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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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兼相爱,交相利”
13历史3班张艺潇 201303010106
诸子百家,除老子外,皆来源于周易、儒家十翼、诗经、道德经。尤其以诗经最为主要。墨子的学问,不能离开儒家学术而独存。“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那是董仲舒与汉武帝的约定:文武双修,必须独尊儒术。
墨子,军事专家,军械大师、战术大师。
墨子的思想宗旨是“贵兼”。他认为当时社会的“大害”、“巨害”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人与人之间的争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们的不相爱。因此,他主张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应当“兼相爱,交相利”。墨子从其兼爱思想出发,主张非攻,反对战争。他断定,爱人运行时,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运行时,人亦从而利之。反之亦然。既然如此,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兼爱,不要发动战争,相互攻伐,这样不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从而可以共同取利。否则,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便使大家共同取害。因此,墨子“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主张“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以兴“天下之利”,反对“大国之攻小国”,“大家之乱小家”,以行“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
墨子还从战争的道义性方面,反对战争。墨子的思想旨意十分明确,杀人者死,杀一人有一死,杀十人有十死,杀百人有百死,这是对不义之人应有的惩罚,是他们的罪有应得,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然而,对于那些发动战争攻伐别国,死伤大量人口的侵略者,有些人则不知非之,反而誉之,这显然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之论。对于这种义与不义颠倒、不辩之论,墨子极力予以辩白,指出好战者为不义,从而说明了非攻的道理。
墨子还从战争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死伤无数的人口,破坏社会生产力等战争危害性上,反对战争,主张非攻。
墨子称赞古代仁君能与大国相交,与邻国相处,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率百姓从农事,为民取利的功德,反对当时的王公、诸侯发动战争的暴行,主张对战争发动者杀无赦。对于发动侵略战争,攻伐无罪之国的战争贩子,要处以死罪,不能使其继续执政为害天下万民。
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非攻”,反对不义之战,他是主张非攻,而
不是主张非战争。他认为,仁人之举,就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此,要举行义战,讨伐不义之战。
墨子认为,禹征伐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都是为天下万民兴利除害,不是为自己求富贵享乐的义举。墨子把“攻”与“诛”加以区别,伐“无罪之国”是“攻”,伐有罪之君是“诛”,所以禹、汤、武王之举是“诛”,而不是“攻”。墨子赞同“诛”,反对“攻”。因为“诛”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仁义之举,“攻”则相反。他指出,好战之国,以自己的坚甲利兵,去“攻伐无罪之国”,掠夺财物,劲杀万民,这是“攻”,对于攻伐者,应当“罪死无赦”,故他积极反对“攻”;对于无道有罪之“君”,为了给万民除害,就要“诛”之。因此,墨子主张诛讨有罪之君,反对攻伐无罪之国。“攻伐无罪之国”的侵略战争,他坚决反对;“诛杀狂夫民贼”的正义战争,他积极支持。一切都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标准,这个思想不乏合理之处。
时代的发展让我们对人性、民族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人类日益被联系成一个有共同利害关系的有机整体。在这种形势下,交互得利成为人类的普遍需求。因此,为了谋求共同的利益发展,就要以互利共赢为宗旨,而互利共赢就要建立在交相利的经济基础上。只有建立一个互利共赢的经济关系,实现各国互惠互利与共同发展,世界才能和谐。
接下来让我们谈一下“兼相爱,交相利”的法律观及其现代价值。
墨子力图建立一个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社会,他反对儒家“爱有等差”的主张,认为大家同处一个世界就应当不分彼此,人人以别人的事情为自己的事情,做到时时处处想别人之所想,急别人之所急,便能建立一个秩序稳定、环境和谐的社会。墨子还进一步论证了人们需要兼相爱的理由——“交相利”,作为实力薄弱的小生产者,要想存活发展就需要大家互助互爱,从而使大家都能够共同受利,他坚信这样一个道理“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义利统一论是墨家思想核心所在,其具体的法律思想均围绕义利统一论展开。墨子讲的利益的获得并不是毫无原则的,它需要在“义”字的指导下进行利益的追逐,也为现代法学理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社会要在良法的规范下才能有序、健康地发展。墨子详细论述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法律意义和具体做法,包括选择行政管理者应当任人唯贤和建立统一社会秩序的行政法律思想;罪刑相
适应的刑事法律思想;非攻、和平的国际法思想,当然整篇贯穿着良法论的法学理论思想,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墨家法律思想与当今的一些法律精神有不谋而合之处,为我们今天各个部门法的建设提供了一些思想上和理论上的指导;墨家论证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今天的法学理论体系中仍然占据相当的比重;墨家法律思想认为“兼爱”和“交利”是统一的,二者统一于“义”,进而引出墨家重要的一种法学理论——义利统一论,义利关系相对于今天的民法基本原则也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赏罚相当的刑罚报应论对今天的刑事法律理论亦有不菲的借鉴价值;其非攻兼爱的和谐理论更为我们今天和谐社会的建设冲锋陷阵。基于时代所限,墨家思想难免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我们应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充分利用其思想先进性的一面,为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总之,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是处理人与人,家庭与家庭,群体与群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基本准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不仅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有这巨大的作用,而首页海量范文写作指导专家代写墨子“兼相爱,交相利”法律观及其现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