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氨储存与使用安全方面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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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检测比重小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2m。
6.1.3:检(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探头的地点与周边管线或设备之间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净空和出入通道。二、液氨储罐区围堰的高度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液氨储罐区未设围堰、同一个企业两个液氨存储场所围堰高度不一致等现象,有的高度在0.3~0.6m左右,有的高度却大于1.2m甚至更高。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3.5防火堤及隔堤的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宜设不高于0.6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距储罐不应小于3m,堤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应坡向外侧,防火堤内的隔堤不宜高于0.3m;相对应的条文说明解释其目的是::(1)作为限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罐组;(2)防火堤较低,对少量泄漏的液化烃气体便于扩散;(3)一旦泄漏量较多,堤内必有部分液化烃积聚,可由堤内设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报警,有利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液氨紧急切断阀:又称液氨气动紧急切断阀。切断阀是管道自动化系统中的一种新型阀门,由多弹簧气动薄膜执行机构或浮动式活塞执行机构与调节阀组成,接收调节仪表的信号,控制工艺管道内流体的切断、接通或切换。具有结构简单,反应灵敏,动作可靠等特点。可广泛地应用在天然气,液化气,液氨等工业生产部门。气动液氨切断阀的气源要求经过滤的压缩空气,流经阀体内的介质应该是无杂质和无颗粒的液体和气体。
但根据《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第三十九条液氨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防火堤的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低温液氨储罐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应为一个最大储罐容积60%。2.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为1.0~2.2m,防火堤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隔堤高度应比防火堤低0.2~0.3m。
通过查阅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与有关人员讨论,一致认为液氨储存和使用场所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须安装在可能存在泄漏源的上方。附
3.0.1第.4条:同一种气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应只设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5.2.2第5条: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气体、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
通过与相关人员的讨论,结合液氨本身的特性和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液氨储罐区设的围堰高度宜不高于0.6m,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液氨在夏季需做好降温防晒措施,很多企业未设地下排水系统,夏季冷却水直接流在罐区内,同样由于考虑到发生火灾时消防水的排放问题,将液氨储罐的围堰设成1.0~2.2m。三、防爆电机的设置
液氨装卸软管液相管爆裂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里面明确指出: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对于储存和使用量较大的企业或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企业,为强化设备本质安全,建议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关于液氨储存与使用安全方面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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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氨储存与使百度文库安全方面的几个问题
2011-04-1110:26:08|分类:危化安全|字号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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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紧急切断装。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扩展阅读:北京市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管理导则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件
结合《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近期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汇总,下面就液氨储存和使用环节部分问题进行分析。
一、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问题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位安装在离地面0.3~0.6m处,也不是安装在可能的泄漏源附近。存在这样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安装这些报警仪器时未经过设计,也未安排专业单位安装,大多数是企业的机修人员安装。同时还存在部分专家认为液氨泄漏汽化后后可能会吸收周围空气中的大量水分而变成氨水。安装在下面比较适宜。
液氨液动紧急切断阀是新型的非腐蚀性管道工程的安全配套装。具有极佳的技术性能,低负荷损失和高可靠性。主要用于紧急情况时能在较远的地点迅速关闭贮罐的出入口,安装在液化气.液氨与天燃气相关的管路上,与远距离手摇油泵(SB03-175型)配套使用,利用液压控制阀门开启-关闭,以便在管道或储罐上发生大量泄漏甚至起火时,快速手动使手摇油泵卸压,或高温使易熔合金熔化,而本阀油缸自动卸压,阀门迅速关闭而止漏,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在管路安装多只紧急切断阀的情况下应该利用二只手摇油泵控制,其中一只油泵工作另一只油泵备用,防止油泵损坏本阀不能正常工作,每只紧急切断阀分别用一只(J23H-40P)针型阀控制。五、万向装卸臂的使用
由于液氨挥发后的氨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引燃浓度17%)。所以在液氨储存使用现场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考虑到部分液氨使用企业主要是用在氨制冷系统。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里只有第9.01条提及“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机必须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侧墙高处或屋顶”。GB9237-2001《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在5.8.2.3里专门谈及与防爆相关事项,但只要求电路开关采取全封闭型或安装在室外。结合液氨泄漏后汽化成氨气的特性,个人认为对于氨制冷系统可以不设防爆电机,但事故排风机尽可能采用防爆型。详情将在后续博客中单独列出。四、液氨泄漏紧急切断阀
