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合集下载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大学生在学习、实践、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和测量的一种方法。

为了更好地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了细则,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指标的制定1.1 确定评价的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需要从多个维度来考察学生的能力,如学术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

这些维度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大学生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

1.2 制定评价指标:在每个维度下,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以便对大学生的能力进行具体的评估。

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1.3 确定评价权重:不同的评价指标在评价中的重要性不同,需要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整体素质水平。

二、评价方法的选择2.1 综合评价方法: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需要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考试、实验、论文、项目等。

这些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学生的能力进行评估,避免单一评价方法的局限性。

2.2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评价方法既要注重定量分析,又要注重定性描述。

定量分析可以提供具体的数据支持,定性描述可以更全面地展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2.3 多元评价方式: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该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如自评、互评、专家评等。

这样可以避免评价结果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增加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评价结果的应用3.1 学生发展指导:评价结果可以为学生提供具体的发展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3.2 教学改革参考:评价结果可以为教师提供参考,指导他们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优化,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3 学校管理决策:评价结果可以为学校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他们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政策,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

四、评价过程的监督与反馈4.1 监督机制的建立: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嘿,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篇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的实战攻略。

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不整那些虚的。

综合素质测评,这玩意儿听起来抽象,但其实很重要。

它不仅是衡量学生能力的一个标准,还是各种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那咱们就先来聊聊测评方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学术成绩这部分大家都懂,主要看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和科研成果。

但要注意,这里的学术成绩不仅仅是期末成绩,还包括平时作业、小测验等。

2.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包括实习、志愿服务、社会活动等。

这部分主要是考察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社交能力社交能力主要体现在团队合作、人际沟通和公共关系方面。

这部分可以通过班级活动、社团活动等来体现。

4.创新能力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创新思维、创新成果和创新意识。

这部分可以通过科技竞赛、创新项目等来展示。

5.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身心健康、领导力等方面。

这部分可以通过学生的日常表现、老师评价等来了解。

二、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但成绩优秀的学生。

评定标准如下:(1)学术成绩排名前10%;(2)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20%;(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定标准如下:(1)一等奖:学术成绩排名前5%,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0%;(2)二等奖:学术成绩排名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20%;(3)三等奖:学术成绩排名前2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30%。

3.社会奖学金(1)按照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2)按照特定条件,如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3)按照家庭经济状况。

三、注意事项1.诚信问题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诚信非常重要。

一旦发现舞弊、抄袭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2.公平公正评定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预。

可以设立监督小组,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第二章毕业生综合测评方法第二条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方法: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学生在校表现权重)计算说明:1、学生在校表现权重比例不超过20%,认定办法依据第三章“毕业生在校表现权重认定细则”进行。

2、“所学课程”为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不包括专业任选课和全院任选课,课程性质以毕业生年级教学计划为准。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见《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条排名方法:按教学班进行排名。

第三章毕业生在校表现权重认定细则第四条在校表现类别及权重表第五条认定细则(一)校内综合表现加分总权重为各项加分类别权重之和,加分总权重不超过20%。

单项类别权重=(相应类别等级的比重之和)X(类别权重);但单项类别总权重不超过该项类别所占校内综合表现总权重值。

校内综合表现减分总权重=(相应类别的比重)X20%;减分总权重不超过20%。

(二)凡以集体名义取得的奖项或名次,所有参加的学生全部按获奖类别予以认定。

(三)科技竞赛类、文体活动类两个类别中国家级、省级两个项目仅认定前八名(含),其中,第一、二名按相应级别的一等核定;第三、四名按相应级别的二等核定;第五、六、七、八名按相应级别的三等核定;学部级项目仅认定前三名(含)。

如在所评选或测评时间内累计参加以上两个类别并取得相应名次的次数超过一次(不含一次),其权重认定仅按该类别等级最高值予以认定。

校院级指河北大学和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其中,科技竞赛类、文体活动类的国家级、省级评定项目见下表。

附注:1、未包含在本表中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文体活动不予认定,但学生可以提交学生工作部研究参考。

