对我们有所启示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