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doc 12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发[2006]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纪发[2007]10号

各市、州、县纪委、监察局、农业(经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理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现将《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设立的乡镇财经所,要切实履行村级财务委托双代管职责,既要搞好服务,又要通过审计、检查等措施,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指导。县级农业(经管)部门要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管理混乱的乡镇和村,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强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情况于2007年6月底前上报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农业厅。

附件: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的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中纪发[2006]2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村级财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制度

1、完善会计委托代理程序。实行村级财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制度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乡镇依托乡镇财经所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委托代理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会计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代理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必须做好补充完善工作。

2、规范会计委托代理范围。实行“委托双代管”制度后,村级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村级收支与财务决策等由村自主决定。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代理会议核算、办理资金结算、实施会计监督、提供会计信息服务等。

会计服务中心按村设立总账和明细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合村并组的地方,要对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别进行管理,按照会议核算主体独立设账,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归并、平调集体资产,混淆集体财务会计帐目。要防止在乡镇撤并、合村并组、村委会转居委会、村干部换届中出现不交接会计账目、私设账外账、篡改账目等问题。

3、强化村级集体资金规范管理。村级集体资金统一由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代管资金专户进行核算管理。村级使用

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报账核销制。村集体经济组织除核定的备用金外,所有货币资金一律存入指定的代管资金账户;除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各项收付款项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禁设账外账、搞小金库和多头存款。要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每月盘点制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4、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规范。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账务处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核记账。会计服务中心编制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公布表,在村财务公开栏按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明确的票据,经退回补办后方可入账;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一律拒报。

5、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不断完善会计核算手段,提高“委托双代管”制度的效率。

6、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服务中心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按“一村一柜”要求设立会计档案室,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妥善保管,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装订成册、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二、建立健全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民决策程序。村级重大财务活动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发包,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重要固定资产的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执行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定期公布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接受群众监督。村级财务公开一般要做到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收支金额大、往来频繁的村实行按月公开,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做到随时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要及时逐项逐笔公开。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应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8、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制定民主理财办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选举3—5人组成。现任村干部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

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村级各英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后方可入账。民主理财小组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定期开展理财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报告民主理财情况。

9、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要按照“依法依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乡镇农经部门备案。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要严格遵循方案,实行收支两条线,定项限额,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年终时,要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并及时向村民公布。

10、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算内不超过定额和权限的开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外和预算内超过定额或权限的开支,由村组班子成员集体审批;对于重大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决策批。

11、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对村级各项债权债务,按其类别和用途,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进行登记,切实掌握村级债权债务家底。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对集体经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