2、如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团中央、团省委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新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文体活动,学生工作部将对本表重新研究、修订。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为了全面衡量大学生的学习成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进行的评价体系。

通过对大学生的学术成果、实践能力、人文素养、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旨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提高大学教育质量。

二、评价指标体系1. 学术成果评价学术成果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竞赛成绩等。

学业成绩评价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难度、选修课程等因素,科研成果评价要考虑学生的研究能力、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学术竞赛成绩评价要考虑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表现和获奖情况。

2. 实践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

实习实训评价要考察学生在实践中的专业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社会实践评价要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实际表现和社会责任感,社团活动评价要考察学生在社团中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 人文素养评价人文素养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文化修养、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等。

文化修养评价要考察学生对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了解和理解,道德品质评价要考察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表现,社会责任感评价要考察学生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关注程度。

4. 创新创业能力评价创新创业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等。

创新思维评价要考察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创业意识评价要考察学生对创业的认识和兴趣,创业实践评价要考察学生在创业项目中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三、评价方法1.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给予不同的权重,将各项评价指标综合计算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2. 自评与他评结合评价过程中既要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也要考虑他人的评价。

学生可以通过填写评价表或撰写自评报告来进行自我评价,同时教师、辅导员、同学和社会单位等也可以对学生进行评价。

3. 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评价过程中既要进行定期评价,也要进行动态评价。

定期评价可以是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的评价,动态评价可以是在学生实践活动中不定期进行的评价。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大学生在学习、科研、创新、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评价体系。

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评价程序和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范围1.1 评价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2 评价内容: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1.3 评价标准: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专业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标准,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评价程序2.1 制定评价计划:学校应制定每学年的评价计划,明确评价时间、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

2.2 采集评价材料:学生需提交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创新项目、实践报告等评价材料。

2.3 组织评价小组:学校组织评价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包括教师、专家和学生代表。

三、评价标准3.1 学业成绩:主要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3.2 科研能力:发表论文数量、参预科研项目等。

3.3 创新能力:参加创新竞赛、获奖情况等。

3.4 实践能力: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情况等。

3.5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综合能力等。

四、评价结果4.1 等级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4.2 评价反馈:学校应向学生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指导学生改进不足,提高综合素质。

4.3 激励措施:学校可根据评价结果赋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激励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预评价活动。

五、评价监督5.1 学校监督:学校应建立评价监督机制,确保评价公平公正。

5.2 学生监督:学生可通过评价结果申诉渠道进行监督,维护自身权益。

5.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可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监督,促进评价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综上所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公平、公正,激励学生积极参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1. 前言本细则旨在为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具体指导和规范,帮助学校和教育机构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估。

本细则依据学生在研究、实践、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人发展。

2. 评价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指标:2.1 学业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研究成绩和表现,包括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2.2 实践能力:评估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实践应用中的能力,包括实验技能、实经历、项目实践等。

2.3 专业知识:评估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2.4 创新能力: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创新项目等。

2.5 社会责任感:评估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积极参与能力,包括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

2.6 组织能力:评估学生在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团队合作、项目管理等。

2.7 沟通能力:评估学生的表达、交流和沟通能力,包括口头表达、写作能力等。

2.8 综合素质:综合评估学生在多个方面的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

3. 评价流程3.1 数据收集:学校和教育机构应通过课程成绩记录、实践经验记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收集学生信息。

3.2 评价分析:通过对学生信息的整理和分析,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

3.3 综合评价:按照权重分配,将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综合计算,得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 评价结果运用4.1 学生发展指导:根据评价结果,为学生提供发展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提升综合素质。

4.2 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评价结果可作为选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申请国外交流项目等的重要依据。

4.3 评优评先:评价结果可用于评选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和学术奖励等。

5. 细则修订本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可以根据实践需要进行修订,但修订过程应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和专家建议,确保细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是指对大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具体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重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也逐渐成为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学业水平1.1 课程成绩评定:通过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1.2 学术研究能力评价:评估学生在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科研实践经历、论文发表情况等。

