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样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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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提高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 定义
领导带班人员:带班长;
领导带班:是指公司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 职责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三)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五)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
5 具体规定
带班人员负责填写领导现场带班记录,填写在《领班交接班记录》,主要是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安全事项。
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在《领班交接班记录》中签字确认。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的,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总经理统一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变动现场带班表。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 考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月对领导干部记录进行考核,填写《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
(AQBZH-ZL/2-3)。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二)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三)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四)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五)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7 相关文件
无
8 相关记录
《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AQBZH-ZL/2-3
2 组织与机构AQBZH-ZL/2-
3 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