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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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1、现代地籍(地籍):是指由国家建立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权属、利用、位置、数量、质量等状况的簿册、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2、地籍的含义:(1)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的;(2)土地权属是地籍的核心;(3)以地块为基础建立地籍;(4)地籍必须描述地块内附着物的状况;(5)对每一块土地,都必须描述其权属、利用、位置、数量、质量等五个要素;(6)对于一个区域,地籍簿册是由土地调查册、土地登记册和土地统计册组成。
3、地籍的功能:地理性功能、经济功能、产权保护功能、土地利用管理功能、决策功能、管理功能。
4、地籍的类别:(1)按用途划分: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2)按特点和任务划分: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3)按区域划分: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5、所谓初始地籍是指在某一时期内,对其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后,建立的新的土地清册(不是指历史上的第一本簿册)。日常地籍是针对土地的杈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的变化,以初始地籍为基础进行修正、补充和更新。
6、地籍测量的内容:(1)地籍控制测量,测量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2)界线测量,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3)地籍图测绘,测绘分幅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房产图、宗地图等;(4)面积测算,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进行面积的平差和统计;(5)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地籍变更测量,进行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图的修测、重测和地籍补测的修编,以保证地籍成果资料的现势性与正确性;(6)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的地籍测量工作。
7、地籍调查的含义:地籍调查是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质量、用途、数量等状况进行的基本调查。可分为地籍总调查和日常地籍调查。
第二章土地权属调查
1、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从土地上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3、土地权属确认方式: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仲裁确认。
4、农村地区(含城市郊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杈的确认是将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和仲裁确认几种方式相结合。城市土地使用杈的确认主要是文件确认。
5、城市土地使用权主要按下述文件确认:单位用地红线图;房地产证书;土地使用合同书、协议书、换地书等;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有偿使用合同书(协议书)和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他法律文件。
6、土地划分:是指为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所确定的地块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
7、地籍区:指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地籍区一经划定,一般不会随着街道(乡镇)级行政界线的变化而变化。县级界线内,地籍区的划分不重不漏。8、地籍子区:指在地籍区范围内,以行政村和街坊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电子子区一经划定,一般不会随着行政村和街坊界线的变化而变化,较为稳定。在电子区范围内,地籍子区的划分不重不漏。
9、宗地:是指权利上具有同一性的地块,即同一土地权利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
10、宗地划分的基本方法:(1)由一个权利人所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划分为一宗地;(2)如果同一个权利人所有或使用不相连的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土地则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宗地;(3)如果一个地块由若干个权利人共同所有或使用,实地又难以划分清楚各权利人的用地范围的,划分为一宗地,称组合宗;(4)对于一个权利人拥有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如果土地权属来源不同,或楼层数相差太大,或存在建成区与为建成区,或用地价款不同,或使用年期不同等情况,在实地又可以划清界限的,可划分为若干宗地。
11、争议地:是指有争议的地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都不能提供有效的确权文件,却同时提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地块。飞地:是指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有权地块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地块。间隙地:是指无土地使用权属主的空置土地。
12、城镇地区宗地编号方法:前6位采用省、地市、县、区的代码;第7~9位为街道、镇、乡代码;第10~12位为街坊、村代码;第13~16位为宗地所在街坊、村(村民委员会)按“弓”型顺编的序号;第17~19位为扩展码。
13、宗地草图的绘制(P34-35自己看)。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草编记录。
14、宗地草图记录的内容:(1)本宗地号和门牌号,权利人名称和相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权利人名称;(2)
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序号及界址线,宗地内地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地物等;(3)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4)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长方位所必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5)概略指北针和比例尺、丈量者、丈量日期。
15、宗地草图的特征:(1)它是宗地的原始描述;(2)图上数据是实量的,精度高;(3)所绘宗地草图是近似的,相邻宗地草图不能拼接。
16、宗地草图的作用:(1)是地籍资料中的原始资料;(2)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供了初始信息;(3)可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
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目的: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为建立土地登记和土地统计制度服务;为全面管理土地服务。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1)查清辖区内每一块土地类型及分布,量算地类面积;(2)按土地权属单位及行政辖区范围汇总面积和各地类面积;(3)编制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和县、乡、村土地利用现状图;(4)调查、总结、分析土地利用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
3、调查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调查的原则;一查多用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以改进土地利用,加强土地管理为基本宗旨;以地块为单位进行调查。
4、地籍调查的步骤(结合李官实习和书后实验进行论述)
第四章土地等级调查概论
1、土地质量是土地相对于特定用途所表现(或可能表现)出的效果的优良程度。土地质量总是与土地用途相关联,其适宜的用途受土地本身的性状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土地性状是指土地在自然、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性质与状况,是判断土地质量的依据。
2、土地状况指标,通常是指土地的一些可度量或可测定的属性,包括土地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
第五章房屋调查
1、与房屋有关的名词:假层、气层、夹层和暗喽、过街楼和吊楼、阳台和挑外廊、天井和天棚。
2、假层是指房屋的最上一层,四周外墙的高度一般低于正式层外墙的高度,内部房间利用部分屋架空间构成的非正式层,其高度大于2.2m,面积不足底层1/2的部分。
3、气屋是利用房屋的人字屋架下面的空间建成并设有老虎窗的叫做气屋。
4、夹层和暗楼:建筑设计时,安插在上下两层之闻的房屋叫夹层。房屋建成后,利用室内上部空间添加建成的房间叫暗楼。
5、横跨里巷两边房屋建造的悬空房屋叫做过街楼;一边依附于相邻房屋,另一边有文柱建筑的悬空房屋叫吊楼。
6、房屋建筑的上层,伸出屋外的部分,作为吸收阳光和纳凉使用的叫做阳台或眺台。
7、房屋内部无盖见天的小块空间叫做天井;天井上有透明顶棚覆盖的叫天棚。
8、房屋调查的内容:房屋的权属、位置、质量、用途、数量。
第七章界址测量
1、界址点测量的基本原理:极坐标法、交会法、内外分点法、直角坐标法、GPS定位方法、摄影测量加密方法。
2、勘界测绘即勘定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即在确定界线实际走向以后,在实地埋设界桩,测定界桩点位,测绘边界地形图,并在地形图上表述边界线走向等工作。勘界测'绘的目的是通过获取和表述行政区域界线的位置和走向等信息,为勘界和边界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3、勘界测绘的内容包括:界桩的埋设与测定,边界线的标绘,边界协议书附图的绘制,边界走向和界桩位置说明的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和印制。
4、勘界测绘的流程:(1)准备阶段,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资料收集,勘界测绘工作图的标绘,编界测绘技术设计书的编写,以及人员、仪器、设备和物质准备;(2)野外测量和调绘,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界线位置确定,界桩的埋设和测定,边界线局部带状地形图的修测、补测或调绘;(3)内业成果整理,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制作界桩成果表、制作界桩登记表、边界线走向说明和界桩位置说明、编写检查验收报告、界线转标、界桩实地照片整理、协议书附图的图面整饰、面积量算、编写测绘技术工作总结等;(4)各级检察验收;(5)成果上交。