1.3 学科竞赛成绩评定:评价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表现,包括获奖情况、参预度等。

二、创新能力2.1 创新项目评价:评估学生在创新项目中的表现,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情况、成果等。

2.2 创新思维评价: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包括学生在解决问题、提出新观点等方面的表现。

2.3 创新实践评价:评估学生在创新实践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实践成果等。

三、社会责任感3.1 社会实践评价: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服务质量等。

3.2 志愿者服务评价:评估学生在志愿者服务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服务质量等。

3.3 社会公益评价:评估学生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贡献情况等。

四、团队合作能力4.1 团队项目评价:评估学生在团队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团队协作能力、任务分工情况等。

4.2 团队合作评价:评估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等。

4.3 团队领导评价:评估学生在团队领导中的表现,包括组织能力、团队凝结力等。

五、综合素质5.1 综合能力评价:综合评估学生在学业、创新、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表现。

5.2 综合素质培养评价:评估学校在综合素质培养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活动组织等。

5.3 个人发展评价:评估学生在个人发展方面的表现,包括自我认知、职业规划等。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主要用于评优、评先进,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学习成绩(平均成绩)×70%+思想道德素质测评×30%+学生干部加分。

一、学习成绩
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取平均分×70%为最后得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成绩
实施百分制,以100分为基准,根据日常表现加减分
(一)扣分
1、迟到、早退1分/次
2、旷课3分/次
3、事假0.5分/次病假0.3分/次
4、在教室、机房、语音室等教学场所打闹、喧哗、吃东西1分/次
5、卫生检查不合格1分/次
6、不按时熄灯就寝宿舍成员0.5分/次
7、在公共场所吸烟1分/次
8、喝白酒和酗酒5-10分/次
9、使用违禁电器或存放管制刀具30分/次
10、违法、违纪、受处分者30-50分/次
(二)加分
1、宿舍检查评为优秀的1分/次
2、宿舍卫生检查连续一个月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1分/人
3、参加学院各类活动获得名次(第一名或一等奖3分/次,第二名或
二等奖2分/次,第三名或三等奖1分/次,优秀奖0.8分/次)三、学生干部加分(30%以外)
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较好的,由辅导员酌情给予加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取其最高分)
(一)班级学生干部(二)团委学生会干部
1、辅导员助理2分1、学生会主席2.5分
2、班长、团支书1.5分2、学生会副主席2分
3、副班长1.3分3、各部部长(主任)1.5分
4、班、团委员1分4、各部副部长(副主任)1.3分
5、宿舍长0.5分5、各部委员1分。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一、首先,测评的目的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目的在于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也是高校教育的质量保证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相关基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需要以下基础条件: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和流程,明确测评的指标和标准。

2.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如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果、参与社团的情况等等,以便为评估做好准备。

3. 学生自己主动积极参与,配合学校的要求,全面展示自己的素质水平。

三、测评指标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应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人文素养、职业能力、人际交往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业成绩。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估一个学生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的重要依据。

2.社会公益服务。

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展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3. 实践能力。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情况反映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习、科研、创业等方面。

4. 社团活动。

学生参加校内外课外活动,体现了个人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等各种素养。

5. 学术科研。

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等方面,展示了个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精神。

四、测评标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标准必须明确、合理、科学。

标准可分为三个层面:1. 给出总分的评估标准或综合素质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2. 对各项指标制定权重,以体现各指标的重要程度。

3. 按照不同的指标要求制定得分标准。

五、测评方案具体实施细则需要根据学校特定的情况制定。

测评方案应当明确以下事项:1.测评流程。

包括:测评时间、流程、负责人、各相关部门等事项。

2. 测评指标和标准。

具体标准和指标应当明确可操作可衡量。

3. 信息采集和记录。

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学生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应当进行核实和审查。

4. 涉及到的奖惩措施。

加强正面激励,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肯定,同时也要开展一些惩罚措施以防止学术不端和作弊行为。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学生的综合素质如何进行评价和测评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

