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表
XX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方案
XX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促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以柴油货车、运渣车、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为重点,加强路检路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冒黑烟车和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督促不达标车辆维护治理,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一)持续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加密执法频次,畅通冒黑烟车上路行驶投诉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严厉打击冒黑烟车和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二)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
1.提高柴油货车路检针对性。
重点抽检柴油货车、柴油运渣车及老旧车辆。
各县(市、区)应加快落实路检路查移动式尾气检测和黑烟检测设备,保障抽检的有效性。
2.增加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内容。
从2020年起,各县(市、区)要逐步增加柴油货车的车载诊断系统(OBD)运行、燃油和车用尿素使用的检查、抽查。
对路检路查尾气超标严重的车辆,要追溯其油品和车用尿素来源,加大不合格、假冒伪劣油品和车用尿素查处力度。
(三)强化车辆集中停放地监督抽测。
1.定期开展监督抽测。
重点在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车辆停放地监督抽测。
2.督促建立车辆维护、燃料购置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登记制度。
各县(市、区)应建立柴油货车清单,并督促辖区内柴油货车保有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于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并向各地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通过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致性。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字号】泉政办〔2016〕53号•【施行日期】201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6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实施“三年提升工程”,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关爱生命、文明交通”为主题,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
至2018年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3年(2013年至2015年,下同)稳中有降,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基层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
驾驶人考训质量不断提升,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市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市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书桌上,伴随着键盘的敲击声,关于市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方案逐渐浮现在脑海中。
这不仅仅是一份方案,更是一场关乎蓝天白云、市民健康的攻坚战。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市区空气质量问题逐渐凸显,柴油货车作为移动污染源,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
数据显示,柴油货车排放的PM2.5、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占到了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近四成。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打好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目标设定1.到2025年,市区柴油货车数量减少20%,污染物排放量降低30%。
2.建立完善的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体系,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三、具体措施1.严格新车准入制度(1)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新车不予上牌。
(2)加大对新能源车型的推广力度,鼓励市民购买使用。
2.强化在用车辆监管(1)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对排放超标的车辆进行处罚。
(2)建立柴油货车排放数据库,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情况。
3.推进老旧车辆淘汰(1)制定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计划,分阶段淘汰高排放车辆。
(2)对淘汰老旧车辆的车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4.优化城市交通结构(1)推广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出行。
(2)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5.加强油品质量监管(1)提高柴油质量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大对非法加油站的打击力度,保障油品质量。
6.增强环保宣传教育(1)开展环保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2)利用媒体宣传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收集相关数据,分析市区柴油货车污染现状。
(2)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实施推进阶段(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
(2)开展新车准入、在用车辆监管、老旧车辆淘汰等工作。
3.监督检查阶段(1)对各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实施方案。
(2)评估实施效果,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XX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20XX年12月1日,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因地制宜加快 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 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市依据排放标准制定老旧 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计划,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 ),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XX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XX机 场管理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
持续提升铁路货运能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铁路东、中、西主通道,形成整体运输能力,提升铁路货运效能 。强化专业运输通道,形成沿江沿海等重点方向铁水联运通道,提升集装箱运输网络能力,有序发展双层集装箱运 输。推进既有普速铁路通道能力紧张路段扩能提质,有序实施电气化改造。(XX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中国铁路XX 局集团有行动实施方案
XX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目标
到20XX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超标冒黑烟 现象基本消除,全区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区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 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货运总量比重达到30%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泉政办〔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泉政办〔202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日泉州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按照全市一盘棋工作思路,打通环境监管末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闽政办〔2020〕24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基层基础,补齐治理短板,结合本市实际,加快实现市县协同化管理、天空地海一体化监管,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为全方位推动泉州高质量赶超发展、建设美丽泉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谋划,分步实施。
与《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确定的建设项目、内容和标准相衔接,坚持全市一盘棋思路,统筹生态环境监管各领域能力建设,根据轻重缓急、区域差异和监管层级,分步分级推进项目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言 (1)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2)1.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2)1.2“十三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9)1.3“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21)2“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思路 (24)2.1指导思想 (24)2.2基本原则 (24)2.3规划范围 (25)2.4规划期限 (25)2.5具体指标 (25)3“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26)3.1大气环境治理 (26)3.2水环境污染治理 (29)3.3土壤与固废治理 (32)3.4农业和自然生态保护 (33)3.5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 (34)3.6污染源监控联网 (35)3.7加强监管,提高环境执法能力 (35)4“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 (37)5保障措施 (41)5.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 (41)5.2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41)5.3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42)5.4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 (43)5.5健全机构,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43)5.6定期跟踪,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43)“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胜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攻坚期。
