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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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R65/69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2420—2015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Passenger transport services for bus/trolleybus

2015-02-06发布2015-04-06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次

前 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2)

5运营车辆 (3)

6运营线路 (4)

7运营场站 (4)

8司乘人员 (5)

9运营服务 (5)

10运营调度 (6)

11安全管理 (6)

12信息服务 (7)

13投诉处理及服务满意度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乘客乘车守则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站牌设计原则 (9)

附录C(规范性附录)线路及站点命名原则及方法 (10)

附录D(规范性附录)车辆例行检查项目 (12)

附录E(资料性附录)车厢服务用语及电子报站器语音内容 (14)

附录F(规范性附录)禁止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 (15)

附录G(资料性附录)乘客满意度调查表 (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交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喜喜、姜辉、厉健、陈露、李超、赵若彤、赵锦鹏、徐志刚。II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术语及定义、一般要求、运营车辆、运营线路、运营场站、司乘人员、运营服务、运营调度、安全管理、信息服务、投诉处理及服务满意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运营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845.2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GB/T5845.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7242投诉处理指南

GB19239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GB/T20734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GB/T22484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GB5022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J/T107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

CJJ/T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JJ/T119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

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T/T888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3术语及定义

3.1

城市公共汽车public bus

为城市内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客车,根据是否设有乘客站立区可分为:

a)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即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设有座椅及乘客站立区,并有足够的空间供频繁停站时乘客上下车走动,有固定的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运营的客车;

b)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即未设置乘客站立区,有固定的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道路运营的客车。

3.2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public transport

1

利用城市公共汽车和有关设施,在城市内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的基本出行服务。

3.3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ratio of motorized of public transport

居民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机动化出行总量的比例。

3.4

中心城区center city

以城市主城区为主体,并包括临近各功能组团以及需要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空间区域。根据城市的各自建设、发展程度,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以道路或河流等地理要素为界所划定的区域。

3.5

发车间隔departure headway

同一线路的相邻两车次驶离起点站的时间差。

3.6

运营时间operation time

线路在一天中,首班车驶离运营起点至末班车到达运营终点的时间。

3.7

公共汽(电)车万人拥有率ownership of public transport vehicle

城市居民平均每万人拥有的标准公共汽(电)车台数。

3.8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率ratio of public transport exclusive lane

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长度占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总长度的比例。

4一般要求

4.1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应达100%。

4.2平均站距要求如下:

a)常规公共汽(电)车市区站距宜为300-500m,郊区站距宜为500m-1000m;

b)快速公共汽车(BRT)站距宜为800m-1200m。

4.3换乘距离要求如下:

a)在路段中的同向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00m;

b)在在平交路口换乘距离不宜大于200m;

c)在立交桥区换乘距离不宜大于300m;

d)在轨道交通车站、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及住宅区的主要出入口150m范围内,应设

置公共汽(电)车车站。

4.4发车间隔要求如下:

a)高峰时间应能满足乘客上车需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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