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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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闽建法〔2002〕148号(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各设区市建设局:现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4),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函告省厅法规处、建筑业处。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2.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正确依法行使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具体监督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法律赋予招标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行政监督机关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设置审批核准环节,已经设置的,一律废止。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11.05•【字号】闽交建〔2010〕151号•【施行日期】2010.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建〔2010〕151号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务)管理局,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厅建管处(联系电话:87077125;传真:87500866)。

附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路水运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0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0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5日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州市行政区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统一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
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1.19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
理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制定和管理,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和《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9日。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表格目录及应用说明封1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竣工结算报送总价发包人: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总价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造价汇总。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单位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用的合计。

表4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造价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可使用本表汇总。

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研究,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现将《福建省定价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径向省物价局反映。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5〕31号)文件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9日福建省定价目录序号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备注1管道燃气通过跨设区市管道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燃气电厂的印尼合同天然气门站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车用气除外)授权市、县人民政府2供排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省内跨设区市和省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辖区内跨县(市、区)和设区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县(市、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来水价格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价格除外辖区内农村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授权县(市、区)人民政府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3电力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省价格主管部门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招标定价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4交通运输车辆通行费政府还贷公路(含隧道、桥梁)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性公路(含隧道、桥梁)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市道路上利用贷款或者集资筹款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建主管部门4交通运输省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货运、行李运价率和普通旅客列车硬座、硬卧票价率省价格主管部门道路客运价格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竞争程度,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放开政府定价管理的具体道路班车客运线路本省内市、县、区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辖区内及毗邻区域间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授权县(市、区)人民政府涉及市民基本需求的城市公交(含地铁等轨道交通、轮渡)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网络预约出租车运价除外交通运输相关服务收费民航机场旅客行李打包、保存及货物处理、保管等具有垄断性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汽车客运场站提供的车辆站务和旅客站务服务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范围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含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5教育公办学历教育收费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省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辖区内除省属以外的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历教育住宿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5教育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独立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辖区内由设区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辖区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授权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辖区内除省属以外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列入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我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6医疗养老省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省医疗保障管理部门新增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省医疗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辖区内省级以下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政府投资并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普通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7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等四项殡葬基本服务;遗体寄存(冷藏超过72小时)、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等两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墓穴租用、建墓工料、安葬、护墓管理等四项收费公墓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殡葬基本服务中单一开展骨灰寄存业务的除外8环境保护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渣土、餐厨垃圾等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作为生活垃圾管理的固体废物辖区内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9文化旅游有线电视收视基本维护费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共体育服务收费省级政府投资建设并由体育主管部门运营管理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并由体育主管部门运营管理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景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5A级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鼓浪屿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管理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4A、3A级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2A(含2A)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在榕省属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辖区内除省定价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省级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辖区内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11重要专业服务司法服务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包括部分司法鉴定、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定价范围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代理综合服务收费省价格主管部门包括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因私出国签证综合服务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包括辖区内林业中介服务、道路(除高速公路外)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包括辖区内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重要专业服务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省价格主管部门包括建设工程、节能环保类权益、矿业权、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包括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粮食、农副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和省级以外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服务收费标准智能卡补卡工本费收费省价格主管部门包括高速公路不停车电子标签、加油IC卡、闽通卡、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等全省范围内使用具有垄断性质的智能卡补卡工本费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包括辖区内公交、地铁IC卡等辖区内使用具有垄断性质的智能卡补卡工本费收费标准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省价格主管部门包括城市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和自建房)供电、有线或光缆电视工程建设收费标准;部分供用电服务收费标准11重要专业服务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包括辖区内城市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和自建房)供水、供气工程建设收费标准说明:一、列入本目录定价项目的定价形式包括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制定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闽建价〔2009〕2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闽建价〔2009〕2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闽建价〔2009〕24号各设区市造价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闽建筑[2009]18号)等有关规定,我站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详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计价规范》有关暂估价(包括暂定材料价格与暂定专业工程金额)的内容不适用我省,应当严格执行闽建筑[2009]18号文的规定。

二、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风险费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为取费基数,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的规定计取。

三、措施项目、规费、税金的项目名称应当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执行,其中:(一)市政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行车、行人干扰增加”;(二)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塔吊基础(含桩基等)与施工电梯基础的费用列入计算;塔吊与施工电梯的检测费,列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中计算。

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以下措施项目应当根据我省现行有关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详细数量:(一)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二)装饰装修工程的环境保护、脚手架;(三)安装工程的环境保护;(四)市政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便道、便桥;(五)园林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表格目录及应用说明封1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3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4工程竣工结算报送总价发包人: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5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总价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表1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2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表3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用的合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现将《福建省定价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径向省物价局反映。

2003年4月29日福建省定价目录编制单位:福建省物价局日期:2003年3月12日┏━┯━━━━━━━━━┯━━━━━━━━━━━━━━━┯━━━━━━━━━━━━━━┯━━━━━━━━━━━━┯━━━━━━━━┓┃│││││┃┃编│││││┃┃│品名│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定价部门│备注┃┃号│││││┃┠─┼────┬────┼───────────────┼──────────────┼────────────┼────────┨┃1 │重要的储│中央储备│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棉│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备物资│物资│花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储备食│中央储备粮食,中央储备食用植│有关部门│┃┃│││糖竞卖底价,储备石油的出厂价│物油(料),中央储备棉花、食││┃┃│││格和出库价格,储备化肥入库和│糖、厂丝,国家储备用原油、成││┃┃│││出库价格,储备厂丝收购价格和│品油,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等││┃┃│││销售价格│││┃┃│├────┼───────────────┼──────────────┼────────────┼────────┨┃││省级储备│列入省级储备的重要物资的收购│承担省级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省物价局│┃┃││物资│价格和出库价格│省级储备物资││┃┠─┼────┴────┼───────────────┼──────────────┼────────────┼────────┨┃2 │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烟叶收购价格,食盐出厂价格、批│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由国家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和民爆器材│发价格│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关部门│┃┃│││局制定,其他具体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标字[2010]473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标字[2010]473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标字[2010]473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际,我厅制定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五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满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应当由具有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上应当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的执(从)业专用章,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核对)并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doc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doc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表格目录及应用说明封1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竣工结算报送总价发包人: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总价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造价汇总。

