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问答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问答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问答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什么是约定提取登记?

约定提取登记,是指需要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提取人信息、提取周期、提取账号等事项。

3、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时,在提供提取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4、《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说明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年月日

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

申请人手机号码*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提取原因是否已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是□否

申请提取周期□一月□一季□半年□一年

个人银行账户□原账户□联名卡账户□新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类型□卡□存折个人银行账号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单位预留印鉴:年月日

2、为准确邮寄结息对账单,请慎重填写地址、邮编。

填写说明:

(1)住宅地址和单位地址可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并在表中勾选。

(2)“申请提取周期”应在表中勾选。

(3)“是否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写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4)“个人银行账户”目前只能选择联名卡账户。

(5)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5、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机打《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样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

年月日

当前管理部:编号:

登记管理部:

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住宅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邮编住宅电话

提取原因是否已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是□否

申请提取周期□一月□一季□半年□一年

个人银行账户□原账户□联名卡账户□新账户个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类型首次约定提取日经办人签字: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6、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

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7、约定提取失败后如何处理?

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

8、如何终止约定提取?

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

管理部接柜人员操作登记终止确认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样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

年月日

当前管理部:编号:

登记管理部:

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住宅邮编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邮编住宅电话

提取周期终止原因

个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类型首次约定提取日

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9、什么情况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10、集中封存库内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集中封存库内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1、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2、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13、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还可以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吗?

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不能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

14、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15、约定提取终止后,还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吗?

约定提取终止后,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附件10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①联:会计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或催款通知书; 5.购买公有住房: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 注: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本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8.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1)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

同(含借款人、还款期限、借款期限等主要信息),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提取申请表》;(3)偿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9.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贷款方同意提前还贷的证明; 10.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查询结果最近一个月内有效); 11.装修自住住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协议); 12.出境定居: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或永久居留权证明; 13.离、退休: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1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15.支付子女大中专院校学费: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16.患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7.遇到不可预见的重大事故、灾难: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公积金承诺书范文

公积金承诺书范文 承诺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提取公积金承诺书 我叫 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的职工,因______________ (1购建房屋;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3自住房屋房租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部分的;4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并承诺所提供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补缴公积金保证书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用人单位)与 xx-x _(劳动者)因补缴住房公积金到你中心申请调解一案,双方确认年月至年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和该期间的工资标准,并就有关补缴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保证人确认《住房公积金调解协议书》中的内容真实有

效,如有隐瞒或欺骗等行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积金承诺书 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称)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入职贵司,本人已经明确认可并同意贵公司关于试用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相关条件与规定。本人在试用期期间按照贵司规定(详见《公司手册》2012年第一版)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若本人在试用期间离职或者本人在试用期间因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同意返还贵司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返还的公积金费用可在贵司与本人结算的工资里直接扣除,工资不足以扣除的,本人将于最后工资结算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的通知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的通知 各部门: 我司自2015年8月起已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城管理部开户并正常按月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具体提取范围及业务办理流程见附件《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有关事项说明》。 公司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员工可于每月1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由办公室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有关事项说明 ***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15年11月28日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有关事项说明 一、约定提取人员范围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 二、约定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为划款时除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10元以外的所有金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含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约定提取时间 约定提取人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的规定,自由选择提取周期(可选择按“一月、一季、半年或一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可以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一)集中封存库内的职工; (二)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单位职工; (三)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单位职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约定提取业务终止: (一)因职工个人申请的;

(二)管理中心划款失败的; (三)累计提取额已达到可提取限额的; (四)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的; (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六)因约定提取当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导致连续三个提取周期划款失败的。 约定提取终止后,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六、办理约定提取的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作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 1 ) 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2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3 )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4 )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2016-02-04 10:49 | #2楼(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23:21 | #3楼(一)购买商品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三)拆迁安置住房;(四)购买二手自住房;(五)离休、退休;(六)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再就业(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8:26 | #4楼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18:54 | #5楼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百度搜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点击“网上预约”或者“提取”。 进入登录界面,凭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 选择“个人提取”-->“提取业务预约”。 选择提取原因和受理机构,然后选择预约提取日期和时间,点击右上角“提交”。 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篇一:17年最新的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申请范围: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

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范文5篇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范文5篇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范文5篇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范文1 附件:承诺书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年月日购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路34号D宗4期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元(大写:)。首付款元,余款万元整(大写: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时间: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范文2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购房人(以下简称购房人)向(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银行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模板

精心整理附件10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①联:会计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 5 6 7 书; 8 ;(3) 9 10 11 12 13 14 ; 15 16(提取 17.遇到不可预见的重大事故、灾难: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1.以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2.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银行: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二、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或催款通知书; 5.购买公有住房: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 注: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本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8 9 10 11 12 13 14 ; 15 16(提取 17 18 备注: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银行:年月日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第1篇】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承诺书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购房人)向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

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房开公司(盖公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篇一:17年最新的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申请范围: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 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 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 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 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

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 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 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办理要件: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

