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欠费律师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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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尊敬的阁下:
律师事务所受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金辉锦江物业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敬告如下事宜:
据金辉锦江物业公司陈述,您为金辉锦江(项目名)(户位)业主(姓名)。根据您与金辉锦江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部分第条第部分第条与第条的约定,上述房屋从交付后开始计收物业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您应当于每月15日之前向金辉锦江物业缴纳当月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逾期将按日加收的合同违约金。因您未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截止目前,您共拖欠物业服务费元(大写:元),公摊水电费元(大写:元),合同违约金元(大写:元)。金辉锦江物业工作人员多次与您联系,催缴上述欠费,但截至现在您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本所律师认为:您与金辉锦江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您有义务根据协议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故您拒交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侵犯了金辉锦江物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所律师特此函请阁下:
请您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0日内(最迟年月日前),到金辉锦江物业
项目客服前台交纳上述所欠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金辉锦江物业将依法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
本所声明:本律师函所依据的事实及证据系由客户提供,且客户已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
准确性负责,但并不排除阁下与金辉锦江物业对客观事实的认知有出入的可能。您如对本律师函涉及事实有所异议,或对问题的解决有其他合理建议,可直接与金辉锦江物业联系人联系。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律师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