表3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单位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用的合计。

表4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造价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可使用本表汇总。

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7]157号各设区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审计局: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活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维护工程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精神,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审计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审计厅二○○七年十月三十日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活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维护工程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及实施对工程价款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工程施工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三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财政、发展和改革、建设和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第五条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本章规定,对工程价款以及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六条发包人、承包人就招标工程订立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不得背离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简称“实质性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建设工程造价
4)对应由施工措施解决并充分体现竞争要求的,注明了特征描述时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弃土运距等。
4、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原则
计量单位应以方便计量为前提,注意与现行工程定额的规定衔接。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均可满足某一工程项目计量要求的,均予以标注,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
5、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原则
“13计量规范”不使用“估算”之类的词语;对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分别规定了不同计量单位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易引起争议的,用文字说明,如钢筋的搭接如何计量等。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为“08规范”的修改提供了基础。
2、“08规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08规范”实施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充分肯定,从《建筑》、《建筑经济》、《建筑时报》、《工程造价》、《造价师》等报纸杂志刊登的文章来看,“08规范”对工程计价产生了重大影响。一些法律工作者从法律角度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点评;一些理论工作者对规范条文进行了理论探索;一些实际工作者对单价合同、总价合同的适用问题,对竣工结算应尽可能使用前期计价资料问题,以及计价规范应更具操作性等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
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修编情况简介
一、修编目的
1、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制定好准则。
2、为了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变化规定相适应,使其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
“13规范”明确定义为适用于“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因此,在名词、术语、条文设置上尽可能与施工合同相衔接,既重视规范的指引和指导作用,又充分尊重发承包双方的意思自治,为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搭建了平台。

2019-202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doc

2019-202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doc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表格目录及应用说明封1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3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4工程竣工结算报送总价发包人: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5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总价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表1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用的合计。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汇总。

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表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表7(建筑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的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按我省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

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2017-06-28 15:52 字号: 大中小阅读:1416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全面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费用定额”)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以下简称“国家计价计量规范”),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各专业工程执行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下列各专业工程均按照费用定额规定执行,其中:(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按照费用定额以及相应的2017版预算定额执行。

(二)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按照《福建省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执行,其中,劳保费和超高施工增加费取消,不再计取。

(三)抗震加固工程,在新版定额颁发之前,涉及拆除、装修、改造等工程内容的,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执行,不再考虑调整系数。

(四)房屋修缮工程,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执行,不再考虑调整系数。

(五)仿古建筑工程,在新版定额颁发之前,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执行,有关仿古建筑构件定额按照200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执行,其中,为保证地下作业人员健康,按人工预算单价增加2元/工日计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作业健康保护费用的,并入人工费计算。

(七)爆破工程,按照《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执行。

(八)市政维护工程,按照《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执行。

(九)仿古建筑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其人工费按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人工预算单价再乘以系数1.14计算,人工预算单价按闽建筑函〔2013〕92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156号文规定执行;其定额中以“元”为单位计算的其他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等的不含税金额按乘以系数0.92计算;其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按照《福建省混凝土和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执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6年第2版)表格目录及应用说明【模板】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6年第2版)表格目录及应用说明【模板】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2016年第2版)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总说明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造价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可使用本表汇总。

表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 20 -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 20 -
计日工表
- 20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20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20 -
表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20 -
表11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20 -
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 20 -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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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闽建价〔2009〕24号
各设区市造价站: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闽建筑[2009]18号)等有关规定,我站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详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计价规范》有关暂估价(包括暂定材料价格与暂定专业工程金额)的内容不适用我省,应当严格执行闽建筑[2009]18号文的规定。

二、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风险费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为取费基数,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的规定计取。

三、措施项目、规费、税金的项目名称应当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执行,其中:
(一)市政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行车、行人干扰增加”;
(二)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塔吊基础(含桩基等)与施工电梯基础的费用列入计算;塔吊与施工电梯的检测费,列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中计算。

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以下措施项目应当根据我省现行有关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详细数量:
(一)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环境保护、脚手架;
(三)安装工程的环境保护;
(四)市政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便道、便桥;
(五)园林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











单计价表格
封1
工程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中介机构: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2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招标人:中介机构: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3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封4
工程
竣工结算报送总价
发包人:
合同价(小写):
(大写):
结算价(小写):
(大写):
承包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封5
工程
竣工结算核对总价
合同价(小写):(大写):
结算价(小写):(大写):
工程造价
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核对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
表1
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2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造价汇总。

表3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单位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用的合计。

表4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造价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可使用本表汇总。

表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6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7(建筑工程)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要求列出数量的措施项目细项的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按我省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

表7(装饰装修工程)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要求列出数量的措施项目细项的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按我省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

表7(安装工程)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要求列出数量的措施项目细项的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按我省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

表7(市政工程)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要求列出数量的措施项目细项的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按我省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

表7(园林工程)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细项的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按我省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

表8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8-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8-2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9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注: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同时劳保费用相应扣减单列计算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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