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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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2019年6月1日目录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1)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9)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3)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5)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8)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1)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3)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6)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8)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3)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7)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3)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6)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1)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67 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1)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73)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76)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0)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84)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88)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95)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治理审计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风险治理,是对阻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不与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阻碍操纵在可同意范畴内的过程。

风险治理旨在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样原则第五条组织治理层负责确定可同意的风险范畴,建立、健全风险治理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充分了解组织的风险治理过程,审查和评判其适当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风险治理包括组织整体及职能部门两个层面。

内部审计人员既可对组织整体风险治理进行审查与评判,也可对职能部门风险治理进行审查与评判。

第三章风险治理的审查与评判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风险识不过程进行审查与评判,重点关注组织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是否已得到充分、适当的确认。

第十条外部风险是指外部环境中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不确定性,其要紧来源于以下因素:(一)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二)经济环境的变化;(三)科技的快速进展;(四)行业竞争、资源及市场变化;(五)自然灾难及意外缺失;(六)其他。

第十一条内部风险是指内部环境中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不确定性,其要紧来源于以下因素:(一)组织治理结构的缺陷;(二)组织经营活动的特点;(三)组织资产的性质以及资产治理的局限性;(四)组织信息系统的故障或中断;(五)组织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素养未达到要求;(六)其他。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风险评估过程进行审查与评判,重点关注以下两个要素:(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风险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严峻程度。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风险评估的方法。

风险评估能够采纳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

(一)定性方法。

是指运用定性术语评估并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阻碍程度;(二)定量方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原创版】目录一、内部审计准则概述1.1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1.3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类2.1 内部控制审计2.2 绩效审计2.3 信息系统审计2.4 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2.5 经济责任审计三、内部审计准则的实施与意义3.1 规范审计行为3.2 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3.3 保证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正文一、内部审计准则概述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1.1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提供操作性指导。

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具体审计业务。

1.3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进一步细化和拓展,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更具体的操作指南和参考范例。

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类2.1 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旨在为组织提供合理保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2.2 绩效审计绩效审计主要评价组织的运营效果和效率,包括对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资源利用效率、运营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以帮助组织提高绩效。

2.3 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是对组织的信息系统进行审查和评价,以评估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系统能够为组织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信息支持。

2.4 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责,旨在发现和揭露组织内部的舞弊行为,保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原创版】目录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定义和作用2.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组成3.内部审计基本准则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5.内部审计实务指南6.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意义和价值正文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定义和作用内部审计准则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原则。

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从而为企业或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则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旨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组成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分别是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作为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它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础。

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包括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证据等方面的要求。

3.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具体操作指南,包括审计计划编制、审计实施、审计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三、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的目的和范围:明确内部审计的目的,保证审计工作的针对性;明确审计的范围,保证审计工作的全面性。

2.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具有独立性,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3.审计的公正性:内部审计人员应秉持公正原则,对待每一个审计对象都要公平对待。

4.审计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应采用有效的审计方法和技术,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四、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抽样: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审计结论的一种审计方法。

我国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

我国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

我国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首先,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核心准则之一、独立性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够独立于受审计对象,不受其干扰和压力的影响,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进行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组织的其他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报告,并且以适当的方式遵循透明度和问责制度。

其次,客观性也是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之一、客观性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不能受到个人因素、意识形态、利益关系等影响,要以客观的态度和方法评估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给出独立、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保密性是内部审计的另一个重要准则。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机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传播或滥用信息,遵守有关机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专业行为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要求之一、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持专业素养,依据有关准则和标准,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的质量和有效性。

双重职责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原则。

内部审计人员既是组织的一部分,又是独立的评估机构,不仅要为组织的内部管理提供价值和支持,还要独立地评估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有效性。

内部审计机构需确保双重职责间的平衡,同时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迅速报告是内部审计的一个基本要求。

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报告审计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以支持组织的决策和改善。

总之,我国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包括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专业行为、双重职责和迅速报告等。

这些准则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准确地评估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支持,促进组织的稳健发展。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最新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最新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信息系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影响。

中国现行内部审计准则(全面)

中国现行内部审计准则(全面)

现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目录:(全面)一、序言:1项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二、基本准则:1项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三、具体准则:27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后续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审计督导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率性审计四、实务指南:2项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29个 内部审计准则

29个 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1 号—-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2 号——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3 号——审计证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4 号-—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5 号——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7 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8 号——后续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9 号——内部审计督导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控制自我评估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独立性与客观性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益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 号-信息系统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 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目标:l.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指中国国家审计署为规范内部审计活动而制定的官方准则和指导原则。

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设立的一个独立的、客观的评估和改进活动,旨在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和有效性。

它主要关注组织的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以保障组织的利益和财产安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内部审计职能”为核心,对内部审计的目标、实施方式、内容、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具体的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内部审计目标准则:内部审计旨在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估结果,为组织的决策制定提供依据,确保组织高效运作和有效控制。