一、测评目标和原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目标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健康素养、社会责任感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

测评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全面,不能仅以成绩评价为主,要多角度、多维度考察学生的素质。

二、测评内容和形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该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课外活动等内容。

在形式上,可以采取考试、项目报告、口头表达、社会实践、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以避免传统考试的片面性和机械性。

三、测评工具和评价标准为了准确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需要设计有效的测评工具,并明确评价标准。

测评工具可以包括问卷调查、观察记录、任务书、作品展示等。

评价标准应该细化明确,以便评价者能够客观评价学生的各个能力和素养。

四、参与主体和流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参与主体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

学生需要积极参与测评,展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教师应该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的素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家长和社会也应该对学生的素质发展给予关注和支持。

测评的流程应该明确,包括测评内容的确定、测评工具的设计、测评结果的反馈等环节。

五、利用测评结果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学生、教师和家长。

学生可以通过测评结果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教师可以根据测评结果调整教学策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素质发展。

家长可以根据测评结果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

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如评价标准的制定、测评工具的设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等。

未来的工作需要继续努力,改进和完善测评方案,确保测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国内外经验借鉴国内外的教育实践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例如,在新加坡,他们注重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通过大量的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来测评学生的综合素质。

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强化量化可操作性,在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并以此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

学生综合素质分=德育素质分×15%+智育素质分×65%+身心素质分×10%+实践能力分×10%+创新能力分注:加权之前各项素质能力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最低不低于0分;创新能力分最高不超过10分,最低不低于0分。

各项素质能力分基础分及奖惩分具体安排见细则。

二、各指标评分细则(一)德育素质评分标准德育素质分=基础分+奖惩分1、基础分评定标准: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尊敬师长,乐于助人,讲文明礼貌。

基本达到上述要求者,可记基础分60分2、奖惩分标准:加分项目分值减分项目分值1、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公德,有突出事迹者(经院学工办审核确认符合条件者)。

10-20分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素质按不及格论,酌情以0-40分记:学生党员预备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超过3次者;党课考试存在作弊行为当学期党课考试不合格有违纪行为,受批评或校纪处分者: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5分-10分-5分-10分-20分-30分-40分2、当学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考试成绩优秀者(90分以上)。

5分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并有一定影响。

(由班委会将表扬信等相关材料交院学工办审核确认)5-10分2、以日志记载和文明巡检记载为准,上课与教学活动中无故旷课者。

-2分/课时4、当学期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学期参加成分献血者0-20分5分/次10分/次3、以日志记载和文明巡检记载为准,上课与教学活动中迟到、早退者。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1. 引言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各个方面的能力和品质,如学术能力、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思维能力、道德品质等。

为了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于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案,旨在提供一个评估学生素质的标准和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综合素质测评的目标与原则2.1 目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道德品质。

通过测评结果,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帮助学生发现潜力和提升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2.2 原则•公正公平:确保测评过程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个体或群体。

•量化评估:采用科学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将学生的综合素质量化,以便进行定量比较和分析。

•多样化评估: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课堂表现等多种评估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各项能力。

•连续性评估:通过周期性的测评活动,跟踪学生的发展变化,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

3. 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体系3.1 学术能力指标•学科知识掌握程度:评估学生对各学科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学科应用能力:评估学生将学科知识运用于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

•学术研究能力:评估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和创新的能力。

3.2 实践能力指标•实验操作能力:评估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熟练程度和准确性。

•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评估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技能应用能力:评估学生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实际应用能力。

3.3 人际沟通能力指标•口头表达能力:评估学生言辞清晰、表达流畅的能力。

•听力与理解能力:评估学生听取他人观点并理解的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评估学生在团队中协作与沟通的能力。

3.4 创新思维能力指标•问题发现与解决能力:评估学生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创造性思维能力:评估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的能力。

•批判性思维能力:评估学生分析和评价问题的能力。

3.5 道德品质指标•道德行为表现:评估学生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和价值观。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使对学生的综合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测评的成绩是学生评优、享受奖学金及学院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之和构成。