“十四五”期间,要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经验及教训,科学分析几年来环境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结合国家及**省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紧扣“湿地之都、生态**”城市定位,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制定符合**市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全市人民意志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同时坚持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全面融入国家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建设天蓝、水碧、地净的美丽新**。
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1.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1.1.1 污染减排成果显著“十三五”以来,共完成水减排项目**个,气减排项目**个。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泉政办〔2017〕6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3]122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5月15日泉政文〔2013〕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泉州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
生态市建设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法定作业”和市政府工作重点。
《泉州生态市建设指标责任分解表》(见实施方案附件)每项工作分工列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抓落实的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确保落实好工作任务。
各项任务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制定实施再细化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要同步推进,有源可溯。
《泉州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分工任务与完成生态市建设指标两项工作的要求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各责任单位抓好分工任务落实,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建设指标完成情况档案审查是生态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创建工作成败与否。
各单位要加强相应指标完成情况的核算和建档,并提供相应溯源支撑材料,切实做到分工任务落实与指标档案健全的有机结合。
建档材料要切实做到内容翔实、客观实际、互不矛盾、逻辑性强。
三、要明确时限,确保进度。
各牵头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成员单位要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落实进展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工作实效。
县2022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XX县2022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新能源货车替代行动,严格统一机动车污染防治标准,有效降低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全县柴油货车基本实现达标排放,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
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高排放机械禁用区内停止使用。
推进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三、重点任务(一)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新建或迁建物流园区、工业企业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管道,或采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推进多式联运、大宗货物“散改集”,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二)强化区域运输管控突出分时间、分区域、分路段精准管控,进一步减少国省干道拥堵,提高通行效能。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依法依规制定中心城区重型柴油货车绕行方案,划定绕行路线,并向社会公布。
指导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输计划,统筹规划车辆出行时间,完善绕行指示标志,引导货运车辆远端绕行,减少穿越城区。
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三)加强老旧柴油货车管控有序实施老旧柴油货车限行政策。
全县主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全县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禁行区域由县政府依法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在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违反通行禁令行驶车辆依法处罚。
鼓励老旧车辆淘汰。
严格执行重型货车国六排放标准,外市国五及以下车辆不得转入我县。
通过采取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积极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四)推进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加快推动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一、持续推动公路水路绿色低碳发展(一)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动路网建设集约高效。
合理确定项目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水源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
强化资源回收和节约集约综合利用,全省高速公路沥青铣刨旧路面材料回收率达100%,普通公路路面改造水泥及沥青旧料回收率达95%,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80%以上。
打造绿色长廊、示范廊道,实现高速公路沿线用地红线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全覆盖。
二是推动港航加速绿色转型。
促进闽江沿线货物以更加绿色低碳的方式通江达海,2023年闽江干流南平至马尾港集装箱班轮运行186航次、集装箱吞吐量2934标箱、货物吞吐量40032吨。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荣膺“亚太绿色港口”称号,旗下5个码头和泉州鸿山热电码头获评四星级“绿色港口”。
厦门港绿色能源占比达45%,福州港港作机械绿色能源占比达73.9%。
三是有序实施码头岸电设施改造。
对新建、改扩建干散货码头岸电设施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全省共新增改造岸电设施29套,船舶靠港接电6.6万艘次,岸电使用量701万度,同比增长48.5%。
目前,全省港口岸电设施共230套,实现全省万吨级以上干散货码头岸电设施全覆盖。
(二)加强综合运输能效提升一是加快运输结构调整。
加快推动集装箱海铁联运和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联合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福建省协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工作专班并健全工作机制。
全省沿海港口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16.39万标箱,同比增长45.7%;完成水路货运量6.3亿吨,同比增长9.9%。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115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回应社会关注,通过实施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加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攻坚目标通过大会战,攻坚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至2020年底: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负荷率达65%以上。
重点解决管网破损、错接、漏接和雨污分流不到位等问题,实现县级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达到210mg/L以上,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达180mg/L以上;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及80%以上行政村;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扩建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生猪养殖场全面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医疗卫生单位废水达标排放;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
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设施,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或收纳场,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利用处置;基本建成垃圾处理产业园;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满足需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均达标排放;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长效运行机制。
