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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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

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0年解决拖欠工程款7.855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元,2010年拖欠民工工资兑付率达到%。

截止2011年年初,XX市历年累计拖欠工程款元,拖欠民工工资元,共清欠拖欠工程款元,清欠农民工工资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今年重新调整成立了麻城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七区一县和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分别设立清欠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我市针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组织专项检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今年,又制定了《乌鲁木齐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乌鲁木齐2004年偿还农民工工资和劳务企业工程款计划》和《乌鲁木齐市2004年清理拖欠工程款计划》,明确了责任和还款期限。昨天上午我市又专门召开了近千人参加的乌鲁木齐地区清欠工作动员大会,对下一步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动员。

(三)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今年,制定出台了《在建项目工程款、民工工资支付报告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监督管

理实施细则》、《关于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工程款若干规定》等文件,及时掌握工程款支付情况,建立系统的报告制度,形成相关单位、部门各负其责、联防联控的机制,及时预防和解决新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坚持不懈的治理和整顿,乌鲁木齐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规范和好转。2004年,对劳务用工不规范的11家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对劳务用工管理混乱,严重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4家单位给予了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的处罚;对拖欠民工工资负有直接责任,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8家单位给予清除乌鲁木齐建筑市场1年的处罚,并对涉及的2名项目经理取消其项目经理申报资格;对拖欠工程款负有直接责任或长期不按规定支付工程决算款的5家建设单位给予严重警告,并暂停其新建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

(五)进一步完善《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03年1月,我市正式实施了《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该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截止8月底共收取保证金3950万元,返还880.1万元,有效缓解了因民工工资拖欠而引发的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自治区关于清欠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确定的目标是:2004年12月底以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基本偿还完毕,2005年12月底以前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全部偿还完毕,2006年10月底将所有拖欠工程款基本清偿完毕。2004年7月1日以后的新开工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不产生新的

拖欠。目前,我市面临的清欠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开展清理旧欠工作。组建协调小组和还款监督小组,抓好建设单位对拖欠工程款的认定和还款计划的签订工作,此项工作计划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积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今年,市财政专门拿出一亿元用于清欠历年的市政基础设建设项目工程款。明年争取在上半年全部解决我市政府工程拖欠问题。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建立监察监督机制,不能按期支付的,将追究单位及主要领导责任,并一律不得发放目标管理、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年度奖金。

(三)继续认真执行和完善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近期,将认真抓好竣工工程的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工作,确保民工工资保证金足额返还给施工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四)建立预防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月付制度,规范劳务用工合同管理,建立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完善工程款支付报告制度,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恶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惩,并向社会曝光。

(五)继续实施“五不准、一限制”制度。今后,凡因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施工企业和责任人,该企业不能申报优秀企业的评审,所在工程不能参加各类评奖评优,相关项目经理两年内不能升级,次年年检(初审)不予合格,企业负责

人不得申报优秀企业家。对连续两年均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重大案件的施工企业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限制一定期限投标资格的处罚。

(六)加速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统一建设、统一支付制度,对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力争把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建成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零投诉的“示范工程”。

(七)加快建立工程担保制度,积极推行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企业履约担保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切实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建立预防拖欠工程款的市场化、法制化运行机制。

(八)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新欠。此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倡导和组织建筑行业自律,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

今天会后,我市将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和安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措施,全力以赴,认真扎实地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确保“双清”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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