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成绩x25%+智育成绩x65%+文体成绩X 10%第四条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

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

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再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加分的有以下七项。

(一)担任校三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8分、6分、3分。

担任院系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6分、4分、2分。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分别给予4分、2分。

(注:班长和团支书加4分,其他加2分)。

担任学生党支部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别给予5分、3分。

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酌情加分(另见条例)。

(二)凡有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为学校争得荣誉者,酌情加分。

其中受院系通报表彰奖励者加3分;受其他县处级通报表彰奖励者加5分;受学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15分。

(三)获各类国家级优秀个人、省优秀个人、市优秀个人、校优秀个人、院系优秀个人称号的,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3分。

学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学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学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目录一、总则 (3)(一)目的 (4)(二)适用范围 (4)(三)评价原则 (4)二、评价内容 (5)(一)道德品质 (6)1. 品德认识 (7)2. 品德情感 (8)3. 品德行为 (9)(二)公民素养 (10)1. 法律意识 (11)2. 社会公德 (12)3. 团结协作精神 (13)(三)学习态度 (15)1. 学习动机 (16)2. 学习习惯 (17)3. 学习方法 (18)(四)合作与交流 (18)1. 合作精神 (19)2. 交流能力 (20)3. 自我反思 (21)三、评价方法与标准 (22)(一)评价方法 (23)1. 定性评价 (24)2. 定量评价 (25)(二)评价标准 (27)1. 指标体系 (28)2. 评分细则 (28)四、评价流程与组织 (30)(一)评价流程 (31)(二)组织与管理 (32)1. 组织机构 (33)2. 责任分工 (34)3. 监督机制 (35)五、评价结果与反馈 (36)(一)评价结果呈现 (37)1. 评价报告 (37)2. 评价结果分析 (39)(二)反馈机制 (40)1. 评价面谈 (41)2. 反馈建议 (42)3. 改进措施 (43)六、附则 (44)(一)解释权 (45)(二)修订说明 (45)一、总则本评价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培养与提升,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长发展,鼓励学生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

本评价方案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客观、公正、公平,在遵循以学习成绩为主体的前提下,学生在校表现类别的确定将兼顾学生科研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等方面。

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和《关于上报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小组组长:王金营张改清副组长:尹成远张万兴李惠茹成员:刘秉龙朱长存王延杰周稳海联系人:陈苗苗 5073185二、推免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若在校期间如有违纪行为者,并给予相应处分的无资格参加推免。

4.2015级的应届毕业生,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的时间限定为前三年,排名在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外语基础好,原则上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6.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曾在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等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 服兵役返校的学生将依据《关于河北大学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的通知》之规定进行。

8.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三、推荐方法按照学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及推免条件第六条,按专业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综测策划方案

综测策划方案

综测策划方案一、背景介绍综测(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学校对学生在学业、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综合性评价的一种制度。

在大学教育中,综测对于学生的发展和就业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公正的综测策划方案至关重要。

二、综测目标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综测,激发学生在学业、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其全面发展。

2.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综测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通过设置学术报告、课外阅读等项目,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知识。

3.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通过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三、综测内容和评价指标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综测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学业成绩的评定标准可以包括学分绩点、考试成绩等因素。

2. 体育表现体育表现是评价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育能力的重要指标。

可以设置体育课成绩、运动会成绩等来评价学生的体育表现。

3. 艺术特长艺术特长是展示学生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的指标。

可以设置音乐、舞蹈、绘画等项目,通过表演比赛或评审来评价学生的艺术特长。

4.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可以设置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项目,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进行评价。

四、综测策划方案1. 组织架构设立综测策划小组,由教务处、学工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综测方案的制定、执行和评估。

2. 综测项目设立根据综测目标和内容,制定综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指标。

每个项目可以设立不同的评分标准和权重,以便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表现。

3. 综测时间安排根据学期的安排,合理安排综测项目的时间,避免冲突。

同时,要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准备时间,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4. 综测结果评定根据综测项目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可以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将各项目的分数进行综合计算,得出最终的综测结果。

