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资源税 (1)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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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收资源税
如能够同应税原矿明确区隔开,不再计征 资源税;尾矿与原矿如不能划分清楚的, 应按原矿计征资源税
【例题2/单选题】
下列关于伴选矿的税收政策,表述正确的是( ) A.以主产品矿石名称为应税品目 B.伴选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单位税额 C.伴选矿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减半缴纳资源税 D.对从精矿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对于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的理解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对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自2011年11月1日起开始征收资源税,此前开采的油气依法缴纳 矿区使用费。 2.强调是在境内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进口的资源税矿产品,不缴纳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注意,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 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非矿山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等。自然人不能作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关于应税煤炭销售额
1.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 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按照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 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4.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按照规定确定销售额,计 算缴纳资源税。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 税销项税额。
(二)特殊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2.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 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 源税。 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 资源税 4.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 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评价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评价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第六章 资源税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征税范围 税目、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减征、免征 申报与缴纳
第一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提示】
(四)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 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有色金属矿产品
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
(稀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原矿) 镍矿石、黄金矿石等原矿

固体盐(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卤水)
【例题1/单选题】
下列资源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
A.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B.人造石油
C.焦煤
D.碱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岩金矿的征税规定
第三节 税目、税率
一、税目
资源税共设置了七大税目:(1)原油;(2)天然气;(3)煤炭;(4)其他非金属 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
二、税率
原油、天然气、煤炭采用比例税率;其他资源税应税矿产品采用定额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律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适 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第二节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具体规定
资源税的主要税目
资源税税目
具体项目
不包括的项目
原油
天然原油和凝析忧油
人造石油
天然气
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煤炭
原煤(焦煤、其他煤炭)
洗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宝石、玉石、石墨、石灰石、石棉等原矿
黑色金属矿产品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原矿
种类 伴生矿 伴采矿
伴选矿 岩金矿
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岩金矿的比较
定义、解释和举例
伴生矿是指在同一矿床内,除主要矿种外,还含 有多种可供工业利用的成分,这些成分即称为伴 生矿
伴采矿是指开采单位在同一矿区内开采主要产品 时,伴采出来非主产品元素的矿石。例如铜矿山 在同一矿区开采铜矿石原矿时,伴采出铁矿石原 矿,则伴采出的铁矿石原矿就是伴采矿。
伴选矿是指对矿石原矿中所含主产品进行选精矿 加工过程中,以精矿形式伴选矿选出的副产品
岩金矿已缴纳过资源税,选冶后形成的尾矿进行 再利用得
征收情形
以伴生形式存在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只是在确定主要产品单位税额时,需要 考虑附加价值)
征收资源税,伴采量大的,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 单位税额标准; 量小的,在销售时,按国家对收购单位规 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缴纳资源税。
相关概念:
1.独立矿山 是指只有采矿或只有采矿和选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其生产的原矿和精矿主要用于
对外销售。 2.联合企业
指采矿、选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或采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其 采矿单位,一般是该企业的二级或二级以下核算单位。 3.什么是未税矿产品?
凡开采销售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应当向当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作为销售矿产品已申报纳税免予扣缴税款的依据。购货 方(扣缴义务人)在收购矿产品时,应主动向销售方(纳税我)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扣缴义 务人据此不代扣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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