二、内部审计实施准则:内部审计应遵循客观、独立、综合、透明、风险导向的原则,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等。

三、内部审计内容准则:内部审计应覆盖组织的治理、战略与目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运营业绩、合规与道德等方面,具体内容应根据不同组织和行业特点进行调整。

四、内部审计职责准则:内部审计应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遵纪守法,保护审计过程的机密性,及时向组织管理层提供审计建议和评估结果。

五、内部审计报告准则:内部审计应及时向组织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包含对审计结果的评价和改进建议。

此外,中国国家审计署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内部审计准则,例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准则》等,这些准则针对特定行业和组织类型的内部审计活动进行了具体规定和细化。

总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组织提供了基于规范和标准的内部审计指导,有助于提升组织的运营效率和控制水平,保障组织的利益和财产安全。

这些准则的执行需要依赖相关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指为了规范和标准化中国境内企业内部审计活动,保障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指南。

具体准则是对内部审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和要素进行规范和解释,旨在提高审计效能和审计质量。

以下是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具体准则的重要内容。

一、内部审计的目的和职责:2.规定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包括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管理、运营绩效、合规性、资产保护等进行审计。

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1.明确内部审计应独立于被审计对象,避免利益冲突和主观偏见。

2.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外部和内部干扰。

三、内部审计的组织和管理:1.明确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必要性,规定其组织架构和职责。

2.要求内部审计部门与公司高层管理层保持密切合作,独立行使其职责,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1.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包括计划和目标设定、风险评估、审计程序设计、证据收集和分析等。

2.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统筹内外部资源,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和技术,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内部控制环境审计:1.评估机构的控制环境,包括企业文化、组织结构、内部监督机制等。

2.审计控制环境的特殊要点,如组织的价值观、道德标准、风险意识等。

二、风险管理审计:1.评估和监督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措施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2.审计风险管理的特殊要点,如排查内部控制漏洞、评估风险管理的效果等。

三、运营绩效审计:1.评估企业的运营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设定和实施情况。

2.审计运营绩效的特殊要点,如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数据的可靠性等。

四、合规性审计:1.审计公司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情况,包括合同合规、信息披露合规等。

2.审计合规性的特殊要点,如内外部监管要求的理解和掌握等。

五、资产保护审计:1.评估企业的资产保护措施的效力和完整性。

2.审计资产保护的特殊要点,如制定安全策略和措施、评估和管理风险等。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24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24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24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24版是中国国家审计机关在国内外内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情况制定的一套内部审计规范。

该准则主要包括背景、内在原则、职责与独立性、内控环境、内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内审技术与方法、内部审计报告与内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24版的背景部分,简要介绍了内审发展的背景、内审准则的全球趋势以及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和重要性。

其次,内在原则部分强调了内审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保密性。

内审人员需要遵循公正、客观、独立和保密的基本原则,确保内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然后,职责与独立性部分明确了内审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内审部门的独立地位和权威性。

内审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保持独立的判断和公正的态度,不受干扰和压力的影响。

接下来,内控环境部分强调了内审的目标必须与企业内控的目标保持一致,并提供了对内控环境的评估方法。

同时,强调内审人员应当与内控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实现内审和内控的有机结合。

此外,内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部分明确了内审的工作范围和深度,包括对财务、运营、合规、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审计。

内审人员需要充分了解企业的业务和风险,准确把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然后,内审技术与方法部分介绍了内审的常用技术和方法,包括数据分析、风险评估、流程审计等。

内审人员需要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审计,确保内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最后,内部审计报告与内审保障部分强调了内审报告的编制和组织,以及内审的保障措施。

内审人员需要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审计报告,并提供充分的保障措施,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24版是一套中国国家审计机关制定的内部审计规范,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该准则从背景、内在原则、职责与独立性、内控环境、内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内审技术与方法、内部审计报告与内审保障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内审的要求和规范,对中国企业的内审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最新2014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最新2014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信息系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影响。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最新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最新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内部审计职业声誉,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规范要求的,组织应当批评教育,也可以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第三章诚信正直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应有下列行为:(一)歪曲事实;(二)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三)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四)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廉洁、正直,不应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二)屈从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

第四章客观性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而影响职业判断。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前,应当采取下列步骤对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识别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二)评估可能影响客观性因素的严重程度;(三)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识别下列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一)审计本人曾经参与过的业务活动;(二)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三)与被审计单位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四)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五)遭受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六)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七)其他。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下面是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一些具体准则:
1. 内部审计总体原则:内部审计应独立、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和可靠,确保审计结果准确、及时和权威。

2. 内部审计职责:内部审计应对组织的运作和风险管理提供评估、咨询和审计服务,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3. 内部审计计划和程序:内部审计应根据风险评估和控制需求确定审计计划,制定合适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4. 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应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包括审计目的、范围、发现的问题、建议的改进措施和执行情况。

5. 内部审计跟踪监督:内部审计应建立有效的跟踪和监督机制,确保提出的改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跟踪到位。