5. 综测结果的应用根据综测结果,学校可以及时反馈给学生,提供发展建议和指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人员素质测评的有关精神,按照《河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测评对象及结果的适用范围1. 测评对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2. 测评结果的适用范围:(1)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2)作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选的主要依据;(3)作为选调生选拔、免试推荐研究生的主要依据;(4)作为毕业生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二、测评的基本原则1、以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顺利完成学业为前提,以促进学生适应社会要求、全面成长成才为目标,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2、对学生素质进行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法;3、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甄别激励和发展激励的作用,为学生评奖评优和就业推荐提供依据。

三、指标体系及考核方法一级指标设为思想品德(德D)、学业成绩(智Z)、身心素质(体T)和能力素质(能N)等4项。

测评总分=D×20%+Z×50%+T×10%+N×20%四、测评的具体要求、方法和过程(一)思想品德:主要指学生在政治、思想和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通过“记实”与“评议”两个环节进行考核。

1、“记实”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1)思想素质(满分10分):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活动;基础分10分,一次请假减1分,无故不到每次减3分。

(2)道德品质(满分10分):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和他人,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基础分10分,违反者,情节较轻,由辅导员酌情扣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此项不得分。

(3)民主法制意识(满分10分):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基础分10分,受国家法律或学校、学院纪律处分此项记0分,受学院通报批评每次减5分。

(4)学习目的及态度(满分20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自觉遵守各项学习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基础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减1分,请假每大节减1分,事假要有有关单位假条,病假要有医院假条;旷课每大节减2分。

旷课达8节以上的、考勤记录中弄虚作假的,此项得分为0。

特殊情况由辅导员酌情解决。

(5)参与社会事务和课外活动情况(满分20分):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班级、院系和学校建设做出贡献;①参加集体活动(满分10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各种会议、义务劳动、文体活动、参观活动)。

全勤计10分;因故请假每人每次减2分;不服从领导,扰乱秩序影响集体荣誉者,此项计0分;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满分10分)A、代表经济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赛类集体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每次每人分别计2、1.5、1分,参加非竞赛类集体活动,每次每人计0.5分;参加校级个人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及1.5、1.2、0.9。

校运动会上获1-2,3-5,6-8名的分别按一等、二等、三等计算。

B、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省级加4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

同一事由获奖,不重复加分。

A—B各项累计不得超过10分,超过者计10分。

(6)积极参加志愿者行动和公益劳动(满分5分);以志愿者证记载为准,每次志愿行动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超过者记5分。

(7)宿舍卫生(满分25分)学生宿舍卫生学生基础分为20分,在基础分上,严格按照下列原则执行加减分标准。

全学年有一次被评为“一星级”或有三次被评为“二星级”,取消该宿舍全体成员的评优评奖资格。

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宿舍长所在宿舍出现减分情况的均加倍减分,不另加分;①全学年均为“五星级”宿舍者,每个成员在总评成绩上加0.5分。

②全学年均为“四星级”宿舍者,宿舍成员不加分也不减分。

③其他情况,加减分按如下标准执行:A、宿舍一次被评为“五星级”,每个成员加0.5分。

B、宿舍一次被评为“四星级”,宿舍成员不加分也不减分。

C、宿舍一次被评为“三星级”,每个成员减0.5分。

D、宿舍一次被评为“二星级”,每个成员减1分。

E、宿舍一次被评为“一星级”,每个成员减3分。

2、“评议”即对学生一学年的思想品德表现的总体评价。

以基本行政管理单元(班级)为单位,由同学相互评议。

评议时每位同学一般基础分为80分,在80—100分区间内打分,但受过学校、学院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同学不设基础分。

评议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分值:同学互评成绩= [全班学生对该同学评议分数之和-(n个最高分之和)-(n个最低分之和)]÷[全班学生数-2n],其中n=全班学生数×5%(四舍五入取整数)。

