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JYSW-019-2019有机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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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SW

湖南江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JYSW-2019水产用复合有机酸

2019-10-24发布2019-10-28实施

湖南江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于2019年10月2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在此期间若有新的该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则本标准自行作废。

本标准由湖南江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伍秋福、胡亚洲。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以甲酸、柠檬酸、乳酸、乙酸为原料加高分子凝聚剂和絮凝剂,稳定剂、水为原料制取的水质改良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01—2002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2—200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3—2002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67—2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2003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23877溶液中乳酸、甲酸、柠檬酸、乙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国兽药典》重金属检查法、砷盐检查法

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产品分类和代号

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和代号

通用名称商品名产品代号适用范围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复合有机酸-25WFJYJ006-1水产养殖水体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复合有机酸-50WFJYJ006-2水产养殖水体

水产用复合有机酸复合有机酸-95WFJYJ006-3水产养殖水体

4要求

4.1感官

无色透明液体、淡黄色液体或淡蓝色液体,有酸香气味。

4.2技术指标见表2

表2技术指标

项目复合有机酸-25复合有机酸-50

甲酸,%≥15≥30

柠檬酸,%≥1≥2

乙酸,%≥2≥4

乳酸,%≥1≥2

其他酸≥5≥10

总酸(乳酸计),%≥25≥50

4.3净含量

符合标识标注,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

5采样

5.1组批

原料不变,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a)采样

按照GB/T6678—2003的规定进行。

6试验方法

a)感官指标

将样品放置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用眼观的方法观察其色泽、用鼻嗅的方法检查其气味。

b)乳酸、柠檬酸、甲酸、乙酸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c)总酸

称取样品1.000克(精确至0.0002g),按GB/T12456的规定执行,以乳酸计。

d)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a)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b)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交货时应对外包装、标签、感官、总酸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本企业化验室进行,需有正式检验报告。

c)型式检验

i.型式检验指对产品质量、包装、标签等全部项目进行检查。

ii.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检验。

a)正式生产后,原料配方改变;

b)正式生产后,工艺设备有较大改进;

c)正式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产品批准文号的发放和到期复核时;

f)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g)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iii.型式检验由本公司化验室或委托法定饲料质检机构进行。

d)判定规则

符合本标准规定判定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判定产品不合格。各项技术指标中的极限数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

7.4.1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再从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

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4.2若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选定法定饲料质检机构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予以仲裁。

8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包装

1升包装采用PE塑料瓶进行包装,包装应密封、整洁、防潮、避光。包装上应按照GB/T191的要求印刷或粘贴明显的包装储运标志。标签粘贴在瓶身明显处或直接印刷在塑料瓶(桶)上。

8.2运输

运输过程应避免雨雪浸湿,受热受潮;搬运装卸时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3贮存

存放阴凉、通风处,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合存放。

8.4保质期

在符合运输、贮存条件下,原包装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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