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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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研报告
根据安排,我们于今年8月,对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进行调研,先后召集市、区人社、发改、教育、农业、公安、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进行了座谈,深入xxx进行了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市各县农民纷纷“跳出农门”,进城打工、经商,或者供子女上学,很多人从农村走进了城市。特别是XX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后,进城的农民越来越多。据统计,XX年至XX年6月底,全市农业转移人口293527人,其中XX年111659人,XX年124920人,XX年上半年56948人,这些人中,80%以上集中在市、县主城区。其中进神木县城的人数最多,达38344人,其次是xx城达30811人,也有少数人去XX、西安和南方城市打工、经商。
我市农业转移人口主要构成是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城中村农民、随迁投靠人员、大中专和高中毕业生,分别占同期农业转移人口的%、%、%和%。
我市农业转移人口的数量大,实际落户的很少,有关政策落实的不够。据 XX年至XX年6月底统计,全市农业转移人口61008户、181868人中,换领城市居民户口簿的15803人,占%,享受免费职业培训、保障住房、平等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和税收扶持政策的分别占%、%、%、%和%。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情况不良。由于文化技能偏低,又缺乏创业资金,所以,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靠出卖苦力维持生活,从事职业主要是建筑装潢、货运安装、酒店餐饮服务、商场销售以及食品、服装加工等,真正自己从事个体经营的很少,人数不到20%。进城打工农民平均月收入在1000-XX元左右,低而不稳。有的没有固定职业,找不到就业门路,在城市里流浪,个别人甚至走上盗窃、抢劫的犯罪道路。
2、居住条件不佳。绝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没有钱买房,并连好点的房子也租赁不起。只好在城乡结合部或者“棚户区”赁房,公共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很差,为了省钱,有的几户合并赁房。我们在xx城区调研时,就发现有4户人家11人共同租居在一院3间平房里。有的甚至是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3、子女上学困难。由于学校普遍生源膨胀,他们又没有城市户口,所以子女上学报不了名,只好托人找关系,多花钱才能入学,全市实行的15年免费教育,对大多数农村转移人口并没有得到真
正实惠。
4、医疗得不到保障。因为户口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农民看一般病应在乡镇医院,否则,不予报销医疗费。这给进城农民看病造成了困难。造成小病不治,拖成大病。
5、服务不能均等化。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保障体系不统一,用工单位多用少养,进城农民根本享受不到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例如:没有资格享受经济适用房及廉价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低保的标准都没有市民的高,甚至连肇事死亡的赔偿标准,也远远低于城市居民。这些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出力流汗的农民工被挡在了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大门之外,真正被城市边缘化。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现行户籍制度不利于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市居民。XX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实行两种形式,城市居住制度和城市居民制度。截至目前,城市居住制度在全市都没有实施,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只能实行城市居民制度,条件相对比较严格,要同时符合具有连续的工作且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城镇具有经常居住地和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等三个条件,真正能达到这些条件的进城农民很少。XX年,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放宽条件推进有条件的农村
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对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原户籍所在县县城或中心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和经济收入,且居住在一年以上即可选择实行居民制度,但实行两年来,真正转为城市居民的并不多。附属在原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二元体制则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一大瓶颈。
2、部分农业转移人口不愿转为城市居民户口。首先是城中村、城郊村镇、矿产资源开发区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涉及到的农村居民,既得利益和获得利益的期望很高,不仅自己不愿意转为城市居民,而且想方设法把已经转出去的家庭成员再转回去。神木县为了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在县城中建了“幸福家园”和“和谐家园”,幸福家园解决农村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租住问题,和谐家园解决农村转移人口的住房问题,这些人租住或购买了住房也不愿意转户口。绥德县张家砭镇某村30多名大学生,毕业后落户张家砭镇居民户口,集体要求迁回本村。其次是农村居民不愿意放弃已有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村转移人口普遍存在“恋土情结”,担心离开土地就会失去生活依靠,没了退路。第三是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优于城市居民,夫妻双方都是农村居民的,只要头胎是女孩的,在规定时限内允许生育二胎,但城市居民严格实行一孩化;农村居民即使头胎是男孩,大部分违规生育了二胎,处罚比城市居民轻得多,因此,在不能享受到较大利益之前,农村居民不会轻易放弃农村户籍。这也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一个因素。
3、城镇承载能力低,政府投资跟不上。全市共有建制镇125个(不含12个县区城市所在建制镇),中心镇区人口规模超过5万人的一个也没有,人口规模超过3万人的镇只有神木的锦界和大柳塔,绝大多数镇人口规模只有3000——5000人。一般认为,小城镇人口规模只有达到5万人左右时,才能正常发挥城镇聚集功能和规模效益。我市小城镇平均人口规模小,城镇规划起点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没有形成吸纳农民就业的产业。因而我市小城镇不仅缺乏对企业、对经济发展的凝聚力和聚集效应,而且不能有效引导周边乡村人口就地城镇化。xx城区及其他11个县城的承载能力也很低,公共设施不完善,服务能力有限,幼儿园、学校、医院和社会保障性住房,都赶不上大量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要。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XX年《城市蓝皮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政府至今没有设立专项资金,投资严重不足。
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建议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在今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关于《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认为本县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县城、乡镇、各类园区落户,全面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