3、在“思想品德”的评价中,“记实”和“评议”的权重分别为0.6和0.4。

用公式表示为:“思想品德”分=“记实”成绩×60% +“评议”成绩×40%(二)学业成绩:主要指学生在一学年内所修读课程的总体成绩,以本学年课程加权学分成绩来表达。

(以教务科出具的成绩单为准)如一学年内所修课程总学分低于30学分,该项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三)身心素质:身心素质包括大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训练和达标情况、社会适应性、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1、身心素质的培养目标:(1)身体健康,具有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达观向上,自信心强,协作精神好;(2)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技能和体育锻炼的方法,达到大学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至少擅长一种运动项目;(3)具有较强的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正确对待挫折。

2、身心素质的测评内容:(1)生活适应能力:勇于迎接挑战,有较强的耐挫抗诱能力,成败反映适度;在困难面前能勇敢面对,并顽强克服,取得显著成绩;(2)团队精神:集体协作和团队意识强,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能积极参加各种群体活动;(3)人际关系: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能与同学、师长、他人友好相处;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在学习与生活中能包容他人;(4)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并达到大学体育锻炼合格标准,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具有某一运动爱好或特长;(5)健康状况:生理机能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正常的学习生活;3、身心素质的测评方法:身心素质通过“记实”与“评议”两个环节进行考核。

(1)“记实”即依据体育课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得分评定成绩。

及格和及格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良好及良好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校级荣誉称号的评选。

(2)“评议”即对学生一学年的身心健康状况的总体评价。

评议方法及得分的计算与思想品德项的方法相同。

(3)在“身心素质”的评价中,“记实”和“评议”的权重分别为0.6和0.4。

(四)能力素质1、社会工作及社团活动(满分3分):主要记载学生在组织或参与的社会活动中所担任的干部职务、组织管理经历及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1)担任校院学生会、社联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工作测评为合格以上的,计3分。

(2)担任校院学生会、社联副主席、办公室主任,校聘学生干部,院园区办公室正副主任,院自强社正副社长,或其他相当职务的学生干部,工作测评为合格以上的,计2.5分。

(3)担任校院学生会、社联、院团委正副部长,院园区办公室正副部长,院自强社正副部长,社团负责人,班委、团支部委员,工作测评为合格以上的,计2分。

(4)担任校院学生会、社联、院团委,院园区,院自强社干事,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工作测评合格以上,计1.5分。

(5)担任学生干部,不完成本职工作,或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2、社会实践及志愿活动(满分17分):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被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人次得4分;被省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人次得7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人次得10分。

同一活动按最高得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3、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满分40分):主要考核学生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采取写实方法进行考核。

包括以下3项内容:(1)科技学术竞赛:参加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并获奖,予以加分。

国家奖励: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省级奖励:特等奖加9分,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

同一作品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最高得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2)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报章为依据。

在国家级公开刊物上发表经济论文者,每篇次加10分,在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经济类论文者,每篇次加5分。

同一文章或内容60%以上内容相同的文章按最高得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3)科技成果:学生的获奖作品或经专家、教授及学校有关部门审定的科技研究成果。

校级科技创新项目并结项,项目每人加3分;省级课题并结项,项目每人加6分;国家级课题并结项,项目每人加10分;获得国家专利的项目,每人加10分。

4、文体艺术及身心发展(满分20分):主要考核学生参加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

参加省级以上文体艺术活动并获奖的,给予加分。

(1)代表河北大学参加国家级集体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每次每人分别计10、8、6分;省级集体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每次每人分别计5、4、3分。

(2)参加个人比赛,荣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及8、6、5分。

荣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及4、3、2分。

运动会上获1-2,3-5,6-8名的分别按一等、二等、三等计算。

5、技能培训(满分20分):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考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

(1)英语四六级:A、一、二年级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在当年测评时加1分,通过六级的加2分。

本学年通过四、六级的,不重复加分,只加一个最高分。

B、三、四年级过四级者不加分,过六级者在当年测评时加1分。

(2)其他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证书当年,测评时每证书加1分。

五、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

1、各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院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班级辅导员和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组成。

2、各学院要根据本院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会组织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