6. 内部审计保密和信息安全:内部审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保密性和信息安全性。

这些是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一些具体准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请注意,这只是一些例子,并不包括所有的内部审计准则。

具体的准则可以参考中国内部审计机构和组织发布的官方文件和指南。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实务指南等)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实务指南等)

内部审计相关准则汇编——基本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准则——实务指南——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20年5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3)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7)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11)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4)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6)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9)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2)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4)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7)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9)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4)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8)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4)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7)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62)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9)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74)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8)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80)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83)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8)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91)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95)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102)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109)第31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报告 (114)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137)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 (167)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195)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 (301)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29)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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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内部审计职业声誉,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规范要求的,组织应当批评教育,也可以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第三章诚信正直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应有下列行为:歪曲事实;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廉洁、正直,不应有下列行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屈从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第四章客观性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而影响职业判断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前,应当采取下列步骤对客观性进行评估:识别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评估可能影响客观性因素的严重程度;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可能造成的影响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识别下列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审计本人曾经参与过的业务活动;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与被审计单位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遭受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其他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内部审计的客观性: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选派适当的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组;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程序和方法;当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受到严重影响,且无法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影响时,停止实施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第五章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审计、会计、财务、税务、经济、金融、统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与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职业技能;必要的实践经验及相关职业经历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谨慎,合理运用职业判断第六章保密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保密,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不得披露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非故意泄密的可能性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获取的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以有悖于法律法规、组织规定及职业道德的方式使用信息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范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范自XX年x 月x日起施行第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组织应当设臵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臵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方案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信息系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影响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舞弊风险,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作出的审计结论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以适当方式提供咨询服务,改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第四章报告准则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及时出具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第二十二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第二十三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声明如存在未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情形,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多层级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集中管理或者分级管理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内部审计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建立指导、监督、分级复核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制度,并接受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第二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编制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审计计划、本机构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第三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第三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负主要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准则自XX 年x月x日起施行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保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审计工作或者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安排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预期要完成的审计任务所作的工作安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审计方案是对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等作出的安排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年度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在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审计计划进行调整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三章年度审计计划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工作第九条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应当结合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在对组织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的配臵情况,确定具体审计项目及时间安排第十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具体审计项目及实施时间;各审计项目需要的审计资源;后续审计安排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调查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具体审计项目的风险:组织的战略目标、年度目标及业务活动重点;对相关业务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水平;相关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相关人员的能力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及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审计资源第四章项目审计方案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第十四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编制项目审计方案:业务活动概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财务、会计资料;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上次审计结论、建议及后续审计情况;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其他与项目审计方案有关的重要情况第十五条项目审计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名称;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及分工;审计起止日期;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其他有关内容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准则自XX年x 月x日起施行第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送达,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通知书,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之前,告知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的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二章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送达第四条审计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审计项目名称;被审计单位名称或者被审计人员姓名;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审计时间;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其他必要的协助要求;审计组组长及审计组成员名单;内部审计机构的印章和签发日期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经过批准后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其他授权或者委托文件编制审计通知书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的审计通知书可以在实施审计时送达第七条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以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抄送有关部门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 日起施行第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证据的获取及处理,保证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的各种事实依据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不同的审计事项及其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种类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主要包括下列种类: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证据;电子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相关性,即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可靠性,即审计证据真实、可信充分性,即审计证据在数量上足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第六条审计项目的各级复核人员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予以复核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下列基本因素: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判断审计事项的重要性,以做出获取审计证据的决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证据的充分性与审计风险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越多成本与效益的合理程度获取审计证据应当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对比,但对于重要审计事项,不应当将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适当的抽样方法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获取与处理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采用下列方法: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分析程序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的审计证据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完整、清晰地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采集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作为审计证据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记录电子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过程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对审计项目的某些特殊问题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所引用鉴定结论的可靠性负责第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进一步核实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分类、筛选和汇总,保证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第十四条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审计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关系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准则自XX年x 月x日起施行第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使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作记录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达到下列目的:为编制审计报告提供依据;证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为检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证明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地反映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以及与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下列要素: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记录;审计结论、意见及建议;审计人员姓名和审计日期;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索引号及页次;审计标识与其他符号及其说明等第八条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调整情况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九条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以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当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第十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注明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第十一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应当由比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员职位更高或者经验更为丰富的人员承担第十二条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当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者修改审计工作底稿第十三条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第四章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与保管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审计工作底稿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使用第十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归组织所有,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组织内部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保管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保管制度如果内部审计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主管领导批准,但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阅的除外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准则自XX年x 月x日起实行第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结果沟通,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结果沟通,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进行的讨论和交流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结果沟通的目的,是提高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的理解和认同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结果沟通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进行认真、充分的沟通,听取其意见第七条结果沟通一般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审计报告正式提交之前进行审计结果的沟通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结果沟通的有关书面材料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归档保存第三章结果沟通的内容第十条结果沟通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审计建议第十一条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进行核实和答复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与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结果沟通时,应当注意沟通技巧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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