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业安全事故频发原因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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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业安全事故频发原因分析及对策
目前,江都市共有大小造船企业82家,从业人员人员40000余人,销售超亿元的企业12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船舶航运业逐年升温,给船舶制造业发展带来空前商机,企业数量也呈上升势头,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作出积极贡献。但由于政策不到位、竞争不正当、管理不规范等诸多因素,江都市的造船企业从规模、管理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有50%的企业属于小型企业或作坊式、家族式管理生产企业。造船企业“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呈高发趋势。近两年连续发生了4起人员伤亡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对此,笔者进行了调查分析,对事故频发原因及对策作肤浅的论述。
一、企业现状
造船修造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
一是科技含量低。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高新技术运用少。
二是人员流动快。船舶的放样、焊接、组装、合拢、下水等工种绝大部分都是外来施工队承包完成,外包队伍中的特殊工种绝大多数
都是由农民工组成,由于利益驱动,加之船东的变化,加快了人员的流动。
三是电气设备多。造船企业在修造过程中,使用较多的是设备和气体,使用设备主要有交直流焊机、埋弧焊机、风机、空压机,便携式打磨机、门吊等用电设备。使用气体主要有氧气、乙炔气、液化气、氮气等有毒、易燃、易爆气体。设备使用不当,维护检测不到位,气体疏于管理,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设备伤害,触电、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四是安全投入少。不少企业法人重效益、轻安全现象普遍存在,在安全投入上往往是能减则减,能少则少,能不投入就不投入,安全设施,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正常培训工作得不到保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备陈旧,超期“服役”、“带病”运行,为事故的高发埋下了隐患。
五是现场管理乱。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作业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监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不齐,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书过期现象屡见不鲜,电器设备直接裸露在场地上,电线乱拉乱接,线路老化和破损、无漏电保护装置、有的甚至无配电箱和开关箱,船舱油污不清洗,明火动用不测爆的现象还有存在。
二、原因分析
船舶是一个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修造过程既复杂又多变。安全隐患多,事故频发,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从目前情况看,
其主要原因有:
1、政策和法律上的原因。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对船舶修造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源头管理的规定不够明确,准入门槛太低,造成船舶修造行业良莠不齐,竞争无序,缺乏行之有效、相互配合的监管措施和行政手段,致使日常管理针对性不强,管理不到位。
2、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长期以来,船舶修造业大多数是由所属地挂靠管理,而县级以下政府无专门主管机构,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管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完善,监管职责不清,责权不一致。加之,缺乏统一的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恶性竞争有愈演愈烈,也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3、责任落实和管理上的原因。
(1)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部门往往是只看到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规模壮大,总量提高,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监督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责任主体不明确,职责不落实,尤其是租用场地生产的企业通过层层发包或挂靠,安全生产存在短期行为,一些外包工程队对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配备上互相推诿,导致管理环节脱节。
(2)资金投入不到位。一些企业以及外包工程队由于资金匮乏,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生产经营中,致使安全生产资金不落实,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安全生产资金专户,更没有按照规定提取足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企业用于安全生产的技改投入、隐患排查与整改、职工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救援等只是流于形式,导致抗风险和抗御事故发生能力差,为事故高发埋下了祸根。
(3)电器设备防护不到位。焊机及配电箱直接裸露在场地上,防护措施不到位,长期的日晒雨淋,焊机的防护罩、桩头、龙头线老化、破损,漏电、短路时有发生,还有部分设备“带病”运行,不少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等没有实行严格的检测、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消防栓设备配备不齐全、不配套,设备安全性能和能力均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抵御事故发生。
(4)安全距离控制不到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没有遮栏或其他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与带电设备应保持必需的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应保持0.35m安全距离;电压在20—35KV,应保持0.60m安全距离;电压在44KV,应保持0.90m安全距离;电压在60—110KV,应保持1.50m安全距离;电压在154KV,应保持2.00m安全距离;电压在220KV,应保持3.00m安全距离;电压在330KV,应保持4.00m 安全距离,电压在500KV,应保持5.00m安全距离。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作业现场既没有明显的标识,也没有严格执行规定,触电事故居发生事故之首。
(5)环境保护不到位。船体拼装后,船体除锈打磨、职工不带口罩和防毒面具,到处可见。后续动火都是闷舱作业,由于各段空间狭小,通风不够,作业环境差,救护措施不落实,进舱作业没有严格执行的制度和动火制度,特别是油漆工和焊工作业,极易发生重大恶性
事故。
(6)培训教育不到位。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外来承包队伍中的电焊工、冷作工、吊车工、铲车工、电工等人员无证上岗,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不了解操作规程,给企业埋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对策措施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在
报告中指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重视。针对船舶修造业存在的问题,为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对造船行业政策调整的契机,研究制定出一套有针对性的地方产业政策。调整目前的产业结构,适当提高门槛,依照市场经济的法则,规范市场准入,实行优胜劣汰,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的支撑,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避免不良竞争,使造船企业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二要加大行业领导力度。一是政府要强化领导,目前,船舶修造业地(市)级以上由同防科工委主管,而县级以下政府没有专门的船舶管理部门,大部分在经发委内设或带管,并且没有专门行政主管机构。特别是实施沿江开发战略后,不少企业由内河向沿江迁移,企业管理权仍由原乡镇管理,出现了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空白地”。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