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JYSW-019-2019有机酸企业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JYSW
湖南江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JYSW-2019水产用复合有机酸
2019-10-24发布2019-10-28实施
湖南江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于2019年10月2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在此期间若有新的该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则本标准自行作废。
本标准由湖南江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伍秋福、胡亚洲。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以甲酸、柠檬酸、乳酸、乙酸为原料加高分子凝聚剂和絮凝剂,稳定剂、水为原料制取的水质改良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01—2002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2—200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3—2002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67—2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2003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23877溶液中乳酸、甲酸、柠檬酸、乙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国兽药典》重金属检查法、砷盐检查法
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产品分类和代号
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和代号
通用名称商品名产品代号适用范围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复合有机酸-25WFJYJ006-1水产养殖水体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复合有机酸-50WFJYJ006-2水产养殖水体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复合有机酸-95WFJYJ006-3水产养殖水体
4要求
4.1感官
无色透明液体、淡黄色液体或淡蓝色液体,有酸香气味。
4.2技术指标见表2
表2技术指标
项目复合有机酸-25复合有机酸-50
甲酸,%≥15≥30
柠檬酸,%≥1≥2
乙酸,%≥2≥4
乳酸,%≥1≥2
其他酸≥5≥10
总酸(乳酸计),%≥25≥50
4.3净含量
符合标识标注,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
5采样
5.1组批
原料不变,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a)采样
按照GB/T6678—2003的规定进行。
6试验方法
a)感官指标
将样品放置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用眼观的方法观察其色泽、用鼻嗅的方法检查其气味。
b)乳酸、柠檬酸、甲酸、乙酸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c)总酸
称取样品1.000克(精确至0.0002g),按GB/T12456的规定执行,以乳酸计。
d)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a)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b)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交货时应对外包装、标签、感官、总酸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本企业化验室进行,需有正式检验报告。
c)型式检验
i.型式检验指对产品质量、包装、标签等全部项目进行检查。
ii.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检验。
a)正式生产后,原料配方改变;
b)正式生产后,工艺设备有较大改进;
c)正式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产品批准文号的发放和到期复核时;
f)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g)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iii.型式检验由本公司化验室或委托法定饲料质检机构进行。
d)判定规则
符合本标准规定判定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判定产品不合格。各项技术指标中的极限数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
7.4.1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再从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
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4.2若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选定法定饲料质检机构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予以仲裁。
8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包装
1升包装采用PE塑料瓶进行包装,包装应密封、整洁、防潮、避光。包装上应按照GB/T191的要求印刷或粘贴明显的包装储运标志。标签粘贴在瓶身明显处或直接印刷在塑料瓶(桶)上。
8.2运输
运输过程应避免雨雪浸湿,受热受潮;搬运装卸时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3贮存
存放阴凉、通风处,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合存放。
8.4保质期
在符合运输、贮存条件下,原包装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