公积金 承诺书范文

公积金承诺书范文 协议编号:年合协字第号 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 甲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长会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个人房屋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合作的房屋项目名称为,坐落于单县路(街)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约,总建筑面积约为,住房套,商用房71套。上述合作房屋项目是乙方拥有合法经营权或所有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或预售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开发项目及手续的合法合规、完备。保证提供的与购房借款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合法、有效。 第三条甲方作为乙方销售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为乙方的上述房产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万元的个人房屋贷款额度,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单笔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贷款用途只能用于贷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商用房)。 第四条甲方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合同向购房贷款人提供房屋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贷款人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作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借款人在《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五条乙方应在甲方设立专用售楼款监管帐户,承诺将购房借款人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以及甲方向购房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全部存入该帐户(在办理此项按揭贷款项目之前的首付款除外)。 帐户名称: 帐号: 乙方承诺上述资金首先用于本协议下楼盘工程款项和有关税费,并遵守甲方监管,保证在每次用款时向甲方提交监理公司签署的付款证明。需缴纳的有关税费证明。 第六条乙方同意为购房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有关担保事宜按照《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并在甲方指

上海租房公积金提取攻略

上海租房公积金提取攻略 导读:本文是关于生活中常识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积金作为一项福利政策,对于大众来说有诸多好处,除了可以贷款买房之外,一些特定的情况还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在上海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本市公积金连续缴满3个月;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5、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所需资料未婚:1. 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本人去)2、上海开户银行卡(需要知道开户行信息)3、公积金账号(可以当场用身份证查询)已婚:1、2、3 同上,再加一本结婚证原件(拿一本就行) 4、填写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当场填写或者网上下好打印带过去都

可以。 5、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1)原廉租住房: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②租金缴纳证明;(2)原公共租赁住房: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第一次提取必须现场办理)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好相应资料,把需要的材料交给柜台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办理地址如图,可根据个人位置就近办理。 2、填写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后会收到一条短信进行身份验证。 3、完成流程后,收好回执单,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会收到短信,钱即可到账。 续提流程(线上操作)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业务办理”。

梧州市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协议书

梧州市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借款人):委托人(借款人配偶): 委托人(共同借款人):委托人(共同借款人配偶): 被委托人: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平等自愿协商,双方均同意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一、委托人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已经知悉并承诺遵守《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发生变化,愿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委托人已经仔细阅读并明晰本委托协议书内容及含义,并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同意办理约定提取手续后不再采用公积金柜台提取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方式均按照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三、委托人事项: 兹委托被委托人根据《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约定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及利息。 委托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个人住

房公积金账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号:。 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号:。 委托人(共同借款人,无则不填)身份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号:。 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号:。 贷款发放银行为。 四、委托人选择下列第种方法作为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 户余额的顺序。 1、本规定默认按主贷款人账户、主贷款人配偶账户、共同贷款人账户、共同贷款人配偶的顺序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委托人自行选择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顺序,其选择的划转顺序为:(委托人姓名)、(委托人姓名)、(委托人姓名)。 五、管理中心每两年月(年月为首次办理月)以约定方式提取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至职工所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应将可提取款项用于归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到账时间

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到账时间 导语:社会保险中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就是大家常说的住房公积金,现今房价高企是不争的事实,贷款买房也是件很平常的事,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就在于此。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到账时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一)、购房提取办法: 1、办理流程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2、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 (2)、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销户提取办法: 1、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2、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上海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贷款买房,还可以租房等,如果不买房或者租房,也可以提取。据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无需完税证明。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

关于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精品文档. 关于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本人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现本人承诺以下内容: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泓源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2、在年日已查询到本人在这之前银行无不良记录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泓源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日期: 泓源公司为----贵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

承诺书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年月日购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 路34号 D宗4期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元。首付款元,余款万元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X%。 X贷款年 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时间: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已与我公司就小区签订了《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为了明确开发商、分中心、借款人三者之间责权关系,以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公司自愿就合作事宜做如下承诺: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 息,及分中心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并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如在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未正式办理完毕之前,即在我公司保证期间,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我公司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代为借款人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并对房产进行回购。保证期限从建行铁路支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止。届时,我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自然解除。同时,我公司承诺在《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期限内,同意按贷款金额10%向分中心缴存保证金。 承诺单位: 法人: 年月曰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 购房人向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 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及租房提取公积金方法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及租房提取公积金方法 上海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经济适用房贷前提取公积金确认单》、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第一步:开具租房发票。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温馨提示: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第二步: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温馨提示: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咨询清楚。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操作规范论述

关于开办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3号)精神,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手续,规范业务操作,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称国管分中心)决定开办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界定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向国管分中心提出申请,国管分中心按照约定的周期,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对应的银行账户的业务。 二、申请约定提取业务的职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卡; (三)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业务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限额;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并按月正常汇缴。 三、注意事项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签约业务,只办理委托提取终止业务。已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仍按原规定每季度自动划款。 (二)已经申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2.0系统)单位版软件密钥的单位,由其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版软件办理约定提取业务;未申领单位版软件密钥的,需前往国管分中心申领密钥后再行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单位版软件办理的,须向国管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并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操作规范》(附件1)及本通知有关要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近年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办事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22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单位。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增加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能的监督,提高工作人员总体素质,推动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办事处服务承诺公开如下: 一、行政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业务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单位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总表》、《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2、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月工资的5%。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缴存比例。 3、工作人员对缴存单位填报表格及有关情况审核后,为缴存单位和个人指定承办银行,设立单位和个人帐户,确定缴存方式。 4、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5、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由缴存单位每月20日前申报,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供相应的有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缴存单位经办人、本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3、经三级审批程序后,财务人员凭提取通知书和有关凭证通过银行转帐至缴存单位或开具现金支票,由职工个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属于贷款对象和符合贷款条件。 3、由工作人员提出拟贷款对象、金额和期限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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