6.1.3:检(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探头的地点与周边管线或设备之间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净空和出入通道。二、液氨储罐区围堰的高度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液氨储罐区未设围堰、同一个企业两个液氨存储场所围堰高度不一致等现象,有的高度在0.3~0.6m左右,有的高度却大于1.2m甚至更高。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3.5防火堤及隔堤的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宜设不高于0.6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距储罐不应小于3m,堤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应坡向外侧,防火堤内的隔堤不宜高于0.3m;相对应的条文说明解释其目的是::(1)作为限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罐组;(2)防火堤较低,对少量泄漏的液化烃气体便于扩散;(3)一旦泄漏量较多,堤内必有部分液化烃积聚,可由堤内设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报警,有利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液氨紧急切断阀:又称液氨气动紧急切断阀。切断阀是管道自动化系统中的一种新型阀门,由多弹簧气动薄膜执行机构或浮动式活塞执行机构与调节阀组成,接收调节仪表的信号,控制工艺管道内流体的切断、接通或切换。具有结构简单,反应灵敏,动作可靠等特点。可广泛地应用在天然气,液化气,液氨等工业生产部门。气动液氨切断阀的气源要求经过滤的压缩空气,流经阀体内的介质应该是无杂质和无颗粒的液体和气体。
但根据《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第三十九条液氨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防火堤的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低温液氨储罐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应为一个最大储罐容积60%。2.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为1.0~2.2m,防火堤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隔堤高度应比防火堤低0.2~0.3m。
通过查阅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与有关人员讨论,一致认为液氨储存和使用场所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须安装在可能存在泄漏源的上方。附
3.0.1第.4条:同一种气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应只设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5.2.2第5条: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气体、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
通过与相关人员的讨论,结合液氨本身的特性和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液氨储罐区设的围堰高度宜不高于0.6m,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液氨在夏季需做好降温防晒措施,很多企业未设地下排水系统,夏季冷却水直接流在罐区内,同样由于考虑到发生火灾时消防水的排放问题,将液氨储罐的围堰设成1.0~2.2m。三、防爆电机的设置
液氨装卸软管液相管爆裂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里面明确指出: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对于储存和使用量较大的企业或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企业,为强化设备本质安全,建议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关于液氨储存与使用安全方面的几个问题
关于液氨储存与使用安全方面的几个问题
关于液氨储存与使百度文库安全方面的几个问题
2011-04-1110:26:08|分类:危化安全|字号订阅
本文来自: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紧急切断装。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扩展阅读:北京市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管理导则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件
结合《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近期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汇总,下面就液氨储存和使用环节部分问题进行分析。
一、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问题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位安装在离地面0.3~0.6m处,也不是安装在可能的泄漏源附近。存在这样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安装这些报警仪器时未经过设计,也未安排专业单位安装,大多数是企业的机修人员安装。同时还存在部分专家认为液氨泄漏汽化后后可能会吸收周围空气中的大量水分而变成氨水。安装在下面比较适宜。
液氨液动紧急切断阀是新型的非腐蚀性管道工程的安全配套装。具有极佳的技术性能,低负荷损失和高可靠性。主要用于紧急情况时能在较远的地点迅速关闭贮罐的出入口,安装在液化气.液氨与天燃气相关的管路上,与远距离手摇油泵(SB03-175型)配套使用,利用液压控制阀门开启-关闭,以便在管道或储罐上发生大量泄漏甚至起火时,快速手动使手摇油泵卸压,或高温使易熔合金熔化,而本阀油缸自动卸压,阀门迅速关闭而止漏,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在管路安装多只紧急切断阀的情况下应该利用二只手摇油泵控制,其中一只油泵工作另一只油泵备用,防止油泵损坏本阀不能正常工作,每只紧急切断阀分别用一只(J23H-40P)针型阀控制。五、万向装卸臂的使用
由于液氨挥发后的氨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引燃浓度17%)。所以在液氨储存使用现场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考虑到部分液氨使用企业主要是用在氨制冷系统。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里只有第9.01条提及“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机必须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侧墙高处或屋顶”。GB9237-2001《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在5.8.2.3里专门谈及与防爆相关事项,但只要求电路开关采取全封闭型或安装在室外。结合液氨泄漏后汽化成氨气的特性,个人认为对于氨制冷系统可以不设防爆电机,但事故排风机尽可能采用防爆型。详情将在后续博客中单独列出。四、液氨泄漏紧急切断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