关于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2年,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
全省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全省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基本消除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全省铁路货运量比2022年增长482万吨,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
为保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实效,《实施方案》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调整优化货物运输结构为导向,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以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为保障,重点抓好开展清洁油品、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4个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主要采取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提升油品质量;强化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等行为,从源头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二是开展清洁运输行动主要采取扩大铁路货运比例,推进中长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从公路转向铁路;优化运输结构,加快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码头、货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相关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发展绿色货运。
三是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主要采取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强化新车源头管控;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加大路检路查,强化入户抽查,加强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管控和排放检验机构、维修机构管理,强化在用车排放管理;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
四是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主要采取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管理;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在柴油货车的监督管理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和油耗标准。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5•【字号】泉政文〔2019〕45号•【施行日期】2019.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9〕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泉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5日泉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8〕25号)和《泉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9〕6号),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指标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优良水平,6项污染物指标优于国家标准;泉州市区和其他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分别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全市PM10、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其中,泉州市区PM2.5浓度力争降到25微克/立方米,其他县(市、区)PM2.5浓度达到市考核要求。
“十三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1.236万吨、1.322万吨。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一)优化产业布局。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
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严格控制高VOCs排放的项目建设,相关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新建炼化项目应符合我省石化产业总体布局的要求。
加大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
推进现有大气重点防控企业优化重组、升级改造。
控制新增化工园区。
(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泉州市机动车整治实施方案
泉州市机动车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泉州市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给城市交通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机动车的使用,泉州市制定了机动车整治实施方案,以期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目标1. 控制机动车数量,合理分配资源,缓解交通拥堵;2. 提升机动车管理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3. 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4. 提升城市交通运输效率,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三、整治措施1. 加强机动车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机动车登记和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提升机动车管理水平。
2. 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优化充电设施建设,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
3. 优化交通组织加强对城市交通路网的规划和建设,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升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的智能化水平,缓解交通拥堵。
4. 加强尾气排放监管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测和治理力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5. 完善交通法规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完善交通法规,提升机动车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整治效果1. 机动车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明显减少;2. 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3. 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城市环境更加清洁整洁;4. 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得到提升,市民出行更加便利。
五、总结泉州市机动车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泉州市的交通管理水平将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环境将变得更加宜居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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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 局、财政局、
商务局
路南昌局漳州
车务段
-3-
2019 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2020 年底前,
10
强化综 合监督
管理
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应按标准规定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鼓励进入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 控装置,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将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 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提高
货运 设区域综合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集中区。鼓励支持运输企业资源整合重组,规模化、 前 集约化高质量发展。
14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 局、城市管理 局、 邮政管
理局
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2019 年底前,督促排放检验机构在企业网站或办事业务大厅
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
放检测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实现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全覆盖,将为外市登记的 车辆开展排放检验比较集中、排放检验合格率异常的排放检验机构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对 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重点核查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 标车、外市登记的车辆、运营 5 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重点车辆;2019 年起,对重点车辆 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要达到 80%以上。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
9
加快治 理和淘 汰 更新
