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电电缆外力破坏分析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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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电电缆外力破坏分析及防范

发表时间:2017-07-26T10:17:40.197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7期作者:郭也畅

[导读]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内江供电公司管辖着的城市10kV配电电缆线路(含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共计115条。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供电公司四川省内江市 641100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内江供电公司管辖着的城市10kV配电电缆线路(含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共计115条,电缆总长度430.03公里。据统计,从2015-2016年,辖区内共计发生电缆外力破坏24次,其中造成10kV主线跳闸21次,造成被迫停电处理缺陷3次,共计损失负荷约22.3兆瓦,少供电量约7.4万千瓦时,较大影响了城市供电的可靠性。

一、内江城市配电电缆外破分析

2015-2016年,内江辖区内共计发生电缆外力破坏24次,相比2013-2014时间段增长了14次,增幅高达140%。从电缆外破类型来看,野蛮施工直接挖断电缆21次,占比87.5%;施工过程中损坏电缆1次,占比4.2%;因外部火灾造成电缆损坏1次,占比4.2%;因偷盗电缆造成电缆外护套损伤1次,占比4.2%,外破类型分类见下图:

二、外力破坏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

1、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政建设等大规模展开,配电电缆的运行环境变得更加的恶劣。近年来,内江城区建设规模扩大,各种各样的道路新建、扩展,地区成片的开发及广场公寓、小区施工及其它一些零星施工遍地开花,使得电力电缆时刻处于一种比较危险的境地,外力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增加。

2、电力设施,包括配电电缆在各种市政管线中的总体地位太低。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理》的存在,但供电公司没有对危害电力设施行为的执法权,且内江市政府没有给予地下配电电缆非凡的地位,使得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没有给予配电电缆足够的重视。

3、内江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各式各样的施工队伍多如牛毛,水平参差不齐,内部管理不善,施工人员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施工单位不重视配电电缆的保护,一味盲干蛮干,直到造成外力事故,才知道找供电公司联系抢修处理。有的挖爆电缆后甚至又用土悄悄埋上,给供电公司故障查找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4、地下管线单位(如热力、煤气、自来水等)在敷设新管线或更换旧管线时容易对配电电缆造成破坏。由于各单位所属地下管线多与电力电缆平行、交叉或上下叠行,在其施工前未通知供电公司,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施工,极易造成对配电电缆的外力破坏。

(二)内部原因

1、对配电电缆基础管理不重视,造成部分电缆新建工程善后工作不细,图纸资料严重欠缺,留下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了配电电缆的安全运行,这是造成外力破坏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

2、专业人员技术的欠缺。由于以前供电公司主要精力在输电变电专业,造成配电专业技术及人员投入较少,部分配电电缆运检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长期摸索积累的实践经验及传统的“口、手”传授方式,在培养新人上较为困难,培养新人的周期较长,造成了电缆队伍的发展落后于电缆发展的局面。

3、部分配电运检人员业务责任心不强,工作重点有偏差,重抢修,轻运维,严重的本末倒置,影响了配电电缆有效的巡视。

三、防止电缆外力破坏的措施

1、加强与地方政府经信委、安监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享城区地下管线信息,并与经信委等政府部门建立起政企联合监管机制,对在配电电缆周边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和加强监管,通过设立警示牌、送达安全隐患告知书等方式告知施工企业地下配电电缆走向情况,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职责,降低电缆外破风险。

2、加强供电公司自身的管控力量,梳理重点防范区段,确定防治重点,通过日常巡视及时了解内江城区各方面建设情况,对在配电电

缆附近的施工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影响配电电缆安全运行的不文明施工行为。针对重大危险施工现场,制定“定人、定时间、定内容”的巡查方案,并刚性执行,及时掌握挖掘现状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现场施工人员,防止外力破坏。

3、完善存量配电电缆的基础资料,充分运用电缆带电路径探测仪,对路径不明的电缆线路进行拉网式排查,现场同步完善电缆挂牌和电缆标志桩铺设工作,并在系统中同步更新电缆地理接线图,应包含电缆的长度、型号、埋深、投运时间、生产厂家、电缆中间接头的个数、埋设方式、以前故障信息等信息,提高配电电缆的基础管理水平。

4、针对城网基建项目中新建的电缆线路,应严格按照《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Q/GDW742-2012)》进行投运前验收,在电缆终端头、接头、拐弯处、竖井口等地方,应挂电缆标牌,并且电缆埋深应达到要求,对未达要求的不予投运送电,满足要求新投运的电缆应同步更新地理接线图,确保增量配电电缆基础资料的完整性。

5、充分运用供电营业厅及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协同地方政府安监部门,积极宣传《电力法》及电力设施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性的宣传,让电力设施保护意识真正融入民众意识,让他们懂得电力设施的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破坏电力设施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等道理。同时,继续充分发挥“群众护线”对外部隐患发现及时的优势,对电缆通道附近的可能异常情况提前及时了解,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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