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机械淘汰。加快淘汰更 新老旧铁路内燃机车。铁路煤炭运输应采取抑尘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港口、机场、 铁路货场、物流园新增和更换的岸吊、场吊、吊车等作业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 源机械。推动内河船舶治理改造。鼓励淘汰使用 20 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加强老旧渔
前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交 通运输局、商 务局、工信 局、市场监管 局、泉州海关
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清洁柴油机行动
严格新 生产发 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做好对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惩生 动机和 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发动机的行为,将相关企业及其产品列入黑名单;严格实施非 7 非道路 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严厉处罚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产品行为;进口二手 移动机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国家现行的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新 械、船舶 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长期 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 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
5
推进监 控体系 建设和
应用
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2019 年,在中心市区柴油车通 行主要路段建设 2 台固定式遥感监测设施、2 台黑烟电子抓拍设施,配备 1 台移动式遥感 监测设施,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各县(市、区)督促指导柴油车超过 20 辆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 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并鼓励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传送。
主责 单位
各县 (市、 区)人
民政 府, 泉 州开发 区、泉 州台商 投资区 管委会
牵头部门 协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
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
长期 实施
州台商 投资区 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 生态环境局、 财政局、商务
局、公安局
泉州税务局、 市工信局
4 淘汰和
深度治 理
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鼓励具备深度治理 条件的柴油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协同处理装置,并安装远程 排放监控和精准定位系统,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
市工信局、 公安局
市公安局、 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工信局、市场监 管局、泉州海关
市交通运输 局
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 局
-1-
各县(市、区)应按照“双随机”模式对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 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 重点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将日常监督抽测或定期排放检验初检超标、在异地 进行定期排放检验的柴油车辆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长期 实施
船管理,加快推进渔船更新改造。推广使用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
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泉州海事局、泉州海关、市场监
管局
各县 (市、 区)人民 政府, 泉州开 发区、泉 州台商 投资区 管委会
市住建局、城 市生态环境局 市管理局等
部门
泉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交通运输局、泉
州港口局、湄洲 湾港口局、海洋 渔业局、民航泉 州机场、中国铁
生产柴 制技术和汽车尾气排放相关的维修技术信息。
年前
1
油车环 保达标
监管
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认真实施国 家标准规范,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 致性。
2019 年前
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加强对新生产 机动车在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管,按要求的比例抽查核验新生产销售车辆的 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
和管控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属地交通
运输部门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管理工作,降低船舶硫氧化
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长期 实施
按时 间节 点完
成
对于具备条件的老旧工程机械,加快污染物排放治理改造。按规定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推动
2020 年底
前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农 业农村局、住 建局、城市管 理局、交通运 输局、泉州海 事局、泉州港 口局、湄洲湾 港口局、海洋 渔业局、水利 局、民航泉州
机场
泉州港口局、 湄洲湾港口局
市发改委、生 态环境局、国 网供电公司
三、清洁运输行动
提升铁 推进钢铁、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积极推动我市 2020
长期 实施
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环境监管。
6
推动相 关行业 集约化
发展
鼓励专业水平高的排放检验机构在产业集中区域、交通枢纽、沿海沿江港口、偏远地区以 及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对于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多场所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 部门简化办理手续。鼓励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信誉好的维修企业连锁经营。
2020 年底
长期 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 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管局
全面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排放检 验不合格车辆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M 站)进行维修治理,治理合格后到同一家排放检 验机构(I 站)予以复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M 站监督管理工作,督促 M 站及时上传排放 检验不合格车辆的维修治理信息。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 息共享机制,I 站、M 站数据应实时上传至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和闭
12 路货运 港口及作业区大宗散货铁路运输占比。根据省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推进重要港区铁路进 年底
比例 港率和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的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
前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优先采用铁路、水路或管道等运输方式。加快有 推动发 关交通运输规划和符合运输结构调整方向的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码头、货运铁路及铁路专 2020 13 展绿色 用线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查。根据我市公路、铁路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积极筹划和推进建 年底
按时 间节 点完
成
抽检率,打击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
11
推动港 口岸电 建设和
使用
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相关改造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 道。新建码头应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船舶排放控制区 内港口的 50%以上集装箱、客滚、邮轮、3 千吨级以上客运和 5 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 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全市主要港口和船舶排放控制区内的港口,靠港船舶优 先使用岸电。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2019 年底
前
各县 (市、 区)人
民政 府, 泉
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环管理。
州开发
区、泉
加快老 旧车辆
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 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促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 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对 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积极研究建立与柴油 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配合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长期 实施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测、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维
修的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将本地超标排放车辆信息
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及所属企业,督促限期到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